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发展战略及年度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龙元集团 | 指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交投集团 | 指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龙元明城 | 指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杭州城投 | 指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龙元明筑 | 指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大地钢构 | 指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信安幕墙 | 指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龙元盛宏 | 指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龙元明兴 | 指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房设计院 | 指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 | 指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龙元建设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ONG YU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YC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赖朝辉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丽 | 罗星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
电话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传真 | 021-65615689 | 021-65615689 |
电子信箱 | stock@lycg.com.cn | stock@lycg.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0072 |
公司网址 | www.lycg.com.cn |
电子信箱 | webmaster@lycg.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龙元建设 | 600491 | 未变更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肖菲、王炜程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9,004,172,952.28 | 14,245,895,291.68 | -36.79 | 19,547,817,428.57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8,963,771,983.29 | 14,230,849,329.72 | -37.01 | 19,508,885,489.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0,831,618.92 | 380,782,329.94 | -444.25 | 667,293,369.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55,671,484.55 | -611,428,803.26 | 不适用 | 349,666,353.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733,251.29 | -1,714,814,764.47 | 不适用 | -242,476,818.56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804,583,934.64 | 12,283,376,385.92 | -12.04 | 12,059,650,179.85 |
总资产 | 57,843,841,794.53 | 66,652,060,104.91 | -13.22 | 67,027,801,818.8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25 | -444.00 | 0.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25 | -444.00 |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9 | -0.40 | 不适用 | 0.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27 | 3.13 | 减少14.40个百分点 | 5.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66 | -5.03 | 不适用 | 3.0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281,928,934.33 | 1,484,844,856.97 | 2,440,504,274.59 | 1,796,894,88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2,576,458.83 | -589,200,603.08 | -71,134,031.26 | -733,073,443.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3,996,405.53 | -637,278,823.12 | -87,793,566.04 | -724,595,500.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103,082.26 | 300,034,951.39 | 398,588,225.88 | 845,006,991.76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34,509.49 | 552,188.92 | 89,952,886.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708,224.50 | 19,632,551.61 | 40,679,854.2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 -26,620,843.25 | 1,216,410,787.90 |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72,290.85 | 32,096,116.09 | 102,775,720.53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4,315,544.50 | 42,767,406.15 | 125,859,822.4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52,247.40 | -2,175,176.18 | -6,735,890.7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8,027.59 | 397,506.41 | 376,744.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67,914.46 | 316,649,254.76 | 34,932,805.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3,555.11 | 820,992.94 | 349,315.35 | |
合计 | 44,839,865.63 | - | 992,211,133.20 | 317,627,016.5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房地产开发和基建投资领域未见明显回暖,建筑总包和基建投资企业受到一定冲击。受此影响,公司新增订单量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成本费用占比增加;同时资产减值计提比例及金额有所上升。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90.04亿元,归母净利润-13.10亿元。
报告期公司各板块营收情况 | 营业收入(元) | 营业成本(元) | 毛利率 |
一、建筑总包板块 | 5,502,961,344.92 | 5,309,941,767.68 | 3.51% |
(1)土建施工 | 5,145,354,383.98 | 4,999,513,447.44 | 2.83% |
(2)水利施工 | 357,606,960.94 | 310,428,320.24 | 13.19% |
二、基建投资板块 | 1,604,446,089.78 | 440,655,139.39 | 72.54% |
三、绿色建筑板块 | 1,832,562,800.24 | 1,677,682,413.21 | 8.45% |
四、其他 | 23,801,748.35 | 23,876,668.28 | -0.31% |
合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6.86% |
建筑总包板块
报告期,建筑总包板块营业收入55.03亿元,新承接订单量41亿元。在面临行业困难期,行业竞争也日益激烈,公司迎难而上,坚守主业,严控项目源头风险,坚定调整业务和客户结构的战略方向,在新承接订单量中,项目类型主要为公建、厂区、市政等项目,其中房地产项目占比15%,且未新增民营房地产项目。客户类型中非民营客户占比85%。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清收清欠力度,推动部分项目的结算进度,加快回款速度。通过法律手段,对拖欠工程款的甲方果断进行诉讼,并及时保全相关资产并积极获得优先受偿权,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以房抵款等措施加快应收款项的回笼。
公司始终坚持“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质量兴业方针,2023年获得国家级奖项4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中国“安装之星”1项;获得省级质量安全创优25项(其中省优质工程5项)。在工程技术领域,报告期获2项省级以上BIM奖项,年度新增专利12项,省级工法3项,完成课题立项、研究与应用11项,参与编制行业标准3项,科技成果4项。
此外,公司2023年继续蝉联中国承包商80强、上海民营企业百强、宁波市综合企业百强、宁波市房地产建筑业纳税20强、进沪施工企业综合实力30强等荣誉,获评中施企协评定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8星,继续获评浙江省建筑业先进企业、浙江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企业、上海市建筑业诚信企业等。
基建投资板块
报告期,公司基建投资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6.04亿元,PPP项目完成收款37.93亿元,新增13个项目进入运营回款期。基建投资板块在轻资产业务领域积极拓展市场,创新业务模式。杭州城投在全过程咨询业务、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监理类业务市场持续推进,全年承接业务1.4亿元,近三年累计4.13亿元。龙元明兴成功取得晋江国际会议中心的运营权,专业服务得到客户高度认可;通过余姚大剧院的运营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取得盈利,树立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在未来市场化探索上跨出重要一步。龙元天册和明树数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政府专项债项目、零碳园区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认可。
绿色建筑板块
报告期,绿色建筑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33亿元,新承接业务约35亿元。报告期板块积极拓展长三角优质项目,跟踪国内产业合作政府类公建项目动态信息。对内加快研发BIPV光伏屋顶、车棚及阳光房产品;积极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向零碳建筑领域发展,逐步解决相关技术壁垒。报
告期末,公司与同济大学合作的“超低能耗钢结构住宅成套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二等奖,该奖项系上海市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而设立的面向所有行业的唯一奖项。公司装配式建筑S体系基本完成企业技术标准手册和作业指导书编制,并完成升级单元式装配式外围护挂板系统,获得住建部科技成果评估。2023年,绿色建筑板块共获得国家级奖项4项,其中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项,中国钢结构金奖3项,省级以上奖项超10项。新增专利42项,参与编制行业及团体标准7项,课题立项、研究与应用5项,科技成果4项。目前累计已获得相关技术专利320项,参编关联标准及省部级课题超30项。
杭州交投集团收购控制权事宜2023年6月27日,杭州交投集团与赖振元家族签署了《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同日,杭州交投集团与公司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2023年12月13日,杭州交投集团与赖振元家族签署了《关于<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原股东赖振元家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28,499,668股股份转让给杭州交投集团,杭州交投集团并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58,927,386股股份,上述事项完成后,杭州交投集团将持有公司587,427,054股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54%,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签署相关协议后,双方同步推进并购及定增尽调工作。2023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杭州交投集团转来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收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3]31号);2024年1月17日,赖振元家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28,499,668股股份过户至杭州交投集团,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4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139号)。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杭州交投派驻的董监高人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定增事宜。
此次战略合作,双方同意将上市公司作为工程建设类业务的主要运营平台,着力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务,做强建筑工程总承包及绿色建筑等相关主业,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双方同意将合理利用产业链间的协同效应,发挥各自优势,导入优质资源,深耕长三角区域市场,提升上市公司在长三角区域业务市场占有率,并在原有市场业务基础上,充分发挥杭州交投集团区域城市开发和高铁新城建设大项目带动效应,以及杭州市属国企资源优势,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强链、延链、补链,将其打造为国内房屋建筑、交通工程、市政工程、水利环境等领域营收规模和项目实施能力领先的综合型基础设施类工程总承包商和城市美容商,有力推动上市公司相关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上市公司作为国有控股公司,将进一步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上市公司绿色建筑类产品的研发与运用,致力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具备BIPV研发、制造及低能耗建筑系统交付能力的龙头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GDP)超过12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2%,实现了5%左右的预期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稳步提高,达到89,358元,比2022年增长5.4%。分季度来看,四个季度GDP同比分别增长4.5%、6.3%、4.9%、5.2%,呈现前低、中高、后稳态势。2023年各项宏观调控组合政策发力显效,工业经济回升向好,工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但同时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企业盈利水平较低、社会预期偏弱等问题。
建筑施工行业
2023年,全国建筑业完成产值31.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下降5%,增长乏力;全国建筑企业新签订合同额35.60万亿元,同比下降2.8%;全国建筑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1亿平方米,同比下降3%;全国房屋建筑新开工面积40亿平方米,同比下降7%。受房地产行业持续下行及基建投资增速下滑等影响,报告期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同比继续下滑,短期建筑行业总体面临较大压力,建筑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长期看仍然具备广阔发展空间。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1.17亿平方米,比上年下降8.5%;商品房销售额116,622亿元,同比下降6.5%。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10,913亿元,比上年下降9.6%;房屋新开工面积9.54亿平方米,同比下降20.4%;房屋竣工面积9.9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7.0%。报告期在“保交付”政策支撑下,房屋竣工面积实现阶段性增长,但新开工面积持续负增长。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低迷严重拖累建筑行业,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面对日益变化的市场环境,新型建筑业态不断涌现,建筑业将逐步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转型升级,通过加强与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共同应对市场竞争的挑战。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2023年基建稳增长政策持续,包括鼓励向新基建、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方向发展;强调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并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相结合,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及发行特别国债,推进金融化债等工作。但由于受限地方政府财力等各项因素,2023年以来基建投资月累计增速持续下降,报告期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9%,增速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传统基建增速回落,以数字转型和绿色发展等领域为代表的新基建保持高增长。报告期,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投资下降的背景下,基建投资对于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在政策措施方面有了进一步的突破,提出“推荐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鼓励民营企业盘活资产回收资金”,“引导民营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水利交通等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领域建设”,“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全面梳理吸引民间资本项目清单”“建立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完善融资支持、引导科学决策、开展项目推介、畅通反映渠道等具体方案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可持续发展。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提高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水平,确保规范发展、阳光运行。
绿色建筑行业
国家政策加码支持建筑绿色化及装配式建筑高速发展,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要求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制定完善了绿色建筑、零碳建筑、绿色建造等标准。同时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将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建筑工业化等列入发展重点,为绿色建筑、生态城市的规模化、快速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装配式建筑在节能减排、降碳等层面多个方面优于传统建筑,契合国家的“双碳”发展目标。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主要发力点,并且在学校、医院、住宅等此前钢结构渗透率较低的领域有望加速提升。近年来我国装配式建筑的设计、生产、施工、装修等相关产业链公司快速成长,已具备较强的量产能力。同时还带动了构件运输、装配安装、构配件生产等新型专业化公司发展,行业呈现高景气,装配式建筑渗透率持续提升。
国家鼓励发展光伏产业和绿色建筑,光伏建筑一体化高度契合绿色建筑发展潮流,是绿色建筑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光伏+建筑、BAPV、BIPV作为建筑节能增效、降低碳排放的基础工具,在“双碳”目标推动下,越来越受到行业内外重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整县光伏”等国家政策的相继落地,BIPV相关标准的不断成熟,以及产业企业的积极创新与探索,共同推动国内建筑光伏领域的快速兴起。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深耕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领域,经过四十多年发展,通过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基建领域丰富业绩和资源积累、绿色建筑等行业发展新领域研发和布局,形成了建筑总包、基建投资和绿色建筑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龙元生态,各板块拥有独立的商业模式、团队和管理运作经验,共同助力集团实现更好的战略发展。
公司在建筑施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和钢结构装配式业务等领域居行业领先地位,在设计、施工、投资、建筑、运营等各环节拥有丰富的业务经验积累,并不断在EPCO、全过程咨询等新业务方面持续突破。目前,杭州交投集团参股公司8.4%股份,后续定增完成控股后,公司将发挥综合体制优势,具有更好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
建筑总包板块
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创立至今稳定发展的基础,自1980年创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以工匠精神雕琢时代品质、建设精品工程,秉持“质量兴业”理念,以质量创品牌,以质量闯市场,以质量求效益,注重创建质量品牌和文明施工品牌,依托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在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等领域承建了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土建工程TJ4017标东钱湖站、海口中环国际广场、上海老西门中华新城等大体量、高标准的复杂建筑施工项目,彰显公司“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质量方针。
通过内生式发展和外延式并购,公司形成了以建筑施工为核心、覆盖上下游的完整产业链,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行业资质。完善的产业链布局、丰富的资质和优良的资信为公司承接工业、民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等各类复杂的建筑施工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重质保量、创精品的经营理念也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基建投资板块
基建投资板块负责集团基建投资相关业务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回款等相关业务。公司于2011年开始尝试投资基础设施项目,2014年抓住历史性政策机会,通过PPP模式深度参与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手PPP项目覆盖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城镇综合开发、水利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体育、教育、文化、环保、旅游、养老、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基建领域业绩和资源,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和优质的合作伙伴,并在基建板块生态内培育和孵化了龙元明城、杭州城投、龙元明兴、龙元天册、明树数据、浙江基投等一系列专业公司。基建投资项目的承接较大地提升了公司资产规模和质量,给公司带来了稳定的未来收益和现金流保障。
作为全领域、全周期的专业投资人,公司在品牌、产业布局、施工建设以及风控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竞争力。凭借多样化的业务领域经验,依托集团全产业链和专业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团队,近年开启了由重资产往轻资产转型的发展道路,面向市场的价值输出和管理输出服务得到了市场认可。
绿色建筑板块
绿色建筑是国家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是建筑行业长期明确的发展趋势,也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公司基于项目规划设计、生产制造及施工安装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服务经验,以龙元明筑、大地钢构、信安幕墙等为主体,开展装配式建筑、光伏建筑等绿色建筑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项目建设。绿色建筑板块拥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幕墙设计专项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专业资质。
公司持续推进装配式研发技术的创新和产品迭代,从建筑结构节点、外维护体系、机电集成、内装融合等方面不断完善和丰富S-SYSTEM体系。该体系适配从住宅到公共建筑,从低层到高层等系列高性能房屋建筑产品建造,满足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多个认证体系的要求,装配率最高可达95%,通过产学研合作,自研的S体系及单元式装配式外围护挂板系统通过住建部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评估,被列为“全国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公司累计已获得相关技术专利320项,参编关联标准及省部级课题超过30项。公司装配式建筑S体系研发正在向《S-SYSTEM装配式钢结构绿色零碳建筑解决方案》发展,确定了“S体系+BIPV”的近零能耗升级技术方向。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真抓实干、奋楫笃行”的工作方针,在建筑行业中稳健前行。面对经济下行和需求收缩的复杂外部环境,公司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和客户结构,展现出了突出的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业务模式与客户结构优势
公司已形成了建筑总包、基建投资等多元化的商业模式,有效分散了经营风险,并为持续稳健经营提供了保障。在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减少对行业的风险暴露,特别是在住宅类项目中,公司几乎完全与国央企开发商合作,显著提升了项目质量和资产安全性。
2、市场声誉与专业资质
作为拥有四十余年行业经验的企业,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领域积累了卓越的市场声誉。公司持有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多个一级资质,能够提供全专业一站式服务。多年来荣获的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500多项,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和客户的高度信任。
3、项目实施团队与管理体系
公司项目实施团队成熟稳定,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全周期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流程,实现了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成本效益的全面控制。公司持续优化项目实施模式,极大激发了团队的主观积极性,为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履约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区域市场优势
公司在浙江省尤其是杭州市场的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计划通过与杭州交投集团的战略合作,快速增强在浙江省特别是杭州区域的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成为业务承接的基本盘和市场拓展的压舱石。
5、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
作为国内领先的基础设施全周期综合服务企业,公司在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维护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涵盖多个领域,且多数项目已进入运营状态,展现了公司在资产质量和投资收益上的过硬实力。
6、绿色建筑业务的发展潜力
公司绿色建筑业务蓄势待发,已成功研发出国内领先的完整钢结构装配式建筑体系,并与全球光伏业头部企业天合光能建立合作,共同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业务的发展。公司在绿色建筑领域的研发成果和业务模式,预示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和成长潜力。
7、战略合作带来的新机遇
与杭州交投集团的战略合作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双方将在资源上互补互利,共同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行业号召力、市场竞争力的市属国有建设类上市公司。此外,公司将在杭州市政府的支持下,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业务量,提升市场占有率。
8、财务状况的改善
通过与杭州交投集团的合作,公司将获得资金注入,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增强资本实力。同时,借助杭州交投集团的国资背景,公司的融资成本有望降低,财务结构将得到优化。
综上所述,公司凭借其多元化的业务模式、卓越的市场声誉、成熟的项目团队、区域市场优势、丰富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经验、绿色建筑业务的发展潜力以及战略合作带来的新机遇,展现出了强大的竞争优势。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市场地位,为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9,004,172,952.28 | 14,245,895,291.68 | -36.79 |
营业成本 | 7,488,954,565.60 | 12,029,990,801.91 | -37.75 |
销售费用 | 9,898,214.75 | 6,932,778.15 | 42.77 |
管理费用 | 415,323,922.21 | 380,333,802.00 | 9.20 |
财务费用 | 1,508,408,285.31 | 1,535,252,611.77 | -1.75 |
研发费用 | 134,744,353.93 | 101,174,799.07 | 3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733,251.29 | -1,714,814,764.4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98,784.48 | 1,071,604,873.13 | -90.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682,294.28 | -52,344,983.33 | 不适用 |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1)土建施工 | 5,051,517,585.07 | 4,910,831,683.44 | 2.79 | -52.62 | -51.21 | 减少2.8个百分点 |
(2)装饰与钢结构 | 1,926,399,599.15 | 1,766,364,177.21 | 8.31 | 28.52 | 27.52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3)水利施工 | 357,606,960.94 | 310,428,320.24 | 13.19 | -15.24 | -17.78 | 增加2.68个百分点 |
(4)PPP项目投资 | 1,399,404,165.62 | 285,120,141.37 | 79.63 | -0.26 | 21,244.96 | 减少20.27个百分点 |
(5)其他 | 228,843,672.51 | 179,411,666.30 | 21.60 | -7.00 | -4.18 | 减少2.3个百分点 |
合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6.86 | -37.01 | -37.98 | 增加1.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7,395,154,267.70 | 6,362,565,429.82 | 13.96 | -34.68 | -35.24 | 增加0.74个百分点 |
华南地区 | 121,369,107.89 | 98,564,595.47 | 18.79 | -88.81 | -89.78 | 增加7.72个百分点 |
华中地区 | 627,919,733.45 | 439,033,853.07 | 30.08 | -43.55 | -51.54 | 增加11.53个百分点 |
华北地区 | 356,203,952.01 | 341,335,933.53 | 4.17 | 148.15 | 207.98 | 减少18.62个百分点 |
东北地区 | 26,888,882.79 | 31,179,866.69 | -15.96 | 11.52 | 180.32 | 减少69.83个百分点 |
西南地区 | 182,792,185.33 | 92,988,407.25 | 49.13 | 52.92 | 647.41 | 减少40.46个百分点 |
西北地区 | 229,642,105.77 | 62,611,234.45 | 72.74 | -43.02 | -54.53 | 增加6.9个百分点 |
海外 | 23,801,748.35 | 23,876,668.28 | -0.31 | 11.99 | -50.60 | 增加127.13个百分点 |
合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6.86 | -37.01 | -37.98 | 增加1.3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土建施工 | 小计 | 4,910,831,683.44 | 100.00 | 10,065,256,410.90 | 100.00 | -51.21 | |
土建施工 | 人工费 | 1,547,056,736.28 | 31.50 | 3,907,052,410.03 | 38.82 | -60.40 | |
土建施工 | 材料 | 1,864,404,453.47 | 37.97 | 2,980,721,183.12 | 29.61 | -37.45 | |
土建施工 | 机械安装 | 118,611,857.91 | 2.42 | 306,735,917.09 | 3.05 | -61.33 | |
土建施工 | 分包工程 | 1,035,868,880.16 | 21.09 | 2,446,966,996.71 | 24.31 | -57.67 | |
土建施工 | 其他直接费 | 344,889,755.62 | 7.02 | 423,779,903.95 | 4.21 | -18.62 | |
装饰与钢结构 | 小计 | 1,766,364,177.21 | 100.00 | 1,385,112,784.76 | 100.00 | 27.52 | |
装饰与钢结构 | 人工费 | 492,966,330.11 | 27.91 | 413,097,507.67 | 29.82 | 19.33 | |
装饰与钢结构 | 材料 | 1,034,955,212.05 | 58.59 | 750,218,049.04 | 54.16 | 37.95 | |
装饰与钢结构 | 机械安装 | 15,862,496.26 | 0.90 | 8,150,935.39 | 0.59 | 94.61 | |
装饰与钢结构 | 分包工程 | 135,497,510.11 | 7.67 | 130,503,279.45 | 9.42 | 3.83 | |
装饰与钢结构 | 其他直接费 | 87,082,628.68 | 4.93 | 83,143,013.21 | 6.00 | 4.74 | |
水利施工 | 小计 | 310,428,320.24 | 100.00 | 377,559,943.03 | 100.00 | -17.78 | |
水利施工 | 人工费 | 112,417,354.77 | 36.21 | 165,751,745.47 | 43.90 | -32.18 | |
水利施工 | 材料 | 116,650,188.14 | 37.58 | 148,466,655.48 | 39.32 | -21.43 | |
水利施工 | 机械安装 | 50,769,944.62 | 16.35 | 35,089,305.01 | 9.29 | 44.69 | |
水利施工 | 分包工程 | 4,225,717.30 | 1.36 | 5,259,135.88 | 1.39 | -19.65 | |
水利施工 | 其他直接费 | 26,365,115.42 | 8.49 | 22,993,101.19 | 6.09 | 14.67 | |
PPP投资 | 小计 | 285,120,141.37 | 100.00 | 1,335,772.41 | 100.00 | 21,244.96 |
管理 | |||||||
PPP投资管理 | 其他直接费 | 285,120,141.37 | 100.00 | 1,335,772.41 | 100.00 | 21,244.96 | |
酒店及其他 | 小计 | 179,411,666.30 | 100.00 | 187,246,686.73 | 100.00 | -4.18 | |
酒店及其他 | 人工费 | 124,641,948.76 | 69.47 | 125,769,450.20 | 67.17 | -0.90 | |
酒店及其他 | 材料 | 4,542,099.73 | 2.53 | 2,963,352.68 | 1.58 | 53.28 | |
酒店及其他 | 其他直接费 | 50,227,617.80 | 28.00 | 58,513,883.85 | 31.25 | -14.16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5,926.7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5.1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393,693,875.39 | 4.39 |
第二名 | 302,382,262.94 | 3.37 |
第三名 | 266,308,919.02 | 2.97 |
第四名 | 201,691,599.87 | 2.25 |
第五名 | 195,190,614.33 | 2.18 |
合计 | 1,359,267,271.55 | 15.16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5,938.2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5.4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734,175,398.47 | 9.80 |
第二名 | 141,013,864.17 | 1.88 |
第三名 | 125,949,533.00 | 1.68 |
第四名 | 80,700,000.00 | 1.08 |
第五名 | 77,543,467.21 | 1.04 |
合计 | 1,159,382,262.85 | 15.48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销售费用与上年相比上升42.77%,主要是子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管理费用上升9.20%,主要是为配合公司发展战略,组织架构调整,导致费用上升;研发费用与上年相比上升33.18%,主要是子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导致费用上升;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75%,主要是融资规模下降。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4,744,353.9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34,744,353.9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0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0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7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3 |
本科 | 266 |
专科 | 99 |
高中及以下 | 2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6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77 |
60岁及以上 | 6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元) | 上年同期数(元)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733,251.29 | -1,714,814,764.47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98,784.48 | 1,071,604,873.13 | -90.4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682,294.28 | -52,344,983.33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7,714,500.00 | 0.82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华能贵诚信托计划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所致 | ||
预付款项 | 357,062,725.68 | 0.62 | 943,870,657.32 | 1.42 | -62.17 | 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
存货 | 22,847,686.91 | 0.04 | 32,657,341.61 | 0.05 | -30.04 | 主要原因是本期工程量减少所致 |
合同资产 | 17,848,631,043.30 | 30.86 | 36,678,282,454.15 | 55.03 | -51.34 | 主要原因是按照准则规定,金融资产的PPP项目分类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07,157,465.99 | 7.45 | 2,640,377,320.99 | 3.96 | 63.13 | 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PPP项目应收款项增加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913,207.56 | 0.32 | 9,263,007.27 | 0.01 | 1,917.85 | 主要原因是龙元菲律宾抵押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致 |
在建工程 | 71,589,908.87 | 0.12 | 42,249,592.48 | 0.06 | 69.45 | 主要原因是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及杭州一城停车公司建造杭州九堡停车场投入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2,615,793.15 | 0.63 | 229,784,946.12 | 0.34 | 57.81 | 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形成对应的递延所得税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542,580,055.84 | 40.70 | 14,039,155,318.67 | 21.06 | 67.69 | 主要原因是PPP项目完工由合同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55,354,593.46 | 0.38 | -100.00 | 主要原因是华能贵诚信托计划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所致 | ||
应付票据 | 258,024,985.66 | 0.45 | 747,666,553.97 | 1.12 | -65.49 | 主要原因是减少票据结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算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7,054,176.87 | 2.38 | 2,209,385,240.07 | 3.31 | -37.67 | 主要原因是加强结算及劳务分包管理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784,627.67 | 0.00 | 1,647,590.74 | 0.00 | -52.38 | 主要原因是合并报表外币差额变动所致 |
专项储备 | 249,834,314.41 | 0.43 | 411,932,183.07 | 0.62 | -39.35 | 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计提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减少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2,162,754.13(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6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细可参阅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中“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的内容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90 | 10 | 3 | 8 | 9 | 120 |
总金额 | 1,662,548.94 | 260,569.67 | 19,791.01 | 44,862.51 | 36,220.13 | 2,023,992.26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17 | 2,003,910.86 |
境外 | 3 | 20,081.4 |
其中: | ||
菲律宾 | 1 | 9,500 |
印尼 | 1 | 7,324.00 |
澳洲 | 1 | 3,257.4 |
总计 | 120 | 2,023,992.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117 | 25 | 4 | 16 | 15 | 177 |
总金额 | 3,065,230.20 | 503,754.42 | 83,229.68 | 76,751.87 | 288,592.00 | 4,017,558.17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67 | 3,981,851.02 |
境外 | 10 | 35,707.15 |
其中: | ||
泰国 | 2 | 6,744.65 |
印尼 | 1 | 2,539.03 |
澳洲 | 7 | 26,423.47 |
总计 | 177 | 4,017,558.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业务 模式 | 项目 金额 | 工期 | 完工百分比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本期成本投入 | 累计成本投入 | 截至期末累计回款金额 | 项目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付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唐兴大道玉湖区块改造项目(A-A9区块安置房PPP项目) | PPP项目 | 243,983.05 | 3年 | 78.50% | 15,240.56 | 151,751.81 | 6,214.13 | 120,567.13 | - | 是 | 是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 | PPP项目 | 231,487.00 | 3年 | 91% | 17,971.35 | 164,340.74 | 6,207.40 | 120,655.48 | - | 是 | 是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金额主要包含工程建设费、其他费、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4.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107(个),金额759,071.59万元人民币。
5.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1,322,202.39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103,573.80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218,628.59万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2日,龙元明城结构化主体龙元明琅(天津)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工商注销。
(2)2023年2月6日,公司子公司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3)2023年2月27日,公司对外转让所持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51%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4)2023年3月8日,龙元明城全资子公司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合智慧能源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天筑德合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5)2023年3月8日,龙元明城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德以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6)2023年4月1日,公司子公司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对外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工商变更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
(7)2023年5月11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明城对外转让所持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
(8)2023年10月24日,公司子公司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与湖北智慧雅居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北清能杭投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
(9)2023年12月7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明城对外转让所持人民网兴体(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的财产份额并完成工商变更。
(10)2023年12月26日,公司子公司成都龙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11)2023年12月27日,龙元明城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物产中大城投(宁波)控股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资产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杭州鸿新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30001万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3317%。
(12)2023年12月29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明城对外转让所持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
(13)2024年2月23日,公司子公司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天册集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商注销。
(14)2024年3月13日,公司对外转让所持有的浙江治之端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股份,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该公司股份。
(15)2024年3月21日,公司子公司龙元明城受让上海森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龙元明城全资子公司。
(16)报告期及期后,公司为实施PPP项目设立公司的投资变动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东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 | 成立时间 | 变动情况 |
1 |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35,000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3日 | 2023年3月27日,龙元明城将其持有的宁波明喻99%股权转让给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剩余1%股权转让给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5,500 | 100 |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 | 2017年9月13日 | 2023年01月05日,公司将持有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龙元明城 |
3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上海天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70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创业空间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的销售 | 2017年8月4日 | 2023年02月13日,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资到5,000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增资 |
4 | 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德以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35.7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住房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 | 2023年3月8日 | |
5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13,850 | 100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2日 | 2023年3月27日,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股份转让给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股份转让给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 6,000 | 80 | 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年1月2日 | 2023年7月12日,新余市渝水区市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新余市渝水区工业和数字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对外投资的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详见本节“(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大地钢构 | 建筑施工 | 10,080.00 | 148,296.70 | 10,486.08 | 164,029.88 | 373.71 |
信安幕墙 | 建筑施工 | 5,000.00 | 43,021.20 | -18,029.74 | 20,466.26 | -3,035.01 |
龙元明城 | 实业投资 | 30,000.00 | 711,338.20 | 47,579.34 | 6,423.17 | -3,809.85 |
龙元盛宏 | 水利工程 | 10,000.00 | 113,939.01 | 21,381.43 | 84,527.13 | 3,501.68 |
杭州城投 | 工程管理 | 5,000.00 | 14,082.73 | 9,712.60 | 10,403.02 | 240.08 |
上海龙元 | 建筑施工 | 10,000.00 | 182,503.09 | 27,287.30 | 17,393.87 | 715.11 |
上房设计院 | 其他建筑业 | 600.00 | 5,801.36 | 3,787.71 | 15,808.86 | 1,934.29 |
