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赖振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坚武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6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8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2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2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51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 | 指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
龙元明城 | 指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杭州城投 | 指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元建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YC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振元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丽 | 罗星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电话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传真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电子信箱 | stock@lycg.com.cn | stock@lycg.com.cn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700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72 |
公司网址 | www.lycg.com.cn |
电子信箱 | webmaster@lycg.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龙元建设 | 600491 | 未变更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1,327,665,160.05 | 10,384,117,673.03 | 9.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37,177,731.78 | 394,078,577.54 | 1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00,807,997.74 | 389,816,377.34 | 2.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135,154.70 | -1,777,205,354.7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070,736,771.26 | 9,695,874,461.34 | 3.87 |
总资产 | 56,381,645,176.02 | 51,484,474,411.24 | 9.5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58 | 0.2576 | 10.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58 | 0.2576 | 10.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20 | 0.2548 | 2.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40 | 5.58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4 | 5.52 | 减少1.4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431.2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 3,820,777.57 |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0,817,250.7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417,990.0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84,86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737.7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717,589.00 | |
合计 | 36,369,734.04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施工业务和PPP投资建设运营业务。
1.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施工是公司的传统业务,目前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渤海湾经济区及长江经济带,区域分公司遍布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
公司主要拥有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协会)、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为实现公司在建筑施工业务板块更好的发展,在形成以设计、总承包、钢结构、幕墙、水利、市政、产业链的基础上,公司于2018年10月成立了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推动装配式业务的探索和发展。
公司在专业资质、业务布局、工程质量和产业链协同等方面的优势为公司承接工业、民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的各类复杂建筑施工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也铸造了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推动公司不断发展。
2. PPP投资建设运营业务
公司于2011年开始探索基础设施投资,2014年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率先进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市场,凭借先发策略、专业团队、建筑施工等优势,迅速实现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方向的业务布局。目前已累计中标PPP项目70个,总投资额超过800亿,中标项目主要集中于胡焕庸线右侧的经济发达地区,覆盖包括城镇综合开发、市政道路、文体教育、旅游、医疗卫生、生态环境治理等10多个领域。
在以母公司为主体、龙元明城和杭州城投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基础上,公司控股或参股了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龙元市政养护有限公司、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并与国内专业运营机构建立互赢合作关系,形成了“一体两翼+N专业公司”的业务格局。公司致力于构建开放式平台,为政府提供从规划、设计、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同时,依托集团全产业链和超过600人的专业PPP团队,开创面向市场的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服务,为各类社会资本提供投资管理和投资顾问服务。
(二)行业情况
1、建筑行业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城镇化战略的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建筑业发展机会以及市场空间仍然巨大。
整体上看,2019年上半年中国经济整体运行平稳,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效果明显,专项建设债以及城投平台融资的改善,进一步强化基建对经济的托底作用,为建筑业创改造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实现450,933亿元,同比增长6.3%,全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实现299,100亿元,同比增长5.8%。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01,616亿元,同比增长7.2%。报告期建筑行业签订合同额保持稳健增长,2019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272,854.07亿元,同比增长 12.49%。
2、PPP行业
PPP 模式作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管理模式,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供给侧改革、缓解地方政府债务压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及项目管理库数据显示,报告期内管理库净增项目382个、投资额4,714亿元;净增落地项目1,120个、投资额1.6万亿元。
2019年3月7日,财政部正式颁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通过厘清PPP的正负面清单,明确规范PPP项目的条件,推进高质量、高效率的PPP项目更好的实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提出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适当降低基础设施等项目资本金比例。在扩大投资导向下提及PPP模式,同时强调基建项目资本金比例适当下调,将大大提高社会资本投资能力。
各类重要规范政策文件:
日期 | 会议/文件 | 内容 |
2019年2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 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 |
2019年2月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民营建筑企业发展的通知》 | 加强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畅通民营建筑企业沟通渠道。 |
2019年3月 | 政府工作报告 | 出台政策和工作举措要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调结构,防控风险要把握好节奏和力度 |
2019年3月 | 《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 | 明确PPP项目规范实施的标准。 |
2019年5月 |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 从7月1日正式实施,将PPP项目的投资管理正式纳入到我国政府投资管理体系中。 |
2019年6月 |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财办金[2019]40号) | 加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规范管理。 |
2019年7月 | 中央政治局会议 | 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稳定制造业投资,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 |
2019年7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 | 规范PPP项目决策程序;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控;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度报告第三节中的核心竞争力分析。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指标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132,76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71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080.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2%。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5,638,164.5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9.51%,净资产1,007,073.68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
3.87%。
2019年半年度的PPP业务收入为43.81亿元,占当期合并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8.67%。PPP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8.96%,具体分行业收入与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行业名称 | 主营收入 | 主营成本 | 毛利率 |
土建施工 | 10,208,445,694.49 | 9,230,089,704.92 | 9.58% |
其中:PPP及BT项目施工 | 4,042,525,960.98 | 3,570,969,318.94 | 11.66% |
装饰与钢结构 | 533,581,711.63 | 498,437,064.20 | 6.59% |
水利施工 | 138,667,555.32 | 130,051,202.56 | 6.21% |
PPP项目投资 | 338,086,186.72 | 336,308,326.32 | 0.53% |
其他 | 79,480,675.27 | 59,367,230.62 | 25.31% |
小计 | 11,298,261,823.43 | 10,254,253,528.62 | 9.24% |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1.稳健经营,注重源头风险把控和项目过程管控。公司始终坚持理性、规范、健康发展的理念,并适时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环境调整经营策略。传统施工业务方面,报告期公司从项目承接源头把控风险,精选项目,新承接传统施工业务71.72亿元,其中国有、外资项目占比
45.08%,优化了业务结构,同时继续加强项目过程管控,不断提升管理水平;PPP业务方面,公司在项目区域、项目规范度、项目可融性、内部收益率等多方面严格决策,优选项目。目前PPP项目在手订单充足,公司积极强化已落地项目的投后管控工作,通过已中标项目建设管理大纲的编制与执行等措施,提高集团各业务板块的协同管理,共同确保现有项目预期效益的分步实现。
2.公司将“为社会提供优质产品”作为创新发展的第一目标,围绕质量开展工程管理。以“龙元杯”示范工程为抓手,在样板引路、创立标杆、实测实量、远程监控、过程管控、动态管理上实施精细化管理,并通过项目作业定型化,积极推进项目管理标准化,提升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均衡性。报告期公司在全国各地成功打造多个高品质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项共计22项,创建省级以上文明工地15项,其中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另外,报告期内公司荣登《财富》中国500强、2019浙江省民营企业百强榜、2018年度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名单,获评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称号。
3.公司持续推进PPP项目有序落地。报告期公司共投资设立SPV项目公司6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投资设立PPP项目公司62家,项目进展顺利。上半年政府回款100%如期履约,回款合计3.73亿元。
公司通过多种融资渠道保障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目前已与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中国 PPP 基金、各省引导基金及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
展开合作,其中达成合作的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报告期,公司在融资方面新增5家合作金融机构,并通过与PPP基金的合作新增项目授信10,252.86万元;报告期共完成11个PPP项目的融资批复,批复金额34.448亿元,融资提款总额为42.8亿元,较上年同期提高42.52%。项目融资与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周期有效匹配。
4.公司注重打造运营服务能力。经过多重举措,目前已拥有园区运营、停车、市政道路养护等运营机构,并重点布局医疗养老、文化体育、教育、环保等有关民生的运营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与12家运营单位进行对接,目前已与爱奇体育、四腾环境、绿维文旅、保利集团、爱玛会、聚橙剧院等展开战略合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327,665,160.05 | 10,384,117,673.03 | 9.09 |
营业成本 | 10,260,165,507.01 | 9,434,110,872.36 | 8.76 |
销售费用 | 4,135,370.17 | 3,036,082.18 | 36.21 |
管理费用 | 213,917,289.90 | 224,083,620.83 | -4.54 |
财务费用 | 81,871,491.86 | 85,700,007.70 | -4.47 |
研发费用 | 35,879,877.12 | 不适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135,154.70 | -1,777,205,354.7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4,395,477.89 | -1,872,506,066.1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3,040,114.13 | 6,332,339,301.06 | -36.47 |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15,837,376.79 | 0.03 | 52,157,250.18 | 0.10 | -69.64 | 主要是本期减少应收票据收款业务及上年应收票据到期兑付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249,506,896.16 | 0.44 | 357,663,506.32 | 0.69 | -30.24 | 主要是收回一年内到期的应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动资产 | 收款项 | |||||
长期应收款 | 22,818,709,593.13 | 40.66 | 18,124,579,653.75 | 35.20 | 25.90 | 主要是PPP项目投入形成应收款增加 |
开发支出 | 3,334,910.16 | 0.01 | 主要是装配式建筑研发支出 | |||
短期借款 | 3,773,000,000.00 | 6.72 | 3,111,980,814.00 | 6.04 | 21.24 | 主要是业务扩张,资金融资需求增加 |
应付利息 | 31,729,649.65 | 0.06 | 16,968,076.96 | 0.03 | 87.00 | 主要是借款增加,导致计提应付利息增加 |
应付股利 | 111,689,877.58 | 0.20 | 19,234,707.60 | 0.04 | 480.67 | 主要是公司2018年度实施现金分红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001,134.02 | 0.37 | 522,001,134.02 | 1.01 | -60.54 | 主要是归还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3,690,593.30 | 3.89 | 1,975,761,613.33 | 3.84 | 10.52 | 主要是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
长期借款 | 12,350,324,939.02 | 22.01 | 8,335,898,840.22 | 16.19 | 48.16 | 主要是部分PPP项目公司融资增加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2月,公司收购了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杭州一城控股持有杭州城投15%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杭州城投75%股权。收购价为919.87万元,已于2019年3月完成工商变更。
(2)2019年7月,公司收购了郑桂香持有的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54%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2,122.24万元人民币,已于2019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
(3)2019年6月,公司子公司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了子公司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价为140万元人民币,已于2019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
(4)报告期及期后,公司为实施PPP项目设立的公司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1 | 靖江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0 | 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孵化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物业管理 | 2018年1月2日 | 2019年4月10日,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靖江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2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许永利 | 200 | 70 | 工程勘察设计;房地产价格评估;遥感地质勘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管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土保持及保护;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测绘服务 | 2014年7月4日 | 2019年6月19日,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3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泰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丰县城市建设投开发有限公司 | 18,206.6 | 90 | 工程项目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会议会展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餐饮服务;票务服务;礼仪服务;演出策划服务及经纪业务 | 2018年8月28日 | 2019年3月26日,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8,206.6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 |
4 | 曲靖明拓投资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900 | 100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7年10月27日 | 2019年3月5日工商注销 |
5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颜山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1,500 | 80 | 公共基础设施开发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 2017年1月18日 | 因股东山东旺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2019年3月25日,将股东山东旺盛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工商备案为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6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北京为一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3,000 | 50 | 技术推广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 ;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 ;市场调查;企业征信服务 | 2017年7月6日 | 2019年4月11日,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到3000万元,股东龙元明城,北京为一智云科技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7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 | 70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旅游咨询,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市政工程建设,城市规划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家居用品设计,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设计,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 | 2017年8月4日 | 2019年4月29日,王萍将持有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给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8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般阳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000 | 90 | 建设工程项目、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服务 | 2017年11月30日 | 2019年5月21日,山东龙元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公司 |
9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中政企合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起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华越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34,176.23 | 59.90 | 基础设施项目开发、管理、运营维护;旅游运营及服务;餐饮服务;企业管理;物业服务 | 2018年7月3日 | 2019年5月22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转让给 陕西中政企合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陕西朗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2,329.5 | 54.999 | 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开发、管理、运营维护;企业管理;物业服务;污水处理 | 2019年1月25日 | |
11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浙江良和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13,000 | 99.9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维护;道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停车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 | 2019年4月1日 | |
12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泗洪县中展实业有限公司 | 46,767.93 | 79.7 | 基础设施项目设计、建设、开发、管理、运营维护;场地及房屋出租;市政道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养护服务;公共广场工程服务;体育、文化项目运营;文体活动策划;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会展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制售:中餐;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 2019年4月10日 |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13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柱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7,773 | 99 |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维护;旅游景区运营及服务;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污水处理;企业管理;物业服务 | 2019年4月11日 | |
14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 公司、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 | 5,439.7 | 0.9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排水工程设计服务;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污水处理技术咨询服务;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及调试;污水管网设计、施工及维护;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的销售 | 2019年5月14日 | |
15 | 中电建(杭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中电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富阳江南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50,200 | 10 | 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室内水电安装、停车、物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 2019年6月12日 | |
16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枣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2,685.24 | 90 | 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 | 2019年8月9日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10,080 | 183,913.48 | 16,258.68 | 27,580.70 | -353.75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123,173.80 | 5,717.29 | 1,014.13 | 177.74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 | 38,667.96 | -11,534.09 | 17,218.01 | 675.85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 | 实业投资 | 30,000 | 368,324.78 | 36,570.55 | 3,184.50 | 2,015.53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有限公司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工程 | 10,000 | 25,665.42 | 9,981.64 | 13,866.76 | -57.19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 | 5,000 | 13,521.39 | 6,481.11 | 3,552.41 | -46.81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服务业务 | 600 | 3,731.97 | 1,954.55 | 4,620.98 | 875.2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认缴金额 | 截至2019年6月30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1 | 25,001 | 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莒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和山东菏泽万福河商贸物流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 |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6日和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临2016-072)、《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76)、《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91);2017年9月11日,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合伙协议变更,总认缴出资变更为75,002万元,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5,000万元,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万元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00 | 1,00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3日设立;2017年4月11日,总认缴出资变更为3,000万元,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850万元,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万元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8,000 | 19,249.83 | 璨云(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经过公司2016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的公告》(临2016-026)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00 | 6,800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绍兴镜湖新区湖西安置小区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 | 经过公司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5-073)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450 | 0 | 苏州森联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 | 宁波杭州湾新区大众汽车配套零部件产业园基础设施BT项目 | 公司已收回全部投资 |
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98 | 1,054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7年2月17日设立;2017年11月24日总认缴增资至6,000万元,其中龙元明城增资至5,838万元,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至60万元 |
青岛龙元建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0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 | 2017年10月30日设立 |
合伙企业名称 | 公司总认缴金额 | 截至2019年6月30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 2017年10月16日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66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2017年12月26日设立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持有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5.27%的股份。该公司是贵州省首批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专业从事高端装备业特种合金精密成型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科技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种金属材料的环形件和自由锻件,产品覆盖航空、航天、风力发电、高速列车、工程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作为国内军用、商用发动机环锻件主承制单位,该公司已与中国航发集团下属研究所及企业紧密合作,全面配套国内航空发动机型号研制生产。在国际竞争领域,公司已取得美国通用电气、英国罗罗、美国普惠、法国赛峰、美国霍尼韦尔等国际航空发动机客户的供应商资质认证,并陆续签订国际新一代民用航空发动机环锻件产品长期协议。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登陆科创板。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工程承包、PPP等主营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进程等多项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当前,国内经济在新常态下进入稳中趋缓调整期,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将会对公司市场经营等带来不确定影响。
对策与措施:公司将做好合理的预期,并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充分利用积极发展条件,努力实现稳健发展。
2、政策风险:公司涉及的建筑施工行业、PPP行业都是政策敏感型产业,国家的宏观政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都将对企业发展、扩大经营规模带来影响。
对策与措施:公司关注各项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国家、行业政策,利用民营企业决策效率优势,及时根据政策对经营规划作出调整。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施工行业特点决定了施工进度与相应的工程款结算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
对策与措施:加大已承接项目款项的回收力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后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4、涉诉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费支付纠纷等事项,导致潜在诉讼风险。
对策与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调研,谨慎承接业务,严控项目现场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19-05-21 | www.sse.com.cn, 2019-042号公告 | 2019-05-22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 | 承诺时间:2002年 08 月05 日,承诺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持股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5、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有效。 |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广厦中东建设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遂向迪拜一审商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被告支付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请求的款项,即迪拉姆(DHS129,806,223.20以及从判决被告支付自欠款之日起直至被告全额支付完毕为止的利息,利率为12%,以及判令被告支付所有开支、杂费和律师费。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收到迪拜一审商事法院作出的不可撤销判决书(案件号:722/2015),判决被告应向原告支付107,824,636.1迪拉姆(大写:壹亿零柒佰捌拾贰万肆仟陆佰叁拾陆元壹角迪拉姆,折合人民币约为191,410,294元,大写:壹亿玖仟壹佰肆拾壹万零贰佰玖拾肆元);判决被告支付自2015年4月29日起算至款项全额偿付为止的延期付款利息(年利率为9%),以及1,000 迪拉姆的律师费。其余请求予以驳回。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对该笔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并予以核销。 |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公司于2011年8月2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宁波阳光立即偿还公司款项人民币301,000,000元、利息损失6,894,034.16元及违约金。2017年11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对宁波阳光债权人和解协议(草案)作出认可裁定。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已确认债权金额729,732,726.33元(主要包括债权本金3.01亿元、利息675.44万元、违约金3.08亿元,保证金及利息损失合计8,069.05万元,代支付的工程款 |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1-20、2013-034、2013-035、2014-017、2015-015、2016-013、2017-130号公告。 |
