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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8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HONGCHENG ENVIRONMENT CO., LTD.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1年5月12日

股东大会须知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

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一)股东发表意见,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和提案进行审议的时间,以及每一股东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由股东大会主持人在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中规定并宣布。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时,应在会前进行登记,并在会议规定的审议时间内发言,发言顺序按股东持股数多寡依次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发表意见的股东,可以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告主持人;

(三)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大会主持人同意。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发表意见时,应简明扼要阐明观点,对报告人没有说明而影响其判断和表决的可提出质询,要求报告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并不得超出会议规定的发言时间和发言次数。

四、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六规定,股东可以就议案内容提出质询和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亲自或指定与会董事和监事或其他有关人员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主持人可以拒绝回答质询,但应向质询者作必要的解释:

(一)质询与议题无关;

(二)质询事项有待调查;

(三)回答质询将明显损害股东共同利益。

五、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六、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会议主持人可以命令下列人员退场:

(一)无出席会议资格者;

(二)扰乱会场秩序者;

(三)衣帽不整有伤风化者;

(四)携带危险物品或宠物者;

(五)其他必须退场情况。

上述人员不服从退场命令时,会议主持人可以通过警卫人员强制其退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三、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邵涛先生

六、主持人宣布股东出席情况、大会须知并宣布大会开始;

七、相关人员向大会报告议案,并审议本次会议议案;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5.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6.关于公司2021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8.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9.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咨询,公司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会议表决: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会议工作人员清点表决票;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董事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一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奋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受董事会委托,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报告,请审议。

一、2020年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坚持改革创新与实干担当,以打造全国一流的环境综合服务运营商为使命,聚焦核心优势领域,推动投资类和经营类业务协同发展,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维”的优势,强化内部管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各项业务协调发展,超额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

(一)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基本面总体上仍保持增长态势,财务结构及资产状况保持良好,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60,116万元,同比增长22.68%;利润总额96,413万元,同比增长32.71%;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6,391万元,同比增长35.84%;每股收益0.70元;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64.98亿元,净资产为59.95亿元,分别较期初增长39.47%和15.92%。

2020年, 公司自来水售水量34,891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35%,出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污水处理量79,60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3.44%;天然气供气量43,979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2.91%。

从主要收入构成情况看,2020年公司实现自来水销售收入83,708.2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2.68%;实现给排水工程收入58,566.34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8.87%;实现污水处理服务收入110,185.2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16.69%;实现污水环境工程收入206,850.23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31.34%;实现燃气销售收入137,974.08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20.90%;实现燃气工程安装收入51,428.31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7.79%。供排水业务及污水环境工程:供水保障力度持续增强,报告期内,供水产能为189.5万立方米/日(含托管);为策应南昌经济快速发展,优化城市供水布局,解决城区的用水紧张问题,红角洲、城东水厂二期总计20万立方米/日建设工程于2020年12月正式运营,该项民生工程有效改善了城区居民用水现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构建昌北、昌东地区供水系统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城市正常、有效、安全运行;环保提标扩容改造纵深推进,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总设计规模为365.2万立方米/日(含托管),2020年全年新签订特许权协议的项目共13个,投资估算6.89亿元。公司在全省污水厂的出水水质标准由一级B提高至国家一级A,2020年加快推进了宁都、浮梁、樟树、上栗等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自2016年开始陆续承接了85家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项目,已完成的有50家,正在建设的有30家,推进前期工作的有5家。随着各项目的不断建成投产,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和盈利能力快速提升。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污水厂建设,以规范标准,全面提升环保板块运营管理水平。燃气销售及安装工程:积极推动气化南昌三年攻坚战,力争实现老社区管道燃气全覆盖,紧扣旧城改造、乡村振兴,密切部署房地产市场新楼盘项目,持续推进“瓶改管”。实现新增居民户8.29万户,实现新增非居民户1020户,截至报告期末,南昌燃气用户为104.92万户,累计燃气管网长达6303公里,2020年销售气量4.40亿立方米,是江西省用户规模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立足车用气业务,自主气化,降低购气成本、提升经济效益,以LNG站点为中心,辐射周边工业园区,积极寻求物流货车加气市场的突破。

持续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影响力。报告期内,在“中国上市公司竞争力公信力调查评选颁奖”高峰论坛上,公司荣膺“最佳成长潜力上市公司”殊荣。同年,还荣获“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暨2020年中国百强二十届颁奖典礼”中的“中国百强高成长企业奖”殊荣。作为一家环境产业龙头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保持锐意进取的态度,通过引领行业前进的勇气和实力,凭借良好的市场前景与稳健经营,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肯定。着力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不断优化供水SCADA生产调度、管网GIS和DMA分区计量、环保中央调度系统等多维度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水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厂、污水处理厂、二次供水数据远传,打破供水、污水之间的运行障碍,破除信息孤岛现象,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逐步完善水厂取水泵房无人值守智能化远程综合监控和手机巡检系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实现科技促效益。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满意度。报告期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公司各生产单位稳定运营,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同时,公司积极对标同行业先进企业,通过建立业务标准流程、健全“互联网+”服务机制等措施不断改善服务细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贴心的服务。对标全国发达城市,促进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国家营商环境参与测评的41个城市中,公司被纳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这是该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我司供水服务作为行业内的优秀经验做法和改革亮点被编入其中,成为国内推进区域内营商环境优化、改革的标杆型企业。持续降本增效,强化资金保障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以不摊薄股东权益,实现效益最大化为前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公司采取“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相结合、长期融资与短期融资相匹配”的融资思路,以项目为载体实施精准融资,保障重要项目的顺利建设,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发行可转债,共募集资金18亿元,进一步实现了低成本融资,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规模效应的不断扩大,同时减少了对传统融资方式的依赖,形成了持续的投资能力和未来抗资金风险能力。

