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18 公司简称:ST康美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影响
康美药业存在多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导致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取得完整、准确、可靠的财务资料及相关信息,因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2)持续经营
如财务报表二、(二)持续经营所述,康美药业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总额为
-2,773,594.34万元,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18,580.95万元,带息债务总额 3,302,999.20万元,其中逾期债务453,894.31万元,截至本报告日未获得展期。这些事项和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康美药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多个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康美药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3)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2020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控制的关联公司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均为马兴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款项余额合计为848,112.62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948,112.62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1-2其他重要事项所述,康美药业原实际控制人马兴田于2020年6月作出承诺,将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拟以现金分期代偿还资金占用方非经营性占用的全部资金及相应利息。由于原实控人被执行强制措施及已转出上市公司控制权,我们无法就上述应收普宁市康淳药业有限公司和普宁康都药业有限公司余额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工程项目事项
2020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在建工程账面余额中包含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疗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医养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教学园区、康美梅河口医疗健康中心中医药产业园区及物流园区、通辽医投医院建设、开原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综合楼6个项目的账面余额合计285,790.66万元(2019年12月31日:7个项目金额合计335,511.29万元),相关应付账款账面余额为31,543.35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康美药业尚未提供上述工程项目的完整财务入账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应付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如报表附注五、(十三)和(十四)所述,康美药业的子公司康美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健康产业”)于2020年1月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关于AH040248地块和连接体⑩-2号地块及在建工程之转让协议》,以113,000万元的价格出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A区AH040248地块和广州市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跨市政道路连接体⑩-2号地块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和地下建筑物及在建工程。截至审计报告日,根据各方签订《康美药业华南总部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结算款支付协议书》,康美健康产业与中建三局正在办理退场和项目移交广发基金手续,我们无法判断后继是否按合同约定完成移交,以及未能按约定完成移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5)医疗器械存货减值及收入确认事项
2020年12月31日,康美药业医疗器械存货账面余额为113,575.75万元(包括发出商品4,147.52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分别为256,322.47万元和43,917.86万元),相应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为80,805.28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20,566.29万元),医疗器械销售业务相关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236.62万元(2019年12月31日余额为80,141.17万元)。康美药业大部分医疗器械的销售代理权已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截至审计报告日,医疗器械的处理方案尚未全部明确。因此,我们无法就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外,因未能通过函证予以确认,也未能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就上述发出商品、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的营业收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未决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康美药业存在多项未决诉讼,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或有事项披露的完整性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强调事项
实际控制人事项,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所述,2020年9月2日,揭阳易林药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易林投资”)、康美药业、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康美实业”)、实控人马兴田、许冬瑾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合作协议》、《生产经营协议》、《负债托管及处置协议》;与之同步,易林投资与康美实业、马兴田、许冬瑾及其一致行动人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典当行”)及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宁国际”)已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让渡协议》,康美实业同意在表决权让渡期间内,将其持有的公司1,487,184,641股股份(对应公司29.90%股份,以下简称“让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让渡给易林投资行使;同时,为本次托管目的,确保不对易林投资本次托管进行干预,康美实业、马兴田、许冬瑾、金信典当行、普宁国际同意,自《表决权让渡协议》生效日起并在表决权让渡期间内,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计控制的康美药业除让渡股份之外的其他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等权利。本次表决权让渡的让渡期间为协议生效后二十四个月,剩余股份表决权放弃期间与本次表决权让渡期间相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表决权让渡的让渡期间与剩余股份表决权放弃期间可以延长。表决权让渡生效后,易林投资持有的公司单一表决权比例最高,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易林投资,无实际控制人。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27,746,960,411.42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35,943,422.59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881,710,336.33元,母公司账面未分配利润为-22,966,145,026.62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康美 | 600518 | 康美药业 |
优先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康美优1 | 360006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周云峰 | 段小霞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 |
电话 | 0755-33187777 | 0755-33187777 |
电子信箱 | kangmei@kangmei.com.cn | kangmei@kangmei.com.cn |
采购。在采购环节,公司主要采用货物验收合格后付款的结算方式。采购渠道方面,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产地直接采购是指公司直接到中药材的产地,与药材生产商或农户进行采购;市场化采购是指公司在中药材专业市场进行采购。公司的供应商主要分为产地供应商和贸易商,供应商的选择方面,公司质量控制部门根据药材产地、质量标准及药材采购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经对供货方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多因素比较,与药材采购部门共同确定供货厂家。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末位淘汰制,通过多年筛选后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公司为了保障部分药材的稳定供应自建种植基地,有助于公司平抑部分原料的价格波动,公司积极推动良种选育、繁育、使用等中药材规范化生产“源头工程”,从源头上保证了药材质量。