及其他款项合计3,290.8万元等),上述债权转为宁波阳光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述债权视为全额得到清偿,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尚未办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 | |
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5,713.8元、利息及赔偿停工损失等,判令原告对于“通辽市阿利坦银河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工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2016年7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审理中。 |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6-056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公司 | 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 - | 民事诉讼 | 公司与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159,790,578.19元及利息,共计179,720,578.19元。2015年7月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2017年10月30日,作出【(2015)川民初字第 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奥克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项86,648,984.07元及利息;2、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后奥克斯因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18年9月2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川民初字 111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重新审理,公司请求将诉讼请求增加、变更如下:1、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133,048,984.07 元;2、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承兑汇票贴息9,450,000元;3、请求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因逾期支付工程款产生的利息;4、请求确认原告对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 I、II、III、IV 区工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 | 142,498,984.1 | 否 | 审理中 | 无 | 审理中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单个诉讼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事项,单个诉讼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其他诉讼事项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十四或有事项及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尚未履行结束的单个诉讼事项且已临时披露的诉讼情况见上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员工持股计划首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原存续期为24个月,自2017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现将存续期在原定终止日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至2020年8月15日止。本次延期不再设定锁定期。延期后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各自持有的比例保持不变。详见2019年6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公开披露的《关于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 2019 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9-021号《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郑桂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出资21,222,443元人民币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龙元6.54%的股权。收购后,郑桂香不再持有上海龙元股权,公司持有上海龙元100%的股权。因郑桂香为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家族成员,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19-057号《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龙元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9,712,939.51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06,229,250.7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06,229,250.71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6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05,684,636.9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05,684,636.9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承接业务量约71.72亿元。
公司于2016年11月12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福鼎(龙安)生态合成革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为该PPP项目投资合作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17年7月1日披露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福鼎(龙安)生态合成革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合同的公告》,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1,785.71万元。后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项目合同。
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乌兰察布市科技馆内容建设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苏华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联合体,项目投资额为18,000万元,后期因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公司决定不再继续参与该项目。
上述PPP项目均未实质性开展工程建设,公司根据客观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管理及风控要求,决定终止上述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党的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效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公司主要从基建发展带动地方经济脱贫、解决就业脱贫、教育脱贫等维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向资助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 PPP 项目。
公司不断积累教育类项目建设运营经验,重视教育各领域运营资源的拓展和开发,以自身专业务实的合规精神,以强大的社会责任感,继续帮助政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引导教育事业良性发展,推动基础教育与社会经济、城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公司一直有“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希望以此激励更多员工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凝聚社会力量,创造美好生活。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赠等方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自2007年开始,公司在象山设立“龙元慈善济困”冠名慈善基金,每年为象山县慈善总会捐献50万元,用于家乡赈灾、助学、资助孤寡老人。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50 |
2.物资折款 | 0 |
3.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 | 0 |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各项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 6号文《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同时废止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报表格式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 | 送股 | 公积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新股 | 金转股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2,157,955 | 38.06 | -582,157,955 | -582,157,955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2,157,955 | 38.06 | -582,157,955 | -582,157,955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32,157,955 | 21.71 | -332,157,955 | -332,157,955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0,000,000 | 16.34 | -250,000,000 | -250,000,0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47,600,000 | 61.94 | 582,157,955 | 582,157,955 | 1,529,757,955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47,600,000 | 61.94 | 582,157,955 | 582,157,955 | 1,529,757,955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529,757,955 | 100.00 | 0 | 0 | 1,529,757,95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2月4日,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非公开发行限售股314,500,000股的股份解禁。2019年4月25日,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非公开发行限售股267,657,955股的股份解禁。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赖振元 | 122,500,000 | 122,5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赖朝辉 | 93,500,000 | 93,5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 | 74,696,545 | 74,696,545 | 0 | 0 | 非公开发 | 2019年4 |
-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 | 行股票 | 月25日 |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 65,359,477 | 65,359,47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4月25日 |
平安大华基金-浙商银行-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 | 65,359,477 | 65,359,477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4月25日 |
赖晔鋆 | 34,000,000 | 34,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22号资产管理计划 | 28,104,575 | 28,104,575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4月25日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陕国投·金玉3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6,797,385 | 26,797,385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4月25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新价值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000,000 | 13,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龙元建设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500,000 | 11,5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新价值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000,000 | 11,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新价值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000,000 | 11,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新价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1,000,000 | 11,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国寿安保基金-中信银行-国寿安保-民生信托定增11号资产管理计划 | 7,340,496 | 7,340,496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4月25日 |
华福证券-兴业银行-兴发龙元建设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7,000,000 | 7,000,000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19年2月4日 |
合计 | 582,157,955 | 582,157,955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8,19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 |
(全称) | 期内增减 | (%) |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质 | ||
赖振元 | 0 | 413,895,952 | 27.06 | 0 | 质押 | 255,611,796 | 境内自然人 | |
赖朝辉 | 0 | 123,864,500 | 8.10 | 0 | 质押 | 106,6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74,696,545 | 4.88 | 0 | 无 | 0 | 其他 |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26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65,359,477 | 4.27 | 0 | 无 | 0 | 其他 | |
平安基金-浙商银行-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65,359,477 | 4.27 | 0 | 无 | 0 | 其他 | |
赖晔鋆 | 0 | 61,273,698 | 4.01 | 0 | 质押 | 26,25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郑桂香 | 0 | 38,828,700 | 2.5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22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28,104,575 | 1.84 | 0 | 无 | 0 | 其他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玉3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26,797,385 | 1.75 | 0 | 无 | 0 | 其他 |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龙元建设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0 | 22,486,603 | 1.47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赖振元 | 413,895,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895,952 | |||||
赖朝辉 | 123,864,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864,500 | |||||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中信保诚基金定丰83号资产管理计划 | 74,696,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74,696,545 | |||||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信达澳银基金-定增26号资产管理计划 | 65,35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59,477 | |||||
平安基金-浙商银行-平安大华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 | 65,35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59,477 | |||||
赖晔鋆 | 61,273,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273,698 | |||||
郑桂香 | 38,8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28,700 | |||||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建信华鑫信托慧智投资122号资产管理计划 | 28,104,575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04,575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金玉3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6,797,3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97,385 |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信托-龙元建设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2,486,603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86,603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其他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详细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 2018-032 号《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无优先股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丁化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刘文富 | 独立董事 | 选举 |
何万篷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曾群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戴瀛 | 副总裁 | 聘任 |
孟旭明 | 副总裁 | 聘任 |
张丽 | 副总裁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的相关议案,选举丁化美、刘文富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何万篷、曾群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临2019-018号、2019-042号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增补戴瀛、孟旭明、张丽为公司副总裁(详见公司临2019-043号公告)。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93,284,695.79 | 4,185,584,874.14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837,376.79 | 52,157,250.18 | |
应收账款 | 8,742,965,343.00 | 10,152,356,724.85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59,737,161.68 | 477,263,767.4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81,454,962.55 | 2,712,024,905.24 | |
其中:应收利息 | 768,338.08 | 704,190.08 | |
应收股利 | 6,320,000.00 | 6,32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4,641,155,300.86 | 13,383,125,274.2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49,506,896.16 | 357,663,506.32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068,950.66 | 103,932,979.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600,010,687.49 | 31,424,109,281.7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12,949,438.3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2,818,709,593.13 | 18,124,579,653.75 | |
长期股权投资 | 697,078,886.39 | 690,189,288.4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2,979,969.0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287,204,778.48 | 279,617,754.57 | |
固定资产 | 525,234,035.66 | 532,653,975.7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941,361.61 | 84,809,399.03 | |
开发支出 | 3,334,910.16 | ||
商誉 | 55,130,980.56 | 55,130,980.56 | |
长期待摊费用 | 9,022,759.47 | 8,567,562.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997,213.98 | 171,867,076.7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781,634,488.53 | 20,060,365,129.49 | |
资产总计 | 56,381,645,176.02 | 51,484,474,411.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73,000,000.00 | 3,111,980,814.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35,065,312.17 | 783,999,158.49 | |
应付账款 | 16,155,706,067.45 | 16,591,566,076.68 | |
预收款项 | 876,145,344.39 | 940,683,217.9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60,895,030.21 | 4,644,901,889.35 | |
应交税费 | 887,143,308.73 | 864,655,006.33 | |
其他应付款 | 3,430,876,143.15 | 2,953,664,423.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31,729,649.65 | 16,968,076.96 | |
应付股利 | 111,689,877.58 | 19,234,707.6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001,134.02 | 522,001,134.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3,690,593.30 | 1,975,761,613.3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808,522,933.42 | 32,389,213,333.1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2,350,324,939.02 | 8,335,898,840.2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888,206.51 | 3,465,847.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451,213,145.53 | 8,439,364,688.03 | |
负债合计 | 45,259,736,078.95 | 40,828,578,021.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49,821,350.30 | 4,050,983,118.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9,695,538.78 | 10,213,560.60 | |
专项储备 | 377,038,746.09 | 347,574,153.30 | |
盈余公积 | 531,769,815.90 | 531,769,815.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572,653,365.19 | 3,225,575,857.7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070,736,771.26 | 9,695,874,461.3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1,172,325.81 | 960,021,928.7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121,909,097.07 | 10,655,896,390.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6,381,645,176.02 | 51,484,474,411.24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77,378,945.95 | 1,767,253,232.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087,981.57 | 31,092,694.72 | |
应收账款 | 7,830,789,382.31 | 9,076,883,599.3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76,576,479.38 | 310,731,777.68 | |
其他应收款 | 8,597,623,720.13 | 7,069,679,170.6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177,985.75 | 12,440,000.00 | |
存货 | 17,659,428,499.17 | 15,993,174,227.8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479,447.38 | 96,789,203.3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6,061,364,455.89 | 34,345,603,905.8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08,130,000.00 | ||
其他债权投资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436,014,950.60 | 4,928,113,197.3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8,13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4,893,963.21 | 290,060,067.5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886,958.34 | 2,110,421.2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45,402.96 | 3,307,062.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4,791,460.91 | 157,852,442.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008,862,736.02 | 5,489,573,190.44 | |
资产总计 | 42,070,227,191.91 | 39,835,177,096.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495,000,000.00 | 2,820,030,814.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26,696,111.72 | 514,662,314.49 |
应付账款 | 15,820,873,537.76 | 15,447,756,774.83 | |
预收款项 | 1,096,447,786.67 | 1,074,187,158.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62,140,575.21 | 4,404,871,414.62 | |
应交税费 | 743,986,247.52 | 653,028,157.29 | |
其他应付款 | 2,999,763,664.19 | 2,612,136,031.50 | |
其中:应付利息 | 5,851,010.18 | 3,997,257.61 | |
应付股利 | 110,965,716.85 | 19,234,707.6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701,134.02 | 46,701,134.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26,325,510.36 | 1,944,268,490.31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317,934,567.45 | 29,517,642,289.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99,484,535.90 | 405,670,102.94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9,484,535.90 | 405,670,102.94 | |
负债合计 | 31,717,419,103.35 | 29,923,312,392.7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38,952,673.41 | 4,038,952,673.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49,109,949.41 | 319,738,574.66 | |
盈余公积 | 531,769,815.90 | 531,769,815.90 | |
未分配利润 | 3,903,217,694.84 | 3,491,645,684.5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352,808,088.56 | 9,911,864,703.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070,227,191.91 | 39,835,177,096.29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327,665,160.05 | 10,384,117,673.03 | |
其中:营业收入 | 11,327,665,160.05 | 10,384,117,673.03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653,500,930.74 | 9,786,186,035.1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0,260,165,507.01 | 9,434,110,872.36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7,531,394.68 | 39,255,452.10 | |
销售费用 | 4,135,370.17 | 3,036,082.18 | |
管理费用 | 213,917,289.90 | 224,083,620.83 | |
研发费用 | 35,879,877.12 | ||
财务费用 | 81,871,491.86 | 85,700,007.7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8,810,969.77 | 86,981,726.18 | |
利息收入 | 40,063,538.33 | 12,153,134.65 | |
加:其他收益 | 3,243,627.75 | 1,715,061.1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38,997.95 | 26,974,243.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8,941,291.8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022,177.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431.28 | -6,292.36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1,801,994.40 | 551,592,472.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8,626.49 | 2,256,925.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14,649.07 | 2,625,171.2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0,265,971.82 | 551,224,226.3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4,842,717.14 | 158,091,978.6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423,254.68 | 393,132,247.6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5,423,254.68 | 393,132,247.6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37,177,731.78 | 394,078,577.5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754,477.10 | -946,329.8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8,021.82 | -1,803,558.45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18,021.82 | -1,803,558.45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8,021.82 | -1,803,558.4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18,021.82 | -1,803,558.45 |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4,905,232.86 | 391,328,689.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6,659,709.96 | 392,275,019.0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754,477.10 | -946,329.8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58 | 0.257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58 | 0.2576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利润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301,884,063.17 | 9,525,581,159.73 | |
减:营业成本 | 9,318,502,617.67 | 8,706,411,487.65 | |
税金及附加 | 52,418,194.82 | 32,345,943.57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24,367,430.90 | 127,999,705.99 | |
研发费用 | 27,700,634.14 | ||
财务费用 | 67,044,141.13 | 61,126,176.39 | |
其中:利息费用 | 76,083,058.02 | 67,924,612.02 | |
利息收入 | 4,574,154.34 | 3,678,812.77 | |