(二)公司规范运作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规范了公司日常运作,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日常公司治理和会议召开

2020年,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共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及报告。股东大会均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0年1月6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5月18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洪城水业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水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城水业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洪城水业会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2月7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2020年6月10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0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0年7月14日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年12月25日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0年1月22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20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2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七次临时会议
2020年4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洪城水业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洪城水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洪城水业2020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洪城水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4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5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6月2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8月2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2020年9月1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2020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城水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0年11月1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6条)、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0年12月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0年12月3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都能够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重大发展战略、人事选举聘任提名、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人员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的高效决策及合规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2020年各专门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其中战略发展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共审议通过了项议案及报告。

会议日期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0年1月20日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0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020年8月21日提名委员会 2020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2020年 3月11日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一次会议制定《公司2019年内部审计计划》
2020年 3月30日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二次会议《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洪城水业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 4月7日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三次会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计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2020年 4月20日审计委员会 2020年第四次会议《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年9月8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第一次会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错情况,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增强了公司信息披露认可度和透明度。3.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新证券法等政策文件的变化要求修订相关制度文件,凸显信息披露做的核心作用,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2020年公司完成了对公司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授予限制性股票方式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对管理层的业绩要求要求与分红政策,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将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效益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长远发展都将产生积极影响。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2020年公司积极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提升内在价值为核心的市值管理理念,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实地接待、网络邮件、电话沟通、参与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组织可转债公开发行路演及反路演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公司业绩、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问题,妥善安排机构投资者、券商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持续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积极做好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主流官方媒体的合作,与资本市场建立双向沟通、良性互动,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理解和信任,为公司树立健康、规范、透明的公众形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对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制定了《洪城水业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规划》,明确了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机制,细化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20年,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实施完成。

二、行业格局和趋势

(一)水务行业

自从习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后,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对水行业十分重视,相继出台了多项有利于水务环保行业的利好政策,如: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等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水务环保的监管,促使水治理市场化不断提升,推动水务环保产业总体规模的扩大。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会还相继起草了《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文件,推动水务市场化,帮助水务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盈利渠道及能力。

除此之外,近年来营商环境改革在各地紧密开展。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凸显国家优化服务改革的勇气和决心。该行政法规的推出,进一步推动了水务行业加深“获得用水”便利化改革,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使水务市场迸发新活力。

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再次明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并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类似长江大保护、黄河大保护、南水北调等水务基建类的项目需求仍然很大,国资将会主导这类项目的投资。预计2021年,我国水务行业在水务市场较大的增量潜力之下,城市和县城的供水量和污水处理量将持续增长,整体营收规模保持增长,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二)燃气能源

“十四五”期间天然气行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机遇,国家实施清洁低碳发展战略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用不到10年时间使碳排放达峰,再经30年实现碳中和,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天然气发电投资成本低、运行灵活,其在能源转型中的桥梁作用和在电源中的支撑作用长期内不会改变,从而推动天然气消费需求持续增长。

(三)固废处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点名提到了“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建议,垃圾分类一线牵起固废处置、环卫清洁、再生资源三大领域,已经成为了相关环保企业争相拓展的业务。

2020年9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施行。今后将进一步压实产生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落实和部门监管协作能力;推进新《固废法》中要求的配套制度和法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厨余垃圾等新增固体废物种类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领域推广应用《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及相关平台发布的获奖技术、名录等;加大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升级的投资力度,加强企业与高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对现有技术和设施进行创新,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目前,“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是固废处理主要原则,2020年垃圾焚烧在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中基本占据半壁江山。随着国家对节能环保行业的大力支持和扶植政策的出台,固体废物的无害化服务具有广阔的前景。

(四)环保行业总体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也是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窗口期,以及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奠基期。作为碳排放总量世界第一的大国,我国工业总体上尚未完全走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模式困境,生态环境保护仍长期面临资源能源约束趋紧、环境质量要求持续提高等多重压力。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兼具带动经济增长和应对环境问题双重属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支撑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动能,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也将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

三、2021年工作规划

2021年,公司在成立二十周年的新起点、新征程、新跨越之际,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机遇期,战略上始终秉承“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三位一体,“产业+资本”双轮驱动,“内生增长+外延扩张”两翼齐飞,“产业空间+产业结构+治理体系”转型升级,策略上以“强团队勇担当、精管理控风险、兴科技补短板、创品牌提市值”为基调,以“五大攻坚战”为抓手,加快构建环境全产业链,提升核心竞争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奋力开创公司“十四五”转型升级发展新格局,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服务运营商。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产业空间布局转型升级: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实现由区域性企业向全国性企业的转型。报告期内,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科学高效决策,支持经营层扎实开展工作,加快公司发展步伐,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国家政策导向,编制 “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以“转换动能、创新创造”工作方针为指引,努力打造“中国一流的环境产业综合运营商”,围绕环境产业服务拓展业务链条,实施积极的合作、并购策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市场拓展方面,南昌市在谋划“十四五”规划时明确提出,围绕实现“富有创新活力和文化魅力,令人向往的中国智造新城、山水名城”的城市愿景,努力打造国际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先行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验区、国家现代流通体系重要枢纽的 “五大功能片区”,随着省会城市的虹吸效应,建设大南昌都市圈必将带来周边供水、污水、燃气的工程建设及后期运维管理,不断扩大特许经营范围,实现公司产业规模和质量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已与长江环保集团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将全面对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国家、省内相关重大规划,以夯实省内产业发展的主区域为基础,进一步辐射带动省外环保项目建设,内生增长及外延扩张并举构建开放协调的产业空间格局。同时公司依托现有项目,紧承国家战略,关注华东、华南地区及长江经济带区域,寻求环境产业方面有发展潜力的标的,拟通过投资并购方式注入具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优质资产,优化业务板块构成,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积极应对环保后建设时代的市场变化。

