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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011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4]0011000011号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3年

日)

目录页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11号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萧钢构公司)2023年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11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杭萧钢构公司于2023年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项目合伙人)弓新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美玲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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