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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1年5月

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11点00分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10:30~10:5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表决票

(六)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00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发行规模
11.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3发行对象
11.04发行方式
11.05债券期限及品种
11.06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1.07还本付息方式
11.08担保方式
11.09募集资金用途
11.10挂牌转让安排
11.11决议的有效期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3.01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02提名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03提名孔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04提名张廷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05提名钟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06提名代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提名王世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提名陈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提名易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5.01提名张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5.02提名聂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七)股东发言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出具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三)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会后,公司真诚地希望与广大投资者以多种方式进行交互式沟通交流,并欢迎各位股东关心和支持天富能源的经营发展。

四、本次会议仅对已公告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五、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本次会议涉及董事、监事选举的议案采取累计投票制,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得票。在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

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2、计票程序:推举提名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监票人,3位监票人由参会股东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将与现场见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3、表决结果: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本次大会审议的第9项议案“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

4、会议主持人根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宣布议案是否通过。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已经结束,在全体股东的支持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影响,增供扩销,持续强化精细化管理降本增效,基本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各项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亦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研判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紧扣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坚持转型升级、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基本思路,强化生产运营,深挖内部潜力,积极克服煤炭价格持续上升,电价、气价下调等困难,不断提高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基本完成了公司年度计划的各项内容。具体请详见附件《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附件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任期内认真审议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围绕董事会形成的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尽责勤勉的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请详见附件《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附件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895,779,133.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80%;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36,162,272.5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30,302.9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2.54%。(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据,上期数为合并调整数)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0,454,626.19元(母公司报表数,以下同),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3,045,462.62元,期初未分配利润370,228,554.50元,可供分配利润为397,637,718.07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0.0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97,637,718.07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4月19日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1,151,415,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元(含税)共计14,968,395.22元,余382,669,322.85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支付2020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现公司拟按照与该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支付其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差旅费、工作现场餐费及向第三方征询的费用等,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聘用期限已到期,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新疆证监局《关于落实新疆辖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请详见附件《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为此,公司需修订公司章程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修订为: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供热;仪器仪表生产、销售、安装;供热保温管生产、销售;阀门生产、销售;供热设备生产、销售、安装;建材(钢材、水泥、防水材料、油料)采供贸易;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信息技术开发;机电设备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技术的开

发、转让和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利用;煤基多联产技术的开发与利用;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尚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具体经办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和建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自查论证,确认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且发行对象合计不超过200名。

四、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获准发行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

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五、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次债券的具体利率水平及确定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八、担保方式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绿色产业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或其他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十、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绿色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在满足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申请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绿色公司债券,为提高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效率,根据发行工作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本次绿色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机、是否分次申请、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申请、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C、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工资和奖金;

D、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申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绿色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拟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上述授权事项的基础上,授权本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长所授权之人士行使上述股东大会授权所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上述授权事项及其他可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刘伟先生、王润生先生、孔伟先生、张廷君先生、钟韧先生、代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自动卸任。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4: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王世存先生、陈建国先生、易茜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董事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自动卸任。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5: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名张钧先生、聂晶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杨婧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第六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自动卸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6: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八师石河子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提供坚强电力保障;同时公司克服了疫情期间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电价下调5%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水、热、气价格下调10%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以提质增效为重心,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努力增供扩销,降低成本,使得公司2020年度扭亏为盈。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6亿元,同比减少2.80%;营业成本37.93亿元,同比减少11.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53.03万元,同比增加112.54%;实现每股收益0.0421元/股,同比增加0.4011元/股。

第一部分 2020年经营情况

2020年,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完成发电量152.0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16.90%;完成供电量141.5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加12.78%;完成供热量1,962.59万吉焦,较去年同期下降

3.45%;完成供天然气19,322万方,较上年下降10.70%。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6亿元,较上年减少2.80%;营业成本37.93亿元,较上年减少