(二)产业结构布局转型升级:做精做大核心板块,积极进军固废领域。

供水业务,当前城市供水行业已处于成熟期。行业发展速度趋于平稳,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供水业务未来成长性将主要来自于水价的提升与改革、管网的改扩建及一体化建设。公司将积极探索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实现供排水协同效应的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壮大企业资产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在供水后端,公司积极推进《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出台,通过统建统管方式实现水价二次提升,在提升水质保障的同时提升企业效益和规模。

污水业务,随着污水行业提标改造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工程已竣工验收并转入后期运维,污水处理服务将释放更多红利,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在保证污水板块后续供血能力源源不断的同时,公司还将以“环境流域治理”为主题积极开拓市场,寻求新的突破,未来在与战略投资者长江环保集团开展长期合作,将有利于公司在江西省及周边省份区域范围内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的合作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的规模体量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提升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燃气业务,以综合能源供应、增值服务等新业务拓展为主抓手,加快推进新业务发展,努力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一是提高市场开发前瞻性和市场热点敏锐性,延长燃气服务产业链。加强与行业知名度高的品牌合作。二是以打响蓝天保卫战工作为突破口,加强政企联动,加大“瓶改管”、“煤改气”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快速扩大餐饮、工业用户规模,提升燃气气化率。三是借助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不断完善乡镇燃气基础设施。积极推进重点乡镇的管网建设。

固废业务,2021年公司启动了资产重组项目,收购标的资产主要包含了固废处理业务,具体有垃圾焚烧发电、供热、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处理业务。目前环保行业中大气与水治理进入后半程,而固废领域发展阶段处于早期,未来成长空间更广阔,通过注入优质的固废资产将进一步优化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整体业务布局。与此同时,在国内固废处理行业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合理预期下,未来还将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注入固废业务后将不仅局限于现有业务,还将探索高现金流、高ROE且盈利模式好的业务,如危废行业、以及废旧橡胶、电子垃圾等再利用处理技术。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有利支持,也为城市打造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两型社会。

2020年10月,为实现在环境监测领域拓展,公司获得南昌市江河湖库水环境监测与风险监控预警体系建设(一期)工程项目运行维护主体资格,正式进军水环境监测领域。

(三)公司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转型升级:对标国内国际一流企业,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战略为导向,通过并购等多种业务拓展形式,推进公司在国内环境产

业内新细分领域的中长期布局,拓展业务板块,提升利润水平,不断提高资产收益率;二是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健全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科学筹备、保障“三会一层”规范运作;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纪检监察“三位一体”方式的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持续督导、财务审计等风险监督,对公司人、财、物、对外投资、招投标、工程建设等进行实时监控,通过法律风险提示,规范合同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四是完善财务共享平台,在公司全局和统一的资产管控策略的指导下,通过各业务环节,站在财务统筹规划管理的角度上实现管理水平提升,最终降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提升财务安全水平和灵活性;五是持续深化人才梯队建设,一方面,紧贴业务需求,引进管理、业务、科技等层面紧缺人才,实现人员质量和结构的有效提升;另一方面,持续实施干部管理“强责任、勇担当”机制,发挥排头兵的作用,为公司做强做优奠定人才基础。六是统筹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从公司资产的长期效益出发,充分提高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效率,以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为纽带、利用GIS、DMA、物联网表等智能化技术实现资产从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环保运营等业务板块的全过程、全价值链管理。

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托公司战略定位和资本市场,结合自身特点,聚焦产业领域,开拓新的增长点,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公司横向多元化、纵向产业链的拓展、细化市值管理、保持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回报股东。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洪城环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作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会议召开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22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和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洪城水业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洪城水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洪城水业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审议《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洪城水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8、审议《洪城水业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洪城水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六)2020年6月24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预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新增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2020年9月1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九)2020年10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洪城水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一)2020年12月9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二)2020年12月3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依照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讨论,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项经营指标。

(三)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地反应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时严格执行了关联方回避制度,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中的职责和作用。公司在所有实施的工程建设和物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招标程序和要求办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时充分,关联交易合同履行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继续落实了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组织实施了对公司的重要子公司的财务、销售和工程项目管理等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了公司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努力!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三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四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在管理层统筹安排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业绩表现稳健,保持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持续增长。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6-0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公司实现产量:自来水售水量34,89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79,609万立方米,售气量43,979万立方米,LNG销量2,100万公斤,CNG销量2,314万立方米。营业总收入660,116万元;利润总额96,413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91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65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3.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2.46%;上缴税费3.29亿元。现就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2020年财务决算及分析

一、经营情况

1、产量:自来水售水量34,891万立方米,比上年的35,732万立方米减少841万立方米,减幅2.35%;污水处理量79,609万立方米,比上年的76,960万立方米增加2,649万立方米,增幅3.44%,主要由于: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增加1,463万立方米、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减少82万立方米、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增加638万立方米、景德镇洪城环保有限公司增加164万立方米、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减少334万立方米、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限公司增加62万立方米、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减少224万立方米、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增加289万立方米、温州清波环保有限公司增加1万立方米、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增加671万立方米;售气量43,979万立方米,比上年42,737万立方米增加1,242万立方米,增幅2.91%;LNG销量2,100万公斤,比上年715万公斤增加1,385万公斤,增幅193.71%;CNG销量2,314万立方米,比上年3,455万立方米减少1,141万立方米,减幅33.02%。