(2)药品贸易采购模式
公司在药品贸易工作中执行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市场化的定价策略。在药品的采购过程中,公司需要事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每月的生产和销售计划,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及时做好采购预算计划,报公司批准后采取招标采购和合同采购等形式进行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根据预算计划监督和核查采购执行情况。
2.2.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执行内部计划管理工作流程。
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参考标准为上年同期销售情况以及近三个月的平均销售量。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接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物料供应,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执行。
2.2.3 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根据产品及业务分类采用医院直营、商业批发、智慧药房、连锁药店配送、医药电商、直销以及物业租售等全方位多层次销售模式。
(1)医院/医疗机构直营:将药品直接向医院/医疗机构销售,是公司中药饮片的主要销售模式。
(2)商业批发:西药贸易主要向各类具备相应经营资格的医药贸易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销售。
(3)智慧药房:利用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对传统医药物流进行再造,为患者提供中药煎煮、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配、膏方制作、送药上门、药事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从而增加公司中药、中成药、西药等药品的销售。
(4)连锁药店配送:对医药零售店、连锁药店销售。
(5)电商:在第三方健康类产品零售平台销售,目前已与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达成战略合作,与上游平安好医生、就医160等展开渠道合作。
(6)直销: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依法依规积极开展直销及相关业务,通过多个渠道的资源整合与拓展,进一步加大直销业务与其他模式的融合,集合各业务板块的优势资源,以大健康产业为核心,用“互联网+”的思维将直销、电商、连锁三大商业模式有机融合,搭建一个轻松自由、多元化经营的创业平台。
(7)物业租售:外围商铺针对品牌形象商家进行销售,并有偿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中药材相关信息服务。公司自持核心物业实施统一有偿租赁收取租费并提供有偿物业管理、市场运营管理服务等。
(三)行业情况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显示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1. 医药行业发展概况
2020年,三医联动改革不断深化,为承接做好新《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的实施,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加速我国医药行格局的转变。虽然新冠疫情的爆发令到行业的整体增速放缓,但在部分细分领域也为行业注入了新的驱动力,行业利润增速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势头日趋明显。
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为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营业成本为14,152.6亿元,同比增长5.4%;利润总额为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 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医药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公司的中药饮片涉及到中药材采购,由于药材品种不同,适合其生长的环境、生长周期和存储周期差别较大,因此中药饮片部分品种呈现一定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化学药品生产和医疗器械业务则不存在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3.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中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企业之一,中医药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模式和业务体系已经形成。中药板块是公司目前营业收入占比较高的业务板块,该板块业务主要是中药饮片,公司市场地位如下:
目前公司的中药饮片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拥有国内中药饮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中药饮片标准重点研究室,拥有广东省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广东省中药饮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省中药饮片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中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支撑平台;建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软件著作权;公司承担多个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率先提出并实施中药饮片小包装和色标管理,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饮片炮制和质量标准、中药材等级分类标准制订,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中药饮片唯一的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目前公司在广东、北京、吉林、四川、安徽等地建有11个饮片生产基地,公司可生产1,000多个种类,超过20,000个品规,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其中三七粉、西洋参等12个中药饮片,荣获认定为广东省首批“优质中药饮片”,康美药业人参(饮片、微粉、配方颗粒)、西洋参等(饮片、微粉、胶囊)等24个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报告期内郁金(饮片)、红参(饮片)、康美智慧药房等6个申报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2020年,公司持续贯彻以“聚焦主业,发展实业,瘦身健体,固本强基”的发展战略,聚焦中药饮片主业,不断优化业务结构。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以下方面:
1. 抓住中医药发展新机遇,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
作为中药饮片行业领先企业,公司中药饮片系列产品种类齐全,是最具竞争力的业务板块之一。近期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中医药发展迎来新机遇。公司以此为契机,以中药饮片为核心聚焦主业,整合资源,全面提高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中药业务发展。公司已完整构建了中医药产业链一体化业务体系,在上游形成对中药材供应核心资源的掌握,不仅有效保障中药饮片的产品质量和可追溯,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监管方向,更是成为构建公司中药饮片业务竞争优势的核心资源。
公司已搭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系统和在下游形成的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将成为公司在行业变革中抢占发展先机的最有效利器,有利于公司发挥协同优势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在较短时间内发挥渠道优势形成对新增产能的消化,从而迅速扩大中药饮片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2. 公司已形成完整的大健康产业版图布局和产业体系的构建。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中医药产业领域业务链条较完整、医疗健康资源较丰富、整合能力较强的领先企业之一,已初步形成完整的大健康产业版图布局和产业体系的构建。在上游形成对中药材
供应核心资源的掌握,并通过夯实对医疗机构、连锁药店等核心市场终端的掌握,构建上游药品供应管理优势;在中游掌握中药材专业市场这一中医药产业中枢系统,搭建了“康美e药谷”线上中药材大宗交易电商平台,制定并推出了“康美?中国中药材价格指数”,并通过充分整合物流、仓储基地资源,建设现代医药物流配送系统,从而形成公司独特的战略性壁垒和优势,对公司中药饮片、保健品及保健食品业务已形成了强力支撑;公司在下游更是打造了集医疗机构资源、智慧药房、OTC 零售、连锁药店、直销、医药电商、移动医疗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营销网络。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8年 | |
总资产 | 36,212,979,977.45 | 64,586,228,755.01 | -43.93 | 73,144,484,535.45 |
