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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药玻: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4-03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646,36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66,494,691.5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4,174,380.8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42,320,310.6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14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南麻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2)第1092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866,494,691.54
减:不含税发行费用24,174,380.88
募集资金净额1,842,320,310.66
减:募集资金投入746,839,271.59
其中:(1)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209,003,959.43
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1,553,601.83
截至期初自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投入676,208.53
本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投入46,774,149.07
(2) 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537,835,312.16
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237,715.15
截至期初自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投入43,631,652.53
本报告期内自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投入297,965,944.48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01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税金1,414,236.43
加:累计利息收入5,612,033.41
加:累计理财产品收益27,900,276.67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8,960.00
2023年12月31日余额117,570,152.7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

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11月,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南麻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160300812920035715231,230,404.0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24424709669383,792,634.5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南麻支行152505010400166142,547,114.11
合计117,570,152.7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一级耐水药用玻璃瓶项目”以及“年产5.6亿只预灌封注射器扩产改造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待募集资

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22年11月17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357,791,316.98元,支付发行费用603,773.58元(不含增值税),合计358,395,090.56元。2022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11185号)。2022年11月29日,公司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8,395,090.56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

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分期开展、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名称金额产品类型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37063000020231009001200,00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92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37063000020231011001200,00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92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3年第374期D款】350,00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92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3706300002023102600180,00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90天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3年第415期B款】180,000,000.00保本浮动收益型97天
发行银行理财产品名称金额产品类型期限
合计1,010,000,000.00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不适用。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中,公司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山东药玻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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