龙元明筑 | 其他建筑业 | 10,000.00 | 6,073.45 | -5,141.61 | 21.23 | -3,146.33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伙企业名称 | 龙元总认缴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龙元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合伙企业名称 | 龙元总认缴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龙元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1 | 25,001 | 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莒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和山东菏泽万福河商贸物流片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 | 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2016年10月26日和2016年11月23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临2016-072)、《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76)、《龙元建设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进展公告》(临2016-091);2017年9月11日,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合伙协议变更,总认缴出资变更为75,002万,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5,000万,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万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000 | 1,00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5年12月23日设立;2017年4月11日,总认缴出资变更为3,000万,其中龙元明城认缴出资2850万元,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万元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00 | 6,800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绍兴镜湖新区湖西安置小区BT(投资、建设、移交)项目 | 经公司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5-073) |
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98 | 1,054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象山东方投资有限公司、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2017年2月17日设立;2017年11月24日总认缴增资至6000万元,其中龙元明城增资至5838万元,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至60万元。2023年8月25日工商注销。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 | 2017年10月16日设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866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2017年12月26日设立 |
龙元明琅(天津)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1,100 | 0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 | 社会经济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劳务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 | 2019年9月20日设立;2023年1月12日工商注销 |
宁波元筑明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99.52 | 0 | 陈晓强 | 宁波开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 | 2020年9月16日设立;2023年8月1日工商注销 |
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803.22 | 24,803.22 | 浙江物产中大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温州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PPP项目 | 2023年3月15日,丁之恬将持有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4422%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明城,将持有杭州鸿泽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38%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898.78 | 13,898.78 | 浙江物产中大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龙元明城、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开化火车站站前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PPP项目、温州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PPP项目 | 2023年3月16日,丁之恬将持有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5%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明城,将持有宁波鸿泰明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84%财产份额转让给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合伙企业名称 | 龙元总认缴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龙元实缴金额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已投资或拟投资项目 | 披露信息 |
宁波源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 | 0 | 宁波天筑德合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陆炯、裴传飞、牛勇 | 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2023年5月23日设立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建筑施工行业在整个建筑市场中,按照企业性质划分,国内建筑施工主体可以分为央企、地方性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以及众多中小建筑公司。建筑央企作为行业领头军,规模庞大,在品牌、资金实力、人员团队、既有项目经验等多维度形成综合优势,有能力承接特大型、地标性项目;地方性国企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其业务范围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可以利用地方优势占据一定市场份额;大型建筑民营企业,机制更具活力,善于成本把控,具有决策效率高、适应能力强的优点,可以利用较好的市场口碑和细分施工领域优势抢占市场先机。传统建筑施工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低,企业数量众多、整体利润率低。报告期,全国建筑业完成产值增速持续下滑,房地产行业的持续低迷也严重拖累建筑行业,行业竞争更加激烈。面对行业下行压力,建筑企业正在寻求新的发展途径,比如BIM与装配式技术的关注度明显提高,业内以求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从过去的“增加数量”向未来的“提高质量”转变,包括开始注重从业人员素质与管理水平的提高,从提升产业效率层面寻求增量。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从政策层面鼓励建筑业进行科技转型,建筑行业发展对智能化建筑、绿色建筑、工业建筑的需求增多,行业正在酝酿新的产品形态和技术升级。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业务基建行业是典型的逆周期行业,当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总需求不足的时候,政府通过逆周期的政策调节发力,是拉动经济从衰退走向复苏的重要动力之一。2023年,基建稳增长政策持续,包括鼓励向新基建、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方向发展;强调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并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房建设相结合,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及发行特别国债,推进金融化债等工作。在房地产市场低迷、房地产投资下降的背景下,基建投资对于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受限地方政府财力等各项因素,2023年以来基建投资月累计增速持续下降,报告期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9%,增速同比下降3.5个百分点。
基建相关的建筑行业集中度提升趋势明显。一方面,大型建筑企业的合同订单及产值占比持续提升,企业承接大型项目的能力不断提升。头部企业作为国家重点基建项目的主力军,受到宏观基建发力的积极影响,可以实现收入超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更易受到客户信用风险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方面压力的影响。传统基建行业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其中的中小企业主要通过垫资形式争取项目,竞争方式较为激进,回款周期较长,抗风险能力较弱。
绿色建筑业务
随着全球环境与资源问题的加深,推动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普遍共识。国家正在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快速城镇化带动了建筑业持续发展,城市建筑面积的持续增长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导致了建筑行业的能耗增长。绿色建筑产业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我国绿色建筑细分产业主要包括装配式建筑和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等。装配式建筑采用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是现代工业化生产的代表,符合建筑业产业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发展方向。行业上游包括预制构件产品研发公司,装配式建筑深化设计公司等参
与主体;中游参与主体包括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建筑施工公司等;下游是装配式建筑的管理、运行与维护。光伏建筑一体化是将光伏发电产品与建筑的集成。BIPV强调光伏组件的建材与建筑浑然一体,在观赏性、安全性、环保方面都有一定优势,是未来发展方向。从产业链结构看,光伏建筑一体化上游主要是光伏组件,包括晶硅材料、光伏用薄膜、逆变器、玻璃及支架等;中游主要是BIPV集成商;BIPV下游应用广泛,包括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居民住宅及市政(路灯、停车棚、充电站顶棚)等领域。国家和各省市政府对绿色建筑、生态城市建设制定了系列发展规划和评价标准,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机制体系不断完善 ,有助于形成更加完整的绿色建筑产业链,促进绿色建筑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扩张行业规模,提升产业链整合度。随着政策标准的变化更新、行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绿色建筑行业的壁垒数量、门槛将不断上升,综合实力雄厚的相关企业将不断扩大规模巩固行业地位,而一些小微企业和新进入企业因受到的发展局限增多而逐渐退出,未来绿色建筑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有所提高。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战略合作与协同增长
公司与杭州交投集团的战略合作标志着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杭州交投集团作为杭州市综合交通设施建设的主力军,其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方面的丰富经验与资源,与公司在建筑施工领域的专业能力形成优势互补。此次合作不仅将增强公司在市政工程和水利工程领域的资质等级,还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量,共同推进杭州市城乡建设和长三角综合交通产业的发展。
2、市场拓展与增量机遇
依托杭州交投集团的支持,公司将深度参与杭州市的城市建设和交通枢纽项目,利用杭州市作为国内优质市场的投资额和土地供应计划,以及“十四五”期间的重大建设项目,实现业务的大幅增长。公司预计在这一战略背景下,将迎来巨大的市场开拓和业务增量机会。
3、财务与融资能力优化
通过杭州交投集团的资金注入,公司将有效缓解现金流压力,增强资本实力,加快订单承接和生产经营进程。同时,借助杭州交投集团的AAA信用评级和国资背景,公司的融资成本有望降低,融资结构将得到优化,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市场开拓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4、战略愿景与发展规划
公司的战略愿景是通过平台化运作和一体化发展,整合资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成为“美好城市建设者,幸福生活运营商”。公司将作为主要股东方的核心工程建设业务平台,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务,强化建筑工程总承包及绿色建筑等主业,打造成为杭州市具有施工特级资质的国有上市公司,为杭州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公司将利用产业链间的协同效应,导入优质资源,提升在长三角区域的业务市场占有率,并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强链、延链、补链,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型基础设施类工程总承包商和城市美容商。同时,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加速推进绿色建筑类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应用,致力于成为国内BIPV研发、制造及低能耗建筑系统交付能力的龙头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为了实现集团更好的发展,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部署,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民企的优势同时借助杭州交投集团入股的国有身份背景,公司管理层将着力加强业务协同,恢复新签订单规模,推动各项融资渠道,加强现金流管理,完善组织机构,加快创新发展。具体目标与计划如下:
市场经营:公司全口径新签非投资类订单额不低于226亿元,其中建筑总包板块不低于200亿(杭州地区不低于100亿),绿色建筑板块不低于25亿,基建投资板块轻资产业务不低于1.5亿。板块协作争取落地100亿投资类项目。
收款管理:建筑总包板块收款不低于110亿,基建投资板块收款不低于35亿,绿建板块收款需满足除宣城基地投资外正常开支。
融资管理:新增融资性流动授信不低于(不包括保函)16亿,融资成本下降。品牌建设:杜绝安全质量事故,打造安全文明绿色施工工地,保障项目平稳履约,持续推进国家及省部级奖项创优工作。资本市场:保持资本市场良好形象,完成定向增发。创新发展:完成宣城基地投产,持续提升绿色建筑(钢结构装配式和BIPV)技术研发和产品落地;加强协同经营,创新合作机制;持续推动BIM等技术应用。组织机制:持续完善公司、板块组织架构和管控机制,推进板块内部组织革新和机制优化,发挥总部引领作用,提升三大板块自主经营能力。内控管理:完成公司业财一体化系统升级,全面提升各个板块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组织目标下发和全面预算,有效落实公司对板块重大事项管控体系,落实组织绩效考核。持续提升审计督导稽查力度,保障合规运营。人才发展:持续推动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完善,优化公司及板块职级薪酬绩效体系,落实各级人力资源预算制度。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政策变动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建筑施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主营业务,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化进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国家的宏观政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都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影响。对策与措施:公司关注各项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国家、行业政策,并将做好合理的预期,利用民营企业决策效率优势,适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抓住有利于公司发展的机遇,努力实现稳健发展。
2、涉诉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发生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质量纠纷、工程材料及人工费支付纠纷等事项,产生潜在诉讼风险。
对策与措施:加强项目前期调研,精选业务,严控项目现场管理,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3、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的工程结算款、工程质保金等,建筑施工行业具有营运资本较高、工程项目前期投入大等特点,施工的进度与相应工程款的结算之间会存在一定的时滞与差额,因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
对策与措施:加大已承接项目款项的回收力度,加强对应收款项后续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改进投资者关系管理,杜绝内幕交易,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各管理层等各职能部门均严格按照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化操作,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派发现金红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公司治理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依法充分保障全体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全体股东能够充分的行使自己的股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聘请了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在重大事项议案表决中推行中小股东表决机制,同时,股东大会均提供网络投票的平台以方便中小投资者投票,并单独计算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充分保障了股东大会的规范召开和所有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控股股东的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生,没有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为其进行担保或替他人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人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性。
5、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公司员工、债权人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以及接待股东、公众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公司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电话问询记录,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自律性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努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及公司控制权拟变更事宜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做了登记备案。
公司治理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持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将继续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强化内部管理,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平稳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1、资产方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清晰,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和清晰。
2、人员方面: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劳动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和完整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体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
3、财务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在银行开设有独立账户,依法单独纳税,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建立和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机构设置程序和机构职能独立。
5、业务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自主开展业务经营活动,独立于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6日 | www.sse. com.cn | 2023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6、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办理2023年度融资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8、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机构融资总额的议案;9、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10、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11、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议案;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6、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7、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7.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17.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17.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17.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17.5、发行数量;17.6、限售期;17.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17.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17.9、上市地点;17.10、决议有效期;1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1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2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 2023年7月25日 | www.sse. com.cn | 2023年7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5、发行数量;2.6、限售期;2.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2.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9、上市地点;2.10、决议有效期;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9日 | www.sse. com.cn | 2023年10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赖振元 | 名誉董事长 | 男 | 84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337,295,952 | 337,295,952 | 0 | / | 150.00 | 否 |
赖朝辉 | 董事长、总裁 | 男 | 54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108,567,090 | 108,567,090 | 0 | / | 120.00 | 否 |
王初琛 | 董事 | 男 | 55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陆炯 | 董事 | 男 | 54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36.54 | 否 |
吕江 | 董事 | 男 | 46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刘文富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谢雅芳 | 独立董事 | 女 | 61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否 |
王文烈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吴鸣明 | 监事长 | 男 | 43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是 |
尤旭琳 | 监事 | 男 | 51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是 |
陈海英 | 职工监事 | 女 | 47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21.85 | 否 |
陆炯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 | 否 |
肖坚武 | 副总裁 | 男 | 52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 | 否 |
王德华 | 副总裁 | 男 | 55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44.26 | 否 |
李秀峰 | 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否 |
斯梦龙 | 副总裁 | 男 | 42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0 | 否 |
何曙光 | 副总裁 | 男 | 54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 | 否 |
戴瀛 | 副总裁 | 男 | 51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5,000 | 5,000 | 0 | / | 43.82 | 否 |
张丽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6 | 2022年5月6日 | 2025年5月5日 | 151,300 | 151,300 | 0 | / | 44.08 | 否 |
李雄坤 | 副总裁 | 男 | 46 | 2024年4月10日 | 2025年5月5日 | 0 | 0 | 0 | / | / | 否 |
赖振元 | 董事 | 男 | 84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337,295,952 | 337,295,952 | 0 | / | / | 否 |
朱如兴 | 董事、项目经理 | 男 | 50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0 | 否 |
张纯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10.00 | 否 |
陆健 | 监事长 | 男 | 66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46.99 | 否 |
何曙光 | 监事 | 男 | 54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37.81 | 否 |
肖坚武 | 财务总监 | 男 | 52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44.58 | 否 |
孟旭明 | 副总裁 | 男 | 43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43.79 | 否 |
罗永福 | 副总裁 | 男 | 58 | 2022年5月6日 | 2024年4月10日 | 0 | 0 | 0 | / | 44.27 | 否 |
邵君雅 | 总工程师 | 女 | 52 | 2022年5月6日 | 2023年10月9日 | 0 | 0 | 0 | / | 41.92 | 否 |
注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其他高管及其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管每年基本薪酬为45万元人民币,并根据有关人事、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报告期内高管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基本薪酬;注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总工程师职务不再是公司章程定义的高管范围,其薪酬总额为担任公司高管期间薪酬;注3:同一人担任不同职务且任职起始日不同的上表以分别列示。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赖朝辉 | 本科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历任象山二建工程部经理助理、经营部经理助理、龙元建设温州分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
陆炯 | EMBA,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历任公司企管部主任、装饰分公司经理、公司澳门公司总经理、新加坡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宁波圣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初琛 | 在职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办公室(集采中心)主任、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杭州磁带厂磁带车间工段长,杭州化工机械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杭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杭州交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
吕江 | 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咨询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董事,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历任杭州市交通设施建设处杭千高速公路建德段建设管理处工程科科长助理,杭州博达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杭州文渊绿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二部经理,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 |
刘文富 |
法学博士,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副秘书长。先后担任上海开放大学教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学院院长等职务。
谢雅芳 | 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590)、捷昌驱动股份有限公司(603583)独立董事。历任杭州市商业局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顾问,浙江新 |
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杭州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常务理事、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909)独立董事、杭州市十届人大代表。 | |
王文烈 |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逐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上海银行杭州分行副行长、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副行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万和紫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
吴鸣明 | 本科学历,在职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监事长、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第二巡检组组长、直属工会主席。历任杭州千汾公路有限公司工程部科员、副经理,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经理,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杭州杭千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 |
尤旭琳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咨询工程师,民建会员。现任公司监事,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产投事业部)副部长,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丽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助理,丽水天义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丽水分所副经理、经理,丽水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
陈海英 |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监事、财务,自199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沪办会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副科长、财务部科长等职务。 |
李秀峰 | 大专学历,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历任河南省焦作市链条厂会计,焦作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会计,焦作市立菱装饰建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新美陶瓷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河南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审计部经理,杭州市财政局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监事,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理想能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控部审计专家,上海勋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杭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
斯梦龙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农工民主党员。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杭州中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科员,杭州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市政管理部、质量安全部、三墩项目部、艮山门项目部经理,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开发部、枢纽事业部副部长。 |
何曙光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裁、江苏公司总经理。自1992年7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宁波分公司经理助理、企管办主任、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包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大连分公司经理、公司监事等职务。 |
王德华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曾担任上海市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万达)总经理。 |
肖坚武 | 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担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自1994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主办会计、会计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等职位。 |
戴瀛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曾担任温州国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三箭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北设计院上海分院(经营)副总经理等职务。自2015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工程部总经理、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 |
张丽 | 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01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证券部法务、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
李雄坤 | 硕士学位,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现任公司副总裁、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员、总监代表,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工程一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9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后总工程师不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初琛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主任 | 2017年11月1日 | 至今 |
王初琛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职工董事 | 2018年1月1日 | 至今 |
王初琛 |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7月10日 | 至今 |
吕江 | 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2年12月1日 | 至今 |
吕江 | 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22年8月1日 | 至今 |
吴鸣明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第二巡检组组长、直属工会主席 | 2022年12月22日 | 至今 |
尤旭琳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发展部副部长 | 2019年1月1日 | 至今 |
尤旭琳 | 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6月17日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交通投资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股东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赖朝辉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7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29日 |
赖朝辉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年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 |
赖朝辉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4日 | 2026年11月3日 |
赖朝辉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8月4日 | 2026年8月3日 |
赖朝辉 | 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9月23日 | 2024年9月22日 |
赖朝辉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5月21日 | 2025年5月20日 |
赖朝辉 | 上海大象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07年8月5日 | 2025年8月5日 |
赖朝辉 | 龙元建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0月9日 | 2025年10月8日 |
陆炯 | 上海慧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8月3日 | 2026年8月2日 |
陆炯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10月8日 | 2024年10月7日 |
陆炯 | 上海六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0月19日 | 2024年10月18日 |
谢雅芳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6月9日 | 2026年6月8日 |
谢雅芳 | 捷昌驱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6日 |
王文烈 | 上海逐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月6月1日 | 2023年5月31日 |
陈海英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7年12月2日 | 2025年12月1日 |
陈海英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 |
何曙光 | 上海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9月23日 | 2024年9月22日 |
何曙光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3月23日 | 2026年3月22日 |
何曙光 | 龙元建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0月9日 | 2025年10月8日 |
肖坚武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5月8日 | 2024年5月7日 |
肖坚武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3月28日 | 2025年3月27日 |
肖坚武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8月20日 | 2025年7月10日 |
肖坚武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11月21日 | 2024年11月20日 |
王德华 | 龙元建筑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0月9日 | 2025年10月8日 |
戴瀛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17年9月15日 | 2024年9月14日 |
戴瀛 | 龙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8日 | 2024年8月8日 |
戴瀛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年11月8日 | 2023年6月7日 |
戴瀛 | 龙元(温州)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5月14日 | 2024年5月13日 |
张丽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0月16日 | 2024年10月15日 |
张丽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21日 | 2024年6月20日 |
张丽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4日 | 2024年11月3日 |
张丽 | 龙元建工(浙江)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0月9日 | 2025年10月8日 |
张丽 | 浙江龙元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9月28日 | 2025年9月27日 |
李雄坤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4月2日 | 2027年4月1日 |
李雄坤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4月9日 | 2025年4月8日 |
李雄坤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1月8日 | 2025年11月7日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如董监高担任其他兼职职务,则根据公司人事、薪酬考核制度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同意意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有关人事、薪酬考核制度发放;其中董事王初琛先生、董事陆炯先生、董事吕江先生不领取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公司股东杭州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其他职务薪酬;监事吴鸣明先生、尤旭琳先生、陈海英女士不领取担任监事职务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公司股东杭州交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担任的其他具体职务及相关薪酬考核制度领取其他职务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根据考核情况支付报酬,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和程序按股东大会批准的办法执行。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749.91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初琛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吕江 | 董事 | 选举 | 补选 |
谢雅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补选 |
吴鸣明 | 监事长 | 选举 | 补选 |
尤旭琳 | 监事 | 选举 | 补选 |
李秀峰 | 财务总监 | 聘任 | 新聘 |
斯梦龙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陆炯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肖坚武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何曙光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李雄坤 | 副总裁 | 聘任 | 新聘 |
赖振元 | 名誉董事长、董事 | 离任 | 辞职 |
朱如兴 | 董事 | 离任 | 辞职 |
张纯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辞职 |
陆健 | 监事长 | 离任 | 辞职 |
何曙光 | 监事 | 离任 | 辞职 |
肖坚武 | 财务总监 | 离任 | 辞职 |
孟旭明 | 副总裁 | 离任 | 辞职 |
罗永福 | 副总裁 | 离任 | 辞职 |
邵君雅 | 总工程师 | 离任 | 根据公司章程,总工程师不再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1月6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与天合光能共同增资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4月24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4、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6、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8、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9、关于办理2023年度融资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机构融资总额的议案;11、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1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关于授权投资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议案;14、关于为参股PPP项目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政策部分条款的议案;1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8、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9、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0、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24、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2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8、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4月26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6月27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终止前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3、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10、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8月30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22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13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12月28日 | 经全票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拟向关联方采购建筑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赖振元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赖朝辉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陆炯 | 否 | 9 | 9 | 3 | 0 | 0 | 否 | 3 |
朱如兴 | 否 | 9 | 9 | 2 | 0 | 0 | 否 | 3 |
刘文富 | 是 | 9 | 9 | 5 | 0 | 0 | 否 | 3 |
张纯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3 |
王文烈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张纯(主任委员)、刘文富、朱如兴 |
提名委员会 | 刘文富(主任委员)、赖朝辉、王文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文烈(主任委员)、赖朝辉、张纯 |
战略委员会 | 赖朝辉(主任委员)、赖振元、陆炯 |
注:上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系报告期内的任职情况,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补选董事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职的相关议案,详细可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5月12日 | 关于引入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3日 | 1、公司2022年度董监高领取薪酬情况的报告;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四)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4日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 | 审议通过 | 无 |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2023年4月26日 | 审议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年8月30日 | 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年10月30日 | 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69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62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15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8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762 |
销售人员 | 153 |
技术人员 | 772 |
财务人员 | 198 |
行政人员 | 273 |
合计 | 3,15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08 |
本科 | 1,366 |
大专及以下 | 1,684 |
合计 | 3,15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循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主要以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为主要导向,并根据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员工薪酬水平,实现薪酬战略对员工的多重激励功能。公司加强绩效考核管理,坚持“责任明晰、目标导向,绩效为先、严肃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公司《领导人员目标责任与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根据“公开、准确、客观”的原则,制定了《分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强化公司绩效激励机制,推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全面提升公司的绩效管理水平。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员工知识、技能和观念的提高是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这既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员工个人发展成长的需要,是公司持续形成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动力。2023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员