营业收入 | 5,412,007,961.66 | 11,445,545,810.05 | -52.72 | 17,065,079,139.4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4,597,896,324.68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735,943,422.59 | -4,660,675,038.43 | -495.11 | 374,492,32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237,027,897.67 | -4,864,889,333.99 | -459.87 | 336,695,493.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85,809,518.69 | 20,515,274,013.61 | -135.03 | 25,985,494,460.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1,392,101.60 | 2,882,044,986.08 | -64.21 | 305,616,727.4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5.6158 | -0.9896 | -467.48 | 0.03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5.6158 | -0.9896 | -467.48 | 0.03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16 | -21.2 | 减少394.96个百分点 | 0.63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33,591,931.71 | 1,383,223,297.49 | 1,454,766,683.28 | 1,440,426,04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2,470,073.45 | -881,372,238.52 | -947,691,532.32 | -25,364,409,57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23,384,339.40 | -1,148,021,611.79 | -955,838,002.34 | -24,809,783,944.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103,610.97 | 155,287,699.53 | 513,297,751.60 | 146,703,039.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4,066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48,939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5,714,282 | 1,612,987,917 | 32.42 | 209,424,083 | 质押 | 1,612,987,917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优质精选上市公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0 | 231,901,482 | 4.66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华安未来资产-民生银行-深圳市前海重明万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0 | 163,612,565 | 3.29 | 163,612,565 | 未知 | 0 | 其他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2,744,778 | 125,974,344 | 2.53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常州燕泽永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120,457,584 | 2.42 | 0 | 未知 | 0 | 其他 |
天津市鲲鹏融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0 | 98,167,539 | 1.97 | 98,167,539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许冬瑾 | 0 | 97,803,700 | 1.97 | 0 | 质押 | 94,714,700.00 | 境内自然人 |
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 | 0 | 93,114,716 | 1.87 | 0 | 质押 | 93,114,7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0 | 93,114,700 | 1.87 | 0 | 质押 | 93,114,7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许燕君 | 0 | 69,836,056 | 1.4 | 0 | 质押 | 69,836,056.00 | 境内自然人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马兴田,与许冬瑾存在关联关系。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马兴田,与康美实业投资控 |
股有限公司、许冬瑾存在关联关系。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许冬瑾,与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本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8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8 | ||||||
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 性质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所持股份类别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博时基金-工商银行-博时-工行-灵活配置5号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 | 30.00 | 9,000,000 | 未知 | ||
华商基金-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 | 20.00 | 6,000,000 | 未知 | ||
交银施罗德资管-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0 | 20.00 | 6,000,000 | 未知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 | 其他 | 0 | 10.00 | 3,000,000 | 未知 | ||
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2号基金 | 其他 | 0 | 6.67 | 2,000,000 | 未知 | ||
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1号基金 | 其他 | 0 | 6.46 | 1,937,000 | 未知 | ||
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3号基金 | 其他 | 0 | 4.19 | 1,257,500 | 未知 | ||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非分红险 | 其他 | 0 | 2.69 | 805,500 | 未知 | ||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 公司优先股股东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1号基金和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2号基金、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逸信康富美3号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和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非分红险为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其他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 15康美债 | 122354 | 2015-01-27 | 2022-01-27 | 14.01 | 6.33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 18康美01 | 143730 | 2018-07-19 2018-07-20 | 2021-07-20 | 14.88 | 7.30 |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 18康美04 | 143842 | 2018-09-28 2018-10-08 2018-10-09 | 2023-10-09 | 20 | 6.80 | 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自2019年1月27日至2020年1月26日期间的利息及相应债券回售本金。
2、2020年7月20日,公司支付了“18康美01”自2019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期间的利息。
3、2019年10月9日,公司支付了“18康美04”自2018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8日期间的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月2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出具了《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继续将其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0]011号)。中诚信证评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将“15康美债”、“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并继续将公司主体及上述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2、2020年2月3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等级并将部分债项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0]014号)。中诚信证评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5康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C,并将“18康美01”和“18康美04”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119.49 | 68.03 | 51.47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75 | 10.46 | -116.71 |
利息保障倍数 | -11.75 | 1.12 | -1,149.33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权人已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也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