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人及连带责任。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7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