2、营业总收入:本年完成660,116万元,上年完成538,099万元,同比增加122,017万元,增幅22.68%。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83,708.23万元,同比减少3,735万元,减幅4.27%;给排水工程收入58,566.34万元,同比减少25,255.96万元,减幅30.1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110,185.28万元,同比增加22,837.60万元,增幅26.15%;污水工程收入206,850.23万元,同比增加140,679.40万元,增幅212.60%;燃气销售收入137,974.08万元,同比减少5,858.84万元,减幅4.07%;燃气工程安装收入51,428.31万元,同比减少5,701.25万元,减幅9.98%;设计收入实现358.24万元,同比减少127.18万元,减幅26.20%;设备销售实现收入3,149.28万元,同比减少4,341.06万元,减幅57.96%;探测及检测收入51.19万元,同比增加25.29万元,增幅97.64%;光伏发电收入257.21万元,同比增加257.21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实现7,588.06万元,同比增加3,237.22万元,增幅74.40%。

3、利润总额:本年实现利润总额96,412.83万元,上年实现72,648.71万元,同比增加23,764.12万元,增幅32.7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390.95万元,同比增加17,517.35万元,增幅35.84%。

二、盈利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实现652,528.40万元,上年实现533,748.16万元,同比增加118,780.24万元,增幅22.25%,其中:自来水销售收入83,708.23万元,同比减少3,735万元,减幅4.27%;给排水工程收入58,566.34万元,同比减少25,255.96万元,减幅30.1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110,185.28万元,同比增加22,837.60万元,增幅26.15%;污水工程收入206,850.23万元,同比增加140,679.40万元,增幅212.60%;燃气销售收入137,974.08万元,同比减少5,858.84万元,减幅4.07%;燃气工程安装收入51,428.31万元,同比减少

5,701.25万元,减幅9.98%;设计收入实现358.24万元,同比减少127.18万元,减幅26.20%;设备销售实现收入3,149.28万元,同比减少4,341.06万元,减幅57.96%;探测及检测收入51.19万元,同比增加25.29万元,增幅97.64%;光伏发电收入257.21万元,同比增加257.21万元。

2、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实现7,588.06万元,同比增加3,237.22万元,增幅

74.40%,主要为水表申报手续费收入增加15.12万元,代征污水处理费手续费收入减少78.17万元,材料销售收入增加2,227.42万元,燃器具销售收入减少

52.89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125.74万元。

3、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494,459.18万元,上年发生401,236.40万元,增幅23.23%,其中:自来水销售成本同比增加1,062.39万元,增幅2.50%(主要因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维修费等增加所致);给排水工程成本同比减少22,644.80万元,减幅31.49%,主要是给排水工程项目同比减少;污水处理成本同比增加8,550.15万元,增幅14.32%(主要是原材料、职工薪酬、无形资产摊销和动力费增加所致);污水工程成本同比增加128,648.49万元,增幅

215.46%,主要是本期新增较多污水项目;燃气销售成本同比减少12,643.93万元,减幅9.58%,主要是受疫情价格政策影响,综合采购价格同比下降,固定资产折旧及铸铁管网改造费用同比减少;燃气工程安装成本同比减少5,822.73万元,减幅20.59%,主要受疫情及市场饱和影响,本期结转安装户数同比减少;设计成本同比减少77.69万元,减幅29.54%;设备销售成本同比减少3,998.85万元,减幅58.35%(随设备销售收入减少所致);探测及检测成本同比增加6.87万元,增幅32.57%;光伏发电成本142.89万元,同比增加142.89万元。

4、其他业务成本本年发生1,572.54万元,上年发生1,830.46万元,同比减少257.92万元,减幅14.09%,主要为水表申报手续费成本调整至销售费用所致。

5、税金及附加本年发生3,011.73万元,上年发生3,350.43万元,同比减少338.70万元,减幅10.11%,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本年发生19,339.66万元,上年发生18,995.95万元,同比增加343.71万元,增幅1.81%,主要为折旧摊销和96166客服费增加所致。

7、管理费用本年发生25,510.18万元,上年发生23,512.14万元,同比增加1,998.04万元,增幅8.50%,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修理费及其他增加所致。

8、研发费用本年发生6,799.33万元,上年发生6,115.95万元,同比增加

683.38万元,增幅11.17%,主要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新增研发项目以及子公司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9、财务费用本年发生14,497.77万元,上年发生13,984.15万元,同比增加513.62万元,增幅3.67%,其中:本年度利息支出同比增加1,285.22万元,增幅8.45%,主要为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10、其他收益本年发生4,763.66万元,上年发生6,670.19万元,同比减少1,906.53万元,减幅28.58%,主要为2020年5月污水处理增值税率由13%降至6%,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少所致。

11、投资收益本年实现1,145.87万元,上年实现949.73万元,同比增加

196.14万元,增幅20.65%,主要是联营企业西藏玖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增加,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增加。

12、信用减值损失本年发生-4,241.01万元,上年发生-5,181.83万元,同比增加940.82万元,主要为坏账损失计提减少。

13、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发生-3,452.42万元,上年发生0万元,主要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的有关规定,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14、资产处置收益本年实现2,518.04万元,上年实现1,386.81万元,同比增加1131.23万元,增幅81.57%,主要为本期出售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特许经营权所致。

15、营业外收入本年实现1,322.14万元,上年实现896.45万元,同比增加

425.69万元,增幅47.49%,主要为补偿款增加所致。

16、营业外支出本年发生569.53万元,上年发生1,146.17万元,同比减少

576.64万元,减幅50.31%,主要是当年报废资产损失较上年减少所致。

三、财务状况

(一)资产总额本年为1,649,796.56万元,上年为1,182,940.96万元,同比增加466,855.60万元,增幅39.47%。

1、流动资产本年为578,096.92万元,同比增加219,104.04万元,增幅61.03%。其中:(1)货币资金416,187.96万元,同比增加190,932.98万元,增幅84.76%,主要为本期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2)应收票据33.33万元,同比减少861.42万元,减幅96.27%;(3)应收账款49,446.47万元,同比减少15,162.82万元,减幅23.47%,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4)预付账款15,937.45万元,同比增加4,358.81万元,增幅37.65%,主要为预付工程和设备款项增加所致;(5)其他应收款14,294.67万元,同比增加4,094.15万元,增幅40.14%,主要为代收污水及垃圾处理费、履约及投标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6)存货24,785.42万元,同比减少10,817.12万元,减幅30.38%,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7)合同资产37,517.69万元,同比增加37,517.69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8)其他流动资产19,893.93万元,同比增加9,041.77万元,增幅83.32%,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增加。