工培训工作,开展多方位的员工培训,包括:岗位职业道德培训、职称培训、职(执)业资格培训、学历培训、岗位证书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和岗位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等。在此基础上,公司拥有的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增加,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技术支持。同时,公司关注员工培训成果转化,促使员工培训工作服务并服从于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绩效,完成企业年度工作目标。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0,325,886工日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225,104.32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修订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公司在兼顾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当公司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分配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在当年度盈利且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亿元。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积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现金分红差异化政策和期间间隔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计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的分红回报规划和利润分配的具体预案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应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6、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7、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若公司在年度报告所在年度内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进行说明。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者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资;并结合公司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年度末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年终相互考评、公司中层及员工代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以股东或控制人身份并依据子公司章程形式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并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了《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子公司重要档案报送备案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对子公司的有效管控,保障子公司运作规范、依规经营。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信息。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深入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的工作方案》完成了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各阶段的工作。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各项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施工建设过程中曾因建筑垃圾处理等事项受到处罚,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后已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强化日常环保管理,避免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噪声、废水、废弃物和废气。公司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大力推进工程项目文明施工,促进环境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改善环境质量。
扬尘: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砂、石、土方堆场进行硬化处理并洒水降尘,同时将粉状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密闭、入库贮存,将混凝土、砂浆搅拌台实行封闭操作,水泥、沙、土等材料运输时采用覆盖、封闭方法,降低扬尘污染。
噪声:噪声超标的施工安排在法规允许的时间进行,若因工艺等技术原因需连续施工的,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合法的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同时通过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环保型施工设备机械,推行有助降低噪声的作业方法,在敏感区域施工时,对噪声影响区域的作业部位采用有效降噪隔音措施。废水: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禁止无组织排放,污水在现场出口处设二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后再行排放,沉淀池落实专人清理,同时采用节水方案、节水设备,对中水进行循环利用。废弃物: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有毒有害废弃物统一回收、集中存放、封闭贮存、专人保管。同时收集的废弃物交由有资格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工地四周严禁乱抛垃圾、渣土和其他废弃物,同时减少浪费,推广短木接长、以钢代木、以塑代木等资源节约和再利用技术。废气:配置废气稀释、扩散排放及油烟分离装置,控制无组织排放方式,选择使用低污染、低排放介质的设备设施,淘汰高污染的设备设施。同时禁止使用焚烧等方法处理垃圾及其他废弃物降低废气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大力推进项目文明施工,促进环境管理体系持续运行,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公司制定《文明施工与环境管理办法》、《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节能降耗、环保减排,着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同时公司积极参与水域治理、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等工程。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中标连江县城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连江县城区河水环境整治工程PPP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新建污水厂工程(一期)PPP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PPP项目等多项公用环保和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倡导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公司旗下核心子公司龙元明筑成功研发“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体系”,以钢结构为主体、全体系集成,集装配式、绿色、环保、节能于一身,并与天合光能进行合作,以龙元明筑为平台共同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业务,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同时持续对“S-SYSTEM高性能·钢结构·全装配·住宅产品体系”进行研究升级,推动绿色建筑体系的发展,实现节能减排。
公司施工项目主要围绕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五大生产要素,积极应用BIM技术、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技术,优化施工现场管理模式,形成大数据业务系统,串联现场一线操作与远程监管,实现劳务、物料、安全、质量、环境等环节的可视化、数据化、智能化管理的一体化协同工作。其中现场全方位设置环境监测系统和围墙喷淋系统,实时监控、分析气象参数、扬尘参数、噪音值等环境数据,扬尘一旦超过阈值就能“唤醒”喷淋设备,给工地降尘,打造绿色环保现场。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方面的社会责任,全面倡导绿色发展,努力实现企业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一家以“服务社会”为宗旨的上市公司,公司一直以来都是中国慈善事业坚定的实践者,为响应党的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效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在爱心助学、扶贫帮困、社会捐赠、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捐款捐物,彰显公司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
公司积极躬耕慈善事业,践行公益责任,在发展壮大的同时,始终不忘勇担责任,回馈社会,彰显公司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服务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公司一直有“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历年来坚定在赈灾、助学、救助等慈善事业奉献自身的一份力。其中,公司在象山慈善总会设立助困基金,用于家乡赈灾、助学、资助孤寡老人等,累计捐赠基金善款750万元,救助支出超65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超过1,130余人次。报告期,公司及公司员工向上海复星公益基金会合计捐赠20万元,用于扶持乡村医生项目。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响应党的号召,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有力有效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公司主要从基建发展带动地方经济脱贫、解决就业脱贫、教育脱贫等维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定向资助贫困地区扶贫项目和PPP 项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赖振元 |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止,本人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出具日始,本人将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本人也不会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本人将不利用本人对公司的控股、持股或其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4、本人确认本承诺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作出;5、本人确认本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者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6、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2002年08月0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 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本公司就解决和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形作出如下承诺:1、基于资质准入以及项目招投标要求,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具备相同业务资质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及PPP投资项目,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上述相关业务机会,本公司将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决定参与该业务,可选择单独参与或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联合参与该业务;若上市公司决定不接受或放弃该等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决定是否参 | 2023年6月25日 | 是 |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书中所作承诺 | 司 | 与相关业务。2、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承诺将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三年内,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的前提下,与上市公司达成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将本公司持有的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3、除上述已说明的情形及承诺事项,以及本公司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前已经发生的业务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将不会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未来因政府部门划转资产或指定业务至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名下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除外,该等情况下本公司将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明确解决方案)。4、若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或证券监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本公司将在与上市公司达成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注入、托管、资产转让、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合法方式)加以解决。5、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期间 | ||||||
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基于资质准入以及项目招投标要求,除原承诺中已说明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项目及PPP投资项目外,对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具备相同业务资质的工程咨询项目,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上述相关业务机会,本公司也将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若上市公司决定参与该业务,可选择单独参与或者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联合参与该业务;若上市公司决定不接受或放弃该等业务机会的,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方可决定 是否参与相关业务。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本公司承诺将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后三年内,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且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前提下,与上市公司达成合意并履行相关合法程序后,除原承诺中的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还将本公司持有的杭州交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路达公路工程总公司及杭州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控制 权转让给上市公司,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如上市公司未就上述资产注入形成同意决议,本公司承诺将采取委托经营、合作经营等合理方式,减少和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同时,就杭州交投二航院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及杭州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将稳妥推进其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进行整合,如在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三年后仍与上市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公司不再开展相关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 | 2023年9月27日 | 是 |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杭州市交通投 |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就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作出如下承诺: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 | 2023年6月25 | 是 | 本公司持有上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3)保证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2、关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3、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4、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5、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日 | 市公司控制权期间 | |||||
其他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就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相关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按照要求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诚信和善意履行义务,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将参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进行;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4、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2023年6月25日 | 是 | 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9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8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肖菲、王炜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2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与宁波阳光海湾发展有限公司、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新加坡阳光海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宁波奉化阳光海湾项目合作开发事宜产生异议,公司于2011年8月2 日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宁波阳光立即偿还公司款项人民币301,000,000元、利息损失6,894,034.16元及违约金。2017年11月24日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对宁波阳光债权人和解协议(草案)作出认可裁定。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已确认债权金额729,732,726.33元(主要包括债权本金3.01亿元、利息675.44万元、违约金3.08亿元,保证金及利息损失合计8,069.05万元,代支付的工程款及其他款项合计3,290.8万元等),上述债权转为宁波阳光6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上述债权视为全额得到清偿。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与相关交易方仍在商议沟通,尚未办理上述工商变更事宜。 | 详细请参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1-20、2013-034、2013-035、2014-017、2015-015、2016-013、2017-130号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 |
及金额 | 行情况 | ||||||||
公司 | 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 | - | 民事诉讼 | 公司与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乡置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16年6月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城乡置业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141,915,713.80元及利息等。2016年9月27日,城乡置业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向城 乡 置 业 支 付 逾 期 竣 工 的 违 约 金 人 民 币2,850,000.00元及维修费损失等。2020年1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内民初32号民事判决,主要判决城乡置业给付公司工程款69,773,360.96元及利息等。城乡置业和公司均不服判决,分别于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提起上诉,城乡置业主要诉讼请求为改判第一项为城乡置业给付公司工程款63,906,265.81元,城乡置业无需支付利息等。公司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将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为:通辽市西部城乡置业有限公司给付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3,651,274.08元及违约金等。2021年10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驳回公司优先受偿权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且对欠付工程款数额事实认定不清,因此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141,915, 713.8 | 否 | 2023年4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内民初1号重审一审判决,主要判决城乡置业给予工程款75,990,917.61元及利息;公司对承建的案涉工程部 分 就 工 程 折 价 或 者 拍 卖 的 价 款 在75,990,917.61元范围内享有优先权;公司向城乡置业交付施工部分的本案所涉工程全部施工资料并积极配合办理竣工验收的相关手续;公司支付城乡置业维修费用3,000,000元等。重审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本案处于重审二审审理阶段。2023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民终30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 | 执行中 |
公司 | 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景峰房地产开发 有 限 公司、沈阳霓峰房地产开发 有 限 公司、 | - | 民事诉讼 | 公司与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瀚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21,856,435.34元,其余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沈阳龙之梦亚太中心项目津桥路以南工程(三、四、六期)建设工程拍卖 | 626,390, 955.04 | 否 | 2023年6月7日,法院组织庭前会议,由于各方未进行结算,公司申请造价鉴定。2024年2月19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01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令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付公司工程款224,163,559.45元及相应利息;确认公司就判决款项对公司承建的龙之梦亚太中心项目津桥路以南的工程折价 | 无 | 无 |
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 有 限 公司、沈阳瀚峰房地产开发 有 限 公司、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过程中,公司于2023年6月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请,变更第一条诉请为请求为判令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26,390,955.04元,其他诉请不变。 | 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与各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单个诉讼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诉讼事项,单个诉讼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其他诉讼事项请参阅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及“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已临时公告的尚未履行完毕的诉讼情况见上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3-010号公告。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出具的《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债监[2023]1号),因同一事项对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控股股东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9号),于2022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关于对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2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055号公告。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9号),该纪律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3年度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23-020号《龙元建设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杭交投装备科技发展(建德)有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23-105号《龙元建设关于拟向关联方采购建筑材 |
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公司拟向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为458,927,3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9,477,365.58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详细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23-054号《龙元建设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赖振元 | 控股股东 | 239,896,392.00 | -6,905,934.00 | 232,990,458.00 | |||
赖朝辉 | 控股股东 | 9,986,407.74 | -9,986,407.74 |
赖晔鋆 | 控股股东 | 72,220,002.52 | 44,072,500.00 | 116,292,502.52 | |||
郑桂香 | 控股股东 | 8,000,000.00 | 10,677,763.75 | 18,677,763.75 | |||
合计 | 330,102,802.26 | 37,857,922.01 | 367,960,724.27 | ||||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 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 ||||||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 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652 | 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8月30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9月30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2年4月22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3年1月3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3年5月29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 | 2021年8月30日 | 2023年7月4日 | 2041年8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70 | 2022年8月3日 | 2023年8月4日 | 2024年8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否 | 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公司 | 公司本部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 | 2021年12月27日 | 2022年9月22日 | 2023年11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 | 否 | 是 | 600 | 无 | 否 | 参股子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8,47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78,722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7,818.4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98,671.05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77,393.05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9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89,188.48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637,163.85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726,352.33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逾期本金金额10,427万元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一、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和2022年5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38.37亿元。在上述担保最高额度38.37亿元范围内,授权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经董事长批准,担保调剂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7日公司将信丰明丰未使用担保额度1.98亿元调剂至丽水明都,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调剂后,公司为丽水明都提供担保额度为1.98亿元,为信丰明丰提供的担保额度由4亿元调整为2.02亿元。上述调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2、2023年3月27日公司将信丰明丰未使用担保额度0.52亿元与杭州明赋未使用担保额度
0.08亿元调剂至南昌明安,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调剂后,公司为南昌明安提供担保额度为1.8亿元,为信丰明丰提供的担保额度由2.02亿元调整为1.5亿元,为杭州明赋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5亿元调整为3.42亿元。上述调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和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39.83亿元。在上述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具体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并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改变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经董事长批准,担保调剂情况如下:
1、2023年6月12日公司将连江明连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亿元、安徽明筑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4.8026亿元,调剂至常德明澧,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8%。调剂后,公司为常德明澧提供担保额度为9.8026亿元,为连江明连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亿元调整为0亿元、为安徽明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6亿元调整为1.1974亿元。上述调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2、2023年6月21日公司将龙元供应链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300万元,调剂至中京明城,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调剂后,公司为中京明城提供的担保额度新增2,300万元,为龙元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亿元调整为4.77亿元。上述调剂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孙)公司之间调配担保金额。
3、2023年6月30日公司将大地钢构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5亿元、龙缘供应链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亿元、龙元盛宏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亿元和龙元明筑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亿元调剂给温州明瓯;将上海龙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亿元和龙元供应链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亿元调剂给温州明道,本次调剂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0%。调剂后,公司为大地钢构提供的担保额度由6亿调整为2.5亿;公司为龙缘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5亿调整为0.5亿;公司为龙元盛宏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亿元调整为0元;公司为龙元明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1亿元调整为0元,为上海龙元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亿元调整为1亿元,为龙元供应链提供的担保额度由4.77亿元调整为0.77亿元;公司为温州明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5亿元;公司为温州明道提供担保额度为6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新承接业务量75.91亿元。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泗洪县文体小镇PPP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司和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孙公司)联合体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14,807.96万元,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合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就公司投资的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PPP项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公司作为偿债人,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偿债协议,为公司投资的玉环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迁建工程PPP项目承担共同偿债责任。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14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5,8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赖振元 | 0 | 337,295,952 | 22.05 | 0 | 质押 | 272,450,000 | 境内自然人 |
赖朝辉 | 0 | 108,567,090 | 7.10 | 0 | 质押 | 93,604,507 | 境内自然人 |
郑桂香 | -8,800,000 | 30,028,700 | 1.96 | 0 | 质押 | 10,5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远瞳(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瞳智赢独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6,666,464 | 29,933,536 | 1.96 | 0 | 无 | 0 | 其他 | |
赖晔鋆 | 0 | 15,794,198 | 1.03 | 0 | 质押 | 15,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李鹏 | 14,093,900 | 14,271,500 | 0.93 | 0 | 无 | 0 | 未知 | |
张莹 | -130,000 | 13,957,678 | 0.91 | 0 | 无 | 0 | 未知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712,800 | 13,733,600 | 0.9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卧龙FO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685,549 | 13,685,549 | 0.89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30,618 | 10,782,413 | 0.7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赖振元 | 337,295,9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295,952 | |||||
赖朝辉 | 108,567,0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567,090 | |||||
郑桂香 | 30,028,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28,700 | |||||
远瞳(天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远瞳智赢独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9,933,5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33,536 | |||||
赖晔鋆 | 15,794,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794,198 | |||||
李鹏 | 14,27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271,500 | |||||
张莹 | 13,957,6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57,678 |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73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733,600 | |||||
深圳兆利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兆利丰卧龙FO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3,685,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685,54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782,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2,41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2023年12月13日,杭州交投集团与赖振元家族签署了《关于<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东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合计154,389,988股股票的表决权,表决权放弃期限自上市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之日起至依照协议约定将赖振元家族所持上市公司128,499,668股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152,975.7955万股的8.40%)全部过户至杭州交投集团名下之日。2024年1月17日,上述股份已过户完毕。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公司无优先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赖振元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曾任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董事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赖振元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曾任公司董事长、名誉董事长、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赖振元家族持有公司股份491,685,940股,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14%。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赖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295,952股,占总股本的22.05%。2024年1月,赖振元家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28,499,668股股份过户至杭州交投集团,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过户后,赖振元家族持股数为363,186,272股。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2458号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龙元建设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元建设,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见附注三、(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五、(四);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五、(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五、(十);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见附注五、(二十二)。 龙元建设根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合同资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日常管理及可收回性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信用风险特征; |
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价值的确定需要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龄、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
(二)建造合同收入 | |
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二十三);关于收入类别的披露见附注五、(四十二)。 龙元建设收入主要来源于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通过计算履约进度,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预计合同收入、合同预计成本及完工进度等。当条件改变时,相关判断和估计会有不同。龙元建设管理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合同交付范围、尚未完工成本等因素对合同预计收入和合同预计成本进行评估和修正。建造合同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 我们针对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 2、检查建造合同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检查并复核重大建造工程合同及关键合同条款; 3、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合同收入和预计合同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评估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成本的可收回性; 4、选取建造合同样本,检查实际发生工程成本的合同、发票、材料收发单、结算单、产值报表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实际成本的认定;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与甲方确认相关项目的施工进度情况。 |
(三)流动性风险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2、流动性风险。 2023年12月31日,龙元建设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6.0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3.6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6.50亿元,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管理层编制了未来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预测,评估认为龙元建设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可以获得足够资金,以满足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少12个月的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 由于编制现金流预测及制定有关债务偿还的应对计划涉及对龙元建设未来经营和财务安排的重大假设,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流动性风险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流动性风险其应对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将管理层编制的未来12个月现金流预测中有关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关键假设与龙元建设的未来营运计划和历史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2、针对现金流预测中有关债务偿还计划,检查与金融机构借款相关的文件及合同,了解授信额度使用情况;检查2024年迄今为止借款展期及归还情况的相关文件记录; 3、查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资料,了解龙元建设的融资方案进展。 |
四、 其他信息
龙元建设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龙元建设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龙元建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龙元建设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元建设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元建设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龙元建设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菲(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炜程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50,496,125.68 | 2,299,736,355.51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47,714,5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32,297,087.17 | 162,701,244.44 | |
应收账款 | 5,122,840,424.92 | 4,395,633,713.91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0,000.00 | ||
预付款项 | 357,062,725.68 | 943,870,657.32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583,551,170.09 | 2,881,660,446.9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2,847,686.91 | 32,657,341.61 | |
合同资产 | 17,848,631,043.30 | 36,678,282,454.1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07,157,465.99 | 2,640,377,320.99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805,537.88 | 41,080,122.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074,119,267.62 | 50,623,714,157.7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01,897,781.86 | 754,855,867.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642,033.59 | 48,424,142.73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6,913,207.56 | 9,263,007.27 | |
固定资产 | 626,436,429.00 | 657,726,746.67 | |
在建工程 | 71,589,908.87 | 42,249,592.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604,985.08 | 29,338,719.07 | |
无形资产 | 110,909,440.67 | 116,251,969.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95,328,285.26 | 95,328,285.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04,606.03 | 5,967,351.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2,615,793.15 | 229,784,946.1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542,580,055.84 | 14,039,155,318.6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769,722,526.91 | 16,028,345,947.12 | |
资产总计 | 57,843,841,794.53 | 66,652,060,104.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601,382,586.48 | 3,633,314,849.5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55,354,593.46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58,024,985.66 | 747,666,553.97 | |
应付账款 | 11,375,809,240.31 | 15,684,737,870.0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36,008,431.39 | 693,268,050.1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77,054,176.87 | 2,209,385,240.07 | |
应交税费 | 1,821,658,949.79 | 1,744,199,511.46 | |
其他应付款 | 5,003,483,170.09 | 4,801,145,345.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8,684,029.01 | 88,684,029.01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59,895,008.95 | 2,468,572,000.15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71,633,703.83 | 2,603,337,221.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604,950,253.37 | 34,840,981,236.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7,292,779,139.26 | 18,358,664,152.2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5,485,887.74 | 19,417,247.5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8,558.05 | 89,689.6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08,413,585.05 | 18,378,171,089.37 | |
负债合计 | 45,913,363,838.42 | 53,219,152,325.6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47,430,822.62 | 4,047,430,822.6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84,627.67 | 1,647,590.74 | |
专项储备 | 249,834,314.41 | 411,932,183.07 | |
盈余公积 | 764,878,977.50 | 764,878,977.5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211,897,237.44 | 5,527,728,856.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804,583,934.64 | 12,283,376,385.92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25,894,021.47 | 1,149,531,393.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30,477,956.11 | 13,432,907,779.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843,841,794.53 | 66,652,060,104.91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08,342,432.21 | 1,122,583,551.9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4,273,980.70 | 170,242,530.43 | |
应收账款 | 7,206,993,822.62 | 3,461,976,146.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0,000.00 | ||
预付款项 | 174,385,602.44 | 929,184,133.34 | |
其他应收款 | 11,417,561,842.92 | 11,855,114,213.1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551,098.40 | 11,321,928.12 | |
存货 | 5,787.03 | ||
合同资产 | 10,502,307,336.94 | 17,868,526,450.64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52,253.62 | 21,584,712.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0,104,747,271.45 | 35,429,217,526.08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18,463,549.07 | 7,046,876,192.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3,245,846.48 | 35,389,259.8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186,914.72 | 9,263,007.27 | |
固定资产 | 510,522,242.14 | 531,922,374.8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869,090.62 | 16,886,904.83 | |
无形资产 | 1,254,773.83 | 2,139,014.7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84,183.28 | 2,555,002.7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41,642,148.67 | 204,344,424.9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35,181.17 | 775,171.1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35,003,929.98 | 7,850,151,353.22 | |