加:其他收益 | 1,593,791.48 | 135,095.0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844,086.36 | 23,956,076.9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756,075.4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124,676.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025.5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5,528,821.33 | 574,664,341.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046.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200.00 | 533,173.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64,528,621.33 | 574,152,213.3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1,171,133.74 | 137,549,034.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3,357,487.59 | 436,603,179.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3,357,487.59 | 436,603,179.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3,357,487.59 | 436,603,179.2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040,719,682.60 | 4,164,011,922.7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62,302,108.22 | 5,196,500,482.3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03,021,790.82 | 9,360,512,405.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34,266,161.77 | 6,013,810,445.8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32,004,285.99 | 2,317,366,097.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9,522,360.59 | 295,677,769.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57,364,137.17 | 2,510,863,447.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143,156,945.52 | 11,137,717,759.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135,154.70 | -1,777,205,354.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9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19,400.00 | 3,703,954.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201.00 | 261,656.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6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5,312,648.24 | 232,550,512.2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9,645,249.24 | 266,476,123.9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715,653.66 | 7,016,473.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970,000.00 | 39,144,507.5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198,652.60 | 297,25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75,156,420.87 | 2,092,523,959.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4,040,727.13 | 2,138,982,190.0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4,395,477.89 | -1,872,506,066.1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855,408.11 | 3,257,300,188.7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855,408.11 | 416,483,041.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671,453,665.84 | 5,369,651,792.03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85,309,073.95 | 8,626,951,980.8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14,008,381.04 | 2,063,262,507.2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8,260,578.78 | 231,350,172.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62,268,959.82 | 2,294,612,679.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3,040,114.13 | 6,332,339,301.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4,144.97 | 459,822.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793,626.51 | 2,683,087,702.7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08,227,401.32 | 1,405,879,230.7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97,021,027.83 | 4,088,966,933.48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02,227,075.09 | 5,903,173,191.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17,853,981.18 | 7,754,440,776.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20,081,056.27 | 13,657,613,967.7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919,849,205.81 | 5,293,977,394.3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73,576,688.66 | 2,183,251,881.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0,430,176.41 | 253,229,001.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403,402,355.16 | 7,735,025,892.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27,258,426.04 | 15,465,484,169.7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7,369.77 | -1,807,870,202.0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29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19,400.00 | 3,703,954.8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01.00 | 30,556.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21,401.00 | 24,024,511.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29,786.14 | 4,154,926.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94,016,400.00 | 698,902,61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198,652.6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81,694.44 | 30,284.9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8,426,533.18 | 703,087,821.3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005,132.18 | -679,063,309.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40,817,147.7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14,000,000.00 | 2,215,9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4,000,000.00 | 5,056,717,147.7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845,216,381.04 | 1,912,263,106.9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3,323,875.31 | 67,666,823.7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8,540,256.35 | 1,979,929,930.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5,459,743.65 | 3,076,787,217.0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3,277,241.70 | 589,853,705.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9,148,927.03 | 616,390,688.2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12,426,168.73 | 1,206,244,393.64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50,983,118.79 | 10,213,560.60 | 347,574,153.30 | 531,769,815.90 | 3,225,575,857.75 | 9,695,874,461.34 | 960,021,928.73 | 10,655,896,390.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50,983,118.79 | 10,213,560.60 | 347,574,153.30 | 531,769,815.90 | 3,225,575,857.75 | 9,695,874,461.34 | 960,021,928.73 | 10,655,896,390.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1,768.49 | -518,021.82 | 29,464,592.79 | 347,077,507.44 | 374,862,309.92 | 91,150,397.08 | 466,012,707.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8,021.82 | 438,862,984.74 | 438,344,962.92 | -14,480,850.30 | 423,864,112.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6,355,408.11 | 106,355,408.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6,355,408.11 | 106,355,408.1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785,477.30 | -91,785,477.30 | -724,160.73 | -92,509,638.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785,477.30 | -91,785,477.30 | -724,160.73 | -92,509,638.0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464,592.79 | 29,464,592.79 | 29,464,592.79 | ||||||||||||
1.本期提取 | 191,534,836.87 | 191,534,836.87 | 191,534,836.87 | ||||||||||||
2.本期使用 | 162,070,244.08 | 162,070,244.08 | 162,070,244.08 | ||||||||||||
(六)其他 | -1,161,768.49 | -1,161,768.49 | -1,161,768.49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9,821,350.30 | 9,695,538.78 | 377,038,746.09 | 531,769,815.90 | 3,572,653,365.19 | 10,070,736,771.26 | 1,051,172,325.81 | 11,121,909,097.07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 | 所有者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益 | 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2,100,000.00 | 1,478,428,215.31 | 15,170,265.24 | 227,008,791.75 | 450,356,928.82 | 2,448,550,059.93 | 5,881,614,261.05 | 332,403,499.03 | 6,214,017,760.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2,100,000.00 | 1,478,428,215.31 | 15,170,265.24 | 227,008,791.75 | 450,356,928.82 | 2,448,550,059.93 | 5,881,614,261.05 | 332,403,499.03 | 6,214,017,760.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1,803,558.45 | 66,671,869.18 | 350,261,463.01 | 3,255,342,632.22 | 415,536,711.15 | 3,670,879,34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03,558.45 | 394,078,577.54 | 392,275,019.09 | -946,329.85 | 391,328,689.2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2,840,212,858.48 | 416,483,041.00 | 3,256,695,899.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2,840,212,858.48 | 416,483,041.00 | 3,256,695,899.4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6,671,869.18 | 66,671,869.18 | 66,671,869.18 | ||||||||||||
1.本期提取 | 172,588,259.11 | 172,588,259.11 | 172,588,259.11 | ||||||||||||
2.本期使用 | 105,916,389.93 | 105,916,389.93 | 105,916,389.93 | ||||||||||||
(六)其他 | 7,960,367.43 | 7,960,367.43 | 7,960,367.4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50,983,118.79 | 13,366,706.79 | 293,680,660.93 | 450,356,928.82 | 2,798,811,522.94 | 9,136,956,893.27 | 747,940,210.18 | 9,884,897,103.45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9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319,738,574.66 | 531,769,815.90 | 3,491,645,684.55 | 9,911,864,70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319,738,574.66 | 531,769,815.90 | 3,491,645,684.55 | 9,911,864,703.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371,374.75 | 411,572,010.29 | 440,943,385.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3,357,487.59 | 503,357,487.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1,785,477.30 | -91,785,477.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1,785,477.30 | -91,785,477.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9,371,374.75 | 29,371,374.75 | |||||||||
1.本期提取 | 188,807,592.43 | 188,807,592.43 | |||||||||
2.本期使用 | 159,436,217.68 | 159,436,217.68 |
项目 | 2019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349,109,949.41 | 531,769,815.90 | 3,903,217,694.84 | 10,352,808,088.56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62,100,000.00 | 1,466,397,769.93 | 201,793,166.54 | 450,356,928.82 | 2,812,471,229.30 | 6,193,119,094.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62,100,000.00 | 1,466,397,769.93 | 201,793,166.54 | 450,356,928.82 | 2,812,471,229.30 | 6,193,119,094.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64,833,936.08 | 384,825,697.31 | 3,289,872,491.8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6,603,179.27 | 436,603,179.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2,840,212,858.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7,657,955.00 | 2,572,554,903.48 | 2,840,212,858.4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777,481.96 | -51,777,481.96 | |||||||||
3.其他 |
项目 | 2018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4,833,936.08 | 64,833,936.08 | |||||||||
1.本期提取 | 171,286,886.12 | 171,286,886.12 | |||||||||
2.本期使用 | 106,452,950.04 | 106,452,950.0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266,627,102.62 | 450,356,928.82 | 3,197,296,926.61 | 9,482,991,586.46 |
法定代表人:赖振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坚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坚武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前身系象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6月19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甬政发[1995]122号文批准改制为浙江象山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949A,所属行业为建筑类。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29,757,955股,注册资本为1,529,757,955.00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建筑(建筑特级)、工程安装(壹级);市政、室内外装饰装潢(资质壹级);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打桩;房地产开发经营(限子公司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装饰材料、电工器材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的劳务人员。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信安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越南信安幕墙有限公司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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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报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逾期的时间综合考量计算的预计损失金额。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信用记录组合和重要性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关于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公司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远期外汇合同、利率互换合约和交叉货币利率互换工具,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金融工具(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
组合2 | 其他不重大应收款项 |
组合3 | 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分类到应收账款 |
组合4 | 期后回款的应收款项(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组合1 | 根据单个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逐项测试,确定实际需要计提的比例 |
组合2 | 资产负债表日除关联方外应收款项的账面数扣除期后收款(一般为截止至次年的三月一日前)及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的从存货中重分类到应收账款数额后的余额的6%计提准备 |
组合3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金融工具及应收账款内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工程施工、开发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除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外)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施工所用材料采用个别认定法。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7.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金融工具及应收账款内容
2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1.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10-30 | 5.00 | 3.17-9.50 |
施工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8 | 5.00 | 11.875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15 | 5.00 | 6.33-19.00 |
运输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其他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23.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4.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
软件 | 5 | 更新周期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使用费、装修费等。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项目名称 | 摊销期限 | 依据 |
房屋使用费 | 20-50年 | 房屋租赁协议书 |
装修费 | 3-5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品牌使用费 | 10年 | 预计收益年限 |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具体而言,公司承接建造合同时,预计相应建造合同的毛利率和工程成本总额,待实际工程成本发生时,按预计的毛利率和实际成本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实现。建造合同完工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7.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4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 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 |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详见变更说明。 |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 | 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详见变更说明。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9,035,201.09 | 2,151,896.42 |
银行存款 | 3,989,985,826.74 | 3,606,075,504.90 |
其他货币资金 | 524,263,667.96 | 577,357,472.82 |
合计 | 4,593,284,695.79 | 4,185,584,874.1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9,016,699.07 | 32,586,870.59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67,630,551.70 | 245,533,782.44 |
信用证保证金 | 1,253,349.82 | 753,279.77 |
保函保证金 | 123,064,568.69 | 125,559,561.31 |
冻结资金 | 68,751,467.56 | 167,633,890.52 |
其他保证金 | 63,563,730.19 | 37,876,958.78 |
合计 | 524,263,667.96 | 577,357,472.82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512,921.22 | 30,729,784.95 |
商业承兑票据 | 5,324,455.57 | 21,427,465.23 |
合计 | 15,837,376.79 | 52,157,250.1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6,556,775.63 | |
商业承兑票据 | 17,536,201.60 | |
合计 | 134,092,977.2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54,100,936.86 | 100.00 | 711,135,593.86 | 7.52 | 8,742,965,343.00 | 10,801,111,875.78 | 100.00 | 648,755,150.93 | 6.01 | 10,152,356,724.85 |
其中: | ||||||||||
组合1 | 370,374,504.61 | 3.93 | 257,834,577.76 | 69.61 | 112,539,926.85 | 386,217,836.51 | 3.58 | 259,409,596.83 | 67.17 | 126,808,239.68 |
组合2 | 7,555,016,932.86 | 79.91 | 453,301,016.10 | 6.00 | 7,101,715,916.76 | 6,489,092,567.64 | 60.08 | 389,345,554.10 | 6.00 | 6,099,747,013.54 |
组合3 | 1,528,709,499.39 | 16.16 | 1,528,709,499.39 | 2,618,710,273.90 | 24.24 | 2,618,710,273.90 | ||||
组合4 | 1,307,091,197.73 | 12.10 | 1,307,091,197.73 | |||||||
合计 | 9,454,100,936.86 | / | 711,135,593.86 | / | 8,742,965,343.00 | 10,801,111,875.78 | / | 648,755,150.93 | / | 10,152,356,724.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00万以下零星客户 | 25,789,005.70 | 22,031,349.18 | 85.43 |
客户1 | 47,454,383.48 | 47,454,383.48 | 100.00 |
客户2 | 44,622,187.53 | 22,311,093.77 | 50.00 |
客户3 | 29,545,925.00 | 5,909,185.00 | 20.00 |
客户4 | 19,007,406.25 | 19,007,406.25 | 100.00 |
客户5 | 13,942,011.10 | 13,942,011.10 | 100.00 |
客户6 | 11,664,213.21 | 3,499,263.96 | 30.00 |
客户7 | 10,434,569.65 | 2,086,913.93 | 20.00 |
客户8 | 10,165,982.96 | 1,423,237.61 | 14.00 |
客户9 | 8,557,156.50 | 4,278,578.25 | 50.00 |
客户10 | 8,441,063.24 | 675,285.06 | 8.00 |
客户11 | 8,414,159.97 | 8,414,159.97 | 100.00 |
客户12 | 7,806,226.96 | 780,622.70 | 10.00 |
客户13 | 7,464,730.75 | 5,971,784.60 | 80.00 |
客户14 | 6,538,799.11 | 6,538,799.11 | 100.00 |
客户15 | 6,027,415.00 | 4,219,190.50 | 70.00 |
客户16 | 5,246,928.15 | 3,148,156.89 | 60.00 |
客户17 | 4,902,019.70 | 4,902,019.70 | 100.00 |
客户18 | 4,868,674.00 | 4,868,674.00 | 100.00 |
客户19 | 4,783,433.32 | 4,783,433.32 | 100.00 |
客户20 | 4,726,491.84 | 4,726,491.84 | 100.00 |
客户21 | 4,433,484.32 | 4,433,484.32 | 100.00 |
客户22 | 4,261,910.00 | 2,130,955.00 | 50.00 |
客户23 | 3,305,559.60 | 3,305,559.60 | 100.00 |
客户24 | 3,250,579.23 | 3,250,579.23 | 100.00 |
客户25 | 3,183,687.30 | 3,183,687.30 | 100.00 |
客户26 | 3,112,189.60 | 1,556,094.80 | 50.00 |
客户27 | 3,048,625.50 | 3,048,625.50 | 100.00 |
客户28 | 2,972,175.00 | 2,972,175.00 | 100.00 |
客户29 | 2,846,597.54 | 2,846,597.54 | 100.00 |
客户30 | 2,822,147.69 | 2,822,147.69 | 100.00 |
客户31 | 2,675,963.00 | 2,675,963.00 | 100.00 |
客户32 | 2,590,000.00 | 2,590,000.00 | 100.00 |
客户33 | 2,500,000.00 | 1,750,000.00 | 70.00 |
客户34 | 2,497,672.97 | 2,497,672.97 | 100.00 |
客户35 | 2,249,933.14 | 1,574,953.20 | 70.00 |
客户36 | 2,158,200.00 | 2,158,200.00 | 100.00 |
客户37 | 2,024,733.00 | 1,417,313.10 | 70.00 |
客户38 | 2,009,143.05 | 200,914.31 | 10.00 |
客户39 | 1,985,263.31 | 1,985,263.31 | 100.00 |
客户40 | 1,925,348.40 | 1,925,348.40 | 100.00 |
客户41 | 1,787,836.00 | 357,567.20 | 20.00 |
客户42 | 1,752,438.09 | 350,487.62 | 20.00 |
客户43 | 1,740,044.00 | 1,740,044.00 | 100.00 |
客户44 | 1,690,895.00 | 1,690,895.00 | 100.00 |
客户45 | 1,533,436.20 | 920,061.72 | 60.00 |
客户46 | 1,403,645.91 | 1,403,645.91 | 100.00 |
客户47 | 1,327,846.40 | 265,569.28 | 20.00 |
客户48 | 1,317,277.54 | 1,317,277.54 | 100.00 |
客户49 | 1,303,747.31 | 1,303,747.31 | 100.00 |
客户50 | 1,282,110.72 | 1,282,110.72 | 100.00 |
客户51 | 1,261,033.54 | 1,261,033.54 | 100.00 |
客户52 | 1,200,000.00 | 1,200,000.00 | 100.00 |
客户53 | 1,159,486.00 | 695,691.60 | 60.00 |
客户54 | 1,135,207.13 | 1,135,207.13 | 100.00 |
客户55 | 1,113,708.70 | 1,113,708.70 | 100.00 |
客户56 | 1,093,396.00 | 1,093,396.00 | 100.00 |
客户57 | 1,016,400.00 | 406,560.00 | 40.00 |
客户58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合计 | 370,374,504.61 | 257,834,577.76 | 69.6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商 | 应收余额 | 坏账金额 |
客户1 | 217,016,433.55 | 13,020,986.01 |
客户2 | 193,387,115.42 | 11,603,226.93 |
客户3 | 163,601,897.20 | 9,816,113.83 |
客户4 | 149,000,286.76 | 8,940,017.21 |
客户5 | 144,017,665.76 | 8,641,059.9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768,338.08 | 704,190.08 |
应收股利 | 6,320,000.00 | 6,32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774,366,624.47 | 2,705,000,715.16 |
合计 | 2,781,454,962.55 | 2,712,024,905.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
委托贷款 | ||
债券投资 | ||
对外借款 | 768,338.08 | 704,190.08 |
合计 | 768,338.08 | 704,190.08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20,000.00 | 6,320,000.00 |
合计 | 6,320,000.00 | 6,32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组合1 | 575,928,249.55 | 573,389,480.27 |
组合2 | 2,814,552,944.85 | 2,741,164,955.86 |
合计 | 3,390,481,194.40 | 3,314,554,436.1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609,553,720.97 | 609,553,720.97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本期计提 | 8,974,996.05 | 8,974,996.05 | ||
本期转回 | 2,414,147.09 | 2,414,147.0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616,114,569.93 | 616,114,569.9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商1 | 往来款 | 395,545,406.01 | 1-2年 | 11.67 | 23,732,724.36 |
客商2 | 往来款 | 383,196,672.30 | 1-2年/5年以上 | 11.30 | 22,991,800.34 |
客商3 | 往来款 | 193,100,742.73 | 1-2年 | 5.70 | 11,586,044.56 |
客商4 | 往来款 | 130,899,419.27 | 1-4年 | 3.86 | 7,853,965.16 |
客商5 | 往来款 | 72,306,328.55 | 1年以内 | 2.13 | 43,383,797.13 |
合计 | / | 1,175,048,568.86 | / | 34.66 | 109,548,331.5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694,573.39 | 423,029.83 | 22,271,543.56 | 58,870,056.83 | 423,029.83 | 58,447,027.00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308,187.32 | 5,308,187.32 | 7,986,279.18 | 7,986,279.18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4,021,425,764.93 | 14,021,425,764.93 | 12,835,769,252.55 | 12,835,769,252.55 | ||
开发成本 | 592,149,805.05 | 592,149,805.05 | 480,922,715.54 | 480,922,715.54 | ||
合计 | 14,641,578,330.69 | 423,029.83 | 14,641,155,300.86 | 13,383,548,304.10 | 423,029.83 | 13,383,125,274.2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23,029.83 | 423,029.8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合计 | 423,029.83 | 423,029.83 |
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 工程进度 | 期末余额 |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 年初余额 |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
杭州临安青山湖森林硅谷高科技产业园区 | 施工阶段 | 592,149,805.05 | 31,994,869.17 | 480,922,715.54 | 24,519,992.2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余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30,807,940,573.73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2,001,367,130.42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18,787,881,939.22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4,021,425,764.93 |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249,506,896.16 | 357,663,506.32 |
合计 | 249,506,896.16 | 357,663,506.32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税金 | 116,068,950.66 | 103,932,979.31 |
合计 | 116,068,950.66 | 103,932,979.31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
PPP项目及BT项目应收款 | 22,818,709,593.13 | 22,818,709,593.13 | 18,124,579,653.75 | 18,124,579,653.75 | |||
合计 | 22,818,709,593.13 | 22,818,709,593.13 | 18,124,579,653.75 | 18,124,579,653.7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314,474.29 | 336,437.18 | 5,650,911.47 |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844,423.89 | 2,155,576.11 | ||||||||
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 -274.61 | -274.61 | |||||||||
小计 | 5,314,474.29 | 5,000,000.00 | -2,508,261.32 | 7,806,212.97 | |||||||
二、联营企业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2,505,832.41 | 9,089.68 | 2,514,922.09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56,630,000.00 | 156,630,000.00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9,643,969.29 | 4,310,740.34 | -3,419,400.00 | 10,535,309.63 |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296,598.99 | 2,970,000.00 | 5,010,085.25 | 196,276,684.24 |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4,522,031.37 | -3,815,824.33 | 260,706,207.04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8,096,541.28 | -1,023,863.42 | 27,072,677.86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9,617,594.56 | -1,214,724.96 | 18,402,869.60 | ||||||||
杭州城投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6,593.37 | -274,870.67 | 3,731,722.70 | ||||||||
山西财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1,555,652.88 | 2,746,627.38 | -900,000.00 | 13,402,280.26 | |||||||
小计 | 684,874,814.15 | 2,970,000.00 | 5,747,259.27 | -4,319,400.00 | 689,272,673.42 | ||||||