2、长期股权投资7,423.58万元,同比减少3,203.13万元,减幅30.14%,主要为收回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

3、投资性房地产158.37万元,同比减少7.72万元,降幅4.65%。

4、固定资产359,116.72万元,同比增加27,820.80万元,增幅8.40%,主要是因为城东水厂二期、红角洲水厂二期和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结转。

5、在建工程247,861.55万元,同比增加124,526.99万元,增幅100.97%,主要是污水处理厂新建和提标扩容项目增加。

6、无形资产447,446.08万元,同比增加98,209.52万元,增幅28.12%,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97.31万元,同比减少24万元,减幅19.78%,主要是本期摊销装修和其他费用。

8、递延所得税资产9,427.46万元,同比增加2,605.13万元,增幅38.19%。

9、其他非流动资产168.57万元,同比减少2176.03万元,减幅92.81%,主要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是长期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公司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仍以非流动资产为主(其占比较上年减少4.69个百分点,为64.96%),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为27.12%。

(二)负债总额本年为1,050,326.07万元,上年为665,797.67万元,同比增加384,528.40万元,增幅57.75%。

1、流动负债本年为628,482.4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506.09万元,增幅

38.14%,其中:(1)短期借款217,638.91万元,同比增加95,105.14万元,增幅

77.62%,主要是新增短期借款所致;(2)应付账款213,545.75万元,同比增加78,679.04万元,增幅58.34%,主要为孙公司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本年按进度暂估收入和成本,导致应付账款增加;(3)预收账款8.33万元,同比减少84,493.97万元,减幅99.99%,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4)合同负债76,961.42万元,同比增加76,961.42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5)应付职工薪酬11,127.90万元,同比增加293.06万元,增幅2.70%,主要为计提职工薪酬增加;(6)应交税费13,633.16万元,同比增加3,504.87万元,增幅34.60%,主要是本期计提所得税增加;(7)其他应付款34,448.83万元,同比增加4,143.44万元,增幅13.67%,主要为应付特许经营权费用增加;(8)应付股利107.50万元,同比增加54.93万元,增幅104.49%;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800.82万元,同比减少12,066.27万元,减幅

22.82%,主要为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其他流动负债20,317.35万元,同比增加11,379.36万元,增幅127.31%,主要为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长期借款247,867.96万元,同比增加55,727.10万元,增幅29.00%,主要为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3、应付债券149,369.17万元,同比增加149,369.17万元,主要为本期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4、长期应付款8,968万元,同比增加8,968万元,主要为本期收到政府的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141.67万元,同比减少52.44万元,减幅4.39%。

6、预计负债34.02万元,同比无变化。

7、递延收益14,462.77万元,同比减少2,989.52万元,减幅17.13%。公司负债规模同比增长,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总负债比重仍然较高,为59.84%,公司现金利息保障倍数为10.25,同比增加0.43,对债务的整体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股东权益599,470.49万元,上年为517,143.30万元,同比增加82,327.19万元,增幅15.92%。

1、实收资本94,803.84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其他权益工具28,718.96万元,同比增加28,718.96万元,主要为本期发行1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3、资本公积207,026.06万元,同比增加632.88万元,增幅0.31%,主要为2019年发行限制性股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本期确认的职工服务费用。

4、其他综合收益407.88万元,同比增加225.37万元,增幅123.48%,主要为南昌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加其他综合收益所致。

5、专项储备1,595.84万元,同比增加31.57万元,增幅2.02%,主要是因为计提安全生产费增加。

6、盈余公积20,324.15万元,同比增加2,959.55万元,增幅17.04%,主要为当期计提数。

7、未分配利润192,205.05万元,同比增加35,695.52万元,增幅22.81%。

8、少数股东权益56,030.63万元,同比增加13,910.33万元,增幅33.03%。

四、财务评价指标

1、销售毛利率:24.86%;2、销售利润率:14.61%;3、资产负债率:63.66%;

4、流动比率:0.92;5、速动比率:0.82;6、应收账款周转次数:13.11次;7、总资产周转率:0.46次;8、总资产报酬率:7.95%; 9、现金比率:66.22% ;10、利息保障倍数:5.62;11、基本每股收益0.70元;1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3.4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2.46%

以上财务指标都在正常范围内,财务风险较小。

五、纳税情况

公司共计上缴税费32,875.11万元,其中:增值税12,517.88万元、企业所得税15,471.64万元、房产税616.82万元、城建税771.96万元、教育费附加

及地方教育费附加568.88万元、土地使用税779.45万元、个人所得税1,513.57万元、残疾人保障金210.22万元、印花税375.36万元、环境保护税38.19万元,车船使用税11.14万元。

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更新改造计划58,813.33万元,实际完成支付25,708.74万元,其中:母公司更新改造计划42,828.60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3,814.32万元,主要项目有:

(一)青云水厂(441.87万元)

其中:1、老二泵房液控阀更换110.3万元;2、加矾系统配套土建工程49.65万元;3、二期南池刮泥机更换45万元;4、二期北池刮泥机更换43.5万元;5、一期源水井更换配件22.28万元;6、一、二、三期高低压配电间窗户加装不锈钢隔栅网及滤池安装不锈钢护栏工程22.85万元;7、一级化验室异地新建工程

