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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农化工: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三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家担任主任委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1、2023年3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授权开展外汇远期结汇及外汇掉期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关于与中化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3、2023年8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中化财务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4、2023年10月17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概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承担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年初审阅了公司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审计部按计划实施内审工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拟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审阅后再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披露的定期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均未提出异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手册》、审计部所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在年初与年审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将其提供给年审会计师进行审计。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审计进度,多次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审计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专门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对关键审计事项、主要审计调整事项、主要会计科目变动情况和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会议,审阅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为该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同意将按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编制的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6、监督及审查关联交易工作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规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按季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关注关联交易的发生额是否控制在经批准的年度预计金额的范围内,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进行审查。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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