合计 | 690,189,288.44 | 7,970,000.00 | 3,238,997.95 | -4,319,400.00 | 697,078,886.39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其中:按公允价值计量 | 112,979,969.09 |
按成本计量 | ||
合计 | 112,979,969.09 |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被投资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年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年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 | |||||||
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0.67 | 0.67 | 63.75 | |||||||
中华甬商投资集团公司 | 4,439,968.42 | 4,439,968.42 | 1.00 |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0,730,000.00 | 10,730,000.00 | 2.00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7,000,000.00 | 77,000,000.00 | 10.00 | |||||||
象山诚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4.00 | |||||||
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注) | 5.00 | |||||||||
合计 | 112,979,969.09 | 112,979,969.09 |
注: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5,900万元,公司认缴2,295万元,持股5%。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出资。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268,063,263.24 | 26,844,166.91 | 294,907,430.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498,162.22 | 16,498,162.22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6,498,162.22 | 16,498,162.22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70,246.33 | 733,910.80 | 5,304,157.13 | |
(1)处置 | 4,570,246.33 | 733,910.80 | 5,304,157.13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79,991,179.13 | 26,110,256.11 | 306,101,435.2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848,037.03 | 441,638.55 | 15,289,675.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27,776.21 | 314,416.87 | 4,342,193.08 | |
(1)计提或摊销 | 4,027,776.21 | 314,416.87 | 4,342,193.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0,015.72 | 55,196.18 | 735,211.90 | |
(1)处置 | 680,015.72 | 55,196.18 | 735,211.90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195,797.52 | 700,859.24 | 18,896,656.7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1,795,381.61 | 25,409,396.87 | 287,204,778.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3,215,226.21 | 26,402,528.36 | 279,617,754.5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用于抵押或担保的投资性房地产详见附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25,234,035.66 | 532,653,975.7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25,234,035.66 | 532,653,975.72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施工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41,344,223.36 | 63,915,832.67 | 77,603,305.13 | 32,310,322.45 | 71,248,785.70 | 886,422,469.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90,860.11 | 2,449,287.57 | 1,759,002.58 | 1,860,149.04 | 1,742,427.41 | 18,701,726.71 |
(1)购置 | 6,250,046.11 | 2,449,287.57 | 1,759,002.58 | 1,860,149.04 | 1,742,427.41 | 14,060,912.7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640,814.00 | 4,640,814.00 | ||||
(4)汇率变动影响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272,197.60 | 1,677,921.11 | 223,303.48 | 217,376.70 | 43,086.93 | 8,433,885.82 |
(1)处置或报废 | 1,612,696.96 | 211,008.40 | 163,707.74 | 1,987,413.10 | ||
(2)企业合并减少 | 4,482,153.35 | 4,482,153.35 | ||||
(3)汇率变动影响 | 1,790,044.25 | 65,224.15 | 12,295.08 | 53,668.96 | 43,086.93 | 1,964,319.37 |
4.期末余额 | 645,962,885.87 | 64,687,199.13 | 79,139,004.23 | 33,953,094.79 | 72,948,126.18 | 896,690,310.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5,646,740.13 | 54,645,442.86 | 56,240,501.34 | 23,566,408.75 | 63,669,400.51 | 353,768,493.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927,500.10 | 2,325,175.66 | 2,841,778.17 | 1,759,307.95 | 2,345,000.61 | 21,198,762.49 |
(1)计提 | 8,655,057.16 | 2,325,175.66 | 2,841,778.17 | 1,759,307.95 | 2,345,000.61 | 17,926,319.55 |
(2)企业合并增加 | 3,272,442.94 | 3,272,442.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4,220.82 | 1,582,724.99 | 211,933.96 | 197,339.75 | 34,762.02 | 3,510,981.54 |
(1)处置或报废 | 1,529,832.51 | 200,457.98 | 151,940.26 | 1,882,230.75 | ||
(2)企业合并减少 | 993,544.01 | 993,544.01 | ||||
(3)汇率变动影响 | 490,676.81 | 52,892.48 | 11,475.98 | 45,399.49 | 34,762.02 | 635,206.78 |
4.期末余额 | 166,090,019.41 | 55,387,893.53 | 58,870,345.55 | 25,128,376.95 | 65,979,639.10 | 371,456,274.5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9,872,866.46 | 9,299,305.60 | 20,268,658.68 | 8,824,717.84 | 6,968,487.08 | 525,234,035.6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5,697,483.23 | 9,270,389.81 | 21,362,803.79 | 8,743,913.70 | 7,579,385.19 | 532,653,975.7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659,811.08 | 4,634,731.47 | 553,901.00 | 100,848,443.5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706,180.25 | 241,344.28 | 18,947,524.53 | |||
(1)购置 | 1,516,800.00 | 241,344.28 | 1,758,144.2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7,189,380.25 | 17,189,380.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4,365,991.33 | 4,876,075.75 | 553,901.00 | 119,795,968.0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449,137.96 | 2,459,591.26 | 130,315.30 | 16,039,044.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07,919.03 | 502,022.90 | 5,620.02 | 18,815,561.95 | ||
(1)计提 | 18,307,919.03 | 502,022.90 | 5,620.02 | 18,815,561.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1,757,056.99 | 2,961,614.16 | 135,935.32 | 34,854,606.4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2,608,934.34 | 1,914,461.59 | 417,965.68 | 84,941,361.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210,673.12 | 2,175,140.21 | 423,585.70 | 84,809,399.0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44,929,500.00 | 尚在办理中 |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装配式钢结构住 | 3,334,910.16 | 3,334,910.16 |
宅产品体系研发 | ||||||||
合计 | 3,334,910.16 | 3,334,910.16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314,074.83 | 1,314,074.83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2,252,889.05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564,210.43 | 53,564,210.43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52,695.30 | 252,695.30 | ||||
合计 | 57,383,869.61 | 57,383,869.6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2,252,889.05 | ||||
合计 | 2,252,889.05 | 2,252,889.05 |
报告期末,公司按照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五年的现金流量采用第五年的现金流量作出推算。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市场动向的判断及未来经营战略规划确定预计的成本费用比率及预计资本支出以预测未来现金流,并选取与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后利率作为折现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商誉金额 | 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314,074.83 | 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商誉金额 | 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564,210.43 | 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7年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52,695.30 | 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该资产组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 |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使用费 | 2,988,830.12 | 93,466.74 | 2,895,363.38 | ||
装修费 | 4,395,423.49 | 1,562,201.03 | 893,254.17 | 5,064,370.35 | |
品牌使用费 | 1,183,308.76 | 120,283.02 | 1,063,025.74 | ||
合计 | 8,567,562.37 | 1,562,201.03 | 1,107,003.93 | 9,022,759.47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99,124,867.65 | 124,778,705.87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计提的与税务时间性差异的费用 | 188,419,958.92 | 47,104,989.73 | 188,353,483.51 | 47,088,370.88 |
信用减值准备 | 563,568,897.00 | 140,892,224.25 | ||
合计 | 751,988,855.92 | 187,997,213.98 | 687,478,351.16 | 171,867,076.7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13,000,000.00 | 449,600,000.00 |
信用借款 | 3,065,000,000.00 | 2,445,000,000.00 |
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22,380,814.00 | |
合计 | 3,773,000,000.00 | 3,111,980,814.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98,119,804.56 | 51,629,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36,945,507.61 | 732,370,158.49 |
合计 | 835,065,312.17 | 783,999,158.49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6,155,706,067.45 | 16,591,566,076.68 |
合计 | 16,155,706,067.45 | 16,591,566,076.68 |
(2)期末数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期末数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8,089,299.04 | 58,452,300.86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 | 848,056,045.35 | 882,230,917.08 |
合计 | 876,145,344.39 | 940,683,217.9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累计已发生成本 | 5,029,672,792.19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363,267,762.93 |
减:预计损失 |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6,240,996,600.47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848,056,045.35 |
i期末数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ii期末数中无预收关联方款项;iii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款项情况。
38、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644,779,205.10 | 1,954,595,093.03 | 2,138,601,952.17 | 4,460,772,345.9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22,684.25 | 7,852,336.98 | 7,852,336.98 | 122,684.25 |
三、辞退福利 | 145,912.80 | 145,912.8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4,644,901,889.35 | 1,962,593,342.81 | 2,146,600,201.95 | 4,460,895,030.2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644,414,592.48 | 1,945,118,324.50 | 2,129,125,183.64 | 4,460,407,733.34 |
二、职工福利费 | 3,290,302.85 | 3,290,302.85 | ||
三、社会保险费 | 43,234.80 | 3,002,587.23 | 3,002,587.23 | 43,234.8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820.50 | 2,508,255.02 | 2,508,255.02 | 37,820.50 |
工伤保险费 | 1,433.20 | 187,293.21 | 187,293.21 | 1,433.20 |
生育保险费 | 3,981.10 | 307,039.00 | 307,039.00 | 3,981.10 |
四、住房公积金 | 266,723.89 | 2,479,485.88 | 2,479,485.88 | 266,723.8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4,653.93 | 704,392.57 | 704,392.57 | 54,653.9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4,644,779,205.10 | 1,954,595,093.03 | 2,138,601,952.17 | 4,460,772,345.9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0,693.65 | 7,290,500.96 | 7,290,500.96 | 120,693.65 |
2、失业保险费 | 1,990.60 | 164,141.16 | 164,141.16 | 1,990.60 |
3、企业年金缴费 | 45,397.70 | 45,397.70 | ||
4、残保金 | 352,297.16 | 352,297.16 | ||
合计 | 122,684.25 | 7,852,336.98 | 7,852,336.98 | 122,684.25 |
39、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9,994,035.30 | 106,121,626.6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130,737,104.04 | 175,425,925.83 |
企业所得税 | 307,214,089.36 | 282,081,324.75 |
个人所得税 | 61,520,867.21 | 56,478,874.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1,197,538.62 | 136,067,746.21 |
房产税 | 282,712.76 | 4,964,266.12 |
教育费附加 | 110,821,770.86 | 97,267,705.98 |
土地使用税 | 218,037.50 | 1,086,883.21 |
堤防费 | 2,173,845.96 | 2,193,797.54 |
其他 | 2,983,307.12 | 2,966,855.66 |
合计 | 887,143,308.73 | 864,655,006.33 |
40、 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1,729,649.65 | 16,968,076.96 |
应付股利 | 111,689,877.58 | 19,234,707.60 |
其他应付款 | 3,287,456,615.92 | 2,917,461,638.44 |
合计 | 3,430,876,143.15 | 2,953,664,423.0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借款应付利息 | 31,729,649.65 | 16,968,076.96 |
合计 | 31,729,649.65 | 16,968,076.96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11,689,877.58 | 19,234,707.6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111,689,877.58 | 19,234,707.6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287,456,615.92 | 2,917,461,638.44 |
合计 | 3,287,456,615.92 | 2,917,461,638.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1、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6,001,134.02 | 522,001,134.0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206,001,134.02 | 522,001,134.02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待转销项税 | 2,183,690,593.30 | 1,975,761,613.33 |
合计 | 2,183,690,593.30 | 1,975,761,613.33 |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280,552,840.12 | 4,802,720,900.28 |
抵押借款 | 659,484,535.90 | 120,670,102.94 |
保证借款 | 497,627,837.00 | 4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4,912,659,726.00 | 3,365,507,837.00 |
合计 | 12,350,324,939.02 | 8,335,898,840.22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 98,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465,847.81 | 577,641.30 | 2,888,206.51 | 政府拆迁补偿 | |
合计 | 3,465,847.81 | 577,641.30 | 2,888,206.5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策性拆迁补偿 | 3,465,847.81 | 577,641.30 | 2,888,206.51 | 与资产相关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4,025,706,344.07 | 4,025,706,344.07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形成的差额 | -31,022,121.95 | 1,161,768.49 | -32,183,890.44 | |
其他资本公积 | ||||
股权投资准备 | 56,298,896.67 | 56,298,896.67 | ||
合计 | 4,050,983,118.79 | 1,161,768.49 | 4,049,821,350.30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213,560.60 | -518,021.82 | -518,021.82 | 9,695,538.78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213,560.60 | -518,021.82 | -518,021.82 | 9,695,538.7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213,560.60 | -518,021.82 | -518,021.82 | 9,695,538.78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47,574,153.30 | 191,534,836.87 | 162,070,244.08 | 377,038,746.09 |
合计 | 347,574,153.30 | 191,534,836.87 | 162,070,244.08 | 377,038,746.09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531,769,815.90 | 531,769,815.9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531,769,815.90 | 531,769,815.9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25,575,857.75 | 2,448,550,059.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225,575,857.75 | 2,448,550,059.9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37,177,731.78 | 394,078,577.5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1,785,477.30 | 51,777,481.9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1,685,252.96 | -7,960,367.43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72,653,365.19 | 2,798,811,522.94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298,261,823.43 | 10,254,253,528.62 | 10,340,689,340.87 | 9,395,901,540.40 |
其他业务 | 29,403,336.62 | 5,911,978.39 | 43,428,332.16 | 38,209,331.96 |
合计 | 11,327,665,160.05 | 10,260,165,507.01 | 10,384,117,673.03 | 9,434,110,872.36 |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客户1 | 237,260,522.69 | 2.09 | |
客户2 | 258,733,476.67 | 2.28 | |
客户3 | 218,644,927.11 | 1.93 | |
客户4 | 205,224,393.88 | 1.81 | |
客户5 | 193,284,283.34 | 1.71 | |
合计 | 1,113,147,603.69 | 9.82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687,640.90 | 18,343,478.85 |
教育费附加 | 17,634,029.22 | 13,102,484.90 |
资源税 | 304,423.32 | 298,200.90 |
房产税 | 7,747,505.47 | 679,955.56 |
土地使用税 | 1,669,812.41 | 636,504.78 |
车船使用税 | 62,179.68 | 138,229.47 |
印花税 | 3,849,790.40 | 2,995,970.40 |
其他 | 1,576,013.28 | 3,060,627.24 |
合计 | 57,531,394.68 | 39,255,452.1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173,514.03 | 138,264.31 |
广告宣传费 | 62,324.81 | 43,152.64 |
公用事业费 | 40,679.63 | 40,827.50 |
物料消耗 | 108,083.16 | 19,169.78 |
业务招待费 | 748,813.03 | 723,259.39 |
职工薪酬 | 2,825,130.42 | 1,957,074.24 |
交通费 | 45,159.91 | 74,812.64 |
邮寄费 | 10,979.99 | 15,233.00 |
其他 | 120,685.19 | 24,288.68 |
合计 | 4,135,370.17 | 3,036,082.1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险费 | 270,718.95 | 127,115.34 |
差旅费 | 5,364,010.86 | 7,774,079.1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42,222.76 | 673,698.03 |
车辆使用费 | 2,521,371.65 | 2,851,772.27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66,514.60 | 41,032.05 |
印刷及图书资料费 | 796,839.20 | 1,709,674.30 |
会务费 | 2,249,689.46 | 1,824,685.13 |
劳动保护费 | 77,915.35 | 151,021.49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13,500,495.89 | 23,681,190.09 |
公用事业费 | 2,895,139.95 | 3,165,142.52 |
税费 | 1,121,621.21 | 285,826.14 |
诉讼费 | 86,313.59 | 552,198.44 |
电讯电话费 | 644,685.68 | 900,197.64 |
无形资产摊销 | 653,419.84 | 783,065.44 |
物料消耗 | 5,062,848.09 | 4,989,572.14 |
协会会费 | 569,285.44 | 920,930.61 |
业务招待费 | 16,617,898.32 | 19,006,263.61 |
折旧费 | 12,545,438.12 | 12,257,247.78 |
职工薪酬 | 135,681,761.57 | 118,889,165.02 |
租赁费 | 6,818,696.31 | 5,068,326.95 |
装修费 | 558,105.14 | 571,534.02 |
交行业管理部门费用 | 11,569.05 | 219,356.29 |
研发费用 | 13,102,851.92 | |
招投标费用 | 251,397.70 | 2,485,134.09 |
其他 | 4,509,331.17 | 2,052,540.35 |
合计 | 213,917,289.90 | 224,083,620.8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443,979.50 | |
折旧摊销费 | 518,763.65 | |
材料费用 | 2,577,888.11 | |
其他 | 8,339,245.86 | |
合计 | 35,879,877.12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8,810,969.77 | 86,981,726.18 |
减:利息收入 | -40,063,538.33 | -12,153,134.65 |
汇兑损益 | -4,369,310.27 | 9,320,358.98 |
其他 | -2,506,629.31 | 1,551,057.19 |
合计 | 81,871,491.86 | 85,700,007.7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167,513.08 | 57,995.00 |
财政拨款 | 1,390,000.00 | 1,127,500.00 |
税收奖励 | 497,116.66 | 524,566.16 |
专利权补助 | 5,000.00 | |
其他 | 1,188,998.01 | |
合计 | 3,243,627.75 | 1,715,061.1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238,997.95 | 929,413.1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955,169.9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34,000,000.00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0,000,000.00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3,238,997.95 | 26,974,243.22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2,380,442.9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560,848.96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坏账损失 | ||
合计 | -68,941,291.89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75,022,177.51 |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 ||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 ||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 ||
十四、其他 | ||
合计 | -75,022,177.5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6,431.28 | -6,292.36 |
合计 | 96,431.28 | -6,292.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92,167.8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92,167.8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200,002.29 | 983,003.00 | 200,002.29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235,784.00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77,641.30 | 577,641.30 | 577,641.30 |
其他 | 982.90 | 268,329.04 | 982.90 |
合计 | 778,626.49 | 2,256,925.16 | 778,626.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政策性拆迁补偿款 | 577,641.30 | 577,641.30 | 与资产相关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7,923.08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7,923.08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1,920,000.0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251,700.00 | 675,599.00 | 2,251,700.00 |
罚款支出 | 50,934.08 | 11,649.13 | 50,934.08 |
其他 | 12,014.99 | 12,014.99 | |
合计 | 2,314,649.07 | 2,625,171.21 | 2,314,649.07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98,875,251.45 | 176,351,579.0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32,534.31 | -18,259,600.46 |
合计 | 194,842,717.14 | 158,091,978.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40,063,538.33 | 12,153,134.65 |
补贴收入 | 3,243,627.75 | 1,715,061.16 |
收到的往来款等 | 2,618,994,942.14 | 5,182,632,286.49 |
合计 | 2,662,302,108.22 | 5,196,500,482.30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管理及经营费用 | 253,960,845.27 | 224,083,620.83 |
捐赠等支出 | 2,251,700.00 | 675,599.00 |
支付的往来款 | 1,501,151,591.90 | 2,286,104,227.25 |
合计 | 1,757,364,137.17 | 2,510,863,447.08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贷款收回 | ||
BT项目及PPP项目回款 | 305,312,648.24 | 232,550,512.23 |
合计 | 305,312,648.24 | 232,550,512.23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PPP项目前期款项 | 2,375,156,420.87 | 2,064,328,149.39 |
处置子公司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95,810.11 | |
合计 | 2,375,156,420.87 | 2,092,523,959.5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25,423,254.68 | 393,132,247.6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8,941,291.89 | 75,022,177.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915,531.00 | 19,346,433.8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26,181.70 | 978,869.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740.55 | -24,215.4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1,871,491.86 | 85,700,007.7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38,997.95 | 26,974,243.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130,137.23 | -18,260,639.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4,063,253.73 | -3,242,054,707.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25,649,922.25 | -2,923,665,226.3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16,982,505.80 | 4,693,384,061.95 |
其他 | 78,715,644.18 | -887,738,606.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0,135,154.70 | -1,777,205,354.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097,021,027.83 | 4,088,966,933.4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08,227,401.32 | 1,405,879,230.7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8,793,626.51 | 2,683,087,702.7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097,021,027.83 | 3,608,227,401.32 |
其中:库存现金 | 79,035,201.09 | 2,151,896.4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989,985,826.74 | 3,606,075,504.9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8,000,00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97,021,027.83 | 3,608,227,401.3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24,263,667.96 | 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298,731,540.23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381,020.81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212,142,258.80 | 借款抵押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0,542,000.00 | 借款抵押 |
长期应收款 | 10,957,604,885.05 | 借款抵押 |
合计 | 12,041,665,372.85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50,247,067.75 |
其中:美元 | 1,750,961.74 | 6.8747 | 12,037,336.70 |
欧元 | 0.25 | 0.87966 | 0.22 |
港币 | 2,776,722.37 | 0.87966 | 2,442,571.60 |
澳门元 | 45,167.98 | 0.85368 | 38,559.00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7,226,514.63 | 1.65931 | 28,584,127.99 |
泰铢 | 59,197.52 | 0.22335 | 13,221.77 |
菲律宾比索 | 18,745,627.38 | 0.13422 | 2,516,038.11 |
新加坡元 | 388.83 | 5.0805 | 1,975.45 |
越南盾 | 15,638,091,233.00 | 0.000295 | 4,613,236.91 |
应收账款 | 195,069,529.79 | ||