12.76万元;8、三期高低压配电室、变频器室防火门更换及二泵房走道安装不锈钢隔栅及西边围墙工程10万元;9、朝阳进线分接箱更换中间接头5.96万元;10、一泵房直流屏电池更换与中央控制器维修4.71万元;11、出厂水余氯分析仪更换4.45万元;12、安标化相关改造及维修工程4.36万元;13、二期滤池及清水池仪表备件2.57万元;14、维修股、化验股办公用具采购2.48万元;15、购买投影仪、紫外可见光光度计、冲洗滤池高压水枪2.73万元;16、取水口河道疏浚及防油保护19.86万元;17、三期源水流量计安装14.93万元;18、零星工程13.94万元;19、厂区工艺管道油漆工程9.99万元;20、厂区部分下水改造8.96万元;21、二期反应池清泥工程9.26万元;22、厂区补漏工程6.24万元;23、去水泵房值班室装饰工程4.67万元;24、二期滤池、走道及墙面刮瓷工程4.43万元;25、沉淀池中间路更换路沿石工程3.11万元;26、一期沉淀池刮泥机管道油漆工程2.68万元;27、党建教育基地内容更新0.2万元。

(二)朝阳水厂(544.46万元)

其中:1、新送水泵房改造工程331.9万元;2、中控室改建工程110.1万元;3、水厂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34.76万元;4、新高压室配套工程34.75万元; 5、取水泵房配电改造工程10.34万元;6、高压配电室整体改造迁移2.12万元;7、购置化验设备、专用工具、办公设备2.16万元;8、零星工程9.1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万元;9、工具棚及砌隔断墙4.62万元;10、抚生路段隔栅围栏修复和油漆工程

2.81万元;11、综合加药间屋面翻修1.77万元。

(三)长堎水厂(101.75万元)

其中:1、厂区围墙改造工程44.22万元;2、新中控室土建工程37.68万元;3、去水泵房流量计改造工程10.08万元;4、送水泵房新增真空泵系统2.51万元;5、二期网格反应池底阀排泥及沉淀池排泥自动化改造工程1.69万元;6、购置二级泵房水泵轴承1.34万元;7、购置加矾计量泵隔膜、轴封、备用潜水泵、职工食堂设备1.99万元;8、二期滤池翻修工程2.24万元。

(四)牛行水厂(682.75万元)

其中:1、购置取水泵房水泵196万元;2、活性炭系统迁移改造工程145.82万元;3、取水泵房无人值守项目62.94万元;4、一期建筑物修缮工程53.79万元;5、共同沟整改工程43.85万元;6、次钠活性炭车间土建改造工程26.72万元;7、班组安全文化建设21万元;8、购置ups电源及变频器34.75万元;9、反应池自动排泥改造17.44万元;10、一期沉淀池加药搅拌机改造14.9万元;

11、购置在线仪表维护保养设备一批6.8万元;12、购置取水泵房液控阀备件

3.98万元;13、维修取水泵拉杆槽钢3.67万元;14、购置备用潜水搅拌机、化验室器材、空调、安全防护用品、零星维修设备19.12万元;15、滤料采购11万元;16、零星工程9.56万元;17、维修取水泵房钢筒泵和自流管4.62万元;

18、一体化净水池清砂和清水池清理工程2.89万元;19、维修高压电路避雷器及更换一泵房远程控制装置部件2.9万元;20、二泵房及厂区管道油漆防腐工程1万元。

(五)红角洲水厂(299.45万元)

其中:1、取水泵房无人值守工程125.97万元;2、购置配品配件49.11万元;3、厂区道路划线工程32.66万元;4、反冲洗水循环利用工程31.12万元;

5、购置化验设备13.54万元;6、直流屏电瓶组更换工程12万元;7、厂区南门建设工程5.67万元;8、活性炭系料仓基础工程4.41万元;9、管廊仪表房建筑工程3.48万元;10、反应沉淀池加固、安装走道板工程2.82万元;11、购置蒸饭车1.65万元;12、建设微型消防站1.47万元;13、零星工程7万元;14、反应沉淀池清淤工程5.59万元;15、滤池屋面瓦翻修工程2.96万元。

(六)城东水厂(117.68万元)

其中:1、滤池反冲洗废水回收利用技改工程36.53万元;2、取水泵房无人值守项目改造25.34万元;3、厂区及取水泵房高低压室安装空调及封堵百叶窗工程13.56万元;4、厂区办公楼卫生间改造13.32万元;5、玻璃钢盖板加固与更换4.45万元;6、厂区构筑物大门更换4.28万元;7、活性炭系料仓基础工程4.03万元;8、购置平衡池潜水搅拌机一台及配件3.8万元;9、中控室防静电地板改造2.01万元;10、脱水机房玻璃房建设工程1.94万元;11、购置送水泵房、翻板滤池潜水排污泵1.7万元;12、零星工程6.72万元。

(七)公司营销部门及机关(2299.91万元)

其中:1、信息中心购置相关设备及公众号平台开发维护费用等524.5万元;

2、调度中心scad系统及大屏安装等140.25万元;3、管网管理部建设片区维保费用及构建GIS系统等345.19万元;4、水质中心购置水质监测车及检测仪器耗材等155.48万元;5、各营业处改装电磁水表及远传大表费532.09万元;6、生产技术中心行车维修、各类检测费、监控系统及自备投改造工程等424.25万元;

7、管网维护中心购置生产用车及车辆维修配件、抢修材料等32.31万元; 8、其余零星开支145.84万元。

(八)供水管网改造(9177.35万元)

主要为城区给水管道新建、改造工程4827.34万元、生米大道给水管道工程1658.3万元、天祥大道南延伸段给水管道工程563.1万元、兴国路给水管道工程473.03万元、建业大道东延伸给水管道工程424.73万元、丰和南大道DN600供水管连通改造工程316.57万元、规划A6路给水管道工程356.14万元、前湖大道给水管道工程340.24万元、蒋巷DN400延续工程130万元、秦胜二路给水管道工程41万元、学苑七路管道工程15.43万元、洪城路与抚生路口管道预埋工程14.79万元、天祥北大道抢修及昌东加压站蝶阀更换工程10.3万元、希望大道给水管道工程、朝阳中路工程、水厂路给水管道改造工程、蒋巷中大道工程等6.38元。