11.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53.03万元,较上年增长

112.5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区内大工业用户用电需求增加,公司完成发电量

152.0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21.9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6.90%;完成供电量141.58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6.0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2.78%;报告期内,因价格较低的大工业用电量增长较多,用电结构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平均售电单价有所下降,导致公司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加5.72%;公司外购国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68.31%,大大减少了公司购电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供热面积较上年有所增长,使得公司以面积计价的采暖收入有所增加;工业用蒸汽量同比增加7.64%,因部分蒸汽用户上调蒸汽价格,使得蒸汽收入大幅增加;供热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05%。公司通过分布式变频技术,加强能耗管理和精准调度,使得供热单耗及综合热损耗较去年有所下降。2020年度公司总供热量1,962.59万吉焦,较去年同期下降3.45%,使得公司供热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燃气产业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燃气用量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公司完成天然气供气量总计19,322万方,同比减少10.70%;其中:

车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15.03%,工业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13.52%,商业用气较去年同期减少8.94%,居民用气较去年同期增长8.81%;实现天然气业务收入4.06亿元,同比减少17.50%。

针对疫情影响及政策环境的种种不利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强化精细化管理,严控成本增长。科学统筹规划煤炭采购工作,通过调整煤炭库存计划,增加煤炭低价的淡季储煤;积极对接铁路部门、物流公司,

加大公铁联运运输量;尽量削减煤炭及运费上涨对公司成本利润的不利影响。通过优化调度及技术改造,使得全年公司供电标煤单耗比上年下降

1.64%,供电线损率较上年下降0.05个百分点;供热单耗较上年减少

0.0795吉焦/平方米,热损耗率较上年下降0.87个百分点。面对国内货币政策收紧,市场利率加剧波动等严峻考验,公司严控金融风险,并根据利率市场情况及时与债券投资人沟通联系,顺利完成公司债券付息等工作。强化资金管理,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和方案,争取低成本的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合理统筹银行信贷及各类融资工具,有序安排公司各类债务到期清偿工作,切实防范违约风险;通过资金池理财,票据业务及债务置换等手段,综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运用的效率。

第二部分 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和分析

一、2021年度经营计划

2021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166.62亿千瓦时,供电量157.00亿千瓦时,供热量2,200.00万吉焦,供水量9,300.00万方,供天然气20,500.00万方,电、热、水费回收率不小于98%,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合计59,209.00万元,设备检修项目投资计划合计7,583.70万元;技改项目投资计划合计3,649.20万元,外购电量不超过5.41亿千瓦时,购电单价不超过国家电网公司下网单价。(本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十四五”时期,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制定,能源产业格局重构成为大势所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成为未来发展方向。公司作为新疆兵团综合能源企业,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新疆兵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大电网建设力度,以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支持清洁能源外送、提高供电可靠性;推进能源绿色消费;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能源结构优化协同促进。公司将进一步发挥天富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优势,不断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展新能源领域投资,加快清洁能源建设,加大在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领域的投入,逐步调整现有能源供给结构,构建“低碳、安全、清洁、高效、智能、可持续”的现代综合能源服务体系,从而增强主导产业整体竞争力。公司也在积极布局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新材料产业,2020年公司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并持续加大了投资力度,目前公司已持有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10.657%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力争到“十四五”末,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突出,管理体系顺畅高效,转型升级初见成效,形成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结构合理、协同发展的格局,新能源产业再上新台阶,新材料产业具备一定规模,技术创新实现突破,人才队伍体系稳健有序,实现公司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对策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宏观经济波动及将影响工业企业产能,进一步影响公司营业区内企业用能需求,营业区内工业企业需求变动将对公司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2、政策性风险

考虑国家进一步降低工商企业经营成本政策以及新疆持续推行“打造能源价格洼地”的招商引资政策,本地区各类能源价格不排除进一步小幅下降的风险;不断趋严的环保要求,公司环保投入及费用支出也将进一步增加,相应影响公司经营效益。

3、经营性风险

作为能源企业,上游煤炭及天然气等原材料成本在公司生产经营成本中的占比较大。未来上游煤炭及天然气价格波动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针对上述风险,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公司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非经营性支出。不断通过提质升级,合理调配可控装机发电出力,最大可能提升电力运营效率,综合降低生产成本及损耗;公司将积极协调政府及大工业用户,推进建立开发区大工业企业电价运行机制,引导电价回归合理区间,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能源需求预测,做好煤炭及天然气市场分析和采购策略研究,超前筹划季节性储备;公司将积极协调本地政府调整区内煤炭用量分配向公用电厂倾斜,发挥公司大机组、高效率的优势,以提升公司自发电量;积极参与疆内及疆外电力市场交易,寻求增量市场以打破供电区域对公司电力供应总量的限制;统筹安排外购清洁能源计划,积极筹备接带区内新增光伏电力上网,综合降低公司电力外购成本。