其中:美元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8,006,726.47 | 1.65931 | 13,285,641.30 |
菲律宾比索 | 1,354,372,586.00 | 0.13422 | 181,783,888.49 |
预付账款 | 3,764,290.25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234,748.23 | 1.65931 | 389,520.09 |
菲律宾比索 | 12,946,760.23 | 0.13422 | 1,737,714.16 |
越南盾 | 5,549,342,395.00 | 0.000295 | 1,637,056.01 |
其他应收款 | 3,452,419.56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2,058,864.82 | 1.65931 | 3,416,294.99 |
越南盾 | 122,456,169.49 | 0.000295 | 36,124.57 |
应付账款 | 2,750,541.37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1,647,323.16 | 1.65931 | 2,733,419.79 |
越南盾 | 58,039,250.00 | 0.000295 | 17,121.58 |
预收账款 | 5,321,615.49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2,707,956.28 | 1.65931 | 4,493,338.93 |
越南盾 | 2,807,717,135.00 | 0.000295 | 828,276.55 |
其他应付款 | 20,339,298.90 | ||
其中:澳门元 | 113,869.00 | 0.85368 | 97,207.69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2,163,122.56 | 1.65931 | 20,182,390.90 |
越南盾 | 202,373,946.00 | 0.000295 | 59,700.3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公司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比索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澳门元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泰铢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越南信安幕墙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盾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政策性拆迁补偿款 | 577,641.30 | 递延收益 | 577,641.30 |
财政拨款 | 1,390,000.00 | 其他收益 | 1,390,000.00 |
税收奖励款 | 497,116.66 | 其他收益 | 497,116.66 |
稳岗补贴 | 167,513.08 | 其他收益 | 167,513.08 |
其他补贴 | 1,188,998.01 | 其他收益 | 1,188,998.01 |
合计 | 3,821,269.05 | 3,821,269.0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上年末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如下: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与上年末相比本期减少单位如下:
靖江智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转让;曲靖明拓投资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工商注销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93.46 | 受让 |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96.00 | 设立 |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旅游开发 | 90.00 | 设立 |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服务业 | 86.50 | 设立 |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90.00 | 9.35 | 设立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临安市 | 浙江省临安市 | 房地产开发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房地产开发业 | 99.00 | 设立 |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80.00 | 受让 | |
上海信安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越南信安幕墙有限公司 | 越南 | 越南 | 建筑施工 | 80.00 | 设立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受让 |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工程管理 | 60.00 | 受让 |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服务业 | 60.00 | 设立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施工 | 70.00 | 受让 |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泰国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建筑施工 | 60.00 | 设立 |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建筑施工 | 51.00 | 设立 |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建筑施工 | 99.99 | 设立 |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房地产开发业 | 100.00 | 设立 |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设立 |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4.91 | 设立 |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奉化市 | 浙江省奉化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设立 |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设立 |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0.00 | 60.00 | 设立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辽宁省鞍山市 | 辽宁省鞍山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8.00 | 设立 |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开化县 | 浙江省开化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7.00 | 设立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 | 福建省晋江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00 | 设立 |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温州市洞头区 | 温州市洞头区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47 | 96.53 | 设立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 | 泉州市丰泽区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0.00 | 设立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80.00 | 设立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8.90 | 设立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9.00 | 设立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湖南省常德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40.00 | 27.00 | 设立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 | 福建省宁德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0 | 84.99 | 设立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六盘水市 | 贵州省六盘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00 | 49.00 | 设立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5.00 | 设立 |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 | 贵州省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45.00 | 24.00 | 设立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9.99 | 设立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0.13 | 99.87 | 设立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设立 |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0.00 | 设立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文山市 | 云南省文山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4.96 | 设立 |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河北省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1.00 | 59.00 | 设立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30.00 | 60.00 | 设立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7.80 | 设立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省湖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 | 江西省新余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0.00 | 设立 |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鹿邑县 | 河南省鹿邑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4.00 | 设立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山东省济南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8.00 | 设立 |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延安市 | 陕西省延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20.00 | 69.90 | 设立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施工 | 51.00 | 设立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 | 河南省焦作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40 | 设立 |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恩施市 | 湖北省恩施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施工 | 100.00 | 设立 |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5.00 | 设立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43.00 | 设立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20.00 | 60.00 | 设立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1.00 | 39.00 | 设立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0.00 | 设立 |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 | 79.80 | 设立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89.90 | 设立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服务业 | 50.00 | 受让 | |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春华秋实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投资业 | 25.00 | 设立 | |
中融-新瑞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投资业 | 20.00 | 设立 | |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 | 基础设施投 | 100.00 | 设立 |
宁波市 | 宁波市 | 资与管理 | ||||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中融-新瑞6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哈尔滨 | 哈尔滨 | 投资业 | 20.00 | 设立 |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泰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熙佳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90.00 | 设立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管理咨询 | 70.00 | 设立 | |
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98.20 | 设立 | |
宁波明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服务业 | 70.00 | 受让 | |
宁波明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龙元建投股权投资合伙 | 山东省 | 山东省 | 投资业 | 98.90 | 设立 |
企业(有限合伙) | 青岛市 | 青岛市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31.00 | 设立 |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温州 | 浙江省温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99.90 | 设立 |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天柱 | 贵州省天柱县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0.00 | 49.00 | 设立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西安 | 陕西省西安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54.999 | 设立 |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宿迁 | 江苏省宿迁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79.00 | 1.00 | 设立 |
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浙江省杭州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受让 |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 | 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 100.00 | 设立 | |
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 | 投资业 | 50.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54 | 288,180.21 | 19,690,176.81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40.00 | -200,925.21 | 1,158,657.17 | 25,910,476.5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14,837,364.24 | 10,914,570.47 | 1,025,751,934.71 | 696,750,098.15 | 696,750,098.15 | 1,024,112,929.64 | 12,186,206.01 | 1,036,299,135.65 | 711,796,942.32 | 711,796,942.32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84,524,133.97 | 52,751,449.89 | 137,275,583.86 | 70,899,392.50 | 70,899,392.50 | 59,468,030.29 | 50,184,304.68 | 109,652,334.97 | 41,477,187.66 | 41,477,187.66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84,507.19 | 4,406,425.19 | 3,851,508.61 | 5,142,382.07 | 59,003,736.03 | 27,498,292.53 | 27,498,292.53 | 15,419,075.67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35,524,113.38 | -502,313.03 | -502,313.03 | 7,377,973.10 | 53,836,346.45 | 5,793,285.81 | 5,793,285.81 | -14,633,481.0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50,911.47 | 5,314,474.29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155,576.12 | |
宁波万向龙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4.61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806,212.98 | 5,314,474.2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508,261.31 | -4,492,397.2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08,261.31 | -4,492,397.23 |
联营企业: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2,514,922.09 | 2,505,832.41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56,630,000.00 | 156,630,000.00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535,309.61 | 9,643,969.29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276,684.24 | 188,296,598.99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706,207.04 | 264,522,031.37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072,677.86 | 28,096,541.28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8,402,869.60 | 19,617,594.56 |
杭州城投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731,722.70 | 4,006,593.37 |
山西财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13,402,280.26 | 11,555,652.88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89,272,673.41 | 684,874,814.1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747,259.26 | 4,830,138.05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747,259.26 | 4,830,138.05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相关部门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
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公司目前的政策是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80%-90%。为维持该比例,本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2,979,969.09 | 112,979,969.0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2,979,969.09 | 112,979,969.0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桂香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朝辉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晔鋆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赛君 | 控股股东直系亲属 |
史盛华 |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
赖财富 |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联营企业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参股企业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参股企业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的参股企业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18/8/16 | 2019/8/31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8/9/13 | 2019/8/2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018/12/11 | 2019/12/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038,845.10 | 2019/1/4 | 2019/7/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9,409,357.69 | 2019/1/9 | 2019/7/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460,000.00 | 2019/1/28 | 2019/7/2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8,790,000.00 | 2019/1/29 | 2019/7/2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725,164.17 | 2019/1/30 | 2019/7/30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19/4/3 | 2020/3/2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19/4/18 | 2020/4/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354,918.68 | 2019/4/15 | 2019/10/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093,938.01 | 2019/4/12 | 2019/10/1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964,679.45 | 2019/4/12 | 2019/10/1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50,000.00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703,888.07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4,246,222.68 | 2019/5/22 | 2019/11/1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321,325.07 | 2019/6/18 | 2019/12/1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451,686.13 | 2019/6/18 | 2019/12/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430,111.02 | 2019/6/18 | 2019/12/1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7,468,912.73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110,000.00 | 2019/6/18 | 2019/12/1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777,214.75 | 2019/6/18 | 2019/12/1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62,062.15 | 2019/4/23 | 2020/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19/6/20 | 2020/6/1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6/18 | 2020/6/18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42,700,000.00 | 2016/5/27 | 2021/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18,300,000.00 | 2016/6/1 | 2021/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017/7/27 | 2020/7/26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17/8/17 | 2020/8/17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42,500,000.00 | 2017/8/30 | 2020/8/30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18/12/5 | 2021/12/5 | 否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6/12 | 2024/6/12 | 否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1,613.81 | 2019/6/26 | 2021/6/25 | 否 |
文山明文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9/6/27 | 2034/6/26 | 否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0,016,311.20 | 2009/12/27 | 未定 | 否 |
合计 | 406,229,250.71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8,353,982.04 | 2016/4/19 | 2020/10/3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000.00 | 2016/5/27 | 至企业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活动结束之日止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16/6/17 | 2020/12/20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907,350.91 | 2017/6/13 | 2020/3/14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18/7/9 | 2019/7/8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2018/7/10 | 2020/4/13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373,271.90 | 2018/7/30 | 2019/9/1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373,271.90 | 2018/7/30 | 2019/9/1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57,757.30 | 2018/10/25 | 2019/10/30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457,757.30 | 2018/10/25 | 2019/10/30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30,700.00 | 2018/11/9 | 2019/7/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30,700.00 | 2018/11/9 | 2019/7/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18/11/28 | 2019/11/27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087,321.00 | 2019/1/8 | 2019/12/7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000,000.00 | 2019/1/25 | 2020/1/24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859,326.84 | 2019/2/1 | 2019/8/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95,000.00 | 2019/2/1 | 2020/2/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00,000.00 | 2019/2/26 | 2022/2/2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19/3/29 | 2020/3/29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6,000,000.00 | 2019/4/25 | 2020/4/25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6,631,025.00 | 2019/5/6 | 2019/11/6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19/5/5 | 2019/7/31 | 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019/5/29 | 2020/5/28 | 否 |
合计 | 625,737,464.19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16.09 | 346.8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利息收入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4,655,677.40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10,026,255.87 | |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64,148.00 | 146,972.00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126,576.94 | |
合计 | 14,872,658.21 | |
(2)利息支出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 | 240,000.00 | 240,000.00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股利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 | 6,320,000.00 | 6,320,000.00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应收利息 | |||||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 768,338.08 | 704,190.08 | |||
其他应收款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93,100,742.73 | 11,586,044.56 | 154,399,312.88 | 9,263,958.77 | |
浙江瑞顿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 4,800,000.00 | 288,000.00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95,545,406.01 | 23,732,724.36 | 317,200,098.63 | 19,032,005.92 |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360,000.00 | 4,000,000.00 | 240,000.00 |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260,000.00 | 255,6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131,043.98 | 3,161,043.98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公司将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29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21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58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86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87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13号、沪房地静字(2016)第020746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取得204,874,702.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2016 年9 月9日至 2024 年 9月9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261,710,217.68元。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向中行宁波江东支行借款61,855,669.92元。
2、 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将杭房权证萧字第294907号、杭房权证萧字第294908号、杭房权证萧字第 00061556号的房屋建筑物及杭萧国用(2009)第 0700007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取得 136,940,000.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2016 年 12 月 12日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到期后延续为2018 年 12 月 18日至 2020 年 12 月 17 日。2018年11月16日浙江中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以上房产及土地进行重新评估,并出具浙中衡[2018]第HZ058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2019年1月21日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重新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取得172,82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2019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0日。截止2019年06月30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15,484,007.15元,土地使用权净值为8,381,020.81元。截止2019年06月30日,公司向农行萧山分行借款108,000,000.00元。
3、 公司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将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86号、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75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取得148,000,000.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抵押期限为2017 年7月 5日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112,142,258.80元。截至2019年06月30日,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借款82,000,000.00元,该笔借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 公司孙公司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将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89号、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84号、浙(2017)临安市不动产权第0001878号的房屋建筑物抵押给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国际会展中心(含足球场),取得租赁物转让价款100,000,000.00元,租赁期限为2018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取得租赁物转价款为余额98,000,000.00元,该笔租赁物转让价款同时由母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 公司子公司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将 MING GARDEN HOTEL 的 5-11 层 77 套公寓抵押给马来亚银行有限公司(MalayanBankingBerhad),截至2019年06月30日,抵押的房屋建筑物净值为人民币21,537,315.40元,取得信用额度8,080,000.00马币,合计人民币13,407,227.96元。
6、 公司孙公司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模式合同)--商州区高级中学建设项目》的收益权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256,8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8日,该笔借款同时由关联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7、 公司孙公司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的债权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取得1,532,926,9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32年12月15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650,000,000.00元。
8、 公司子公司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奉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债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97,9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6年5月18日至2026年12月18日。
9、 公司子公司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应收丽水市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取得555,36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6月27日至2031年8月28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240,919,801.90元。
