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2023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且超额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超出年初估计金额;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电”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发生额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预计与亨通集团(含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及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与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378,9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亨通光电:2022-108号)。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巍、钱建林、鲍继聪、尹继成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追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
在预计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采购商品、接受智能设备及改造服务中,2023年预计金额46,000.00万元,实际金额60,717.71万元,超额14717.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采购材料及设备业务增加。公司对本次超额部分进行追加。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类型 | 2023年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1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14,000.00 | 17,767.16 | |
收取水电费、房租、餐饮等服务费 | 1,500.00 | 1,505.35 | |||
采购商品、接受智能设备及改造服务 | 46,000.00 | 60,717.71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采购材料及设备业务增加 | ||
支付运费 | 20,000.00 | 19,750.81 | |||
采购农产品 | 200.00 | 191.51 | |||
支付餐饮、住宿、房租、水电等费用 | 1,500.00 | 1,867.44 | |||
2 | 崔根良 | 支付房租 | 150.00 | 128.60 | |
3 | 亨鑫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3,100.00 | 3,554.63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4,600.00 | 4,386.90 | |||
4 | 西安西古光通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32,000.00 | 24,913.37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2,500.00 | 440.31 | |||
5 | PT Voksel Electric Tbk.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2,500.00 | 10,529.37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1,000.00 | 3.53 | |||
6 | 江苏盈科光导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18,000.00 | 12,960.37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20,000.00 | 16,486.26 | |||
7 | 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17,000.00 | 8,928.17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7,000.00 | 3,187.28 | |||
8 | 浙江东通光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55,000.00 | 42,545.12 | 报告期内关联方业务量下降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120,000.00 | 89,327.02 | 报告期内关联 |
方业务量下降
方业务量下降 | |||||
9 | J-fiber Hengtong GmbH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6,500.00 | 0.00 | |
产品采购/接受劳务 | 6,000.00 | 0.00 | |||
10 | 云南联通新通信有限公司 |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等 | 350.00 | 0.00 | |
合计 | 378,900.00 | 319,190.88 |
注 :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商品的销售及采购、接受智能化设备及改造、贸易及物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采购农产品、餐饮住宿服务、资产租赁及水电费等关联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服务,有利于提高市场占有率并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电力、智能化装备、物流服务等,有利于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支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农产品、水产品,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降低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的办公用房、公寓,出租给关联方使用,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收益。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在业务发生时,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合同或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