资产总计 | 37,839,751,201.43 | 43,279,368,879.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2,307,586.48 | 3,242,934,287.4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04,624,985.66 | 602,016,554.97 | |
应付账款 | 10,134,566,380.36 | 14,239,298,703.7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004,656,749.50 | 1,918,057,026.6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0,631,643.30 | 2,034,076,776.07 | |
应交税费 | 333,961,394.82 | 460,461,642.70 | |
其他应付款 | 8,512,321,271.81 | 5,348,853,639.2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8,648,704.39 | 907,980,169.99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50,241,720.01 | 2,487,801,541.6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841,960,436.33 | 31,241,480,342.3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185,566.92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1,060,580.81 | 13,431,708.97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060,580.81 | 19,617,275.89 | |
负债合计 | 26,853,021,017.14 | 31,261,097,618.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038,952,673.41 | 4,038,952,673.4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501,693.52 | -9,967,780.16 | |
专项储备 | 230,359,151.83 | 400,800,300.57 | |
盈余公积 | 764,878,977.50 | 764,878,977.50 | |
未分配利润 | 4,433,283,120.07 | 5,293,849,134.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986,730,184.29 | 12,018,271,261.0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7,839,751,201.43 | 43,279,368,879.30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9,004,172,952.28 | 14,245,895,291.68 | |
其中:营业收入 | 9,004,172,952.28 | 14,245,895,291.6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575,806,947.35 | 14,087,378,361.56 | |
其中:营业成本 | 7,488,954,565.60 | 12,029,990,801.91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8,477,605.55 | 33,693,568.66 | |
销售费用 | 9,898,214.75 | 6,932,778.15 | |
管理费用 | 415,323,922.21 | 380,333,802.00 |
研发费用 | 134,744,353.93 | 101,174,799.07 | |
财务费用 | 1,508,408,285.31 | 1,535,252,611.7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88,255,935.88 | 1,537,994,533.98 | |
利息收入 | 12,093,129.93 | 46,269,871.73 | |
加:其他收益 | 11,986,252.09 | 20,030,058.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831,682.89 | 823,152,886.5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129,910.53 | 40,912,622.7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6,799,609.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6,685,647.40 | -301,003,525.8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981,739.38 | -607,298,706.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19,580.78 | 552,188.9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16,027,231.87 | 520,749,441.2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358.38 | 2,989,480.63 | |
减:营业外支出 | 3,678,747.96 | 5,164,656.81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19,683,621.45 | 518,574,265.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88,242,554.30 | 141,925,855.7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1,441,067.15 | 376,648,409.3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1,441,067.15 | 376,648,409.3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0,831,618.92 | 380,782,329.9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609,448.23 | -4,133,920.5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62,963.07 | -22,481,178.48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62,963.07 | -22,481,178.4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94,054.13 | -4,129,677.05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94,054.13 | -4,129,677.05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1,091.06 | -18,351,501.4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31,091.06 | -18,351,501.43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32,304,030.22 | 354,167,230.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11,694,581.99 | 358,301,151.4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09,448.23 | -4,133,920.5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2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25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450,802,805.05 | 9,988,492,165.58 | |
减:营业成本 | 4,367,513,015.75 | 9,637,720,734.54 | |
税金及附加 | 8,151,393.89 | 21,870,937.9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17,098,603.06 | 199,811,327.05 | |
研发费用 | 20,114,192.71 | 10,238,092.30 | |
财务费用 | 274,727,795.72 | 379,615,995.6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76,756,610.99 | 380,255,567.03 | |
利息收入 | 7,633,437.47 | 10,601,884.69 | |
加:其他收益 | 3,058,654.19 | 4,678,676.8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263,410.03 | 815,743,122.9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089,710.46 | 33,309,548.8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09,195,860.50 | -269,053,089.7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611,594.78 | -218,091,492.7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5,585.75 | -38,029.3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7,678,811.83 | 72,474,266.14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28,382.69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41,517.92 | 3,895,199.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39,320,329.75 | 71,007,448.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8,754,315.12 | 7,480,922.4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566,014.63 | 63,526,526.3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0,566,014.6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33,913.36 | -3,217,685.21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33,913.36 | -3,217,685.21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33,913.36 | -3,217,685.21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61,099,927.99 | 60,308,841.1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793,584,023.86 | 14,837,633,853.8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820,244.28 | 129,914,943.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484,616.59 | 107,019,612.5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8,888,884.73 | 15,074,568,409.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579,868,616.14 | 13,245,039,541.8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70,950,674.86 | 1,506,195,996.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7,949,520.09 | 397,754,143.7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4,386,822.35 | 1,640,393,491.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423,155,633.44 | 16,789,383,173.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733,251.29 | -1,714,814,764.4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8,662,563.29 | 1,335,375,046.6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04,000.00 | 5,658,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73,108.02 | 4,937,378.0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459,721.32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833,7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133,092.63 | 1,345,970,424.6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861,559.94 | 45,829,551.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864,713.67 | 9,4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40,45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108,034.54 | 178,68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8,834,308.15 | 274,365,551.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298,784.48 | 1,071,604,873.1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1,330.00 | 39,612,30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1,330.00 | 39,612,30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374,872,824.76 | 6,906,721,391.9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5,455,231.86 | 1,555,950,139.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2,129,386.62 | 8,502,283,839.5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676,364,601.85 | 6,934,680,555.3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71,495,081.42 | 1,481,451,752.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50,446.7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9,951,997.63 | 138,496,515.2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97,811,680.90 | 8,554,628,822.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682,294.28 | -52,344,983.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7,871.52 | 4,126,336.6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7,462,386.99 | -691,428,538.0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6,924,326.39 | 2,158,352,864.4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9,461,939.40 | 1,466,924,326.39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27,278,606.86 | 13,103,281,602.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786,780.34 | 28,063,329.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95,065,387.20 | 13,131,344,931.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03,737,488.13 | 11,367,703,612.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40,048,255.92 | 1,019,815,253.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2,390,127.36 | 323,963,244.7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38,538.96 | 690,999,776.4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90,014,410.37 | 13,402,481,886.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5,050,976.83 | -271,136,955.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9,527,089.29 | 1,338,532,010.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355,901.92 | 5,658,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2,309.56 | 1,212,599.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82,433,801.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235,300.77 | 1,727,836,410.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60,912.73 | 928,380.8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6,066,301.67 | 134,647,224.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5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8,68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227,214.40 | 644,261,604.8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008,086.37 | 1,083,574,805.6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86,700,000.00 | 4,076,59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6,584,565.71 | 464,077,250.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3,284,565.71 | 4,540,667,250.6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305,348,261.21 | 4,923,256,797.0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3,309,580.30 | 416,138,459.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6,085,800.80 | 120,929,305.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34,743,642.31 | 5,460,324,561.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1,459,076.60 | -919,657,311.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400,013.40 | -107,219,460.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3,208,315.34 | 590,427,776.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808,301.94 | 483,208,315.34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7,430,822.62 | 1,647,590.74 | 411,932,183.07 | 764,878,977.50 | 5,527,728,856.99 | 12,283,376,385.92 | 1,149,531,393.39 | 13,432,907,779.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7,430,822.62 | 1,647,590.74 | 411,932,183.07 | 764,878,977.50 | 5,527,728,856.99 | 12,283,376,385.92 | 1,149,531,393.39 | 13,432,907,779.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62,963.07 | -162,097,868.66 | -1,315,831,619.55 | -1,478,792,451.28 | -23,637,371.92 | -1,502,429,823.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62,963.07 | -1,310,831,618.92 | -1,311,694,581.99 | -20,609,448.23 | -1,332,304,030.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77,476.94 | -2,177,476.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01,330.00 | 1,801,33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978,806.94 | -3,978,806.94 | |||||||||||||
(三)利润分配 | -850,446.75 | -850,446.7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50,446.75 | -850,446.7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2,097,868.66 | -162,097,868.66 | -162,097,868.66 | ||||||||||||
1.本期提取 | 291,026,156.00 | 291,026,156.00 | 291,026,156.00 | ||||||||||||
2.本期使用 | 453,124,024.66 | 453,124,024.66 | 453,124,024.66 | ||||||||||||
(六)其他 | -5,000,000.63 | -5,000,000.63 | -5,000,000.63 | ||||||||||||
四、本期期末余 | 1,529,757,9 | 4,047,430,8 | 784,627. | 249,834,31 | 764,878, | 4,211,897,23 | 10,804,583,93 | 1,125,894,0 | 11,930,477,95 |
额 | 55.00 | 22.62 | 67 | 4.41 | 977.50 | 7.44 | 4.64 | 21.47 | 6.1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7,430,822.62 | 24,128,769.22 | 482,220,757.46 | 763,192,784.29 | 5,212,919,091.26 | 12,059,650,179.85 | 1,110,006,372.32 | 13,169,656,552.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6,536.89 | -36,536.89 | -36,536.8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7,430,822.62 | 24,128,769.22 | 482,220,757.46 | 763,192,784.29 | 5,212,882,554.37 | 12,059,613,642.96 | 1,110,006,372.32 | 13,169,620,015.2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81,178.48 | -70,288,574.39 | 1,686,193.21 | 314,846,302.62 | 223,762,742.96 | 39,525,021.07 | 263,287,764.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481,178.48 | 380,782,329.94 | 358,301,151.46 | -4,133,920.58 | 354,167,230.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658,941.65 | 68,658,941.6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8,658,941.65 | 68,658,941.6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6,193.21 | -65,936,027.32 | -64,249,834.11 | -25,000,000.00 | -89,249,834.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6,193.21 | -1,686,193.2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249,834.11 | -64,249,834.11 | -25,000,000.00 | -89,249,834.1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0,288,574.39 | -70,288,574.39 | -70,288,574.39 | ||||||||||||
1.本期提取 | 228,602,029.47 | 228,602,029.47 | 228,602,029.47 | ||||||||||||
2.本期使用 | 298,890,603.86 | 298,890,603.86 | 298,890,603.8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47,430,822.62 | 1,647,590.74 | 411,932,183.07 | 764,878,977.50 | 5,527,728,856.99 | 12,283,376,385.92 | 1,149,531,393.39 | 13,432,907,779.31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9,967,780.16 | 400,800,300.57 | 764,878,977.50 | 5,293,849,134.70 | 12,018,271,261.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9,967,780.16 | 400,800,300.57 | 764,878,977.50 | 5,293,849,134.70 | 12,018,271,261.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3,913.36 | -170,441,148.74 | -860,566,014.63 | -1,031,541,076.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3,913.36 | -860,566,014.63 | -861,099,927.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0,441,148.74 | -170,441,148.74 | |||||||||
1.本期提取 | 237,914,616.38 | 237,914,616.38 | |||||||||
2.本期使用 | 408,355,765.12 | 408,355,765.1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10,501,693.52 | 230,359,151.83 | 764,878,977.50 | 4,433,283,120.07 | 10,986,730,184.29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6,750,094.95 | 473,888,147.47 | 763,192,784.29 | 5,296,237,360.98 | 12,095,278,826.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1,274.66 | 21,274.6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6,750,094.95 | 473,888,147.47 | 763,192,784.29 | 5,296,258,635.64 | 12,095,300,100.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17,685.21 | -73,087,846.90 | 1,686,193.21 | -2,409,500.94 | -77,028,839.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17,685.21 | 63,526,526.38 | 60,308,841.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
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6,193.21 | -65,936,027.32 | -64,249,834.1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686,193.21 | -1,686,193.2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4,249,834.11 | -64,249,834.1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3,087,846.90 | -73,087,846.90 | |||||||||
1.本期提取 | 205,203,150.57 | 205,203,150.57 | |||||||||
2.本期使用 | 278,290,997.47 | 278,290,997.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29,757,955.00 | 4,038,952,673.41 | -9,967,780.16 | 400,800,300.57 | 764,878,977.50 | 5,293,849,134.70 | 12,018,271,261.02 |
公司负责人:赖朝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秀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峰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本公司”、“公司”)前身系象山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995年6月19日经宁波市人民政府以甬政发[1995]122号文批准改制为浙江象山二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3949A,所属行业为建筑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29,757,955股,注册资本为1,529,757,955.00元。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施工、基建投资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
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
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信用等级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组合2、其他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 | 组合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合同资产(不含PPP项目); 组合2:其他不重大合同资产(不含PPP项目); 组合3:完工一年以内但尚未结算项目的合同资产; 组合4:在建项目的合同资产(不含PPP项目); 组合5:金融资产模式的在建PPP项目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低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组合;一般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组合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资产减值的 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资产减值的 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资产减 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6、金融资产减值 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8.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9.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0.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00 | 3.17-9.50 |
施工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00 | 6.33-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达到可使用状态/完工验收孰早 |
22.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
软件 | 5 | 更新周期 |
3、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人员的薪酬;材料动力费主要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等;相关折旧摊销费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4、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6.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7.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房屋使用费 | 20-50年 | 房屋租赁协议书 |
装修费 | 3-5年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品牌使用费 | 10年 | 预计收益年限 |
28.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9.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
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1.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2.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3.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
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5、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1)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仅包含工程项目建设一项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PPP项目合同
PPP合同项下通常包括建设、运营及移交活动。于建设阶段,本集团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判断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若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则相应地确认建造服务的合同收入及合同资产,其中建造合同收入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于运营阶段,本集团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①合同规定本集团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集团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根据金融工具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②合同规定本集团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集团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无形资产会计政策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于运营阶段,当提供劳务服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发生的日常维护或修理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合同规定本集团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
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中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部分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34.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5.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6.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十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3)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
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
(十)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三)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8.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3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2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2,993.79 | 21,274.6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9,530.68 | ||
未分配利润 | -36,536.89 | 21,274.6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79,513.63 | 480,669.17 | 264,837.16 | 222,187.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8,558.05 | 89,689.63 | |||
所得税费用 | -39,976.04 | -427,516.43 | -42,649.67 | -200,912.83 | |
未分配利润 | 430,955.58 | 390,979.54 | 264,837.16 | 222,187.4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3%、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5%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15%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23300896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2023年、2024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2330013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2023年、2024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了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3331004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2024年、2025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取得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编号GR2023310020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年、2024年、2025年本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68,232.53 | 1,763,564.33 |
银行存款 | 1,198,893,706.87 | 1,465,160,762.06 |
其他货币资金 | 451,034,186.28 | 832,812,029.1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650,496,125.68 | 2,299,736,355.5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8,551,915.77 | 22,583,267.16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5,877,493.86 | 300,195,507.57 |
信用证保证金 | 5,000,000.00 | 27,720,000.00 |
保函保证金 | 48,992,240.50 | 86,554,386.24 |
冻结资金 | 371,817,612.89 | 395,765,177.13 |
借款保证金 | 10,000.00 | 7,010,000.00 |
其他保证金 | 9,336,839.03 | 15,566,958.18 |
合计 | 451,034,186.28 | 832,812,029.12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47,714,500.00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547,714,5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47,714,5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5,078,406.47 | 74,184,637.21 |
商业承兑票据 | 50,232,639.06 | 94,166,603.37 |
坏账准备 | 3,013,958.36 | 5,649,996.14 |
合计 | 132,297,087.17 | 162,701,244.4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3,071,106.47 | |
商业承兑票据 | 30,137,968.02 | |
合计 | 103,209,074.49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311,045.53 | 100.00 | 3,013,958.36 | 2.23 | 132,297,087.17 | 168,351,240.58 | 100.00 | 5,649,996.14 | 3.36 | 162,701,244.44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5,078,406.47 | 62.88 | 85,078,406.47 | 74,184,637.21 | 44.07 | 74,184,637.21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232,639.06 | 37.12 | 3,013,958.36 | 6.00 | 47,218,680.70 | 94,166,603.37 | 55.93 | 5,649,996.14 | 6.00 | 88,516,607.23 |
合计 | 135,311,045.53 | 100.00 | 3,013,958.36 | 132,297,087.17 | 168,351,240.58 | 100.00 | 5,649,996.14 | 162,701,244.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85,078,406.47 | ||
商业承兑汇票 | 50,232,639.06 | 3,013,958.36 | 6.00 |
合计 | 135,311,045.53 | 3,013,958.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636,037.78 | |||
合计 | 2,636,037.78 | / | / | /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64,818,648.97 | 1,867,707,139.92 |
1年以内小计 | 2,564,818,648.97 | 1,867,707,139.92 |
1至2年 | 559,568,394.95 | 613,796,237.19 |
2至3年 | 616,362,876.94 | 518,166,482.7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16,455,774.26 | 323,769,160.80 |
4至5年 | 330,988,322.57 | 463,475,161.65 |
5年以上 | 1,201,214,132.00 | 968,600,902.64 |
坏账准备 | 666,567,724.77 | 359,881,371.01 |
合计 | 5,122,840,424.92 | 4,395,633,713.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89,408,149.69 | 100.00 | 666,567,724.77 | 11.51 | 5,122,840,424.92 | 4,755,515,084.92 | 100.00 | 359,881,371.01 | 7.57 | 4,395,633,713.91 |
其中: | ||||||||||
组合1 | 1,138,908,733.49 | 19.67 | 387,537,759.70 | 34.03 | 751,370,973.79 | 152,119,653.33 | 3.20 | 83,677,645.10 | 55.01 | 68,442,008.23 |
组合2 | 4,650,499,416.20 | 80.33 | 279,029,965.07 | 6.00 | 4,371,469,451.13 | 4,603,395,431.59 | 96.80 | 276,203,725.91 | 6.00 | 4,327,191,705.68 |
合计 | 5,789,408,149.69 | 100.00 | 666,567,724.77 | 5,122,840,424.92 | 4,755,515,084.92 | 100.00 | 359,881,371.01 | 4,395,633,713.9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客户1 | 182,872,551.21 | 54,861,765.36 | 30.00 | 诉讼中,回款有风险 | ||
客户2 | 151,551,869.50 | 45,465,560.85 | 3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
客户3 | 100,711,385.46 | 20,142,277.09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4 | 85,040,976.03 | 17,008,195.2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5 | 75,990,917.61 | 22,797,275.28 | 3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6 | 71,227,563.26 | 35,613,781.63 | 5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71,227,563.26 | 4,273,653.80 |
客户7 | 62,797,253.03 | 12,559,450.6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3,716,474.00 | 222,988.44 |
客户8 | 53,610,449.18 | 10,722,089.84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53,610,449.18 | 3,216,626.95 |
客户9 | 48,360,783.64 | 31,434,509.37 | 65.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48,320,919.46 | 31,408,597.65 |
客户10 | 44,063,037.30 | 8,812,607.46 | 20.00 | 甲方破产重组,回款有风险 | 39,854,780.42 | 2,391,286.83 |
客户11 | 42,454,684.14 | 16,981,873.66 | 4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54,893,691.14 | 10,978,738.23 |
客户12 | 29,426,004.88 | 5,885,200.98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1,730,178.10 | 103,810.69 |
客户13 | 26,535,680.39 | 5,307,136.08 | 20.00 | 账龄较长 | 26,664,163.39 | 1,599,849.80 |
客户14 | 25,846,692.49 | 12,923,346.25 | 50.00 | 甲方破产重组,回款有风险 | 23,737,708.49 | 1,424,262.51 |
客户15 | 18,034,817.39 | 9,017,408.70 | 5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18,034,817.39 | 1,082,089.04 |
客户16 | 17,225,924.37 | 8,612,962.19 | 5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
客户17 | 14,269,976.55 | 7,134,988.28 | 50.00 | 账龄较长 | ||
客户18 | 9,117,895.74 | 1,823,579.15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2,500,000.00 | 150,000.00 |
客户19 | 6,411,396.47 | 3,846,837.88 | 6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2,300,000.00 | 1,380,000.00 |
客户20 | 6,163,603.72 | 1,232,720.74 | 20.00 | 甲方资金紧张,回款有风险 | 16,847,389.30 | 1,010,843.36 |
客户21 | 5,937,508.90 | 5,937,508.90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5,937,508.90 | 5,937,508.90 |
客户22 | 5,603,495.70 | 1,120,699.14 | 20.00 | 账龄较长 | 6,632,989.65 | 397,979.38 |
客户23 | 5,259,234.38 | 5,259,234.38 | 100.00 | 账龄较长 | 2,786,715.82 | 167,202.95 |
客户24 | 4,688,699.20 | 2,344,349.60 | 50.00 | 账龄较长 | 4,688,699.20 | 1,406,609.76 |
客户25 | 4,603,888.64 | 4,603,888.64 | 100.00 | 账龄较长 | 4,603,888.64 | 4,603,888.64 |
客户26 | 4,483,826.89 | 4,483,826.89 | 100.00 | 账龄较长 | 4,483,826.89 | 4,483,826.89 |
客户27 | 3,714,626.84 | 3,714,626.84 | 100.00 | 账龄较长 | 3,714,626.84 | 3,714,626.84 |
客户28 | 3,504,406.62 | 3,504,406.62 | 100.00 | 账龄较长 | 3,504,406.62 | 3,504,406.62 |
客户29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3,500,000.00 | 1,750,000.00 |
客户30 | 3,360,072.52 | 672,014.50 | 20.00 | 账龄较长 | 3,360,072.52 | 201,604.35 |
客户31 | 3,317,513.39 | 3,317,513.39 | 100.00 | 账龄较长 | 3,318,705.20 | 199,122.31 |
客户32 | 2,351,812.39 | 1,175,906.20 | 50.00 | 账龄较长 | 2,351,812.39 | 141,108.74 |
客户33 | 2,329,059.83 | 2,329,059.83 | 100.00 | 账龄较长 | 2,329,059.83 | 2,329,059.83 |
客户34 | 2,086,219.50 | 2,086,219.50 | 100.00 | 账龄较长 | 2,086,219.50 | 2,086,219.50 |
客户35 | 2,020,762.00 | 2,020,762.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2,020,762.00 | 2,020,762.00 |
客户36 | 1,943,608.30 | 1,943,608.30 | 100.00 | 账龄较长 | 1,943,608.30 | 1,943,608.30 |
客户37 | 1,355,541.85 | 1,355,541.85 | 100.00 | 账龄较长 | 1,355,541.85 | 1,355,541.85 |
其他不重大客户 | 7,134,994.18 | 5,985,026.51 | 83.88 | 账龄较长 | 7,125,560.22 | 4,044,177.77 |
合计 | 1,138,908,733.49 | 387,537,759.70 | 429,182,138.50 | 99,530,001.93 |
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72,561,294.98 | 112,353,677.76 | 6.00 |
1至2年 | 525,951,623.27 | 31,557,097.42 | 6.00 |
2至3年 | 543,657,677.85 | 32,619,460.70 | 6.00 |
3至4年 | 472,110,501.26 | 28,326,630.09 | 6.00 |
4至5年 | 248,760,107.14 | 14,925,606.41 | 6.00 |
5年以上 | 987,458,211.70 | 59,247,492.69 | 6.00 |
合计 | 4,650,499,416.20 | 279,029,965.0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59,881,371.01 | 307,652,109.71 | 871,975.95 | 93,780.00 | 666,567,724.77 | |
合计 | 359,881,371.01 | 307,652,109.71 | 871,975.95 | 93,780.00 | 666,567,724.7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13,233,339.41 | 29,095,559.94 | 242,328,899.35 | 1.01 | 14,539,733.96 |
第二名 | 182,872,551.21 | 182,872,551.21 | 0.76 | 54,861,765.36 | |
第三名 | 156,531,758.99 | 156,531,758.99 | 0.65 | 9,391,905.54 | |
第四名 | 151,551,869.50 | 151,551,869.50 | 0.63 | 45,465,560.85 | |
第五名 | 124,250,000.00 | 7,750,000.00 | 132,000,000.00 | 0.55 | 7,920,000.00 |
合计 | 828,439,519.11 | 36,845,559.94 | 865,285,079.05 | 3.60 | 132,178,965.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8,269,121,544.14 | 420,490,500.84 | 17,848,631,043.30 | 37,315,590,999.19 | 637,308,545.04 | 36,678,282,454.15 |
合计 | 18,269,121,544.14 | 420,490,500.84 | 17,848,631,043.30 | 37,315,590,999.19 | 637,308,545.04 | 36,678,282,454.1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269,121,544.14 | 100.00 | 420,490,500.84 | 2.30 | 17,848,631,043.30 | 37,315,590,999.19 | 100.00 | 637,308,545.04 | 1.71 | 36,678,282,454.15 |
其中: | ||||||||||
组合1 | 564,610,473.47 | 3.09 | 156,874,787.81 | 27.78 | 407,735,685.66 | 247,438,815.34 | 0.66 | 94,363,166.78 | 38.14 | 153,075,648.56 |
组合2 | 3,158,171,343.92 | 17.29 | 189,490,280.63 | 6.00 | 2,968,681,063.29 | 6,365,611,898.05 | 17.06 | 381,936,713.88 | 6.00 | 5,983,675,184.17 |
组合3 | 2,263,170,208.63 | 12.39 | 11,315,850.98 | 0.50 | 2,251,854,357.65 | 1,967,978,991.20 | 5.27 | 9,839,894.97 | 0.50 | 1,958,139,096.23 |
组合4 | 5,665,937,097.98 | 31.01 | 28,329,685.49 | 0.50 | 5,637,607,412.49 | 9,268,121,385.95 | 24.84 | 46,340,606.91 | 0.50 | 9,221,780,779.04 |
组合5 | 6,617,232,420.14 | 36.22 | 34,479,895.93 | 0.52 | 6,582,752,524.21 | 19,466,439,908.65 | 52.17 | 104,828,162.50 | 0.54 | 19,361,611,746.15 |
合计 | 18,269,121,544.14 | 100.00 | 420,490,500.84 | 17,848,631,043.30 | 37,315,590,999.19 | 100.00 | 637,308,545.04 | 36,678,282,454.1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客户1 | 98,197,349.56 | 19,639,469.9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98,197,349.56 | 5,891,840.97 |
客户2 | 92,856,069.36 | 18,571,213.87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92,856,069.36 | 5,571,364.16 |
客户3 | 75,091,650.55 | 15,018,330.1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61,869,802.77 | 3,712,188.17 |