10、 公司子公司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将宣城市阳德路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应收账款质押给徽商银行宣城宣州支行,取得760,00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4月5日至2028年4月5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11,120,000.00元。
11、 公司子公司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泉州分行,取得3,242,000,000.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687,336,153.01元。
12、 公司子公司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下预期收益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开化县支行,共取得260,000,000.00 元融资贷款额度,质押期限为10年(2017年4月7日至2027年4月6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258,000,000.00 元;将关于开化县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签订的《PPP项目协议》下的全部权益及收益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开化支行,取得752,000,000.00 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220,000,000.00元。
13、 公司子公司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北外环路及农贸综合体的应收账款质押给九江银行安义县支行,取得325,00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29日。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325,000,000.00元。
14、 公司子公司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建德市交通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建德支行,取得360,09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9月9日至2026年7月8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58,926,637.24元。
15、 公司子公司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丽水市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处州支行,取得396,92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40,000,000.00元。
16、 公司子公司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缙云县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取得146,122,6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5日至2026年8月27日。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70,000,000.00元。
17、 公司子公司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应收缙云县财政局的债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缙云支行,取得308,400,0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至2027年8月17日。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33,300,247.97元。
18、 公司子公司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天柱县鉴江小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PPP合同》项下享有的天柱县城镇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应支付的政府付费的全部权益及收益质押给兴业银行贵阳分行,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1,17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14日至2031年6月13日。
19、 公司子公司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与维护费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玉环支行,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496,25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9日至2033年12月1日。
20、 公司子公司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将新余市下村工业基地储能小镇和袁河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新余市分行,取得968,112,600.00元最高额授信额度,质押期限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32年12月31日。截止2019年06月30日,取得短期借款100,000,000.00元,长期借款165,000,000.00元。
21、 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收益权转让给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兴业财富-兴金494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转让价400,000,000.00元。福建省政企合作引导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400,000,000.00元委托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兴业财富-兴金494号单一客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计划的委托期限为60个月。截至2019年06月30日,取得长期借款384,33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光”)、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阳光”)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于2011年7月29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终止四方订立的《资金支持与合作协议书》。2、判决宁波阳光立即偿还公司款项人民币301,000,000.00元;赔偿公司自资金投入之日起至2011年2月27日止的利息损失6,894,034.16元,并自2011年2月28日起,每逾期一日,按照应偿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公司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计算至2011年7月28日止的违约金为22,274,000.00元)。3、判决香港阳光和新加坡阳光对宁波阳光上述款项的偿还、损失赔偿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香港阳光及新加坡阳光共同承担。案件进展情况:公司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8月1日作出(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38-1号民事裁定:冻结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价值人民币307,890,000.00元的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并立即执行裁定。目前法院已将《协助执行通知书稿》发送至奉化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预查封,奉化市国土资源局收到的宁波阳光为获取土地使用权向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得退还给宁波阳光。2013年11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1)解除公司与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签订的《资金支持与合作协议》;
(2)宁波阳光返还公司项目资金3.01亿元,并自2011年2月28日起按日万分之五支付应返还人民币3.01亿元的违约金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3)宁波阳光赔偿公司自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至2011年2月27日止的利息损失人民币6,754,354.16元,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4)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对上述第二项宁波阳光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宁波阳光追偿;(5)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6)驳回宁波阳光的诉讼请求。2013年11月28日,宁波阳光就该案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7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4)浙商外终字第14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本案受理费由宁波阳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14年8月13日,宁波阳光、香港阳光、新加坡阳光因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浙商外字第14号民事判决结果,提出再审申请,再审请求如下:1、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浙商外终字第14号民事判决及其所维持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浙甬商外初字第38号民事判决;2、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驳回再审被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5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15)民申字第287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15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具(2015)民申字第28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2016年4月22日,宁波阳光以其资金链断裂,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8日作出(2016)浙02民破7号民事裁定:受理宁波阳光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考虑到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系宁波阳光的住所地法院,且涉案资产均位于奉化市,为方便诉讼,2016年11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民破7号之一民事裁定:宁波阳关破产清算一案交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12月17日,宁波阳关破产清算一案接受债权申报,并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协商,各方就破产和解事项达成协议:公司确认债权金额729,732,726.33元(主要包括债权本金3.01亿元、利息675.44万元、违约金3.08亿元,保证金及利息损失合计8,069.05万元,代支付的工程款及其他款项合计3,290.8万元等),上述债权转为对宁波阳光60%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述债权视为全额得到清偿。上述债权转股权的生效前提:债务人宁波阳光目前向其他债权人应现金清偿的资金共31,697,822.21元,该清偿资金由宁波阳光现实际控制人李苏斌承担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额支付完成。2017年11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83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宁波阳光和解协议(草案);终止宁波阳光的破产和解程序。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执行中。
(2)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阳光”)、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阳光”)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于2012年3月12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3年3月20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补充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决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72,000,000.00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宁波阳光及新加坡阳光承担。2014年12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宁波阳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公司工程保证金72,000,000.00元,并自2011年12月3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2015年2月7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稿(2012)浙甬民二初字第4号,查封宁波阳光坐落于奉化市裘村镇杨村捣臼湾象山港以北的土地使用权86,667平方米,土地证号:奉国用(2010)第09-2982号,地号:
10-17-1250。2016年4月22日,宁波阳光以其资金链断裂,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为由,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8日作出(2016)浙02民破7号民事裁定:受理宁波阳光破产清算申请,同时指定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考虑到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系宁波阳光的住所地法院,且涉案资产均位于奉化市,为方便诉讼,2016年11月18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民破7号之一民事裁定:宁波阳关破产清算一案交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12月17日,宁波阳关破产清算一案接受债权申报,并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协商,各方就破产和解事项达成协议:龙元建设确认债权金额729,732,726.33元(主要包括债权本金3.01亿元、利息675.44万元、 违约金3.08亿元,保证金及利息损失合计8,069.05万元,代支付的工程款及其他款项合计3,290.8万元等),上述债权转为对宁波阳光的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述债权视为全额得到清偿。上述债权转股权的生效前提:债务人宁波阳光目前向其他债权人应现金清偿的资金共31,697,822.21元,该清偿资金由宁波阳光现实际控制人李苏斌承担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额支付完成。2017年11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83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宁波阳光和解协议(草案);终止宁波阳光的破产和解程序。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执行中。
(3) 公司与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船厂”)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扬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书,申请事项:(1)大洋船厂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6,604,671.00元;(2)大洋船厂向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暂计1,395,329.00元;(3)大洋船厂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扬州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2015年8月31日,扬州仲裁委员会发出(2013)扬仲字第
(236)号开庭通知。扬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4月1日作出(2013)扬仲裁字第236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大洋船厂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公司工程款5,326,961.75元;2、大洋船厂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利息损失2,380,191.22元;3、驳回大洋船厂的仲裁请求。2018年8月6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发出(2017)苏1002破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准予大洋船厂重整计划;2、终止大洋船厂重整程序。公司于2019年5月收回债权款626,648.3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已执行完毕。
(4) 公司与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耀”)产生经济纠纷,遂于2014年11月13日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判令深圳光耀立即归还公司款项人民币53,487,025.90元,支付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4,044,000.00元。2014年11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与光耀集团的诉讼并出具(2014)浙甬商初字第7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年12月13日,根据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7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轮候2年。2015年9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浙甬商初字第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深圳光耀归还借款本金50,500,000.00元、支付至2014年4月30日止的利息8,756,048.00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5) 公司控股孙公司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幕墙”)因格鲁吉亚司法大楼项目施工与成都华川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川”)和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建设”)产生纠纷,遂于2013年7月3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1)判令成都华川、华西建设支付工程款7,480,000.00元;(2)判令成都华川、华西建设返还履约保证金1,830,000.00元;(3)判令成都华川、华西建设支付逾期付违约金296,200.00元;(4)判令成都华川、华西建设支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利息79,422.00元;(5)本案诉讼费由成都华川、华西建设共同承担。2013年7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文号(2013)成(民)初字第1343号。立案至今由于成都华川与华西建设之间就支付工程款主体产生争议,并已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省院案审理结束后再进行本案审理,因此影响本案进程,现本案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次受理。2019年7月2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川01民初2423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华川公司向信安幕墙返还收取的履约保证金183万,华西建设向信安幕墙支付工程款187万;2、信安幕墙收到款后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华川公司、华西建设的账户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并提出撤诉;3、华川公司及华西建设一经支付上述款项,任一方均无权向对方主张本案争议;4、本案涉及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由缴纳方自行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已执行完毕。
(6) 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建设”)、成都华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川”)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9月26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华西建设向大地钢构支付余款10,451,048.11元和逾期付款利息,暂计本息共计13,513,176.57元;2、判令成都华川对上述余款和利息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华西建设、成都华川共同承担。2018年11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7) 公司与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人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请求:1、判令名人实业以房产换原告工程款25,658,362.90元;2、判令名人实业支付原告停工损失费逾期付款违约金
20,584,450.00元;3、判令名人实业支付从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上述第一项工程款的月1.8%逾期付款利息。2015年10月21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作出(2015)惠阳法民一字第1216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年7月20日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1303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名人实业支付公司“光耀山水名称项目工程”安装工程款29,780,227.05元及违约金12,000,000.00元。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对名人实业的“光耀山水名城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判决执行中。
(8) 成都奥克斯财富广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奥克斯于2015年6月9日向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返还奥克斯多支付的工程款人民币36,807,582.17元及利息3,387,000.00元,共计人民币40,194,582.17元;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5年6月17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甬鄞民初字第111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40,000,000.00元。2015年7月13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甬鄞民初字第111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移送至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2015年8月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成民初字第2373号应诉通知书。2015年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奥克斯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59,790,578.19元及利息暂计19,930,000.00元,共计179,720,578.19元;2、诉讼费由奥克斯承担。2015年7月13日,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奥克斯的财产予以保全,保全金额为1亿元。2015年7月2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5年9月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川民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冻结奥克斯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分行,账号:22807101040018542);2、查封奥克斯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的建筑物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上两项财产总值以1亿元为限。2017年10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奥克斯支付公司工程款项86,648,984.07元及利息(计算方法为:其中56,254,674.68元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为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计算至本金履行完毕时止;其中20,262,872.92元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为标准自2014年10月27日起计算至本金履行完毕时止)。奥克斯不服判决结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25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川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2019年7月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公司就涉案项目应得工程款为908,305,988.24元,奥克斯实际已付款926,494,662.17元,已超额支付工程款;2、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759294.92元,鉴定费190万元由公司承担114万,奥克斯承担76万。公司不服判决,于2019年7月23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1、撤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9) 天津茂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川房产”)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茂川房产于2014年9月16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返还茂川房产多支付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573,720.00元;2、保留由公司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追偿权利;3、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2014年9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应诉通知书。公司遂于2014年11月1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如下:1、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33,190,800.60元及利息暂计1,898,695.66元;2、判令茂川房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834,022.50元;3、判令公司对讼争工程——“茂川大厦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4、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茂川房产承担。2016年7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原告(反诉被告)给付被告(反诉原告)工程款3,781,729.09元,并自2015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3,781,729.09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给付利息;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于2016年7月26日上诉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4月20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津民终3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四初字第86号民事判决;(2)茂川房产给付公司工程款4,397,037.50元,并自2015年8月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4,397,037.5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给付利息。(3)公司在4,397,037.50元范围内对涉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驳回茂川房产的诉讼请求;(5)驳回公司其他反诉请求。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30日作出(2018)最高法民申41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0)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置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6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城乡置业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5,713.80元及利息6,291,563.50元(以141,915,713.8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自2016年3月25日起算,暂计算至2016年6月25日,要求计算至实际支付日);2、判令城乡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延迟支付产生的利息2,527,579.30元;3、判令城乡置业赔偿公司停工损失627,500.00元。4、判令城乡置业赔偿公司可得利益暂定1,500,000.00元;5、判令公司对于“通辽市阿利坦银河湾城市综合体开发工程”享有法定的优先受偿权;6、本案诉讼费由城乡置业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1)公司与舟山安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舟置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安舟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0,972,344.00元;2、判令安舟置业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3、公司对所建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本案受理费由安舟置业承担。2016年12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2017年3月17日,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发出(2017)浙0902民初106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如下:1、安舟置业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支付公司工程款17,709,064.00元;2、若安舟置业未按上述第一项履行支付义务,则公司有权就其承建的坐落于舟山市定海区临城接到中央御城三期1标段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截至报告披露日,已执行完毕。
(12)公司与四川盛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源”)产生借款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10月向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四川盛源支付借款本金10,000,000.00元及逾期归还借款产生的利息暂计1,145,868.00元;2、诉讼费由四川盛源承担。2016年10月25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出具(2016)浙0225民初665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予以立案受理。2017年2月23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25民初66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盛源支付公司借款10,000,000.00元及利息(以10,000,000.00元为基数自2014年10月26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日止)。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3)公司与上海大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荣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5年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本金43,500,000.00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45,288,720.0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押金5,000,000.00 元,补偿利息1,174,500.00元,以及逾期支付押金的利息暂计5,205,600.00 元;4、请求法院确认原告对“冰天雪地村”工程的拍卖或变卖折价款享有法定优先受偿权;5、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15 年10 月26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5) 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2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2017 年1 月19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一中民二(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解除公司与大荣公司签订的《冰天雪地村工程施工合同》;2、大荣公司支付公司工程款31,000,000.00 元,公司对该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大荣公司支付公司违约金18,856,350.00 元;
4、驳回公司其余诉讼请求。2018年10月17日,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扣划大荣公司的银行存款及动迁补偿款(以100,000,000.00元为限)。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判决执行中。
(14)公司与恒业建设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建设”)、山东微山湖国际游艇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微山湖游艇俱乐部”)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恒业建设向公司赔偿10,069,366.80元,以及利息暂计21,600.86 元(利息以10,069,366.8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7年3月24 日起算,暂计算至2017年4月10日,要求结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请求判令微山湖游艇俱乐部对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恒业建设、微山湖游艇俱乐部共同承担。2018年4月8日,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826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恒业建设赔偿公司损失7,309,251.94元。利息以7,309,251.9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7年3月24日起算至本息偿清之日止;2、原恒业建设大股东洪波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义务在减少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于2018年5月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改判原审判决第一项为:“判令恒业建设向公司支付10,069,366.80元及利息”;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恒业建设承担;3、保留变更或增加上诉请求与事实理由的权利。2018年11月12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鲁08民终5404号传票。2019年7月1日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8民终5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2017)鲁0826民初1055号民事判决;2、恒业建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公司损失7,861,596.94元及利息;3、驳回公司其他诉求;4、一审案件受理费82346元由公司承担22700元,二审受理费82346元由公司负担。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判决执行中。
(15)公司与陕西中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集团”)、陕西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延川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实业”)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中润集团、中润实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38,724,829.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32,212.11元(自2017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11日),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2、请求判令中润集团、中润实业返还公司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0,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55,805.56元(自2017年7月1日暂计算至2017年8月11日),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二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中润集团、中润实业全部承担。2017年8月30日,公司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7年8月31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7)陕06财保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中润集团、中润实业银行存款40,000,000.00元或对同等价值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17年9月8日,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6)公司与澄迈裕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生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裕生置业与公司签订的“银海壹号项目 3#地块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及双方的承发包合同关系;2、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8,440,100.22元,并判决公司的工程款就裕生置业开发的银海壹号一期工程的全部房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金,截止2017年11月16日为18,215,537.50元,2017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违约金以33,625,000.00元为本金,按年利率15%计算;4、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因工期延误应赔偿的项目管理费6,010,238.00元;5、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因其将公司总承包的部分工程擅自肢解给其他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利润损失1,074,850.00元;6、判决裕生置业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司已通过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告名下相关财产。裕升置业于2018年6月7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由裕升置业委托第三方根据原设计方案和加固、修复设计方案,对1#、2#、3#、5#商铺和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及其他质量问题进行加固、修复,所需费用2.45亿元(最终金额以司法评估鉴定结果为准)由公司承担;2、请求判令公司从2016年6月9日起,至2018年6月8日止,赔偿裕升置业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3,143,077.38元。其中,商铺和地下室租金损失119,847,565.12元,住宅销售收入损失43,232,820.64元,投资利息损失64,200,607.30元,管理费损失11,373,808.97元,材料差价损失4,488,275.35元;3、请求判令公司退还多收取的工程款40,000,000.00元(最终以合议庭认定的已付工程进度款和应付工程款差额为准),并从2017年
