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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卢光武)(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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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卢光武) 2023年,作为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卢光武: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总经理、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兼任贵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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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况。经自查,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历次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审慎进行决策,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我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 次数
叶青9900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本人分别在审计、提名、战略委员会担任主任或委员职务。本年度,我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分别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建设、内控评价与审计报告、调整董事和聘任高管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核,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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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我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会名称任职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主任440
提名委员会委员440
战略委员会委员11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积极协调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和审计师对2022年度经营和审计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2022年度审计时间安排、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计报告提交时间。在年审工作开展期间,与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并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在年审会计师审计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会议对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相关议题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和批准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进行了监督和指导。

(四)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情况

本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年度和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股东诉求,督促公司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我保持有效的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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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我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明确,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审阅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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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审阅了公司《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了解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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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公司不涉及会计准则变更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公司增补王毓敏、姚昌文为公司董事,聘任杨树东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姜绍英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上述对董事和高管人选的任职资格和工作履历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薪酬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年度经营业绩及其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宜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明确2021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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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的激励对象,因此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7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人了解相关政策后认为:本次取消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光武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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