(九)闸阀改造149.1万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孙)公司更新改造计划15,984.73万元,实际完成支付11,894.42万元,主要项目有: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洪城环保八大片区购置财务共享平台、进出水氨氮在线分析仪、回转潜伏流曝气机、推流器、污泥泵、提升泵、监控等设备3,200.78万元;萍乡环保购置提升泵、回转式格栅除污机、配水井回流泵及配电柜、污泥泵、集水井液位计等生产用设备22.97万元;九江蓝天碧水环保购置倒伞表面曝气机、进水SS测定仪、曝气机变频器、电子天平、高压灭菌器、智能门禁等生产用设备146.48万元;景德镇环保购置隔膜压滤机、污泥螺杆泵、渣浆泵、雨棚等生产用设备

18.86万元;温州洪城购置蝶阀、管道补漆、厂区外墙修补、涡流固液分离脱水机、扫描仪等54.44万元;朝阳环保纤维束滤池更换、低压配电柜改造、厂容厂貌升级改造工程237.4万元;辽宁环保购置流量计、高效转子泵、生化池溶解氧变送器、加药系统及药剂、鼓风机改造、电缆沟构筑物整修等261.28万元;湾里水司购置电动阀、加矾计量泵、罗亭水厂滤池翻修、乌井水厂滤池大修及斜板更换、高新企业申报费等18.81万元;工程公司购置电脑、打印机、车辆等26.14万元;青云谱安装分公司购买电脑、打印机等4.07万元;绿源设计所购买电脑办公设备及软件、零星维修等10.87万元;二次供水购买工程管理软件、会议室监控平台、研发实验室调试设备等6.83万元;供水设备公司购买电脑0.67万元;赣江新区水务购买打印机、沙发茶几等2万元;定南洪城绿源购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等7.67万元;洪城检测购买气相色谱仪、电导率仪、试剂和耗材、检测费用等75.15万元;燃气公司管网改造及抢修、零星维修、安全隐患整改、超期服役表更换等7800万元。这些专项的实施对公司保证安全优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关于子(孙)公司的经营情况:

(一)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614.7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主营集中供水、供水管网及设施维护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湾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1,621.32万元,净资产4,102.03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141.66万元。

(二)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股权,主营市政给排水设计、咨询。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绿源给排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资产1,838.40万元,净资产1,271.62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13.92万元。

(三)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1,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开发、建设及管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咨询;产业开发;污水及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开发、销售(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1,897.6万元,净资产14,624.5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66.33万元。

(四)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萍乡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软件应用服务,给排水工程设计、安装、技术咨询及培训,水质检测,信息技术服务(上述项目中法律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567.27万元,净资产2,879.38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29.27万元。

(五)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150万元,公司拥有其9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凭资质经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10,381.90万元,净资产5,367.30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68.23万元。

(六)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凭资质经营)。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68.67万元,净资产-110.57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65.93万元。

(七)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006.12万元,净资产2,890.28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87.53万元。

(八)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80,186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国家的专项规定的除外)。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786,152.45万元,净资产329,858.26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9,306.22万元。

(九)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水、排水工程勘查施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给水设备工艺安装;空气管道及设备安装、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工程安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01,491.56万元,净资产32,465.7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771.55万元。

(十)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

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07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的销售,太阳能光伏系统施工,供电、售电。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总资产6,314.05万元,净资产2,840.84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03.85万元。

(十一)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51%的股权,主营生产和销售管道燃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206,715.57万元,净资产82,986.2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3,606.59万元。

(十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给排水工程查勘施工,人力装卸,供水管道工程施工,道路施工,管网安装,水表安装,给排水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体育场馆设施工程。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7,064.86万元,净资产11,276.09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699.71万元。

(十三)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8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经营;双燃料汽车项目研发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公用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9,450.49万元,净资产8,685.54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96.03万元。

(十四)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

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4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要经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及污水处理项目投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68,763.26万元,净资产21,829.22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557.96万元。

(十五)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8,7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污水处理、环境污染治理及其配套设施的开发及销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及技术咨询。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九江市八里湖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4,590.20万元,净资产17,858.96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7.15万元。

(十六)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自来水生 产和供应、给排水设施工程建筑、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供水管网维修管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环境治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水务有限公司总资产298.76万元,净资产271.34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06万元。

(十七)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排水管网的建设;道路建设;土石方工程施工;污水处理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道路及管网的运营与维护;再生水资源利用;对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截止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漳浦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042.78万元,净资产2,041.05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80万元。

(十八)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

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616万元,公司拥有其80%股权,主营环保工程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咨询;城市污水收集处理(污染物减排);再生水利用;污水处理工程。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总资产2,615.43万元,净资产1,622.5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88万元。

(十九)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289.03万元,公司拥有其90%股权,主营市政管网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维护;市政养护工程;自来水、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及配套管理服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定南县洪城绿源管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4,604.89万元,净资产6,530.77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77万元。

(二十)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处理。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989.60

万元,净资产3,264.29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9.26万元。

(二十一)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拥有其100%股权,主营检测检验服务,环境保护检测,环保咨询服务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检测有限公司总资产200.46万元,净资产138.88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72.39万元。

(二十二)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267.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19,653.79万元,净资产11,879.26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61.07万元。

(二十三)江西洪城城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706.03万元,公司拥有其63%股权,主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江西洪城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资产68,651.14万元,净资产18,537.97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97.45万元。

