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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诚信记录

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的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天健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天健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审计小组成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提供服务,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4.专业性

审计小组成员具备承办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审计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还为公司出具了《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项目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天健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立性、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报审计相关的要求。

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和沟通,并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进行审计,展现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职责。

公司对天健2023年度审计服务评价为良好。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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