客户4 | 73,011,914.55 | 14,602,382.91 | 20.00 | 甲方资金紧张,回款有风险 | 78,876,317.25 | 394,381.59 |
客户5 | 38,237,783.83 | 7,647,556.77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38,237,783.83 | 2,294,267.03 |
客户6 | 37,350,960.13 | 7,470,192.03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37,350,960.13 | 2,241,057.61 |
客户7 | 34,065,498.08 | 10,219,649.42 | 3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28,236,307.79 | 1,694,178.47 |
客户8 | 19,303,898.99 | 5,791,169.70 | 30.00 | 诉讼胜诉, | 66,830,802.59 | 20,049,240.78 |
回款有风险 | ||||||
客户9 | 11,931,912.86 | 2,386,382.57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6,218,476.66 | 373,108.60 |
客户10 | 10,675,794.00 | 5,337,897.00 | 50.00 | 账龄较长 | 10,208,839.52 | 5,104,419.76 |
客户11 | 8,329,667.95 | 3,331,867.18 | 4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8,329,667.95 | 1,665,933.59 |
客户12 | 6,835,974.35 | 1,367,194.87 | 20.00 | 账龄较长 | 6,835,974.35 | 410,158.46 |
客户13 | 6,340,000.00 | 6,34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6,340,000.00 | 3,170,000.00 |
客户14 | 4,508,160.44 | 4,508,160.44 | 100.00 | 账龄较长 | 4,508,160.44 | 270,489.63 |
客户15 | 4,410,506.29 | 882,101.26 | 20.00 | 账龄较长 | 4,410,506.29 | 264,630.38 |
客户16 | 3,804,934.54 | 3,804,934.54 | 100.00 | 无法收回 | 3,804,934.54 | 228,296.07 |
客户17 | 3,372,691.60 | 2,698,153.28 | 80.00 | 账龄较长 | 3,372,691.60 | 1,686,345.80 |
客户18 | 3,328,377.19 | 1,664,188.60 | 50.00 | 账龄较长 | 3,671,783.29 | 1,835,891.65 |
客户19 | 2,999,467.76 | 599,893.55 | 20.00 | 账龄较长 | 2,444,069.14 | 146,644.15 |
客户20 | 2,767,856.00 | 2,767,856.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2,767,856.00 | 166,071.36 |
客户21 | 2,759,470.86 | 551,894.17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75,881,533.05 | 379,407.67 |
客户22 | 2,426,152.31 | 1,213,076.16 | 50.00 | 账龄较长 | 2,426,152.31 | 1,213,076.16 |
客户23 | 1,767,629.80 | 1,767,629.80 | 100.00 | 账龄较长 | 4,429,112.06 | 265,746.72 |
客户24 | 1,680,000.00 | 1,68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1,680,000.00 | 1,680,000.00 |
客户25 | 1,591,483.61 | 1,591,483.61 | 100.00 | 无法收回 | 1,591,483.61 | 95,489.02 |
客户26 | 1,512,360.92 | 1,512,360.92 | 100.00 | 无法收回 | 1,512,360.92 | 1,512,360.92 |
客户27 | 1,495,061.81 | 1,495,061.81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1,527,221.85 | 1,527,221.85 |
客户28 | 1,488,018.14 | 297,603.63 | 20.00 | 账龄较长 | 1,488,018.14 | 89,281.09 |
客户29 | 1,276,742.03 | 1,276,742.03 | 100.00 | 账龄较长 | 1,276,742.03 | 76,604.52 |
其他不重大客户 | 11,193,085.96 | 10,840,341.67 | 96.85 | 账龄较长 | 11,904,906.06 | 5,717,803.77 |
合计 | 564,610,473.47 | 156,874,787.81 | 669,085,883.09 | 69,727,499.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1,636,557.85 | 25,898,193.48 | 6.00 |
1至2年 | 1,299,232,752.41 | 77,953,965.16 | 6.00 |
2至3年 | 599,922,258.38 | 35,995,335.46 | 6.00 |
3至4年 | 389,784,762.47 | 23,387,085.73 | 6.00 |
4至5年 | 96,275,727.50 | 5,776,543.66 | 6.00 |
5年以上 | 341,319,285.31 | 20,479,157.14 | 6.00 |
合计 | 3,158,171,343.92 | 189,490,280.6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6,591,891,805.31 | 32,959,459.04 | 0.50 | 19,330,149,673.34 | 96,650,748.39 | 0.50 |
一般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25,340,614.83 | 1,520,436.89 | 6.00 | 136,290,235.31 | 8,177,414.11 | 6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
合计 | 6,617,232,420.14 | 34,479,895.93 | 19,466,439,908.65 | 104,828,162.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216,818,044.20 | / | ||
合计 | 216,818,044.2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30,000.00 | |
合计 | 430,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111,163,708.90 | 110,733,708.90 | 43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应收票据 | 30,870,000.58 | |
合计 | 30,870,000.5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6,129,109.85 | 80.13 | 724,380,880.17 | 76.75 |
1至2年 | 32,669,810.03 | 9.15 | 183,157,183.98 | 19.40 |
2至3年 | 33,156,232.68 | 9.29 | 26,444,627.48 | 2.80 |
3年以上 | 5,107,573.12 | 1.43 | 9,887,965.69 | 1.05 |
合计 | 357,062,725.68 | 100.00 | 943,870,657.32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41,103,810.78 | 11.51 |
第二名 | 36,345,764.70 | 10.18 |
第三名 | 21,434,017.06 | 6.00 |
第四名 | 20,213,939.95 | 5.66 |
第五名 | 12,721,990.00 | 3.56 |
合计 | 131,819,522.49 | 36.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83,551,170.09 | 2,881,660,446.98 |
合计 | 2,583,551,170.09 | 2,881,660,44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3,397,127.40 | 1,020,781,790.66 |
1年以内小计 | 883,397,127.40 | 1,020,781,790.66 |
1至2年 | 598,785,970.71 | 1,088,488,745.24 |
2至3年 | 701,926,063.44 | 330,052,868.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2,849,573.33 | 222,956,028.47 |
4至5年 | 94,155,371.87 | 79,202,254.30 |
5年以上 | 548,746,705.22 | 531,066,734.49 |
坏账准备 | 426,309,641.88 | 390,887,974.42 |
合计 | 2,583,551,170.09 | 2,881,660,446.98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09,860,811.97 | 100.00 | 426,309,641.88 | 14.16 | 2,583,551,170.09 | 3,272,548,421.40 | 100.00 | 390,887,974.42 | 11.94 | 2,881,660,446.98 |
其中: | ||||||||||
组合1 | 502,139,195.00 | 16.68 | 275,846,344.91 | 54.93 | 226,292,850.09 | 468,383,372.03 | 14.31 | 222,638,071.37 | 47.53 | 245,745,300.66 |
组合2 | 2,507,721,616.97 | 83.32 | 150,463,296.97 | 6.00 | 2,357,258,320.00 | 2,804,165,049.37 | 85.69 | 168,249,903.05 | 6.00 | 2,635,915,146.32 |
合计 | 3,009,860,811.97 | 100.00 | 426,309,641.88 | 2,583,551,170.09 | 3,272,548,421.40 | 100.00 | 390,887,974.42 | 2,881,660,446.98 |
组合1: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单位1 | 103,810,676.61 | 20,762,135.32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04,531,725.56 | 20,906,345.11 |
单位2 | 54,445,802.24 | 43,556,641.79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27,737,146.29 | 13,868,573.15 |
单位3 | 46,135,794.88 | 13,840,738.46 | 30.00 | 偿债能力低 | 30,574.50 | 1,834.47 |
单位4 | 41,628,957.98 | 20,814,478.99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44,704,857.08 | 2,682,291.43 |
单位5 | 33,021,265.33 | 26,417,012.26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20,098,213.33 | 10,049,106.67 |
单位6 | 30,604,068.11 | 15,302,034.07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30,537,361.10 | 1,832,241.67 |
单位7 | 29,114,539.96 | 23,291,631.97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33,357,971.19 | 2,001,478.27 |
单位8 | 22,194,539.41 | 4,438,907.89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9,057,123.78 | 1,143,427.43 |
单位9 | 19,422,091.03 | 16,508,777.37 | 85.00 | 偿债能力低 | 14,320,106.26 | 7,160,053.13 |
单位10 | 17,952,691.25 | 8,976,345.63 | 50.00 | 账龄较长 | 17,952,691.25 | 1,077,161.48 |
单位11 | 16,837,933.32 | 16,837,933.32 | 100.00 | 无法收回 | 16,837,933.32 | 16,837,933.32 |
单位12 | 14,953,538.53 | 2,990,707.71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6,203,111.32 | 972,186.68 |
单位13 | 6,600,000.00 | 6,600,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6,600,000.00 | 6,600,000.00 |
单位14 | 5,807,647.99 | 1,742,294.39 | 30.00 | 偿债能力低 | 4,960,312.99 | 297,618.78 |
单位15 | 5,000,000.00 | 3,250,000.00 | 65.00 | 账龄较长 | 5,000,000.00 | 300,000.00 |
单位16 | 4,660,914.90 | 4,660,914.90 | 100.00 | 账龄较长 | 3,303,715.81 | 3,303,715.81 |
单位17 | 3,586,400.00 | 3,586,4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4,233,400.00 | 4,233,400.00 |
单位18 | 3,419,092.70 | 2,393,364.90 | 70.00 | 偿债能力低 | 3,392,204.70 | 1,696,102.36 |
单位19 | 3,2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单位20 | 2,273,397.00 | 2,273,397.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2,273,397.00 | 2,273,397.00 |
单位21 | 2,249,212.06 | 1,124,606.04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2,610,303.77 | 1,305,151.89 |
单位22 | 2,078,666.10 | 2,078,666.10 | 100.00 | 无法收回 | ||
单位23 | 2,050,000.00 | 2,05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2,050,000.00 | 2,050,000.00 |
单位24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单位25 | 2,000,000.00 | 800,000.00 | 4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2,000,000.00 | 400,000.00 |
单位26 | 1,327,922.62 | 1,327,922.62 | 100.00 | 无法收回 | 1,327,922.62 | 1,327,922.62 |
单位27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单位28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1,000,000.00 | 60,000.00 |
其他不重大单位 | 23,764,042.98 | 23,021,434.18 | 96.88 | 账龄较长 | 15,380,195.69 | 10,870,855.84 |
合计 | 502,139,195.00 | 275,846,344.91 | 402,500,267.56 | 116,250,797.11 |
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68,796,029.11 | 40,127,761.75 | 6.00 |
1至2年 | 539,927,681.44 | 32,395,660.85 | 6.00 |
2至3年 | 683,838,196.08 | 41,030,291.76 | 6.00 |
3至4年 | 106,409,354.35 | 6,384,561.25 | 6.00 |
4至5年 | 66,996,739.54 | 4,019,804.36 | 6.00 |
5年以上 | 441,753,616.45 | 26,505,217.00 | 6.00 |
合计 | 2,507,721,616.97 | 150,463,296.9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8,249,903.05 | 222,638,071.37 | 390,887,974.42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532,539.30 | 10,532,539.3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254,066.78 | 454,349,860.60 | 447,095,793.82 | |
本期转回 | 14,560,246.90 | 14,560,246.90 | ||
本期转销 | 397,113,879.46 | 397,113,879.46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 | 150,463,296.97 | 275,846,344.91 | 426,309,641.88 |
余额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90,887,974.42 | 447,095,793.82 | 14,560,246.90 | 397,113,879.46 | 426,309,641.88 | |
合计 | 390,887,974.42 | 447,095,793.82 | 14,560,246.90 | 397,113,879.46 | 426,309,641.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 收回方式 |
单位1 | 10,000,000.00 | 5,000,000.00 | 回款 |
单位2 | 2,539,638.17 | 2,539,638.17 | 调整 |
单位3 | 1,867,783.43 | 1,867,783.43 | 调整 |
单位4 | 5,749,618.88 | 1,149,923.77 | 调整 |
单位5 | 1,000,000.00 | 1,000,000.00 | 调整 |
合计 | 21,157,040.48 | 11,557,345.37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97,113,879.4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1 | 往来款 | 110,174,514.77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2 | 往来款 | 70,944,620.9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3 | 往来款 | 59,573,231.4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4 | 往来款 | 38,657,659.4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5 | 往来款 | 32,310,101.2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6 | 往来款 | 26,521,391.19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7 | 往来款 | 17,325,556.9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8 | 往来款 | 14,353,206.89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9 | 往来款 | 7,620,928.3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0 | 往来款 | 6,618,239.62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1 | 往来款 | 5,701,205.8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2 | 往来款 | 3,00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3 | 往来款 | 1,019,978.77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合计 | 393,820,635.51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37,525,072.05 | 31.15 | 往来款 | 3年以内 | 56,251,504.32 |
第二名 | 333,196,672.30 | 11.0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991,800.34 |
第三名 | 177,598,735.82 | 5.90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0,655,924.15 |
第四名 | 123,577,229.26 | 4.11 | 往来款 | 3年以内 | 7,414,633.75 |
第五名 | 113,437,816.20 | 3.77 | 往来款 | 1-5年 | 30,389,274.91 |
合计 | 1,685,335,525.63 | 56.00 | 124,703,137.47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613,994.56 | 18,613,994.56 | 28,148,032.66 | 28,148,032.66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4,233,692.35 | 4,233,692.35 | 4,509,308.95 | 4,509,308.95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22,847,686.91 | 22,847,686.91 | 32,657,341.61 | 32,657,341.6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35,880,365.46 | 3,008,902,269.71 |
减值准备 | 628,722,899.47 | 368,524,948.72 |
合计 | 4,307,157,465.99 | 2,640,377,320.99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2,485,300,726.41 | 12,426,503.67 | 0.50 |
一般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918,042,386.83 | 55,082,543.23 | 6.00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1,532,537,252.22 | 561,213,852.57 | 36.6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4,935,880,365.46 | 628,722,899.47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税金 | 48,805,537.88 | 41,080,122.88 |
合计 | 48,805,537.88 | 41,080,122.88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格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30,606.64 | -16.54 | 5,630,590.10 |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6,729,966.30 | 20,766.67 | 6,750,732.97 | ||||||||
小计 | 12,360,572.94 | 20,750.13 | 12,381,323.07 | ||||||||
二、联营企业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1,521,366.89 | -114,025.88 | 1,407,341.01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228,125,363.41 | 6,342,476.37 | 234,467,839.78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635,232.30 | 7,930,589.17 | 5,904,000.00 | 15,661,821.47 | |||||||
嘉兴城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720,919.23 | -16,419,926.61 | 210,300,992.62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6,211,297.99 | 852,143.15 | 27,063,441.14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4,134,434.36 | -290,577.96 | 13,843,856.40 | ||||||||
杭州城投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65,459.57 | 157,646.66 | 5,023,106.23 | ||||||||
财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362,734.03 | 4,494,491.72 | 25,857,225.75 | ||||||||
湖南龙元明惠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8,487.15 | -146.62 | 208,340.53 |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中信环境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88,888.87 | 10,188,888.87 |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94,088,349.13 | 8,764,713.67 | -5,306,609.85 | 97,546,452.95 | |||||||
青岛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8,118,151.81 | 637,907.50 | 28,756,059.31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3,050,204.65 | 38,500,000.00 | -6,224,074.77 | 28,326,129.88 | |||||||
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宁波开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天长市城控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4,405.26 | 789,446.46 | 1,053,851.72 | ||||||||
人民网兴体(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湖北清能杭投咨询有限公司 | |||||||||||
小计 | 742,495,294.65 | 11,764,713.67 | 51,688,888.87 | -7,150,660.66 | 5,904,000.00 | 689,516,458.79 | |||||
合计 | 754,855,867.59 | 11,764,713.67 | 51,688,888.87 | -7,129,910.53 | 5,904,000.00 | 701,897,781.8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浙江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13,249,905.05 | 13,249,905.05 | 6,750,094.95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杭州城投海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146,000.00 | 536,50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0.63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中华甬商投资集团公司 | 4,220,259.14 | 4,124,733.37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宁波杭州湾新区水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9,503,354.79 | 533,913.36 | 8,969,441.43 | 3,751,598.57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 490,000.00 | 490,00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河南中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784,010.88 | 1,515,531.99 | 7,268,478.89 | 2,731,521.11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六安河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浙江蓝城易筑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0,612.24 | 27,637.39 | 2,974.85 | 27,637.39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河南融拓明筑绿色装配有限公司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厦门市乐泓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
宁波源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 |
合计 | 48,424,142.73 | 2,077,082.74 | 44,642,033.59 | 13,260,852.02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阳光海湾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 0.63 | 本年注销 | |
合计 | 0.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1,022.00 | 10,241,022.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471,016.58 | 179,471,016.58 | ||
(1)外购 | 179,471,016.58 | 179,471,016.58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4,924.00 | 614,924.00 | ||
(1)处置 | 614,924.00 | 614,924.00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9,097,114.58 | 189,097,114.58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78,014.73 | 978,014.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2,426.27 | 1,272,426.27 | ||
(1)计提或摊销 | 1,272,426.27 | 1,272,426.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533.98 | 66,533.98 | ||
(1)处置 | 66,533.98 | 66,533.98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183,907.02 | 2,183,907.0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6,913,207.56 | 186,913,207.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63,007.27 | 9,263,007.27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26,436,429.00 | 657,726,746.6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626,436,429.00 | 657,726,746.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施工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04,209,588.44 | 67,540,159.07 | 78,931,595.46 | 31,128,500.21 | 60,440,573.53 | 1,142,250,416.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42,101.59 | 3,013,488.04 | 1,524,166.08 | 815,352.90 | 524,500.93 | 2,435,406.36 |
(1)购置 | 895,603.50 | 3,013,488.04 | 1,540,893.88 | 862,816.10 | 718,126.29 | 7,030,927.81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汇率变动影响 | -4,337,705.09 | -16,727.80 | -47,463.20 | -193,625.36 | -4,595,521.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7,969.43 | 5,466,035.24 | 897,906.82 | 460,000.00 | 7,811,911.49 | |
(1)处置或报废 | 54,700.85 | 5,466,035.24 | 664,092.74 | 460,000.00 | 6,644,828.83 | |
(2)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933,268.58 | 233,814.08 | 1,167,082.66 | |||
4.期末余额 | 900,767,486.85 | 69,565,677.68 | 74,989,726.30 | 31,045,946.29 | 60,505,074.46 | 1,136,873,911.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83,010,905.89 | 58,413,650.81 | 66,634,352.72 | 24,414,312.28 | 52,050,448.34 | 484,523,670.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962,667.79 | 1,220,358.59 | 3,475,199.08 | 2,215,028.08 | 1,267,777.79 | 33,141,031.33 |
(1)计提 | 27,273,667.15 | 1,220,358.59 | 3,491,926.88 | 2,259,894.61 | 1,433,540.24 | 35,679,387.47 |
(2)汇率变动影响 | -2,310,999.36 | -16,727.80 | -44,866.53 | -165,762.45 | -2,538,356.1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7,102.95 | 5,235,900.79 | 767,215.05 | 437,000.00 | 7,227,218.79 | |
(1)处置或报废 | 51,965.81 | 5,235,900.79 | 575,077.70 | 437,000.00 | 6,299,944.30 | |
(2)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735,137.14 | 192,137.35 | 927,274.49 | |||
4.期末余额 | 307,973,573.68 | 58,846,906.45 | 64,873,651.01 | 25,862,125.31 | 52,881,226.13 | 510,437,482.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2,793,913.17 | 10,718,771.23 | 10,116,075.29 | 5,183,820.98 | 7,623,848.33 | 626,436,429.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1,198,682.55 | 9,126,508.26 | 12,297,242.74 | 6,714,187.93 | 8,390,125.19 | 657,726,746.6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1,589,908.87 | 42,249,592.4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1,589,908.87 | 42,249,592.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 | 31,831,241.04 | 31,831,241.04 | 12,980,757.94 | 12,980,757.94 | ||
杭州九堡停车场 | 39,758,667.83 | 39,758,667.83 | 29,268,834.54 | 29,268,834.54 | ||
合计 | 71,589,908.87 | 71,589,908.87 | 42,249,592.48 | 42,249,592.4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装配式建筑科技产业园 | 12,980,757.94 | 18,850,483.10 | 31,831,241.04 | |||||||||
杭州九堡停车场 | 29,268,834.54 | 10,489,833.29 | 39,758,667.83 | |||||||||
合计 | 42,249,592.48 | 29,340,316.39 | 71,589,908.87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8,843,123.23 | 48,843,123.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35,724.00 | 5,235,724.00 |
—新增租赁 | 5,235,724.00 | 5,235,724.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02,143.63 | 7,102,143.63 |
—处置 | 7,102,143.63 | 7,102,143.63 |
4.期末余额 | 46,976,703.60 | 46,976,703.6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9,504,404.16 | 19,504,404.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93,184.33 | 10,493,184.33 |
(1)计提 | 10,493,184.33 | 10,493,184.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625,869.97 | 5,625,869.97 |
(1)处置 | 5,625,869.97 | 5,625,869.97 |
4.期末余额 | 24,371,718.52 | 24,371,718.5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604,985.08 | 22,604,985.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338,719.07 | 29,338,719.0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696,063.88 | 13,563,828.49 | 8,860,841.21 | 156,120,733.5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9,007.63 | 46,667.18 | 545,674.81 | |||
(1)购置 | 499,007.63 | 46,667.18 | 545,674.8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49.57 | 90,491.10 | 103,140.67 | |||
(1)处置 | 12,649.57 | 90,491.10 | 103,140.67 | |||
4.期末余额 | 133,696,063.88 | 14,050,186.55 | 8,817,017.29 | 156,563,267.7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628,911.85 | 9,101,307.00 | 7,138,545.31 | 39,868,764.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05,386.59 | 1,893,390.63 | 989,426.34 | 5,888,203.56 | ||
(1)计提 | 3,005,386.59 | 1,893,390.63 | 989,426.34 | 5,888,203.5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49.57 | 90,491.10 | 103,140.67 |
(1)处置 | 12,649.57 | 90,491.10 | 103,140.67 | |||
4.期末余额 | 26,634,298.44 | 10,982,048.06 | 8,037,480.55 | 45,653,827.0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7,061,765.44 | 3,068,138.49 | 779,536.74 | 110,909,440.6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067,152.03 | 4,462,521.49 | 1,722,295.90 | 116,251,969.42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314,074.83 | 1,314,074.83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2,252,889.05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3,564,210.43 | 53,564,210.43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52,695.30 | 252,695.30 |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809,917.72 | 7,809,917.72 | ||||
原浙江金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0,450,000.00 | 40,450,000.00 | ||||
合计 | 105,643,787.33 | 8,062,613.02 | 97,581,174.3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252,889.05 | 2,252,889.05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52,695.30 | 252,695.30 |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7,809,917.72 | 7,809,917.72 | ||||
原浙江金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合计 | 10,315,502.07 | 8,062,613.02 | 2,252,889.05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形成。 | 是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5年收购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形成。 | 是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2017年收购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形成。 | 是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收购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2023年已转让该公司。 | 是 |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0年收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2023年已转让该公司。 | 是 | |
原浙江金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22年公司子公司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购买浙江金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商誉,该资产组为工程施工资质。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房屋使用费 | 2,241,096.20 | 186,933.48 | 2,054,162.72 | ||
装修费 | 3,505,211.04 | 382,848.06 | 1,761,855.34 | 2,126,203.76 | |
品牌使用费 | 221,044.60 | 54,455.45 | 251,260.50 | 24,239.55 | |
合计 | 5,967,351.84 | 437,303.51 | 2,200,049.32 | 4,204,606.03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08,584,710.11 | 200,089,977.16 | 1,112,725,481.33 | 253,298,530.3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计提的与税务时间性差异的费用 | 36,835,143.71 | 9,208,785.9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40,741,353.48 | 10,185,338.37 | ||
可抵扣亏损 | 645,037,105.89 | 161,259,276.4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59,158.50 | 687,025.89 | 1,215,989.12 | 303,997.28 |
租赁负债 | 19,932,566.02 | 4,983,141.51 | 25,417,848.91 | 6,354,462.23 |
合计 | 1,476,313,540.52 | 367,019,421.03 | 1,216,935,816.55 | 279,351,114.1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18,208,743.68 | 4,552,185.93 | 23,853,930.69 | 5,963,482.6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74,769,500.00 | 43,692,375.00 | ||
合计 | 18,208,743.68 | 4,552,185.93 | 198,623,430.69 | 49,655,857.6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03,627.88 | 362,615,793.15 | 49,566,168.06 | 229,784,946.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03,627.88 | 148,558.05 | 49,566,168.06 | 89,689.6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 23,609,190,828.84 | 118,045,954.17 | 23,491,144,874.67 | 14,088,824,268.85 | 70,444,121.34 | 14,018,380,147.51 |
购置长期资产预付款 | 1,435,181.17 | 1,435,181.17 | 775,171.16 | 775,171.16 |
预付股权转让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23,660,626,010.01 | 118,045,954.17 | 23,542,580,055.84 | 14,109,599,440.01 | 70,444,121.34 | 14,039,155,318.67 |
其他说明:
金融资产模式的PPP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23,609,190,828.84 | 118,045,954.17 | 0.50 |
一般风险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PPP 项目投资及回报款 | |||
合计 | 23,609,190,828.84 | 118,045,954.17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79,216,573.39 | 79,216,573.39 | 质押 | 票据、保函等保证金 | 437,046,851.99 | 437,046,851.99 | 质押 | 票据、保函等保证金 |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 371,817,612.89 | 371,817,612.89 | 冻结 | 诉讼导致的资金冻结 | 395,765,177.13 | 395,765,177.13 | 冻结 | 诉讼导致的资金冻结 |
应收账款 | 67,991,073.98 | 64,025,375.85 | 质押 | 借款质押 | 36,349,844.25 | 34,168,853.60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同资产 | 6,306,866,589.10 | 6,273,938,522.33 | 质押 | 借款质押 | 17,876,383,774.40 | 17,677,725,637.18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固定资产 | 716,916,816.28 | 558,429,900.8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537,938,703.33 | 407,410,159.3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80,208,851.88 | 62,839,257.3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80,208,851.88 | 64,773,932.4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411,841,392.09 | 3,807,724,066.34 | 质押 | 借款质押 | 1,425,075,862.99 | 1,358,965,061.29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204,349,540.18 | 21,098,327,792.47 | 质押 | 借款质押 | 8,180,960,957.68 | 8,140,056,152.89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33,239,208,449.79 | 32,316,319,101.43 | 28,969,730,023.65 | 28,515,911,825.90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999,000,000.00 | 1,509,294,583.33 |
抵押借款 | 85,000,000.00 | 8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795,500,000.00 | 1,642,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1,393,322,872.21 | 366,5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140,000,000.00 |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150,000,000.00 | |
承兑汇票贴现 | 24,400,000.00 | |
保理借款 | 17,800,000.00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20,759,714.27 | 6,120,266.17 |
合计 | 3,601,382,586.48 | 3,633,314,849.5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54,240.00 | /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54,240.00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55,000,353.46 | ||
其中: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55,000,353.46 | ||
合计 | 255,354,593.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204,624,985.66 | 244,868,746.66 |
银行承兑汇票 | 53,400,000.00 | 502,797,807.31 |
合计 | 258,024,985.66 | 747,666,553.97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176,750,246.68 元。上述逾期票据由实控人赖朝辉提供差额保证,若公司未来未能足额清偿,赖朝辉个人将对公司未偿付部分差额补足。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1,375,809,240.31 | 15,684,737,870.07 |
合计 | 11,375,809,240.31 | 15,684,737,870.0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636,008,431.39 | 693,268,050.13 |
合计 | 636,008,431.39 | 693,268,050.1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08,856,176.99 | 1,105,121,914.75 | 1,939,270,677.51 | 162,664.49 | 1,374,544,749.7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9,063.08 | 28,914,304.92 | 28,058,031.28 | 1,385,336.72 | |
三、辞退福利 | 6,390,241.20 | 5,266,150.79 | 1,124,090.4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209,385,240.07 | 1,140,426,460.87 | 1,972,594,859.58 | 162,664.49 | 1,377,054,176.8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合并范围变动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08,539,623.89 | 1,057,943,508.08 | 1,895,139,432.11 | 162,664.49 | 1,371,181,035.37 |
二、职工福利费 | 8,361,151.16 | 8,301,591.16 | 59,56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2,843.74 | 14,259,800.25 | 13,791,576.05 | 651,067.9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6,792.37 | 13,027,144.52 | 12,565,257.26 | 628,679.63 | |
工伤保险费 | 10,281.17 | 982,841.30 | 970,734.16 | 22,388.31 | |
生育保险费 | 5,770.20 | 249,814.43 | 255,584.63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3,709.36 | 22,786,375.28 | 20,267,322.21 | 2,652,762.43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71,079.98 | 1,770,755.98 | 324.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208,856, | 1,105,121, | 1,939,270, | 162,664.49 | 1,374,544 |
176.99 | 914.75 | 677.51 | ,749.7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22,167.60 | 28,246,678.09 | 27,412,425.91 | 1,356,419.78 |
2、失业保险费 | 6,895.48 | 667,626.83 | 645,605.37 | 28,916.9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29,063.08 | 28,914,304.92 | 28,058,031.28 | 1,385,336.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031,679,134.68 | 907,699,486.56 |
营业税 | 32,937,020.76 | |
企业所得税 | 506,826,675.46 | 493,036,783.54 |
个人所得税 | 31,043,513.70 | 29,385,818.5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35,529,237.61 | 154,661,485.80 |
房产税 | 893,472.36 | 893,472.36 |
教育费附加 | 109,357,920.39 | 118,289,474.35 |
土地使用税 | 1,651,379.00 | 590,297.00 |
堤防费 | 2,242,973.23 | 2,143,769.64 |
其他 | 2,434,643.36 | 4,561,902.93 |
合计 | 1,821,658,949.79 | 1,744,199,511.46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8,684,029.01 | 88,684,029.01 |
其他应付款 | 4,914,799,141.08 | 4,712,461,316.70 |
合计 | 5,003,483,170.09 | 4,801,145,345.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8,684,029.01 | 88,684,029.01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88,684,029.01 | 88,684,029.01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914,799,141.08 | 4,712,461,316.70 |
合计 | 4,914,799,141.08 | 4,712,461,316.70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38,828,717.10 | 2,070,089,650.1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36,902,518.78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591,928.51 | 11,156,246.11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112,474,363.34 | 43,556,480.69 |
债券应付利息 | 6,867,104.46 |
合计 | 2,359,895,008.95 | 2,468,572,000.1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103,209,074.49 | 137,655,013.29 |
待转销项税 | 2,068,424,629.34 | 2,465,682,208.42 |
合计 | 2,171,633,703.83 | 2,603,337,221.7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893,928,817.20 | 2,155,501,481.90 |
抵押借款 | 62,258,200.00 | 148,754,150.52 |
保证借款 | 442,030,000.00 | 425,070,000.00 |
质押借款 | 8,887,610,256.58 | 9,486,148,848.77 |
质押+保证借款 | 5,839,951,865.48 | 5,974,189,671.03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167,000,000.00 | 169,000,000.00 |
