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方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持有公司股份1,096,479,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6%。其中,方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3,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间接控制子公司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8,716,021股(含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的方大特钢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4.4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方大特钢实际控制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方威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11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方大特钢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区间为自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此期间,方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0股,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 2021
年3月1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方威 | 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7,763,554 | 6.39% | 协议转让取得:137,763,554股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782,896,021 | 36.31% | 方威先生通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制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 175,820,000 | 8.16% |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100%股权 | |
合计 | 958,716,021 | 44.47% | — |
股东 名称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方威 | 0 | 0% | 2020/12/21 ~2021/3/19 | 集中竞价交易 | 0 -0 | 0 | 137,763,554 | 6.39% |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方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
方威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