1月24日起至款项实际归还之日止,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赔偿利息损失(截至起诉之日共计人民币2,613,333.00元);4、请求判令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裕升置业交付案涉工程的全部技术内业资料;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审计费和评估费等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琼民辖13号,认定公司起诉裕升置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与裕生置业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系同一涉案工程,本案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17)公司与宁波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源”)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宁波富源向公司支付工程款10,712,567.00 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7,016,731.39元;2、判令宁波富源支付工期质量保证金3,000,000 .00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5,976,000.00元;3、判令宁波富源支付公司管理费及税费2,068,528.00 元;4、诉讼费由宁波富源承担。2017年2月21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25民初6722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1、宁波富源支付公司工程款10,712,567.00元,并支付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2014年12月30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日止的违约金;2、宁波富源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0.00元,并支付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自2011年4月29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日止的违约金;3、宁波富源支付公司税管费2,052,275.00元,并支付该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11月1日起计算至全部付清日止的利息损失;4、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8)公司与芜湖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昇翔")、安徽大红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红鹰")、自然人王德其发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向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要求判令芜湖昇翔、大红鹰、王德其给付公司工程款3,080,492.25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直至付清款项之日止);2、三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3、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2017年12月19日,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皖0222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芜湖昇翔给付公司工程款3,080,492.25元,并承担自2017年2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19)公司与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陈海艇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支付公司欠款7,627,864.47元,并支付利息2,223,349.93元,合计9,851,214.40元。2、判令自然人陈海艇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自然人陈国权、王乐宾、陈海艇共同承担。2014年10月11日,象山县人民法院出具(2014)甬象民初字第167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4年10月10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甬象民初字第167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查封登记在李亚芬名下坐落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彩虹新村7幢506室(鄞房权证钟字第201025920)的房产中属于被告陈海艇所有的部分;2、查封被告陈国权所持有的舟山润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上两项财产合计的查封标的为人民币9,851,214.40元。2015年10月22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甬象民初字第1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被告陈国权向原告支付551,322.09元及利息;
2、被告陈国权向原告支付借款合计本金1,704,390.00元,垫付款4,384,324.16元,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224,793.00元;3、被告陈海艇向原告对被告陈国权第一、二项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三分之一的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陈国权的反诉请求。本案受理费由原告与被告陈国权共同承担。公司不服,于2015年11月5日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项判决内容,改判被上诉人陈国权向公司支付亏损款6,479,216.00元,并支付其中4,384,077.00元的利息损失;2、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二项判决部分内容,改判被上诉人陈国权向公司支付合计借款本金2,095,139.00元的利息损失;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16年4月2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浙甬民二终字第8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二审案件受理费145,381.00元,公司承担64,622.00元,陈国权与陈海艇共同承担80,759.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判决执行中。
(20)公司与自然人阮富国、施爱芬、阮志宝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6年1月13日向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自然人阮富国、施爱芬支付公司欠款本息9,103,831.14元;2、判令阮富国、施爱芬支付公司因本案支付的律师费148,845.00元;3、判令自然人阮志宝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自然人阮富国、施爱芬、阮志宝共同承担。2016年3月23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浙0225民初653号民事调解书,公司与阮富国、施爱芬、阮志宝达成如下协议:(1) 阮富国、施爱芬支付公司借款本金3,450,765.00元及利息(2010年12月1日前尚欠利息2,318,095.00元,以后利息按月利率6‰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公司律师费148,845.00元由阮富国、施爱芬承担;(3)阮志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阮富国、施爱芬、阮志宝负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款项尚在执行中。
(21)公司与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亚厦幕墙向公司支付总包配合管理费2,187,133.65元,及上述款项自起诉之日起至亚厦幕墙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损失;2、请求判令亚厦幕墙赔偿因其延期竣工给公司造成的损失7,548,311.62元;
3、判令亚厦幕墙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0日作出(2017)浙0104民初756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2)公司与肇庆建伟口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伟物流”)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向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建伟物流向公司退回工程履约保证金8,000,000.00元;2、请求建伟物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60,0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建伟物流承担。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7日作出(2017)粤1224民初1752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建伟物流自愿退还公司履约保证金8,000,000.00元。2019年3月30日广东省怀集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1224执117号执行裁定书冻结建伟物流位于怀集县闸岗镇郊际村工业园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2013)怀国用(2013)第00233号]。截至报告披露日,尚在执行中。
(23)公司与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控股”)及山东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物流”)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6月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联合控股及现代物流返还济南现代国际汽配项目的履约保证金8,000,000.00元及利息、损失费共计22,866,000.00元。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9日作出(2017)鲁0104财保117号财产保全民事裁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2,866,0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联合控股不服,于2017年7月7日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2017)鲁0104财保117号之一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联合控股的复议请求。2019年1月8日,济南仲裁委员会出具(2017)济仲裁字第160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联合控股向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4,500,000.00元;2、联合控股向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300,800.00元;3、现代物流向公司支付银行贷款利息234,660.00元;4、联合控股、现代物流共同向公司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其中联合控股支付财产保全费4,500.00元,现代物流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0元;5、对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6、本案仲裁费用124,669.00元,其中公司承担74,801.00元,联合控股承担37,401.00元,现代物流承担12,467.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24)公司与成都西南交大府河苑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交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7月4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96,660,228.00元;2、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迟延支付进度款利息暂计23,577,909.82元和逾期支付结算款的利息;3、判令西南交大立即向公司支付迟延返还履约保证金利息计人民币7,908,200.00元;4、确认公司就第1-3项诉讼请求对位于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方桥村西南交通大学新校商住区学府名城(原盛源·学府名城)1#楼A区、1#楼B区、2#楼、3#楼、4#楼、5#楼、6#楼、7#楼及商业、8#楼及各楼栋地下室工程拍卖或折价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西南交大承担。上述
金额小计228,146,337.82元。同时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对西南交大的财产,在人民币228,146,337.82元范围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等保全措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受理本案,并于7月23日作出(2018)川民初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以228,146,337.82元为限,查封、冻结西南交大的银行存款或者名下其他财产。2019年1月11日,公司与西南交大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和解协议,并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民初7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西南交大应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30,000,000.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部分判决款尚在执行中。
(25)公司与欧雅国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雅国际”)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1月21日向台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欧雅国际支付工程款133,908,585.05元及违约金暂定12,476,243.36元;2、请求裁决欧雅国际赔偿进度款逾期支付的利息损失20,995,853.61元;3、请求裁决欧雅国际赔偿工期延误损失30,349,913.79元;4、请求裁决公司对欧雅兰庭工程的拍卖、变卖后的款项在上述仲裁请求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欧雅国际支付拖欠备料款45,935,706.50元所造成的损失17,225,889.90元;6、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欧雅国际承担。台州仲裁委员会发出(2018)台裁字第115号受理通知书。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发出(2018)浙1004财保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台州市欧雅生活广场101、201、301、401室的房地产。2019年7月26日,台州仲裁委员会出具(2018)台仲裁字第115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9,308,289.84元,自2017年7月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及按每日
0.02%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备料款逾期利息损失8,953,498.45元;
3、裁定欧雅国际向公司支付进度款逾期利息损失1,438,844.00元;4、裁定公司在69,308,289.84元范围内享有欧雅兰庭工程折价或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裁定驳回欧雅国际反诉请求。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6)公司与象山国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基置业”)、一兆韦德健身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兆韦德”)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国基置业支付工程款40,698,934.00元,支付截至2018年8月7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5,542,197.00元,支付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1月6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1,917,830.00元。以所欠工程款38,734,744.33元为基数,支付自2019年1月7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三倍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2、判令国基置业向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1,931,598.00元;以所欠工程款1,931,598.00元为基数,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一兆韦德就上述工程欠款在28,000,000.00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国基置业、一兆韦德共同承担。2018年11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年12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浙02执保326号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对国基置业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国基置业银行存款 80,000.00元;查封象山县丹西街道奥林公馆及丹西街道天安路共计22套房地产。公司与被告达成和解,且收回大部分款项,遂向宁波市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请求。
(27)公司与上海安德森质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森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解除与安德森公司签订的《东方肝胆外科医院质子治疗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合同》;2、判令安德森公司支付已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人民币10,000,000.00元(暂定);3、判令安德森公司以10,000,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9%,自2018年5月15日起计至本案判决生效时止的延期付款的利息;4、案件受理费由安德森公司承担。2018年7月26日,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4民初12503号受理通知书受理。2019年3月26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28)公司与天津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蛇口”)、惠州宏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福置业”)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君悦房产支付
工程款172,957,551.00元;2、判令君悦房产支付工程款利息暂计12,323,225.00元;3、判令中建蛇口及宏福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弘福置业共同承担。2018年8月16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已通过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君悦房产、中建蛇口、弘福置业银行存款185,280,776.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9)公司与自然人谢良财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2018年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谢良财归还借款33,000,713.41元,并支付自2017年3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月利率1.2%标准计算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谢良财承担。象山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2018)浙0225民初946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年3月26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0225民初94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判令30日内归还公司借款33,000,713.41元并支付利息,如未按期支付,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2、案件受理费250,360.00元由谢良财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30)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元”)与上海久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住企业”)、自然人李德成、上海今日合理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理储运”)发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上海龙元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久住企业及李德成支付拖欠款49,000,000.00元及逾期利息暂计12,364,109.00元;2、判令久住企业及李德成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4,677,450.00元;3、判令合理储运对久住企业、李德成欠款中的21,500,000.00元及逾期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部分承担共同还款责任;4、判令上海龙元对抵押物的拍卖、变卖款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受偿权;5、判令久住企业、李德成、合理储运向上海龙元支付律师费500,000.00元;6、本案诉讼费用由久住企业、李德成、合理储运共同承担。2019年8月2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沪02民初114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久住企业尚欠上海龙元42,489,848.14元,并与2019年8月18日支付该款项;2、如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则上海龙元享有拍卖活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与在先得有限受偿权清偿后的所剩款项优先受偿;3、案件受理费187253.90元由久住企业、李德成各半负担;4、上海龙元与久住企业、李德成就嘉意物流项目转让事宜无其他争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和解尚在执行中。
(31)公司与无锡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世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无锡世贸与公司签订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2、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支付工程价款134,933,482.00元,并支付截至2018年10月31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24,587,508.00元,以所欠工程款63,093,460.00元为基数,支付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合同解除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以所欠工程款134,933,482.00元为基数,支付自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给付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3、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赔偿工程停工损失15,750,000.00元;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生效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无锡世贸中心二期施工合同》合同解除之日止,按390,000.00元每月的标准赔偿工程停工损失(截止2018年10月31日),该部分停工损失为39*20.5=799.5万元);4、判令无锡世贸向公司支付返工补偿费200万元;5、判令无锡世贸支付公司钢管赔偿损失费987,211.07元;以上款项暂合计186,253,201.07元;6、判令公司在上述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请求款项范围内就涉案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无锡世贸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2民初5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无锡世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无锡世贸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3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民辖终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32)海门证大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大置业”)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大置业于2016年6月17日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公司向证大置业支付房屋维修费用及损失赔偿共计人民币11,205,335.00元;2、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6年6
月23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出具(2016)苏0684民初3754号应诉通知书。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诉讼请求:1、判令证大置业向公司返还工程保修金10,165,983.00元;2、判令证大置业向公司赔偿逾期返还工程保修金利息3,682,172.00元(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应付款之日起算,暂计算至2017年12月1日,要求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证大置业承担。2018年9月28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苏0684民初37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驳回证大置业对公司的诉讼请求;2、判决证大置业支付公司保修金6,495,784.10元及利息;3、驳回公司其他反诉请求。证大置业不服判决,于2018年10月16日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事项:1、撤销海门市人民法院(2016)苏0684民初3754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证大置业一审诉请、驳回公司一审反诉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2018年12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8)苏06民终4491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3)自然人王亮与公司及利星行仓储管理(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行仓储”)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王亮于2017年5月19日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王亮工程款11,019,133.40元及逾期利息3,989,232.23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自2011年7月1日计算至2017年5月20日)及2017年5月21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利息;2、判令利星行仓储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及财产保全费由公司和利星行仓储承担。2017年6月6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出(2017)苏0391民初1544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4)唐山市丰润区燃燃建材经销部(以下简称“燃燃建材”)与公司及唐山恒茂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唐山恒茂”)产生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燃燃建材于2017年1月13日向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与唐山恒茂给付燃燃建材混凝土货款8,979,539.5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426,665.65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自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按欠款额的日万分之二计算);2、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由公司及唐山恒茂承担。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应由公司注册地浙江象山县人民法院管辖。2017年1月23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冀0208 民初1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公司不服,于2017 年2 月10 日上诉至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2017)冀0208 民初14 号民事裁定。2018年2月23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2民终15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2019年1月1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冀民申384号受理通知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冀民申3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公司再审申请。
(35)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龙房产”)与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振龙房产于2018年5月29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赔偿振龙房产经济损失38,790,000.00元;2、诉讼费由公司负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0115民初387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38,79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6)六安市中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建设”)与公司产生建筑材料购销合同纠纷,中兴建设于2018年6月5日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立即支付拖欠预拌混凝土款1,035,392.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18年11月22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皖1502民初34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中兴建设诉讼请求。中兴建设不服,于2018年12月5日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7)自然人吴荣良与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建设”)、自然人朱晓富及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华丰建设、朱晓富及公司共同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000.00元;2、判令华丰建设、朱晓富及公司支付逾期利息暂
计3,075,000.00元;3、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等相关费用由华丰建设、朱晓富及公司共同承担。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并于2018年10月23日作出(2018)浙0225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判令朱晓富支付吴荣良履约保证金利息82,500.00元;2、驳回吴荣良的其他诉讼请求。吴荣良不服,于2018年10月30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225民初426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判决,改判朱晓富支付吴荣良履约保证金利息82,500.00元,由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共同清偿责任;2、判令朱晓富及公司共同承担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8)自然人马力与公司产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3月22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3,205,000.00元及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长兴县人民法院发出(2018)浙0522民初2262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9)自然人郑相荣与公司、自然人陆云、自然人周亚平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7月24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其2,000,000.00元;2、判令公司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3、判令陆云、周亚平对上述两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由公司、陆云、周亚平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出(2018)沪0118民初15597号传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0118执保01002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200万资金。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0)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北京金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港”)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2019年1月14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北京金港支付工程款共计9,910,020.05元。2019年1月28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1)公司与自然人张云庆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张云庆归还欠款24,397,000.00元,并支付自2016年5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9%标准计算的利息,本息合计36,758,146.67元;2、诉讼费用由张云庆承担。2019年1月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发出(2019)浙0225民初677号传票。2019年3月6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225民初67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张云庆欠公司2,439.70万及利息定于2019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2、案件受理费112,795.50元由张云庆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执行中。
(42)缙云县诚之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之捷”)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对方于2019年2月14日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货款7,857,421.00元及利息377,636.00元,合计8,235,057.00元;并从2019年3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另行计付7,857,421.00元的利息;2、由公司支付本案诉讼费用。2019年3月缙云县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2019年5月6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1122民初5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准许诚之捷撤诉;2、案件受理费34,722.50元由诚之捷承担。