合计 | 17,292,779,139.26 | 18,358,664,15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24,077,816.25 | 30,573,493.6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591,928.51 | 11,156,246.11 |
合计 | 15,485,887.74 | 19,417,247.52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29,757,955.00 | 1,529,757,955.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991,131,925.95 | 3,991,131,925.95 | ||
其他资本公积 | 56,298,896.67 | 56,298,896.67 | ||
合计 | 4,047,430,822.62 | 4,047,430,822.62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 |
转入损益 | 转入留存收益 | 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879,772.00 | -1,694,054.13 | -1,694,054.13 | -12,573,826.1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879,772.00 | -1,694,054.13 | -1,694,054.13 | -12,573,826.13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27,362.74 | 831,091.06 | 831,091.06 | 13,358,453.8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27,362.74 | 831,091.06 | 831,091.06 | 13,358,453.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647,590.74 | -862,963.07 | -862,963.07 | 784,627.6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11,932,183.07 | 291,026,156.00 | 453,124,024.66 | 249,834,314.41 |
合计 | 411,932,183.07 | 291,026,156.00 | 453,124,024.66 | 249,834,314.41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64,878,977.50 | 764,878,977.5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764,878,977.50 | 764,878,977.50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27,728,856.99 | 5,212,919,091.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6,536.8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527,728,856.99 | 5,212,882,554.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0,831,618.92 | 380,782,329.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686,193.2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4,249,834.11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影响 | 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 | 0.63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11,897,237.44 | 5,527,728,856.99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4,230,849,329.72 | 12,016,511,597.83 |
其他业务 | 40,400,968.99 | 36,798,577.04 | 15,045,961.96 | 13,479,204.08 |
合计 | 9,004,172,952.28 | 7,488,954,565.60 | 14,245,895,291.68 | 12,029,990,801.91 |
(2)主营业务(分业)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1)土建施工 | 5,051,517,585.07 | 4,910,831,683.44 | 10,660,846,230.03 | 10,065,256,410.90 |
(2)装饰与钢结构 | 1,926,399,599.15 | 1,766,364,177.21 | 1,498,918,138.69 | 1,385,112,784.76 |
(3)水利施工 | 357,606,960.94 | 310,428,320.24 | 421,912,081.85 | 377,559,943.03 |
(4)PPP项目投资 | 1,399,404,165.62 | 285,120,141.37 | 1,403,106,956.10 | 1,335,772.41 |
(5)其他 | 228,843,672.51 | 179,411,666.30 | 246,065,923.05 | 187,246,686.73 |
合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4,230,849,329.72 | 12,016,511,597.83 |
(3)主营业务(分区)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东地区 | 7,395,154,267.70 | 6,362,565,429.82 | 11,322,168,901.04 | 9,825,356,052.46 |
华南地区 | 121,369,107.89 | 98,564,595.47 | 1,084,848,139.05 | 964,765,178.16 |
华中地区 | 627,919,733.45 | 439,033,853.07 | 1,112,330,783.53 | 905,973,618.97 |
华北地区 | 356,203,952.01 | 341,335,933.53 | 143,542,933.70 | 110,829,646.97 |
东北地区 | 26,888,882.79 | 31,179,866.69 | 24,111,433.35 | 11,122,945.28 |
西南地区 | 182,792,185.33 | 92,988,407.25 | 119,537,634.93 | 12,441,460.02 |
西北地区 | 229,642,105.77 | 62,611,234.45 | 403,056,336.43 | 137,685,124.59 |
海外 | 23,801,748.35 | 23,876,668.28 | 21,253,167.69 | 48,337,571.38 |
合计 | 8,963,771,983.29 | 7,452,155,988.56 | 14,230,849,329.72 | 12,016,511,597.83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900,417.30 | 1,424,589.5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040.10 | 1,504.6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45% | / | 0.11%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040.10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1,504.60 | 与主营业务无关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4,040.10 | 1,504.60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96,377.20 | 1,423,084.93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04,877.75 | 14,951,518.38 |
教育费附加 | 7,690,215.00 | 11,992,264.48 |
房产税 | 2,295,928.12 | 1,463,519.33 |
土地使用税 | 2,412,918.00 | 698,912.15 |
印花税 | 3,347,226.75 | 3,976,782.48 |
其他 | 426,439.93 | 610,571.84 |
合计 | 18,477,605.55 | 33,693,568.66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89,674.76 | 3,100,450.55 |
业务招待费 | 4,454,471.46 | 2,251,822.61 |
招投标费用 | 288,930.98 | 285,498.59 |
差旅费 | 1,669,440.14 | 501,222.28 |
公用事业费 | 97,156.37 | 100,571.81 |
物料消耗 | 46,382.51 | 29,118.67 |
广告宣传费 | 31,000.00 | |
其他 | 321,158.53 | 664,093.64 |
合计 | 9,898,214.75 | 6,932,778.1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1,582,948.11 | 237,150,691.18 |
物料消耗 | 4,279,280.36 | 5,929,001.58 |
业务招待费 | 35,035,818.47 | 29,943,400.02 |
会务费 | 389,331.77 | 68,437.30 |
租赁费 | 7,253,072.91 | 4,243,336.17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 | 39,741,181.27 | 23,524,417.25 |
差旅费 | 7,373,177.23 | 5,862,728.26 |
折旧费 | 33,027,310.08 | 37,631,613.52 |
车辆使用费 | 4,287,836.11 | 4,698,880.67 |
广告宣传费 | 66,668.66 | 135,150.89 |
市内住宿费 | 1,285,843.07 | 910,292.67 |
装修费 | 514,733.82 | 3,568,505.28 |
公用事业费 | 10,891,671.89 | 5,170,345.47 |
电讯电话费 | 1,929,144.45 | 1,501,387.59 |
市内交通费 | 1,206,576.28 | 1,414,009.67 |
印刷及图书资料费 | 131,973.14 | 3,632.39 |
无形资产摊销 | 3,984,585.91 | 6,082,859.6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042,786.14 | 5,594,727.83 |
协会会费 | 1,273,956.19 | 588,901.89 |
劳动保护费 | 352,900.64 | 323,397.57 |
交行业管理部门费用 | 225,769.20 | 224,481.00 |
保险费 | 765,986.04 | 778,759.33 |
诉讼费 | 777,381.69 | 855,747.20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90,856.89 | 108,549.90 |
其他 | 6,813,131.89 | 4,020,547.69 |
合计 | 415,323,922.21 | 380,333,802.00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212,230.87 | 53,133,619.14 |
折旧摊销费 | 2,301,964.02 | 3,089,749.88 |
材料费用 | 52,489,179.40 | 37,799,577.11 |
其他 | 16,740,979.64 | 7,151,852.94 |
合计 | 134,744,353.93 | 101,174,799.0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488,255,935.88 | 1,537,994,533.98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187,409.42 | 1,434,404.09 |
减:利息收入 | 12,093,129.93 | 46,269,871.73 |
汇兑损益 | -473,395.70 | -15,102,864.26 |
其他 | 32,718,875.06 | 58,630,813.78 |
合计 | 1,508,408,285.31 | 1,535,252,611.77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1,708,224.50 | 19,632,551.6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41,938.83 | 242,061.51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36,088.76 | 155,444.90 |
合计 | 11,986,252.09 | 20,030,058.02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129,910.53 | 40,912,622.7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19,070.89 | 782,185,627.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975,083.25 | 54,636.39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收益 | 354,240.00 | |
合计 | -29,831,682.89 | 823,152,886.5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7,895,203.02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1,095,593.46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26,799,609.56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636,037.78 | -17,770,713.6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6,780,133.76 | 115,071,432.1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32,541,551.42 | 203,702,807.3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736,685,647.40 | 301,003,525.8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16,818,044.20 | 298,154,848.6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47,601,832.83 | 63,400,833.4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260,197,950.75 | 245,743,023.98 |
合计 | 90,981,739.38 | 607,298,706.0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48,015.53 | 224,623.00 | 748,015.53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73,000.00 | 73,000.00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298,565.25 | 327,565.92 | 298,565.25 |
合计 | 1,119,580.78 | 552,188.92 | 1,119,580.78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2,358.38 | 2,989,480.63 | 22,358.38 |
合计 | 22,358.38 | 2,989,480.63 | 22,358.38 |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594,750.00 | 4,810,750.00 | 594,750.0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142.18 | 4,142.18 |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383,771.27 | 313,347.52 | 2,383,771.27 |
其他 | 696,084.51 | 40,559.29 | 696,084.51 |
合计 | 3,678,747.96 | 5,164,656.81 | 3,678,747.96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171,341.83 | 191,757,595.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2,413,896.13 | -49,831,739.94 |
合计 | -88,242,554.30 | 141,925,855.7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2,093,129.93 | 46,269,871.73 |
政府补助 | 11,844,313.26 | 20,030,058.02 |
收到的往来款、保证金等 | 174,547,173.40 | 40,719,682.76 |
合计 | 198,484,616.59 | 107,019,612.5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经营费用 | 209,323,866.06 | 447,012,598.91 |
捐赠等支出 | 3,678,747.96 | 5,164,656.81 |
支付的往来款、保证金等 | 321,384,208.33 | 1,188,216,235.98 |
合计 | 534,386,822.35 | 1,640,393,491.70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土地收储预收款 | 101,833,700.00 | |
合计 | 101,833,7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股权预付款 | 80,000,000.00 | 20,000,000.00 |
信托保证金 | 158,686,000.00 | |
处置子公司转让款与账面现金差额 | 108,034.54 | |
合计 | 80,108,034.54 | 178,686,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借款保证金 | 7,000,000.00 | 48,757,600.00 |
收回票据保证金 | 284,318,013.71 | 11,159,676.04 |
收回信用证保证金 | 22,720,000.00 | 9,585,567.43 |
向非银行类企业、个人借入资金 | 811,417,218.15 | 1,486,447,296.18 |
合计 | 1,125,455,231.86 | 1,555,950,139.6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付款额 | 11,199,029.29 | 11,534,231.10 |
支付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款 | 77,819,641.00 | |
归还非银行类企业、个人借款及利息 | 613,032,968.34 | |
银行筹资手续费 | 24,220,000.00 | 47,642,643.18 |
支付信托保障基金 | 1,500,000.00 |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 1,500,000.00 | |
合计 | 649,951,997.63 | 138,496,515.2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31,441,067.15 | 376,648,409.3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36,685,647.40 | 301,003,525.88 |
信用减值损失 | 90,981,739.38 | 607,298,706.0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7,093,748.60 | 38,636,230.5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493,184.33 | 12,571,707.34 |
无形资产摊销 | 5,481,489.96 | 8,213,605.1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00,049.32 | 5,655,322.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15,438.60 | -552,188.9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26,799,609.5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512,288,064.36 | 1,636,317,173.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831,682.89 | -823,152,886.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855,793.16 | -50,165,578.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8,868.42 | 29,841.0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809,654.70 | -8,652,248.8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40,496,292.46 | -6,148,353,513.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223,104,275.98 | 2,826,717,355.51 |
其他 | -161,170,595.64 | -70,230,616.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5,733,251.29 | -1,714,814,764.4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99,461,939.40 | 1,466,924,326.3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66,924,326.39 | 2,158,352,864.4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7,462,386.99 | -691,428,538.0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4,399,421.00 |
其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5,399,421.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939,699.68 |
其中: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568.43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936,131.25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459,721.32 |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99,461,939.40 | 1,466,924,326.39 |
其中:库存现金 | 568,232.53 | 1,763,564.3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98,893,706.87 | 1,465,160,762.0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9,461,939.40 | 1,466,924,326.3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信用证保证金 | 5,000,000.00 | 27,720,000.00 | 使用权受限 |
冻结资金 | 371,817,612.89 | 395,765,177.13 | 使用权受限 |
银行承兑汇票存款 | 15,877,493.86 | 300,195,507.57 | 使用权受限 |
借款保证金 | 10,000.00 | 7,010,000.00 | 使用权受限 |
保函保证金 | 48,992,240.50 | 86,554,386.24 | 使用权受限 |
民工工资保证金 | 9,331,839.03 | 14,457,556.39 | 使用权受限 |
其他保证金 | 5,000.00 | 1,109,401.79 | 使用权受限 |
合计 | 451,034,186.28 | 832,812,029.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5,426,003.66 | ||
其中:美元 | 113,628.63 | 7.0827 | 804,797.50 |
欧元 | 0.25 | 7.8592 | 1.96 |
港币 | 24,575.50 | 0.9062 | 22,270.32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9,414,101.79 | 1.5415 | 14,511,837.91 |
菲律宾比索 | 680,969.27 | 0.1279 | 87,095.97 |
应收账款 | 8,240,742.09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5,345,924.16 | 1.5415 | 8,240,742.09 |
其他应收款 | 88,711,918.10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1,825,602.74 | 1.5415 | 2,814,166.63 |
菲律宾比索 | 10,923,184.52 | 0.1279 | 1,397,075.30 |
港币 | 93,247,270.11 | 0.9062 | 84,500,676.17 |
应付账款 | 1,570,731.87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1,018,963.26 | 1.5415 | 1,570,731.87 |
其他应付款 | 541,590,948.53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144,377,955.48 | 1.5415 | 222,558,618.37 |
菲律宾比索 | 1,846,937,844.18 | 0.1279 | 236,223,350.27 |
港币 | 91,380,467.77 | 0.9062 | 82,808,979.89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1,187,409.42 | 1,434,404.09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2,417,091.25 | 4,243,336.17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经营租赁收入 | 2,015,203.90 | |
合计 | 2,015,203.9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3,212,230.87 | 53,133,619.14 |
折旧摊销费 | 2,301,964.02 | 3,089,749.88 |
材料费用 | 52,489,179.40 | 37,799,577.11 |
其他 | 16,740,979.64 | 7,151,852.94 |
合计 | 134,744,353.93 | 101,174,799.0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4,744,353.93 | 101,174,799.0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湖北龙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5/11 | 12,000,000.00 | 100.00 | 股权转让 | 工商变更完成 | 1,814,041.70 |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2023/2/27 | 5,399,421.00 | 51.00 | 股权转让 | 工商变更完成 | 495,778.25 | ||||||
北京龙元恒兴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2023/4/13 | 70.00 | 股权转让 | 工商变更完成 | 1,709,250.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宁波天筑德合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子公司: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明瑞东方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元明琅(天津)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成都龙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业 | 100.00 | 受让 |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96.00 | 设立 |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0.00 | 设立 | |
宁波元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建筑业 | 86.50 | 设立 |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业 | 90.00 | 10.00 | 设立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业 | 80.00 | 受让 | |
上海信安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受让 | |
浙江大地信安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0.00 | 15.00 | 受让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5.00 | 设立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70.00 | 受让 |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受让 |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批发和零售业 | 80.00 | 设立 |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 | 建筑业 | 99.99 | 设立 |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5.00 | 设立 | |
绍兴森茂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 | 浙江省绍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2.61 | 设立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8.00 | 设立 |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 | 浙江省象山县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8.00 | 设立 |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30.00 | 60.00 | 设立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辽宁省鞍山市 | 辽宁省鞍山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0.00 | 设立 |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开化县 | 浙江省开化县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00 | 47.00 | 设立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晋江市 | 福建省晋江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9.00 | 设立 |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47 | 96.53 | 设立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0.00 | 设立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 | 80.00 | 设立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8.90 | 设立 |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51.00 | 49.00 | 设立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湖南省常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7.62 | 27.00 | 设立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福建省宁德市 | 福建省宁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建筑业 | 5.00 | 84.99 | 设立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建筑业 | 90.00 | 设立 |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六盘水市 | 贵州省六盘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0.49 | 48.51 | 设立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南昌市 | 江西省南昌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5.00 | 设立 |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商洛市 | 陕西省商洛市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90.00 | 设立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贵州省天柱县 | 贵州省天柱县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5.00 | 24.00 | 设立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渭南市 | 陕西省渭南市 | 建筑业 | 10.00 | 79.99 | 设立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0.13 | 99.87 | 设立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99.00 | 设立 |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建筑业 | 10.00 | 70.00 | 设立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云南省文山市 | 云南省文山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4.96 | 设立 |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河北省邢台市 | 河北省邢台市 | 建筑业 | 31.00 | 59.00 | 设立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 | 30.00 | 60.00 | 设立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 | 山东省淄博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0.00 | 70.00 | 设立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省湖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江西省新余市 | 江西省新余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0.00 | 设立 |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河南省鹿邑县 | 河南省鹿邑县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00 | 44.00 | 设立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00.00 | 设立 |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 | 山东省济南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8.00 | 设立 |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余姚市 | 浙江省余姚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0.00 | 设立 |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 | 浙江省丽水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潍坊市 | 山东省潍坊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90.00 | 设立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 | 浙江省衢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 | 河南省焦作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9.40 | 设立 |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省恩施市 | 湖北省恩施市 | 建筑业 | 90.00 | 设立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建筑业 | 85.00 | 设立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 | 安徽省滁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00 | 43.00 | 设立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 | 陕西省西安 | 陕西省西安 | 租赁和商务 | 20.00 | 60.00 | 设立 |
发有限公司 | 市 | 市 | 服务业 |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赣州市 | 江西省赣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1.00 | 39.00 | 设立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90.00 | 设立 |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 | 79.80 | 设立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 | 浙江省台州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89.90 | 设立 |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建筑业 | 79.00 | 0.70 | 设立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建筑业 | 99.90 | 设立 |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5.00 | 设立 |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省枣阳市 | 湖北省枣阳市 | 建筑业 | 30.00 | 60.00 | 设立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龙元明兴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海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0.00 | 受让 | |
宁波海润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嘉业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海汇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汇德荣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泰志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 | 浙江省宁波 | 浙江省宁波 | 租赁和商务 | 100.00 | 设立 |
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市 | 市 | 服务业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熙佳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城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90.00 | 设立 | |
上海龙元天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0.00 | 设立 | |
宁波明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 | 浙江省宁波 | 浙江省宁波 | 租赁和商务 | 100.00 | 设立 |
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市 | 市 | 服务业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1.00 | 设立 |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89.97 | 0.01 | 设立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 | 山东省济宁市 | 建筑业 | 95.00 | 设立 |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安市 | 福建省福安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49.98 | 0.01 | 设立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5.00 | 设立 | |
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79.20 | 0.56 | 设立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 | 陕西省西安市 | 建筑业 | 78.90 | 0.70 | 设立 |
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海南象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海南省万宁市 | 海南省万宁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龙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明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0 | 受让 | |
龙元建设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安徽明筑大地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温州)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建筑业 | 70.00 | 设立 | |
沭阳明旅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宿迁市 | 江苏省宿迁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27.50 | 27.50 | 设立 |
上海明城建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金融业 | 70.00 | 设立 | |
温州仁安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建筑业 | 70.00 | 设立 | |
上海甬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江苏天册集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5.70 | 设立 | |
龙元建筑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建工(浙江)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
浙江龙元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建筑业 | 100.00 | 设立 |
余姚龙元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0.00 | 设立 | |
龙元(温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 | 浙江省温州市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设立 | |
泰安宁阳龙元剧院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泰安市 | 山东省泰安市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00.00 | 设立 | |
天册谷普(成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5.70 | 设立 | |
河南仝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开封市 | 河南省开封市 | 建筑业 | 70.00 | 受让 | |
宁波天筑德合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 | 浙江省宁波市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天册德新(湖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湖州市 | 浙江省湖州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5.7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25.00 | 306,734.56 | 450,446.75 | 22,730,204.73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0.00 | 10,505,051.89 | 61,577,630.5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11,319,306.70 | 83,494,210.22 | 194,813,516.92 | 75,957,989.72 | 27,958,200.00 | 103,916,189.72 | 91,735,952.93 | 75,929,165.52 | 167,665,118.45 | 45,600,867.11 | 30,568,583.60 | 76,169,450.71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91,208,654.92 | 48,181,438.55 | 1,139,390,093.47 | 924,317,136.88 | 1,258,674.44 | 925,575,811.32 | 947,371,075.39 | 46,778,324.33 | 994,149,399.72 | 822,332,887.74 | 822,332,887.7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104,030,189.81 | 1,226,938.24 | 1,203,446.46 | 3,736,218.71 | 109,929,940.88 | 4,503,430.03 | 4,503,430.03 | 2,146,925.63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45,271,286.90 | 35,016,839.65 | 35,016,839.65 | 99,125,059.88 | 625,421,056.32 | 15,167,202.53 | 15,167,202.53 | 100,021,988.00 |
6、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上年年末余额/上期金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2,381,323.07 | 12,360,572.9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20,750.13 | 250,869.03 |
—净利润 | 20,750.13 | 250,869.0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0,750.13 | 250,869.03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89,516,458.79 | 742,495,294.65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7,150,660.66 | 1,115,973,084.14 |
—净利润 | -7,150,660.66 | 1,115,973,084.1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150,660.66 | 1,115,973,084.14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项目 | 政府补助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其他收益 | 11,708,224.50 | 11,708,224.50 | 19,632,551.61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项目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各相关部门递交的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6.01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3.60亿元,货币资金余额为16.50亿元,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将通过积极推动项目回款和欠款回收,积极处置存量资产等一系列措施来获得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少12个月的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的资金需求。
3、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长期借款。公司目前长期借款占总借款的70%-80%。为维持该比例,公司可能运用利率互换以实现预期的利率结构。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同平衡。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2496.50万元(2022年12月31日:2425万元)。管理层认为1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菲律宾比索计价的应收款项和以马来西亚林吉特计价的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菲律宾比索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折合人民币合计 | 菲律宾比索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折合人民币合计 | |
对外应收款项 | 1,353,354,296.96 | 169,169,287.12 | ||||
对母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债务 | 138,464,504.56 | 213,443,033.78 | 135,330,353.65 | 213,443,033.78 | ||
合计 | 138,464,504.56 | 213,443,033.78 | 1,353,354,296.96 | 135,330,353.65 | 382,612,320.90 |
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5%,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060万元(2022年12月31日: 1826万元)。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642,033.59 | 44,642,033.5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4,642,033.59 | 44,642,033.5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大股东为赖振元个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4、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天长市城控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郑桂香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朝辉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晔鋆 | 公司股东,赖振元家族成员 |
赖赛君 | 控股股东直系亲属 |
史盛华 |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
赖财富 | 公司股东,股东的直系亲属 |
吴晓慧 | 股东赖朝辉的直系亲属 |
赖明明 | 股东赖朝辉的直系亲属 |
6、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2,000.00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4,789.38 | 115,302.6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明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99,036.85 | 54,554.12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982.29 | |
天长市城控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4,106,692.47 | |
浙江蓝城易筑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997,849.04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5,916,289.50 | 3,827,664.15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927,394.60 | 2,928,555.1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6,520,000.00 | 2021/08/30 | 2041/08/29 | 否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09/30 | 2041/08/29 | 否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2/04/22 | 2041/08/29 | 否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07/04 | 2041/08/29 | 否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05/29 | 2041/08/29 | 否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01/03 | 2041/08/29 | 否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700,000.00 | 2023/08/04 | 2024/08/02 | 否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2/09/22 | 2023/11/17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赖明明、吴晓慧、赖朝辉 | 63,200,000.00 | 2022/7/27 | 2024/1/27 | 否 |
赖朝辉 | 36,800,000.00 | 2023/2/7 | 2024/1/27 | 否 |
赖朝辉 | 36,000,000.00 | 2023/2/2 | 2024/1/28 | 否 |
赖朝辉 | 36,200,000.00 | 2022/7/29 | 2024/1/29 | 否 |
赖朝辉 | 40,000,000.00 | 2023/2/3 | 2024/1/29 | 否 |
赖朝辉 | 72,100,000.00 | 2022/8/5 | 2024/2/5 | 否 |
赖朝辉 | 80,000,000.00 | 2023/2/2 | 2024/1/28 | 否 |
赖朝辉 | 60,000,000.00 | 2023/2/3 | 2024/1/29 | 否 |
赖朝辉 | 89,000,000.00 | 2023/2/7 | 2024/1/27 | 否 |
赖朝辉 | 100,000,000.00 | 2023/5/8 | 2024/5/7 | 否 |
赖朝辉 | 49,900,000.00 | 2022/11/8 | 2024/5/8 | 否 |
赖朝辉 | 100,000,000.00 | 2022/11/9 | 2024/5/9 | 否 |
赖朝辉 | 150,000,000.00 | 2022/11/10 | 2024/5/10 | 否 |
赖朝辉 | 69,821,403.77 | 2023/5/18 | 2024/5/17 | 否 |
赖朝辉 | 40,000,000.00 | 2023/5/31 | 2024/5/30 | 否 |
赖朝辉 | 40,000,000.00 | 2023/6/1 | 2024/5/31 | 否 |
赖朝辉 | 21,000,000.00 | 2023/1/17 | 2024/6/30 | 否 |
赖朝辉 | 65,000,000.00 | 2023/7/18 | 2024/7/17 | 否 |
赖朝辉、赖振元 | 79,000,000.00 | 2023/3/20 | 2024/9/14 | 否 |
赖朝辉 | 60,000,000.00 | 2023/10/31 | 2024/10/25 | 否 |
赖朝辉 | 25,000,000.00 | 2021/12/27 | 2024/12/16 | 否 |
赖朝辉 | 80,000,000.00 | 2022/11/16 | 2023/11/16 | 否 |
赖朝辉 | 80,000,000.00 | 2023/3/13 | 2024/3/1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赖振元 | 232,990,458.00 | 系期末余额 | ||
赖朝辉 | ||||
赖晔鋆 | 116,292,502.52 | 系期末余额 | ||
郑桂香 | 18,677,763.75 | 系期末余额 | ||
青岛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2,919,512.29 | 系期末余额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系期末余额 |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471,417.63 | 系期末余额 | ||
拆入小计 | 411,351,654.19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1.39 | 404.39 |
赖振元 | 150.00 | 150.00 |
赖朝辉 | 120.00 | 120.00 |
郑桂香 | 44.39 | 44.39 |
赖赛君 | 7.20 | 18.00 |
史盛华 | 36.00 | |
赖财富 | 19.8 | 36.00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5,243,656.94 | 9,243,5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利息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利息收入 | 28,254,107.80 |
利息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 | 340,500.00 |
7、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12,239,372.21 | 734,362.33 | 5,500,245.26 | 330,014.71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542,090.16 | 572,525.41 | 31,125,109.01 | 1,867,506.54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8,485,925.54 | 2,309,155.53 | 20,556,583.68 | 1,233,395.02 | |
