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本次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份为分配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6,809,770.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69,111,152股,扣除回购股份9,997,714股,共计2,359,113,438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7,955,671.9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997,714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按合并报表口径)为40.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该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