此外,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司将持续对部分盈利性较差、折旧较大的重资产进行处置,同时持续对长期亏损、盈利性不高的非主业子公司进行清理,减少公司亏损点,盘活存量资产用于主业发展。

第三部分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加强规范运作,不断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全体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管理层、董事会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内容
2020年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2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2020年3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拟与交通银行开展快捷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2020年4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支付201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5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8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020年8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0年9月11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醇化110KV变电站整体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农网改造项目并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议案。
2020年10月2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1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关于收购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计划内基建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电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计划内基建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乡区域电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12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12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的议案
2020年2月21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年5月14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9、关于2020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10、关于202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支付201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2、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6月1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增补张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0年12月11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收购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附件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任期内认真审议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围绕董事会形成的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尽责勤勉的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监事会依法履行了职责,恪职勤勉,认真对公司决策、经营等各类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全部会议。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关注本公司经营计划及决策,监事会多次出席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经营决策的程序行使了监督职责。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各位监事出席情况如下:

监事姓名本年度参会情况
应参加监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 钧(现任)88001
杨 婧(现任)1313004
聂 晶(现任)1313004
邓 海(离任))55003
序号日期会议届次事项
12020年2月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0年2月1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1、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32020年3月12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拟与交通银行开展快捷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
42020年4月2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特别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申请2020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12、关于2020年度公司长期贷款计划的议案; 13、关于202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支付2019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18、关于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20、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0年5月1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关于增补张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62020年6月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0年8月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82020年8月1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2020年9月1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转让醇化110KV变电站整体资产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农网改造项目并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合同的议案。
102020年10月23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20年11月25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1、关于收购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计划内基建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电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2020年度计划内基建项目“第八师石河子市城乡区域电网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及资金来源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22020年12月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参与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0年12月17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相同。2020年7月10日,公司完成相关管理人员变更工商备案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任监事共3人,分别为张钧先生、杨婧女士,聂晶女士;公司离任监事1人,为邓海先生。

三、 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报告期内的12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含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契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并就定期报告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公司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资产收购、出售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资产收购、出售等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价格合理、投资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类交易,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方均回避表决,交易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证券投资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信息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进行了提示,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监督各类经营计划及经营指标的实现,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治理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及有效运行;

2、实时监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及时掌握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 4 月19日

附件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特制订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优先以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度一次,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时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和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3、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4、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者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事由,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第四条 附则

1.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 本规划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4: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新疆石河子市热电厂锅炉分厂主任、检修分厂副主任;热力分公司生技科科长、经理;石河子市热电厂副厂长、厂长兼总工程师;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热电厂厂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润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电厂金工分场工程师、热力公司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副总工兼热力公司经理;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副总经理;石河子市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副书记、董事长;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孔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石河子热电厂检修分场锅炉工段电焊工、生技科专工;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生技科副科长、科长、副经理。现任石河子天富南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廷君: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新

疆天富热电厂技术员、热力公司热网专工;新疆天富热电股份公司科员;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生技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钟韧: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电厂工人、技术员、科员、劳人科副科长、科长;电力多经局、天富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副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国栋: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石河子市热力公司司炉工、检修工、供热站副站长;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城北营业所热源站站长、大客户营业所副所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工程项目部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总经理。

附件5: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世存:男,中国国籍,律师。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曾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君和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建国: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毕业于新疆财经大学。曾任新疆财经学院财政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主任;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会计学院院长。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易茜:女,1973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暨南大学。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南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附件6: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钧: 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石河子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生化教研室实验员、助理实验师、实验师;石河子大学农学院党政办党务秘书;石河子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石河子大学后勤管理处党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农七师锦龙电力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现任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聂晶:女,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公司财务科会计、会计核算中心主办会计、投融资资产管理部主办科员、副部长。现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杨婧:女,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天富电力调度所调度员、正值班调度员,天富客户服务中心信息服务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现任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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