预付款项 | |||||
河南中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937,525,072.05 | 56,251,504.32 | 959,312,065.08 | 57,558,723.90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70,233,440.00 | 4,214,006.40 | 105,233,440.00 | 6,314,006.40 |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366,260.00 | 21,975.60 | 362,260.00 | 21,735.60 | |
荣宝斋(宁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8,000.00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156,000.00 | 2,600,000.00 | 156,000.00 | |
杭州九龄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023,136.00 | 61,388.16 | |||
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 | 1,468,719.00 | 88,123.14 | 1,468,719.00 | 88,123.14 |
湖南龙元明惠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1,000.00 | 350,000.00 | 21,000.00 | |
合同资产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428,686.93 | 145,721.22 | 19,556,470.39 | 1,173,388.22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6,782,383.85 | 2,806,943.03 | 206,016,972.54 | 1,564,687.83 |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66,521,405.15 | 332,607.0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69,383.34 | 69,383.34 | |
其他应付款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000,000.00 | 3,000,000.00 | |
莒县明聚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7,864,737.85 | 28,492,737.85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5,796,104.14 |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471,417.63 | ||
青岛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2,919,512.29 | 20,805,894.19 | |
赖振元 | 232,990,458.00 | 239,896,392.00 | |
赖朝辉 | 9,986,407.74 | ||
赖晔鋆 | 116,292,502.52 | 72,220,002.52 | |
郑桂香 | 18,677,763.75 | 8,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30,575,620.6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8、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176,750,246.68元。实控人赖朝辉对上述逾期票据提供差额补足义务的承诺。若公司未来未能足额清偿,赖朝辉个人将对公司未偿付部分差额补足。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及质押事项
抵/质押人 | 抵/质押权人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净值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用途 | 借款金额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宁波鄞州分行 | 房屋建筑物 | 222,924,676.68 | 2022/7/29 | 2024/5/10 | 借款抵押 | 274,821,403.77 |
2016/6/17 | 2024/6/16 | 借款抵押 | 6,185,566.98 |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宁波分行 | 房屋建筑物 | 61,784,486.14 | 2023/10/31 | 2024/10/25 | 借款抵押 | 25,000,0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长安银行商洛东环路小微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65,068,622.01 | 2021/6/30 | 2027/6/15 | 借款抵押 | 193,000,000.00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624,753,989.69 | 2021/6/30 | 2027/6/15 | 借款质押 |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3,040,778.41 | 2022/11/10 | 2025/11/7 | 借款抵押 | 21,000,0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5,197,379.58 | 2022/11/11 | 2025/11/10 | 借款抵押 | 10,400,0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2,438,450.09 | 2022/11/11 | 2025/11/10 | 借款抵押 | 2,900,0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新区分行 | 房屋建筑物 | 68,015,301.80 | 2023/4/10 | 2024/3/21 | 借款抵押 | 72,100,0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9,365,714.06 | 2022/8/11 | 2024/7/6 | 借款抵押 | 891,001,468.44 |
2022/12/8 | 2024/11/22 | 供应链融资 | 292,576,530.09 |
抵/质押人 | 抵/质押权人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净值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用途 | 借款金额 |
2022/1/26 | 2026/12/31 | 保函 | 51,535,090.57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萧山分行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12,991,528.73 | 2023/5/18 | 2024/12/24 | 借款抵押 | 85,000,000.00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23/3/15 | 2024/6/18 | 借款抵押 | 25,000,000.00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23/9/27 | 2024/3/25 | 信用证 | 15,000,000.00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2022/3/25 | 2023/12/31 | 保函 | 10,200,000.00 |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萧山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0,187,486.89 | 2023/2/24 | 2024/2/24 | 借款抵押 | 20,000,000.00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江南支行 | 房屋建筑物 | 11,244,280.09 | 2023/8/29 | 2024/6/8 | 借款抵押 | 35,500,000.00 |
上海信安幕墙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象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 47,989,453.68 | 2023/5/10 | 2024/7/20 | 借款抵押 | 9,500,000.00 |
杭州一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华支行 | 无形资产 | 41,021,000.00 | 2022/1/4 | 2031/12/30 | 借款抵押 | 27,958,200.00 |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78,470,298.29 | 2022/7/27 | 2024/2/5 | 借款质押 | 250,000,000.00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957,394,970.78 | 2023/7/10 | 2024/5/31 | 借款质押 | 40,000,000.00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43,718,446.91 | 2023/7/10 | 2024/5/31 | 借款质押 |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531,482,783.23 | 2017/6/30 | 2031/8/28 | 借款质押 | 180,22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 2017/7/11 | 2031/8/28 | 120,140,000.00 |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泉州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930,739,032.46 | 2017/3/30 | 2037/8/9 | 借款质押 | 2,350,244,486.71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530,014,824.24 | 2017/1/19 | 2027/10/18 | 借款质押 | 110,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 | 2017/4/11 | 2027/4/6 | 121,750,000.00 |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950,723,522.38 | 2019/7/29 | 2030/3/25 | 借款质押 | 457,800,000.00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安义县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064,068,412.60 | 2018/4/17 | 2025/3/27 | 借款质押 | 128,808,198.35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江湾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98,490,081.92 | 2021/8/13 | 2026/8/12 | 借款质押 | 42,986,600.00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常德澧县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992,828,104.32 | 2018/12/3 | 2032/11/30 | 借款质押 | 528,500,000.00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处州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74,382,581.71 | 2017/12/25 | 2032/5/4 | 借款质押 | 106,000,000.00 |
抵/质押人 | 抵/质押权人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净值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用途 | 借款金额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缙云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32,247,039.40 | 2018/9/5 | 2026/9/12 | 借款质押 | 23,509,500.00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18/10/8 | 2026/9/30 | 23,509,500.00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缙云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04,058,614.91 | 2018/7/18 | 2027/8/17 | 借款质押 | 80,407,498.45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18/8/9 | 2027/8/17 | 53,522,749.52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贵阳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936,279,896.68 | 2018/6/15 | 2031/6/13 | 借款质押 | 1,012,487,494.37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571,239,650.44 | 2019/4/28 | 2031/4/27 | 借款质押 | 454,600,000.00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丽水莲城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64,797,964.90 | 2019/1/25 | 2031/3/25 | 借款质押 | 83,542,861.00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19/1/28 | 2031/3/25 | 83,292,861.00 |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玉环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235,355,809.01 | 2018/12/29 | 2033/12/1 | 借款质押 | 629,763,580.00 |
中国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 2019/1/22 | 2033/12/1 | 263,895,000.00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滁州天长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114,803,138.80 | 2019/5/24 | 2032/5/31 | 借款质押 | 758,342,900.00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新余城南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661,481,539.45 | 2020/8/14 | 2029/12/25 | 借款质押 | 75,200,000.00 |
工商银行象山支行 | 2020/6/29 | 2029/12/25 | 37,800,000.00 |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18/12/28 | 2031/12/24 | 168,497,220.72 | ||||
建设银行新余渝水支行 | 2018/12/28 | 2031/12/27 | 192,248,298.00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江山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58,249,684.09 | 2019/8/9 | 2034/8/1 | 借款质押 | 112,996,067.09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温州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376,256,104.10 | 2020/1/22 | 2034/1/22 | 借款质押 | 481,399,400.00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赣州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451,281,433.05 | 2019/1/25 | 2027/12/20 | 借款质押 | 133,609,190.00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835,338,703.59 | 2017/12/15 | 2032/12/15 | 借款质押 | 734,874,583.00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秦农银行临潼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596,415,892.20 | 2019/10/30 | 2027/5/29 | 借款质押 | 376,000,000.00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565,758,271.23 | 2020/5/29 | 2035/5/18 | 借款质押 | 478,367,170.00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华阴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794,812,469.20 | 2020/6/22 | 2034/6/21 | 借款质押 | 362,500,000.00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玉环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990,075,823.84 | 2019/7/31 | 2036/7/30 | 借款质押 | 665,000,000.00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716,058,399.65 | 2019/3/13 | 2034/1/28 | 借款质押 | 379,300,000.00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95,815,484.64 | 2019/8/30 | 2033/8/22 | 借款质押 | 180,000,000.00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枣庄银行济宁分行营业部 | 应收账款质押 | 185,696,055.86 | 2019/6/12 | 2024/6/11 | 借款质押 | 49,987,700.00 |
抵/质押人 | 抵/质押权人 | 抵/质押物 | 抵/质押物净值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用途 | 借款金额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潍坊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93,327,671.31 | 2019/7/3 | 2023/12/20 | 借款质押 | 19,973,217.64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潍坊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417,387,507.86 | 2020/9/18 | 2030/5/24 | 借款质押 | 188,050,000.00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新城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134,755,419.92 | 2020/5/15 | 2037/5/7 | 借款质押 | 711,020,000.00 |
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 | 2020/5/15 | 2037/5/7 | 272,720,000.00 |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20/5/15 | 2037/5/7 | 116,880,000.00 | ||||
中国银行富阳支行 | 2020/5/15 | 2037/5/7 | 584,310,000.00 | ||||
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 | 2021/3/24 | 还款日 | 9,500,000.00 | ||||
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2023/3/20 | 2024/9/14 | 79,000,000.00 | ||||
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2/6/22 | 2025/6/22 | 165,660,000.00 |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006,302,373.99 | 2020/4/1 | 2035/3/26 | 借款质押 | 1,513,120,000.00 |
信丰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信丰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867,441,637.02 | 2021/5/31 | 2028/6/21 | 借款质押 | 259,000,000.00 |
2022/8/10 | 2028/6/21 | 150,000,000.00 |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宁波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262,126,513.19 | 2021/3/31 | 2036/3/31 | 借款质押 | 150,000,000.00 |
2023/12/27 | 2036/3/31 | 2,024,824.76 |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830,547,405.54 | 2022/11/28 | 还款日 | 借款质押 | 90,000,000.00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渭南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966,923,226.91 | 2017/9/14 | 2029/8/20 | 借款质押 | 283,600,000.00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宁波鄞州城南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190,076,437.78 | 2019/5/30 | 2031/5/29 | 借款质押 | 123,920,000.00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银行邹城支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334,165,222.50 | 2021/2/8 | 2034/11/25 | 借款质押 | 145,488,000.00 |
建设银行象山支行 | 2021/2/9 | 2034/10/25 | 96,992,000.00 |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33,356,007.80 | 2019/11/29 | 2032/11/29 | 借款质押 | 52,384,695.48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南太湖(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质押 | 256,231,575.09 | 2023/1/17 | 2024/6/30 | 借款质押 | 21,000,000.00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文山分行 | 应收账款质押 | 388,285,734.51 | 2019/6/27 | 2034/6/26 | 借款质押 | 212,200,000.00 |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为15,877,493.86元,用于开具33,400,000.00元银行承兑汇票。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保函保证金为48,992,240.50元,用于开立总额为
322,484,305.96元人民币保函,开立1,806,320.70元美元保函。
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信用证保证金为5,000,000.00元,用于开具20,000,000.00元信用证。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诉讼或仲裁
(1)公司控股孙公司大地钢构与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建设”)、成都华川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川”)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18年9月26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主要为判令华西建设向大地钢构支付余款10,451,048.11元和逾期付款利息等。2018年11月26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2019年1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8)川01民初5291号民事裁定,裁定对被申请人华西建设、成都华川的相关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1年6月2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华西建设、成都华川支付大地钢构部分工程款6,174,115.11元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75,688.29元、保全费5,000元,由大地钢构成都5,688.29元,华西建设、成都华川负担75,000元;华西建设、成都华川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四川省高院审理于2022年4月27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都华川不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再审立案审查中。
(2)公司控股孙公司大地钢构与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一建公司)、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产生承揽合同纠纷,遂于2023年8月30日,向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主要为判令大地钢构与中建三局一建公司、中建三局公司之间合同关系分别已于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5日解除;2、判决被告中建三局一建公司、中建三局公司共同支付大地钢构进度款15,325,796.4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判决被告中建三局一建公司、被告中建三局公司支付大地钢构剩余货款2,449,273.2元及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损失;4、被告中建公司对被告中建三局公司所负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2024年3月1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112民初10594号民事判决书:一、解除大地钢构与中建三局一公司、中建三局公司签订的《新金边国际机场钢结构制作合同》;二、中建三局一公司、中建三局公司共同向大地钢构支付合同款计人民币14,802,410.29元;三、中建三局一公司、中建三局公司共同向大地钢构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四、中建公司对前述第一、二项中中建三局公司承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大地钢构的其他诉讼请求。中建三局一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3)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四建公司”)产生承揽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2023年11月8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诉讼请求为:1、北京建工四建公司向大地钢构支付工程款7,596,020.2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受理费、处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建工四建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4)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工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2023年11月7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诉讼请求为:1、北京建工公司向大地钢构支付工程款11,759,279.41元;2、北京建工公司向大地钢构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103.752.66元;3、本案全部仲裁费用(受理费、处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建工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5)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与永嘉三江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永嘉三江管委会”)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大地钢构于2023年12月21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永嘉三江管委会向大地钢构支付工程款19,286,483元;2、永嘉三江管委会向大地钢构支付违约金;3、本案诉讼费由永嘉三江管委会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该案件仍在审理中。
(6)公司与澄迈裕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生置业”)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裕生置业向公司支付工程款68,440,100.22元等。裕生置业于2018年6月7日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由裕生置业委托第三方根据原设计方案和加固、修复设计方案,对1#、2#、3#、5#商铺和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及其他质量问题进行加固、修复,所需费用2.45亿元由公司承担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30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8)琼民辖13号,认定公司起诉裕生置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与裕生置业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系同一涉案工程,本案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21年7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琼民初52号民事判决,主要判决为确认公司与裕生置业相关合同均属无效,裕生置业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支付工程款50,610,581.89元及利息,且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7月22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琼民初3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为公司应当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裕生置业交付其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等。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立案受理。2022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1)最高法民终1302号民事裁定书,主要裁定:1、撤销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琼民初35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7)公司与内蒙古宜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房产”)、高尚文、刘国能产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1年6月27日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宜和房产向公司返还工程垫资款、垫资款利息及违约金等共计33,127.28万元。2021年8月2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09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查封宜和房产新华街以南、建国一路以西,新华街以南、建国一路以西,建国一路以西、建国三路以东、六纬路以北、新华街以南的土地使用权;2、查封宜和房产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位于集宁区桥西新华街以南、建国一路以西的,宜和小区3#、7#、8#、11#号楼房屋,查封三块土地上的全部在建工程;3、冻结宜和房产对应诉讼请求金额的银行存款;4、冻结刘国能持有的宜和房产5%股权;5、冻结刘国能银行存款;6、冻结高尚文持有的宜和房产95%股权;7、冻结高尚文银行存款。2021年9月8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内09民初6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查封宜和房产所属新华街以南、建国一路以西的宜和小区3#、5#、7#、8#、11#号楼房屋、车库和库房;2、解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9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措施。公司对裁定不服,于2021年9月17日向提交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21)内09民初60-1号民事裁定书,维持(2021)内09民初60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措施。2023年6月29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1、宜和房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公司工程款178,010,740.83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6月2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公司在宜和房产欠付工程款本金178,010,740.83元范围内就案涉工程项目折价、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驳回宜和房产的全部反诉请求;4、本案案件受理费1,698,164元,工程造价鉴定费1,337,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公司负担1,371,475元,由宜和房产负担1,669,489元。反诉案件受理费87,435元,由宜和房产负担。公司与宜和房产均不服,上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
(8)公司与襄阳智谷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智谷”)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向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襄阳智谷向公司支付工程款92,663,432.12元及逾期利息。公司申请保全,查封房产17套。因结算价未确认,已申请司法鉴定,待鉴定结束后判决。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9)公司与中山市南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顺房地产”)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1年1月4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提起仲裁,主要仲裁请求为裁令南顺房地产向公司支付尚欠工程款29,242,597.0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等。公司在仲裁期间提出延期举证申请和变更仲裁诉求申请:确认公司对案涉施工的位于中山市黄圃镇海傍街1号之一的金禧水岸雅苑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在南顺房地产欠付公司工程价款36,717,570.52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1)粤2072财保2号民事裁定,裁定对南顺房地产价值38,683,210.89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南顺房地产在2021年2月7日提出仲裁请求,主要为请求裁决公司返还南顺房地产支付的工程款740,558.63元等事项。2022年1月,龙元建设提出续保申请继续对南顺价值38,683,210.89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广州仲裁委员会审理审理过程中,公司提出鉴定。截至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出鉴定报告,本案尚在审理中。
(10)周增喜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遂于2023年9月1日向广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确认其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无效,并确认2019年8月13日前原告为商丘市建业总部港项目实际施工人;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下欠原告工程款71514823.77元及利息(自2019年8月31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被告付清之日止);3、判决被告赔偿因其单方面解除的内部承包协议且拒不支付原告已完工工程款给原告造成额外承担被告公司内部借款的利息赔偿;4、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2024年2月,法院判决一、原告周增喜与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协议》无效;二、被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周增喜工程款46064305.57元及利息(利息以46064305.57元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三、被告商丘建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价款49046581.88元范围内对原告周增喜承担责任。法院一审判决后,周增喜和公司均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1)赖友夫与宿迁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生合同纠纷,赖友夫于2023年9月7日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宿迁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被告,公司与沐阳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第三人。主要诉讼请求为:1.星凯公司与赖友夫就红星天铂购物广场9-1101、36-1701、36-801、36-701、36-1106室办理房屋网签备案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2.星凯公司赔偿赖友夫关于9-1201室房屋购房款1412376元及利息;3.诉讼费、保全费由星凯公司承担。2023年12月4日,沭阳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1302民初10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赖友夫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赖友夫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12)浙江波威建工有限公司与公司、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于2023年3月29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共同支付工程款18,295,945.35元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贴息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13)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与公司、南京峰宵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2年11月22日向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3,947,184.02元;2、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共同承担。2024年2月6日,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92民初523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1、判令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296597.6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14)公司与山东现代物流中心发展有限公司、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3年6月6日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7528416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请求裁决申请人就其施工完成本案工程的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第一项请求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3、请求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000000元;4、请求裁决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申请人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15)上海威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固”)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海威固于2023年3月16日向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公司向上海威固支付工程款5,653,274.87元及逾期利息;2、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鉴定费用由公司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6)上创兴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兴”)与公司产生租赁合同纠纷,上海创兴于2022年4月18日向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内款项1,647,272.46元及逾期付款而产生的利息损失,以1,137,280.4为基数,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同期报价,即LPR,自2022年5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起诉之日为3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超过合同内钢管数量对应的白2020年6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超量租赁费1,247,449.07元人民币。3.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期外钢管数量对应的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所产生的超期租赁费895,980.76元人民币。
4.判令被告支付超过合同内扣件数量对应的自2020年6月27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所产生的超量租赁费678,056.42元人民币。5.判令被告支付合同期外扣件数量对应的自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24日期间所产生的超期租赁费646,311.82元人民币。6.判令被告支付合同外租赁物包边钢吧、16#工字钢、没边钢板、内接套筒、18#工字钢自2020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4日对应的租金710,561.23元人民币。7.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租赁物损损害赔偿金额76,244.5元人民币。8.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租赁物丢失损害金额2,518,727.25元。共计8,450,603.51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7)佛山市利保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保置业”)与公司产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遂于2022年12月8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返还超付工程款38,166,501.01元及逾期利息。2023年12月,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于返还超付的工程款30807109.16元、未达支付期限的质保金3718628.91元、维修费506580.1元、水电费2027378.43元,龙元公司已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8)陈绍峰与公司、佛山市万科中心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朱丹江产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遂于2023年2月6日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公司、被告二朱丹江共同立即向原告支付佛山万科广场的工程款本金人民币5,211,640.70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请求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19)公司与宁波国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国源公司”)产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45,385,45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2024年3月31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国源公司支付公司欠款3966.446547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二、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24年4月8日,国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0)公司与沈晓亮、张新、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7,325,268.72元并支付利息;2、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3、判令被告二张新对前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被告三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前述第1、2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2023年12月20日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1、判决生效后30日内归还借款47325268.72元及利息(暂算至2023年4月5日为12362983.1元,之后以47325268.72元为计算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2、判决生效后30日内给付龙元建设律师费30000元、保全担保费10000元;
3、被告张新对被告沈晓亮上述第二项债务、第一项债务中的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暂算至2023年4月5日为1832000元,之后以500万元为计算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对被告沈晓亮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告张新、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沈晓亮追偿;6、驳回原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40996元,(2023)浙0225民诉前调3024号案件的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沈晓亮、张新、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负担。浙江国建彼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1)公司与陈志华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陈志华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128692.06元,并支付利息5998561.96元(暂计至2023年5月17日,之后的以本金3116305.46元为基数,按照月息0.8%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及以本金1012386.6元为基数从2023年5月1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逾期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陈志华承担。2024年1月25日已开庭。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2)公司与沈阳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畅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景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虹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瀚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长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59,813,544.26元;2、判决被告一立即向原告赔偿因逾期结算违约行为造成原告的利息损失暂计62,042,891.08元(以诉请一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0年3月28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2月13日为62,042,891.08元,实际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第一项、第二项请求金额暂合计为621,856,435.34元;3、判决被告二至被告八就被告一所负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决确认原告就被告一拖欠的上述款项对原告承建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边城街东地块的沈阳龙之梦亚太中心项目津桥路以南工程(三、四、六期)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决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如有)等全部诉讼相关费用。2024年2月2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沈阳长峰支付公司工程款224163559.45元及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自2023年2月22日起实际付清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息标准计算的利息;二、沈阳畅峰、沈阳轩峰、沈阳景峰、沈阳虹峰、上海长峰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对承建的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边城街东地块的沈阳龙之梦亚太中心项目津桥路以南(案涉工程三、四、六期不含三期四号楼)的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与各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3)鹤山市联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公司产生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遂于2023年12月向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财产保全损害利息损失16,244,344.9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4)鹤山市联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生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遂于2023年12月向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资金占用及利息损失7,179,400.46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5)李运收与公司及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李运收于2022年9月1日向孟州市人民法院起诉,孟州法院一审判决后公司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发回重审,重审中李运收变更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41958401元及自2021年9月6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2、依法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围内向原告承
担工程款支付责任;3、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6)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及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山东泰银于2023年10月8日向邹城市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龙元集团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516792.17元及利息310862.91元(暂计至2023年10月29日);2、依法判令龙元集团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70335.84元;3、依法判令龙元集团赔偿原告财产保全保险费;4、依法判令邹城明成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5、依法判令原告对涉案工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6、依法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7)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元集团公司、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天津兆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向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
1、判令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210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3年10月16日欠利息共计394331.21元,2023年10月17日至贷款结清之日的利息,以21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5%计算);2、判令原告对被告龙元集团及天津兆瑞抵押的房产有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龙元集团、天津兆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当共同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8)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莒县明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龙元集团公司、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天津兆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赖朝辉借款合同纠纷案,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向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莒县明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3年10月16日欠利息共计425295元,2023年10月17日至贷款结清之日的利息,以4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5%计算);2、判令原告对被告天津兆瑞抵押的房产有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龙元集团、天津兆瑞及赖朝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当共同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29)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龙元集团公司、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天津兆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赖朝辉借款合同纠纷案,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向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265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3年10月16日欠利息共计497608.9元,2023年10月17日至贷款结清之日的利息,以265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5%计算);2、判令原告对天津兆瑞抵押的房产有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龙元集团、天津兆瑞、赖朝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当共同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2024年2月28日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菏泽明福公司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30)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龙元集团公司、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
