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1800号陆家嘴金控广场T1幢21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
(五)董事长俞倪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已经编制完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已离职,为协助董事会秘书的日常工作,公司董事会现拟聘任黄嘉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黄嘉敏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
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