(43)广州市锦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建建材”)与公司产生建筑材料合同纠纷,锦建建材于2019年1月7日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货款10,185,122.17元;2、判令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757.81元,并以欠付货款10,185,122.17元为基数,按月息3分标准继续计付自2018年11月13日至被告实际清偿款项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公司承担。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受理本案。2019年4月12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113民初60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1、公司向锦建建材一次性支付1078万了结本案;2、诉讼费等共计51966元由锦建建材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已执行完毕。
(44)江苏凯伦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防水”)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凯伦防水遂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184,405.87元及逾期利息;2、判令公司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2,905,253.08元;3、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受理本案。2019年2月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0106民初8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400万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5)苏州金丰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利”)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金丰利遂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2,228,449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公司承担。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06民初18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银行存款2399134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6)公司与三亚中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遂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17481484.63元;2、请求判令被告以17481484.63元为本金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12月2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194335.8元(暂计至2019年3月28日);3、 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在其施工完成的“半岛云邸项目II标段”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17481484.63元范围内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2019年4月23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71民初3686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7)公司与三亚小洲岛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洲岛”)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小洲岛支付公司工程款84,978,399.45元;2、请求判令小洲岛支付利息暂计10,875,429.59元;3、 请求依法确认原告就第一项诉讼请求对小洲岛度假酒店项目折价的价款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2019年3月28日公司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在95,853,829.04元范围内对小洲岛银行存款、相应土地或其他财产采取冻结措施。2019年3月28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财保10号受理通知书。2019年4月2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琼02民初113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8)公司与陕西经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建设”)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遂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经开建设支付公司工程款50,920,368.15元及违约金4,417,766.26元;2、请求判令经开建设退还公司履约保证金300万及违约金176,541.67元;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2019年4月1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5财保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经开建设银行存款58,514,676.08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49)缙云县诚之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之捷”)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诚之捷于2019年5月7日向缙云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货款7,357,421.00元及利息1,051,271.00元,合计8,408,692.00元;并从2019年5月1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2%另行计付7,357,421.00元的利息;2、由公司支付本案诉讼费用。2019年5月8日缙云县人民法院发出(2019)浙1122民初1756号传票。2019年5月14日缙云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1122民初17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840万价值财产。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0)公司与江苏北控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豪控股”)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5月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2、请求判令中豪控股支付公司工程款78,931,388.47元及违约金暂计24,153,004.00元;3、请求判令公司对中号国际广场酒店式公寓楼的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2019年6月17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
苏13民初56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中豪控股10500万房屋。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1)公司与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房地产”)、广州珠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实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遂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湛房地产支付公司工程款6,155,188.13元及利息暂计1,445,971.74元;2、请求判令公司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珠江实业对上述两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2019年5月31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发出(2019)粤0114民初2178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2)公司与青岛日昇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昇源置业”)、乐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邦控股”)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向青岛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请求裁令日昇源置业支付公司工程款5,967,629.80元及违约金暂计2,900,198.00元;2、请求裁令乐邦控股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裁令在5,967,629.80元内公司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裁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等。2019年5月5日青岛仲裁委员会发出青仲受通字(2019)第287号受理通知书。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53)公司与营口鸿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欣置业”)、辽宁雅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威集团”)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向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日两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2100万元;2、请求判令在2100万元内公司对承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3、请求判令两被告支付延期付款利息直至工程款全部清偿完毕,利息暂计8,889,736.00元;4、请求判令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等相关费用。2019年6月25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辽08民初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鸿欣置业、雅威集团银行存款29,889,736.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2019年7月18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2019)辽08民初153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018/8/16 | 2019/8/31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18/9/13 | 2019/8/2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018/12/11 | 2019/12/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038,845.10 | 2019/1/4 | 2019/7/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9,409,357.69 | 2019/1/9 | 2019/7/3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460,000.00 | 2019/1/28 | 2019/7/2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8,790,000.00 | 2019/1/29 | 2019/7/2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725,164.17 | 2019/1/30 | 2019/7/30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19/4/3 | 2020/3/2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19/4/18 | 2020/4/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354,918.68 | 2019/4/15 | 2019/10/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5,093,938.01 | 2019/4/12 | 2019/10/1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964,679.45 | 2019/4/12 | 2019/10/12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50,000.00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3,703,888.07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4,246,222.68 | 2019/5/22 | 2019/11/1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321,325.07 | 2019/6/18 | 2019/12/1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451,686.13 | 2019/6/18 | 2019/12/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430,111.02 | 2019/6/18 | 2019/12/17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7,468,912.73 | 2019/5/16 | 2019/11/16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110,000.00 | 2019/6/18 | 2019/12/1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777,214.75 | 2019/6/18 | 2019/12/18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62,062.15 | 2019/4/23 | 2020/1/5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2019/6/20 | 2020/6/19 | 否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9/6/18 | 2020/6/18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42,700,000.00 | 2016/5/27 | 2021/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18,300,000.00 | 2016/6/1 | 2021/5/23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017/7/27 | 2020/7/26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17/8/17 | 2020/8/17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42,500,000.00 | 2017/8/30 | 2020/8/30 | 否 |
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2018/12/5 | 2021/12/5 | 否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9/6/12 | 2024/6/12 | 否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1,613.81 | 2019/6/26 | 2021/6/25 | 否 |
文山明文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19/6/27 | 2034/6/26 | 否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0,016,311.20 | 2009/12/27 | 未定 | 否 |
合计 | 406,229,250.71 |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267,630,551.70元,用于开具796,947,545.25元银行承兑汇票。
(2)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信用证保证金为1,253,349.82元,用于开具5,000,000元信用证。
(3)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保函保证金为123,064,568.69元,用于开立总额为1,568,801,943.05元人民币保函,为公司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开立1,116,002.60美元工程保函。为公司子公司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开立58,308,000泰铢工程保函。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苏州庐南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南建材”)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庐南建材于2019年7月8日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公司支付货款470,754.73元;2、判令公司赔偿利息损失费暂计10,693.98元损失费;3、判令由公司支付本案诉讼费用。2019年7月12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06民初6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公司48万银行存款。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2)杭州昆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仲实业”)与公司及新湖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瑞安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地产”)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昆仲实业于2019年7月18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与公司专业分包合同;2、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0,930,478.8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判令新湖地产对欠付款项承担清偿责任;4、判令对总包项目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评估费由被告承担。2019年7月30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发出(2019)浙0381民初9667号传票。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57,914,528.21 | 100.00 | 527,125,145.90 | 6.31 | 7,830,789,382.31 | 9,541,453,399.37 | / | 464,569,800.03 | / | 9,076,883,599.34 |
其中: | ||||||||||
组合1 | 216,722,955.95 | 2.60 | 125,675,502.74 | 57.99 | 91,047,453.21 | 285,645,512.37 | 2.99 | 128,273,417.36 | 44.91 | 157,372,095.01 |
组合2 | 6,690,827,383.48 | 80.05 | 401,449,643.16 | 6.00 | 6,289,377,740.32 | 5,604,939,709.73 | 58.74 | 336,296,382.67 | 6 | 5,268,643,327.06 |
组合3 | 1,450,364,188.78 | 17.35 | 1,450,364,188.78 | 2,542,097,779.53 | 26.64 | 2,542,097,779.53 | ||||
组合4 | 1,108,770,397.74 | 11.63 | 1,108,770,397.74 | |||||||
合计 | 8,357,914,528.21 | / | 527,125,145.90 | / | 7,830,789,382.31 | 9,541,453,399.37 | / | 464,569,800.03 | / | 9,076,883,599.3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00万以下零星客户 | 15,967,723.91 | 13,642,723.80 | 85.44 |
客户1 | 44,622,187.53 | 22,311,093.77 | 50.00 |
客户2 | 29,545,925.00 | 5,909,185.00 | 20.00 |
客户3 | 13,942,011.10 | 13,942,011.10 | 100.00 |
客户4 | 11,664,213.21 | 3,499,263.96 | 30.00 |
客户5 | 10,434,569.65 | 2,086,913.93 | 20.00 |
客户6 | 10,165,982.96 | 1,423,237.61 | 14.00 |
客户7 | 8,557,156.50 | 4,278,578.25 | 50.00 |
客户8 | 6,027,415.00 | 4,219,190.50 | 70.00 |
客户9 | 5,246,928.15 | 3,148,156.89 | 60.00 |
客户10 | 4,868,674.00 | 4,868,674.00 | 100.00 |
客户11 | 4,726,491.84 | 4,726,491.84 | 100.00 |
客户12 | 4,261,910.00 | 2,130,955.00 | 50.00 |
客户13 | 3,305,559.60 | 3,305,559.60 | 100.00 |
客户14 | 3,250,579.23 | 3,250,579.23 | 100.00 |
客户15 | 3,112,189.60 | 1,556,094.80 | 50.00 |
客户16 | 3,048,625.50 | 3,048,625.50 | 100.00 |
客户17 | 2,972,175.00 | 2,972,175.00 | 100.00 |
客户18 | 2,846,597.54 | 2,846,597.54 | 100.00 |
客户19 | 2,822,147.69 | 2,822,147.69 | 100.00 |
客户20 | 2,675,963.00 | 2,675,963.00 | 100.00 |
客户21 | 2,249,933.14 | 1,574,953.20 | 70.00 |
客户22 | 1,985,263.31 | 1,985,263.31 | 100.00 |
客户23 | 1,925,348.40 | 1,925,348.40 | 100.00 |
客户24 | 1,787,836.00 | 357,567.20 | 20.00 |
客户25 | 1,752,438.09 | 350,487.62 | 20.00 |
客户26 | 1,690,895.00 | 1,690,895.00 | 100.00 |
客户27 | 1,533,436.20 | 920,061.72 | 60.00 |
客户28 | 1,327,846.40 | 265,569.28 | 20.00 |
客户29 | 1,317,277.54 | 1,317,277.54 | 100.00 |
客户30 | 1,303,747.31 | 1,303,747.31 | 100.00 |
客户31 | 1,282,110.72 | 1,282,110.72 | 100.00 |
客户32 | 1,159,486.00 | 695,691.60 | 60.00 |
客户33 | 1,135,207.13 | 1,135,207.13 | 100.00 |
客户34 | 1,113,708.70 | 1,113,708.70 | 100.00 |
客户35 | 1,093,396.00 | 1,093,396.00 | 100.00 |
合计 | 216,722,955.95 | 125,675,502.74 | 57.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客商 | 应收余额 | 坏账金额 |
客户1 | 217,016,433.55 | 13,020,986.01 |
客户2 | 163,601,897.20 | 9,816,113.83 |
客户3 | 149,000,286.76 | 8,940,017.21 |
客户4 | 144,017,665.76 | 8,641,059.95 |
客户5 | 131,801,246.78 | 7,908,074.8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177,985.75 | 12,44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8,583,445,734.38 | 7,057,239,170.69 |
合计 | 8,597,623,720.13 | 7,069,679,170.6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宁波杭州湾新区森联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20,000.00 | 6,320,000.00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120,000.00 | 6,120,000.00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737,985.75 | |
合计 | 14,177,985.75 | 12,44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风险较大组合 | 7,232,480,950.27 | 5,749,397,093.30 |
风险较小组合 | 1,827,655,130.23 | 1,779,331,693.89 |
合计 | 9,060,136,080.50 | 7,528,728,787.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19年1月1日余额 | 471,489,616.50 | 471,489,616.50 | ||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570,779.67 | 7,570,779.67 | ||
本期转回 | 2,370,050.05 | 2,370,050.0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19年6月30日余额 | 476,690,346.12 | 476,690,346.1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22,281,206.45 | 1年以内 | 11.28 |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28,258,059.26 | 1年以内 | 3.62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08,525,881.57 | 1年以内 | 19.96 |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27,550,000.00 | 1年以内 | 5.82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66,545,300.00 | 1年以内 | 2.94 | |
合计 | / | 3,953,160,447.28 | / | 43.6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054,170,087.15 | 5,054,170,087.15 | 4,553,925,034.55 | 4,553,925,034.5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81,844,863.45 | 381,844,863.45 | 374,188,162.84 | 374,188,162.84 | ||
合计 | 5,436,014,950.60 | 5,436,014,950.60 | 4,928,113,197.39 | 4,928,113,197.3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 期末余额 | 本期 | 减值 |
减少 | 计提减值准备 | 准备期末余额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4,253,986.56 | 94,253,986.56 |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9,600,000.00 | ||||
上海建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象山辰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30,000.00 | 1,730,000.00 |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 | 1,522,977.26 | 1,522,977.26 | ||||
龙马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4,145,600.00 | 4,145,600.00 | ||||
龙元建设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 49,987.01 | 49,987.01 |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1,533,560.00 | 1,533,560.00 |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1,524,870.00 | 1,524,870.00 |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3,599,551.00 | 23,599,551.00 |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34,201,800.00 | 34,201,800.00 |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上海龙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 |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34,923,392.72 | 34,923,392.72 |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奉化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9,360,000.00 | 129,360,000.00 |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9,200,000.00 | 49,200,000.00 | ||||
海城市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
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49,123,000.00 | 149,123,000.00 |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133,500,000.00 | 80,100,000.00 | 213,600,000.00 |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1,380,000.00 | 31,380,000.00 |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6,000,000.00 | 66,000,000.00 | ||||
春华秋实1号事务管理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3,790,000.00 | 23,790,000.00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440,000,000.00 | 440,000,000.00 |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070,000.00 | 6,070,000.00 |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0,330,000.00 | 90,330,000.00 |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280,600.00 | 5,280,600.00 |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3,430,000.00 | 53,430,000.00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01,285,000.00 | 201,285,000.00 |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23,225,600.00 | 23,225,600.00 |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47,000,000.00 | 147,000,000.00 |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100,000.00 | 10,100,000.00 |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4,840,000.00 | 30,000,000.00 | 74,840,000.00 |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0,400,000.00 | 120,400,000.00 |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8,273,280.00 | 8,273,280.00 |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5,892,730.00 | 25,892,730.00 |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2,000,000.00 | 62,000,000.00 |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78,000,000.00 |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4,880,000.00 | 54,880,000.00 |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 | 85,030,000.00 | 85,030,000.00 |
司 | ||||||
吴起明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920,000.00 | 15,506,400.00 | 32,426,400.00 |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3,699,100.00 | 73,699,100.00 |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8,940,000.00 | 115,750,000.00 | 124,690,000.00 |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7,840,000.00 | 17,840,000.00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70,000,000.00 | 87,000,000.00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35,700,000.00 | 35,700,000.00 |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3,000,000.00 | 10,000,000.00 |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790,000.00 | 6,790,000.00 |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16,000,000.00 | ||||
天柱县明凤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杭州一城控股有限公司 | 9,198,652.60 | 9,198,652.60 |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合计 | 4,553,925,034.55 | 500,245,052.60 | 5,054,170,087.15 |
注1: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11月30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公司认缴1,000.00万元,持股10.00%;子公司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1,000.00万元,持股10.00%;孙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7,000.00万元,持股
70.00%。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出资。
注2: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6,300.00万元,公司认缴4,630.00万元,持股10.00%;孙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36,947.40万元,持股79.80%。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出资。注3: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8,796.61万元,公司认缴43,868.1524万元,持股89.90%。截至2019年06月30日,尚未出资。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56,630,000.00 | 156,630,000.00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9,643,969.29 | 4,310,740.32 | 3,419,400.00 | 10,535,309.61 | |||||||
杭州璨云英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8,296,598.99 | 2,970,000.00 | 5,010,085.25 | 196,276,684.24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9,617,594.56 | -1,214,724.96 | 18,402,869.60 | ||||||||
小计 | 374,188,162.84 | 2,970,000.00 | 8,106,100.61 | 3,419,400.00 | 381,844,863.45 | ||||||
合计 | 374,188,162.84 | 2,970,000.00 | 8,106,100.61 | 3,419,400.00 | 381,844,863.45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283,930,516.92 | 9,316,886,495.33 | 9,516,907,645.10 | 8,702,769,521.27 |
其他业务 | 17,953,546.25 | 1,616,122.34 | 8,673,514.63 | 3,641,966.38 |
合计 | 10,301,884,063.17 | 9,318,502,617.67 | 9,525,581,159.73 | 8,706,411,487.65 |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营业收入总额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客户1 | 237,260,522.69 | 2.30 |
客户2 | 258,733,476.67 | 2.51 |
客户3 | 218,644,927.11 | 2.12 |
客户4 | 205,224,393.88 | 1.99 |
客户5 | 193,284,283.34 | 1.88 |
合计 | 1,113,147,603.69 | 10.80 |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06,100.61 | -2,088,753.1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955,169.9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4,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737,985.75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合计 | 19,844,086.36 | 23,956,076.94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6,431.28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20,777.5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0,817,250.7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417,990.0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84,864.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1,717,589.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737.72 | |
合计 | 36,369,734.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40 | 0.2858 | 0.28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4 | 0.2620 | 0.262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
董事长:赖振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