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天津兆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济南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向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
1、判令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1040万元及相应利息(截至2023年10月16日欠利息共计195287.82元,2023年10月17日至贷款结清之日的利息,以104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6.5%计算);2、判令原告对被告龙元集团及天津兆瑞抵押的房产有权折价、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3、判令龙元集团、天津兆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公司宁波分公司、公司温州分公司、公司福建分公司、公司浙江分公司、公司第五分公司、公司上海闵行马桥分公司、公司苏州分公司、公司成都分公司对上述债务承当共同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31)青岛城投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投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功能改善、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纠纷案,青岛城投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城投医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请求依法判令1、被告一龙元集团、被告二青建公司共同向原告二青岛城投医疗支付土地费用255829953.82元,及自2021年9月30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一年期LPR利率上浮50%计算利息(计算至2023年11月30日为34714482.53元);2、第三人明青公司与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32)李箕松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李箕松于2023年5月31日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起诉,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令龙元集团支付原告工程款30202624元(最终以法院司法鉴定的数额为准)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6月1日开始按照LPR计算到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赞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为3458074.62元);2、判令被告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李箕松上述款项承担直接支付责任;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33)董永良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都市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23年12月22日向长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求: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4624194.24元,利息4314902.21元(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工程款实际支付完毕日止,现暂算至2023年12月22日,其中10807180.74元自2016年5月16日起计算,3817013.5元自2018年5月16日起计算),上述两项合计18939096.45元;2、判令被告二在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补充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34)许海杰与张宏江、公司、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明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22年8月8日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求为:1、请求判令张宏江、公司支付工程款25813470.9元;2、请求张宏江、公司返还保证金2500000元;3、请求以上述两项金额作为本金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请求张宏江、公司支付停工损失1546005.67元;5、请求明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原告许海杰于2022年10月28日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梁山明源、张宏江支付工程款24442785.1元返还保证金250万元并支付上述两项金额为本金的利息3772214.58元,支付停工损失费1,546,005.67元,共计32261005.35元;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保全费、诉讼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35)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原告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前调阶段未能调解成功,法院于2024年2月4日立案,原告主要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一农垦公司支付工程款160.938万元及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至实际支付日);2、判决被告一农垦公司赔偿工期延误损失530.354万元;3、判令被告一赔偿项目终止损失168.47万元,4、判决原告有权在1、2、3诉讼请求金额内对福安市范坑村至上白石
村农村公路工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5、判决被告二龙元明城对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本案受理费、鉴定费由二被告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36)公司控股子公司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诉六枝特区人民医院PPP合同纠纷案,于2022年8月9日起诉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六枝医院支付PPP项目提前终止补偿费暂计586430000元(其中建安费354800000元,建设单位管理费5254374元(实付金额),工程建设其他费72413258.59元,建设期利息56230000元,前述小计488700000元,再乘以合同约定的系数1.2。本项要求计算到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7月28日);2、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停窝工等损失暂定12403000元;
3、依法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申请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由被告承担。一审判决驳回明志诉讼请求,二审发回六盘水中院重审,重审期间明志公司诉讼请求变更为:1、确认原被告签订的PPP项目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22年8月2日解除;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PPP项目提前终止补偿费暂计586522142元(其中建安费354796164元、建设单位管理费5254374元(实付金额)、工程建设其他费72477790元、建设期利息56240123元,前述小计488768452元,再乘以合同约定系数1.2。本项请求计算到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7月28日);3、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暂定12403000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37)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无锡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工程款120509148.3元及利息,另外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并请求判令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工程拍卖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24,762,895.03元。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2)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余未单独披露的本公司作为被告、诉讼标的在500万以下的未
决诉讼事项216项,涉诉金额19,185万元,主要为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东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郑桂香(以下简称“赖振元家族”)与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交投集团”)于2023年6月27日签署的《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于2023年12月13日签署的《关于<战略合作暨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股份表决权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赖振元家族向杭州交投集团协议转让股份总数128,499,66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40%,协议转让价格6.76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868,657,755.68元,并约定杭州交投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58,927,386股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杭州交投集团预计将持有上市公司587,427,054股股份,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54%,赖振元家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63,186,272股,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8.26%。杭州交投集团将变更成为龙元建设的控股股东,杭州市国资委将变更成为龙元建设的实际控制人。
2023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杭州交投集团转来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收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3】31号),同意杭州交投集团协议受让赖振元家族所持龙元建设128,499,668股股份;同意杭州交投集团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458,927,386股股份。
2024年1月19日,公司公告赖振元家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128,499,668股股份过户至杭州交投集团,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2024年3月15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139号),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杭州交投集团本次股权收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已完成。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福建泉州卫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福建天普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福建卫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向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1、被告一天普公司、被告二龙元公司向原告支付6613230元垃圾整治款及利息;2、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
3、三被告共同承担诉讼费。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2)张凤远与公司、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24年1月30日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支付工程款18595407.75元及逾期利息2262038.8元,新城公司在欠付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3)天津鑫通旺达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鑫通旺达公司)与公司、张利文、天津蓟州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24年1月31日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讼请求为判令公司与张利文共同支付工程款14543685.71元及利息,新城公司在欠付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4)上海勤超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公司产生买卖合同纠纷,遂于2024年1月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混凝土货款15,152,085.02元及利息。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5)建德程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二),于2024年2月5日向建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诉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5480328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在欠付被告一工程款范
围内对原告承担付款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6)上饶市恒泰建材有限公司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4年2月29日收到案件资料,起诉标的:1、支付货款13932900.78元,逾期利息444325.93元(13932900.78元基数,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月息1分计算逾期利息,暂算至2024年3月6日),合计14377226.71元;2、支付律师费431317元,以上共计14808543.71元;3、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用。2024年4月2日开庭。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7)公司与朱必仕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朱必仕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22820926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16475505.44元(暂计至2024年1月20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以本金22820926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2%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朱必仕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100000元;以上第1、2项暂合计人民币39396431.4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无正式开庭。截至报告披露日,案件尚在审理中。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329,487,679.95 | 1,200,968,534.78 |
1年以内小计 | 3,329,487,679.95 | 1,200,968,534.78 |
1至2年 | 1,110,638,852.99 | 443,316,150.27 |
2至3年 | 944,753,242.29 | 443,569,034.2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33,557,505.95 | 269,856,170.25 |
4至5年 | 455,126,462.23 | 611,215,356.08 |
5年以上 | 1,270,923,824.82 | 757,060,520.25 |
坏账准备 | 737,493,745.61 | 264,009,619.18 |
合计 | 7,206,993,822.62 | 3,461,976,146.7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944,487,568.23 | 100.00 | 737,493,745.61 | 9.28 | 7,206,993,822.62 | 3,725,985,765.91 | 100.00 | 264,009,619.18 | 7.09 | 3,461,976,146.73 |
其中: | ||||||||||
组合1 | 1,016,036,643.47 | 12.79 | 321,786,690.08 | 31.67 | 694,249,953.39 | 114,930,059.41 | 3.08 | 47,346,276.79 | 41.20 | 67,583,782.62 |
组合2 | 6,928,450,924.76 | 87.21 | 415,707,055.53 | 6.00 | 6,512,743,869.23 | 3,611,055,706.50 | 96.92 | 216,663,342.39 | 6.00 | 3,394,392,364.11 |
合计 | 7,944,487,568.23 | 100.00 | 737,493,745.61 | 7,206,993,822.62 | 3,725,985,765.91 | 100.00 | 264,009,619.18 | 3,461,976,146.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客户1 | 182,872,551.21 | 54,861,765.36 | 30.00 | 诉讼中,回款有风险 | ||
客户2 | 151,551,869.50 | 45,465,560.85 | 3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
客户3 | 100,711,385.46 | 20,142,277.09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4 | 85,040,976.03 | 17,008,195.2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5 | 75,990,917.61 | 22,797,275.28 | 3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
客户6 | 71,227,563.26 | 35,613,781.63 | 5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71,227,563.26 | 4,273,653.80 |
客户7 | 62,797,253.03 | 12,559,450.61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3,716,474.00 | 222,988.44 |
客户8 | 53,610,449.18 | 10,722,089.84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53,610,449.18 | 3,216,626.95 |
客户9 | 48,360,783.64 | 31,434,509.37 | 65.00 | 诉讼已判 | 48,320,919.46 | 31,408,597.65 |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
客户10 | 42,454,684.14 | 16,981,873.66 | 4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54,893,691.14 | 10,978,738.23 |
客户11 | 29,426,004.88 | 5,885,200.98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1,730,178.10 | 103,810.69 |
客户12 | 26,535,680.39 | 5,307,136.08 | 20.00 | 账龄较长 | 26,664,163.39 | 1,599,849.80 |
客户13 | 18,034,817.39 | 9,017,408.70 | 5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18,034,817.39 | 1,082,089.04 |
客户14 | 17,225,924.37 | 8,612,962.19 | 5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
客户15 | 14,269,976.55 | 7,134,988.28 | 50.00 | 账龄较长 | ||
客户16 | 9,117,895.74 | 1,823,579.15 | 2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2,500,000.00 | 150,000.00 |
客户17 | 6,411,396.47 | 3,846,837.88 | 60.00 | 诉讼已判决,根据判决金额计提 | 2,300,000.00 | 1,380,000.00 |
客户18 | 6,163,603.72 | 1,232,720.74 | 20.00 | 甲方资金紧张,回款有风险 | 16,847,389.30 | 1,010,843.36 |
客户19 | 5,259,234.38 | 5,259,234.38 | 100.00 | 账龄较长 | 2,786,715.82 | 167,202.95 |
客户20 | 4,688,699.20 | 2,344,349.60 | 50.00 | 账龄较长 | 4,688,699.20 | 1,406,609.76 |
客户21 | 3,500,000.00 | 3,500,000.00 | 100.00 | 诉讼胜诉,执行难度较大 | 3,500,000.00 | 1,750,000.00 |
客户22 | 784,977.32 | 235,493.20 | 30.00 | 账龄较长 | 784,977.32 | 47,098.64 |
合计 | 1,016,036,643.47 | 321,786,690.08 | 311,606,037.56 | 58,798,109.31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37,230,325.96 | 158,233,819.60 | 6.00 |
1至2年 | 1,105,379,618.61 | 66,322,777.13 | 6.00 |
2至3年 | 897,292,420.02 | 53,837,545.22 | 6.00 |
3至4年 | 819,287,529.40 | 49,157,251.77 | 6.00 |
4至5年 | 383,898,898.97 | 23,033,933.91 | 6.00 |
5年以上 | 1,085,362,131.80 | 65,121,727.90 | 6.00 |
合计 | 6,928,450,924.76 | 415,707,055.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64,009,619.18 | 473,906,457.58 | 422,331.15 | 737,493,745.61 | ||
合计 | 264,009,619.18 | 473,906,457.58 | 422,331.15 | 737,493,745.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3,136,216.87 | 273,136,216.87 | 1.45 | 16,388,173.01 | |
第二名 | 249,442,661.11 | 249,442,661.11 | 1.33 | 14,966,559.67 | |
第三名 | 246,688,986.90 | 246,688,986.90 | 1.31 | 14,801,339.21 | |
第四名 | 213,233,339.41 | 29,095,559.94 | 242,328,899.35 | 1.29 | 14,539,733.96 |
第五名 | 182,872,551.21 | 182,872,551.21 | 0.97 | 54,861,765.36 | |
合计 | 1,165,373,755.50 | 29,095,559.94 | 1,194,469,315.44 | 6.36 | 115,557,571.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2,551,098.40 | 11,321,928.12 |
其他应收款 | 11,405,010,744.52 | 11,843,792,284.98 |
合计 | 11,417,561,842.92 | 11,855,114,213.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 | 6,120,000.00 | 6,120,000.00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6,283,000.32 | 5,201,928.12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48,098.08 | |
坏账准备 | ||
合计 | 12,551,098.40 | 11,321,928.12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582,176,894.85 | 10,771,763,590.99 |
1年以内小计 | 10,582,176,894.85 | 10,771,763,590.99 |
1至2年 | 291,621,481.26 | 353,180,833.64 |
2至3年 | 154,257,530.91 | 284,357,208.5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6,131,927.38 | 202,649,390.94 |
4至5年 | 78,117,080.77 | 32,981,333.67 |
5年以上 | 458,647,278.10 | 462,663,241.79 |
坏账准备 | 305,941,448.75 | 263,803,314.56 |
合计 | 11,405,010,744.52 | 11,843,792,284.98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710,952,193.27 | 100.00 | 305,941,448.75 | 2.61 | 11,405,010,744.52 | 12,107,595,599.54 | 100.00 | 263,803,314.56 | 2.18 | 11,843,792,284.98 |
其中: | ||||||||||
组合1 | 10,245,908,738.94 | 87.49 | 218,038,841.50 | 2.13 | 10,027,869,897.44 | 10,377,374,423.08 | 85.71 | 159,990,043.88 | 1.54 | 10,217,384,379.20 |
组合2 | 1,465,043,454.33 | 12.51 | 87,902,607.25 | 6.00 | 1,377,140,847.08 | 1,730,221,176.46 | 14.29 | 103,813,270.68 | 6.00 | 1,626,407,905.78 |
合计 | 11,710,952,193.27 | 100.00 | 305,941,448.75 | 11,405,010,744.52 | 12,107,595,599.54 | 100.00 | 263,803,314.56 | 11,843,792,284.98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1: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合并关联方 | 9,805,551,133.61 | 9,995,442,867.32 | ||||
单位1 | 103,810,676.61 | 20,762,135.32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04,531,725.56 | 20,906,345.11 |
单位2 | 34,575,370.96 | 27,660,296.77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
单位3 | 46,135,794.88 | 13,840,738.46 | 30.00 | 偿债能力低 | 30,574.50 | 1,834.47 |
单位4 | 41,628,957.98 | 20,814,478.99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44,704,857.08 | 2,682,291.43 |
名称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单位5 | 33,021,265.33 | 26,417,012.26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20,098,213.33 | 10,049,106.67 |
单位6 | 30,604,068.11 | 15,302,034.07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30,537,361.10 | 1,832,241.67 |
单位7 | 29,114,539.96 | 23,291,631.97 | 80.00 | 偿债能力低 | 33,357,971.19 | 2,001,478.27 |
单位8 | 22,194,539.41 | 4,438,907.89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9,057,123.78 | 1,143,427.43 |
单位9 | 19,422,091.03 | 16,508,777.37 | 85.00 | 偿债能力低 | 14,320,106.26 | 7,160,053.13 |
单位10 | 17,952,691.25 | 8,976,345.63 | 50.00 | 账龄较长 | 17,952,691.25 | 1,077,161.48 |
单位11 | 14,953,538.53 | 2,990,707.71 | 20.00 | 偿债能力低 | 16,203,111.32 | 972,186.68 |
单位12 | 5,807,647.99 | 1,742,294.39 | 30.00 | 偿债能力低 | 4,960,312.99 | 297,618.78 |
单位13 | 5,000,000.00 | 3,250,000.00 | 65.00 | 账龄较长 | 5,000,000.00 | 300,000.00 |
单位14 | 3,586,400.00 | 3,586,4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 | 4,233,400.00 | 4,233,400.00 |
单位15 | 3,419,092.70 | 2,393,364.90 | 70.00 | 偿债能力低 | 3,392,204.70 | 1,696,102.36 |
单位16 | 3,200,000.00 | 3,2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
单位17 | 2,249,212.06 | 1,124,606.04 | 50.00 | 偿债能力低 | 2,610,303.77 | 1,305,151.89 |
单位18 | 2,078,666.10 | 2,078,666.10 | 100.00 | 无法收回 | ||
单位19 | 2,050,000.00 | 2,05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2,050,000.00 | 2,050,000.00 |
单位2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单位21 | 2,000,000.00 | 800,000.00 | 40.00 | 诉讼胜诉,回款有风险 | 2,000,000.00 | 400,000.00 |
单位22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1,000,000.00 | 60,000.00 |
其他不重大单位 | 14,553,052.43 | 13,810,443.63 | 94.90 | 账龄较长 | 6,100,861.29 | 4,465,434.32 |
合计 | 10,245,908,738.94 | 218,038,841.50 | 10,329,583,685.44 | 64,633,833.69 |
组合2: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65,766,379.17 | 33,945,982.78 | 6.00 |
1至2年 | 232,763,191.99 | 13,965,791.49 | 6.00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至3年 | 136,172,663.55 | 8,170,359.80 | 6.00 |
3至4年 | 69,691,708.40 | 4,181,502.50 | 6.00 |
4至5年 | 50,962,480.44 | 3,057,748.82 | 6.00 |
5年以上 | 409,687,030.78 | 24,581,221.86 | 6.00 |
合计 | 1,465,043,454.33 | 87,902,607.2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3,813,270.68 | 159,990,043.88 | 263,803,314.5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231,648.05 | 10,231,648.05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679,015.38 | 454,894,268.85 | 449,215,253.47 | |
本期转回 | 10,905,375.82 | 10,905,375.82 | ||
本期转销 | 396,171,743.46 | 396,171,743.46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7,902,607.25 | 218,038,841.50 | 305,941,448.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 |
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63,803,314.56 | 449,215,253.47 | 10,905,375.82 | 396,171,743.46 | 305,941,448.75 | |
合计 | 263,803,314.56 | 449,215,253.47 | 10,905,375.82 | 396,171,743.46 | 305,941,44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单位1 | 10,000,000.00 | 回款 | ||
单位2 | 1,867,783.43 | 调整 | ||
单位3 | 5,749,618.88 | 调整 | ||
单位4 | 1,000,000.00 | 调整 | ||
合计 | 18,617,402.31 | / | / | /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396,171,743.46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单位1 | 往来款 | 110,174,514.77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2 | 往来款 | 70,944,620.9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3 | 往来款 | 59,573,231.4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4 | 往来款 | 38,657,659.44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5 | 往来款 | 32,310,101.2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6 | 往来款 | 26,521,391.19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7 | 往来款 | 17,325,556.9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8 | 往来款 | 14,353,206.89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9 | 往来款 | 7,620,928.3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0 | 往来款 | 6,618,239.62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1 | 往来款 | 5,701,205.88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2 | 往来款 | 3,00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单位13 | 往来款 | 1,019,978.77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授权审批 | 否 |
合计 | 393,820,635.51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605,197,227.26 | 39.3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二名 | 868,225,011.25 | 7.41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674,605,391.68 | 5.7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338,004,023.67 | 2.8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333,196,672.30 | 2.8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9,991,800.34 |
合计 | 6,819,228,326.16 | 58.23 | / | / | 19,991,800.3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399,861,389.28 | 6,399,861,389.28 | 6,595,724,457.28 | 6,595,724,457.2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18,602,159.79 | 418,602,159.79 | 451,151,735.66 | 451,151,735.66 | ||
合计 | 6,818,463,549.07 | 6,818,463,549.07 | 7,046,876,192.94 | 7,046,876,192.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15,476,429.56 | 115,476,429.56 | ||||
上海龙源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9,600,000.00 | ||||
宁波龙元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宁波元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730,000.00 | 1,730,000.00 | ||||
上海建顺劳务有限公司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龙元建设集团(菲律宾)有限公司 | 1,533,560.00 | 1,533,560.00 | ||||
上海石与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3,599,551.00 | 23,599,551.00 | ||||
元明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 34,201,800.00 | 34,201,800.00 | ||||
龙元-亚克(澳门)有限公司 | ||||||
辽宁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龙元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 | 34,923,392.72 | 34,923,392.72 | ||||
绍兴海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宁波明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9,360,000.00 | 115,092,600.00 | 14,267,400.00 | |||
温州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象山明象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98,000,000.00 | 69,372,505.00 | 28,627,495.00 | |||
商洛明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49,200,000.00 | 49,200,000.00 | ||||
海城明城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
开化明化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49,123,000.00 | 149,123,000.00 | ||||
晋江市明晋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 288,182,000.00 | 288,182,000.00 | ||||
温州明元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泉州市明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渭南明瑞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31,380,000.00 | 31,380,000.00 | ||||
宣城明宣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42,240,000.00 | 142,240,000.00 | ||||
丽水明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3,790,000.00 | 23,790,000.00 | ||||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常德明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23,820,000.00 | 523,820,000.00 | ||||
福鼎市明鼎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070,000.00 | 6,070,000.00 | ||||
湖州明浔投资开发有 | 90,330,000.00 | 90,330,000.00 |
限公司 | ||||||
华阴市明华西岳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280,600.00 | 5,280,600.00 | ||||
建德明德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3,430,000.00 | 53,430,000.00 | ||||
缙云县明轩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丽水明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54,000,000.00 | 54,000,000.00 | ||||
六盘水市明志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
南昌明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商洛市商州明环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8,700,000.00 | 58,700,000.00 | ||||
天柱县明柱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01,285,000.00 | 201,285,000.00 | ||||
渭南明华恒辉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23,225,600.00 | 23,225,600.00 | ||||
温州明瓯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象山明浦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48,500,000.00 | 148,500,000.00 | ||||
淄博明盛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100,000.00 | 10,100,000.00 | ||||
文山市明文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89,200,000.00 | 89,200,000.00 | ||||
邢台明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6,546,560.00 | 16,546,560.00 | ||||
缙云县明锦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69,000,000.00 | 69,000,000.00 | ||||
宁波龙元盛宏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0,400,000.00 | 120,400,000.00 | ||||
赣州明贡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25,892,730.00 | 25,892,730.00 | ||||
淄博明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新余明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鹿邑县明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82,000,000.00 | 82,000,000.00 | ||||
台州明环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95,560,000.00 | 295,560,000.00 | ||||
潍坊明盛公共设施有限公司 | ||||||
梁山明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4,880,000.00 | 54,880,000.00 | ||||
余姚明舜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丽水明都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85,030,000.00 | 85,030,000.00 | ||||
潍坊明博公共设施有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限公司 | ||||||
龙元市政养护(上海)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江山明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73,699,100.00 | 73,699,100.00 | ||||
孟州明孟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69,118,375.00 | 169,118,375.00 | ||||
恩施明恩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52,150,000.00 | 7,301,588.00 | 59,451,588.00 | |||
龙元明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台州明玉体育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136,000,000.00 | 136,000,000.00 | ||||
天长市明天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96,900,000.00 | 96,900,000.00 | ||||
西安明北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信丰县明丰基础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92,853,660.00 | 92,853,660.00 | ||||
宁阳中京明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59,400,000.00 | 59,400,000.00 | ||||
杭州明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6,300,000.00 | 46,300,000.00 | ||||
天台县明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438,681,524.00 | 438,681,524.00 | ||||
龙元(浙江)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泗洪县明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89,700,000.00 | 89,700,000.00 | ||||
温州明道公共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129,870,000.00 | 129,870,000.00 | ||||
西安明桥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 6,790,000.00 | 6,790,000.00 | ||||
枣阳市明汉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38,055,700.00 | 38,055,700.00 | ||||
浙江龙元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龙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
连江明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10,000,000.00 | 31,000,000.00 | |||
邹城市明成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67,629,075.00 | 67,629,075.00 | ||||
福安市农垦明福投资有限公司 | 57,627,800.00 | 57,627,800.00 | ||||
龙元明富(杭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龙元明榭项目管理咨询(宁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龙缘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西安明高泾河风光带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象山明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3,409,000.00 | 53,409,000.00 | ||||
莱西市明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龙元(温州)建设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合计 | 6,595,724,457.28 | 17,301,588.00 | 213,164,656.00 | 6,399,861,389.2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 228,125,363.41 | 6,342,476.37 | 234,467,839.78 | ||||||||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635,232.30 | 7,930,589.17 | 5,904,000.00 | 15,661,821.47 | |||||||
上海益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 14,134,434.36 | -290,577.96 | 13,843,856.40 | ||||||||
宿州明生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
青岛明青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 94,088,349.13 | 8,764,713.67 | -5,306,609.85 | 97,546,452.95 | |||||||
青岛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8,118,151.81 | 637,907.50 | 28,756,059.31 | ||||||||
菏泽明福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3,050,204.65 | 38,500,000.00 | -6,224,074.77 | 28,326,129.88 | |||||||
小计 | 451,151,735.66 | 8,764,713.67 | 38,500,000.00 | 3,089,710.46 | 5,904,000.00 | 418,602,159.79 | |||||
合计 | 451,151,735.66 | 8,764,713.67 | 38,500,000.00 | 3,089,710.46 | 5,904,000.00 | 418,602,159.79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47,660,362.86 | 4,359,210,513.02 | 9,982,414,214.58 | 9,627,077,681.77 |
其他业务 | 3,142,442.19 | 8,302,502.73 | 6,077,951.00 | 10,643,052.77 |
合计 | 4,450,802,805.05 | 4,367,513,015.75 | 9,988,492,165.58 | 9,637,720,734.54 |
主营业务(分行业)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1)土建施工 | 4,343,831,375.88 | 4,259,710,308.74 | 9,912,082,117.66 | 9,561,905,347.23 |
(2)装饰与钢结构 | 93,836,798.91 | 88,681,764.00 | 59,733,462.05 | 54,202,706.23 |
(3)其他 | 9,992,188.07 | 10,818,440.28 | 10,598,634.87 | 10,969,628.31 |
合计 | 4,447,660,362.86 | 4,359,210,513.02 | 9,982,414,214.58 | 9,627,077,681.77 |
主营业务(分地区)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华东地区 | 3,409,836,292.19 | 3,354,997,357.92 | 7,835,477,754.55 | 7,664,200,477.45 |
华南地区 | 130,268,521.54 | 125,162,954.16 | 985,334,543.51 | 875,671,758.80 |
华中地区 | 3,409,836,292.19 | 3,354,997,357.92 | 7,835,477,754.55 | 7,664,200,477.45 |
华北地区 | 130,268,521.54 | 125,162,954.16 | 985,334,543.51 | 875,671,758.80 |
东北地区 | 418,040,870.96 | 399,963,350.38 | 865,658,207.69 | 831,910,231.82 |
西南地区 | 356,203,952.01 | 340,941,971.27 | 143,542,933.70 | 110,791,251.57 |
西北地区 | 19,832,825.66 | 19,040,658.71 | 13,026,567.51 | 9,913,052.52 |
合计 | 69,837,993.61 | 71,856,907.56 | 1,296,070.64 | 3,723,709.65 |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收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第一名 | 393,693,875.39 | 4.39 |
第二名 | 302,382,262.94 | 3.37 |
第三名 | 266,308,919.02 | 2.97 |
第四名 | 201,691,599.87 | 2.25 |
第五名 | 195,190,614.33 | 2.18 |
合计 | 1,359,267,271.55 | 15.16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681,072.2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089,710.46 | 33,309,548.8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1,492,627.37 | 782,433,574.1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9,263,410.03 | 815,743,122.97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34,509.4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708,224.5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6,620,843.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72,290.8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4,315,544.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652,247.4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8,027.5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67,914.4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3,555.11 | |
合计 | 44,839,865.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27 | -0.86 | -0.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66 | -0.89 | -0.8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赖朝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