(二十四)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5万美元,公司拥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合营公司,主营生产销售饮用水。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总资产5,628.73万元,净资产4,803.51万元,202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317.19万元。

2021年财务预算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2020年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发展态势以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因素,本着“求真、务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1年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项 目 合并产 量: 37,051万立方米(自来水)99,327万立方米(污水处理)

49,000万立方米(燃气)

2,451万立方米(CNG压缩天然气)560万公斤(LNG液化天然气)营业总收入: 748,228万元营业成本: 556,826万元

二、公司2021年资金来源及支出预算

1、资金来源:1,703,492.76万元

(1)年初银行存款:416,187.96万元

(2)营业总收入:757,426.06万元

(3)中央基建投资拨款:20,000.00万元

(4)其他收益:4,639.42万元

(5)营业外收入:522.15万元

(6)理财收益:30万元

(7) 银行贷款:504,687.17万元

2、资金支出:1,495,324.06万元

(1)生产成本、费用支出:585,370.60万元

(2)税金支出:33,219.95万元

(3)更新改造支出:61,115.92万元

(4)对外投资110,000万元

(5)还本付息:310,207.11万元

(6)预留生产周转资金:30,000万元

(7)股利分配:40,324.39万元

(8)-(29)项目建设资金合计:325,086.09万元

(8)牛行水厂二期工程:8,700万元

(9)红角洲水厂一期建设:2,500万元

(10)项目部提标改造工程:5,700万元

(11)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7,700万元

(12)城北水厂二期工程:2,100万元

(13)管网新建及改造项目:10,000万元

(14)洪城环保提标扩容项目:161,280.38万元

(15)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迁移及扩建工程:16,000.00万元

(16)温州开发区滨海第二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6,000万元

(17)萍乡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3,274.99万元

(18)九江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扩建(蛟滩污水处理厂)BOT项目:5,852.9万元

(19)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7,699.17万元

(20)老鹳塘提标扩容项目:1,939.65万元

(21)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3,914.78万元

(22)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1,157.84万元

(23)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133.04万元

(24)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2,940.56万元

(25)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0,000万元

(26)定南县2018-2020年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14,444.76万元

(27)城市燃气管网工程:29,748万元

(28)公用新能源莲伍LNG站:500万元

(29)光伏电站建设:3,500万元

2021年,公司将继续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依托集团战略定位,继续深耕资本市场,以公司发展需求和股东根本利益为核心,不断提升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回报。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议案五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784,409,025.73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663,909,525.2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295,954,318.2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29,595,451.82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2020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66,358,866.38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23,838,411.15元,减去2020年已分配股利246,489,971.2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643,707,306.2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48,038,3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4.21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99,124,145.77元,剩余244,583,160.50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以上方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议案六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业务的发展需要,有效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570,550万元,具体借款计划如下:

1、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280,000万元整,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对外项目投资。

2、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180,000万元整,主要用于: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及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3、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2,3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4、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1,5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温州弘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6、温州宏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8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7、南昌市自来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16,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及开具建设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8、江西绿源光伏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2,450万元,主要用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建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9、辽宁洪城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46,500万元,主要用于营口市城市污水处理PPP项目贷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0、盖州市洪城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9,000万元,主要用于盖州市双台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及开具运营期保函。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1、赣江新区洪城德源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8,000万元,主要用于赣江新区临空组团樵舍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12、丰城市洪投环保有限公司2021年授信计划16,000万元,主要用于丰城市老城区污水处理厂迁移及扩建工程项目贷款。公司拟对以上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55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根据上述子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各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公司预计在 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 ,适用本次审议程序: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七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受公司其他几位独立董事的委托,由我就2020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万志瑾:女,1957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南昌化工厂财务科长、南昌银行 (现更名为江西银行)营业部主任、稽核(审计)部总经理、监事。现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新培: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民建成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系副主任、系主任、副院长;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CIMA个人会员,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西财经学院教授;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史忠良:男,194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研究员)。历任中共江西省委学校教师、教务处长;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 教授。江西铜业、安源实业、泰豪科技、洪城水业独立董事,现任江西银行外部监事、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晓华:男,1972年2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哥伦比亚分校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孟菲斯大学计算化学博士后研究员,美国AutoZoneInc. 数据分析商业分析师,美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经理,中国MerkleInc.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高级总监,现任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大数据分析与市场营销总监;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 姓名本年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亲自 出席 次数其中:以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参加会议股东 大会 出席 次数
万志瑾121211006
余新培121211002
史忠良121211006
胡晓华121211002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余新培4400
万志瑾44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万志瑾1100
胡晓华11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胡晓华1100
史忠良1100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史忠良1100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对关联方所提供的商品形成依赖关系。

(二)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有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除此之外,未发现公司有其他担保行为。公司报告期内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12月31日的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三)公司对外委托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对外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高管任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经核查,李宽先生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等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上述高管的任职资格、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且个人综合素质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方面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发展。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并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交流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而且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审计团队,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严谨敬业,在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组织实施了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拟以现有公司总股本948,038,3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6,489,971.2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50.43%。

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证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江西证监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披露事项中的承诺仍在承诺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2020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促进了公司更加严格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二次会议,并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审计委员会四次,提名委员会一次,战略委员会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在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审议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决策过程中,我们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十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履行了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要求,且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做了披露,在报告期内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议案及文件,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抗风险能力,符合股东收益的最大化。

(十三)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四)董事、监事、高管薪酬

公司此次对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式有效、薪酬确定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且兼顾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薪酬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经营决策,促进公司决策水平的提高。

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更加尽职尽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议案八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明确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对新老股东股利分红的回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西省证监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在审慎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外部经济环境、过往盈利、现金流量状况和分红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以下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主要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分红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分红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充分考虑投资者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三、分红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一)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分红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应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分红规划。

(二)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且不得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三)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规划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

(二)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五、分红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对分红规划的调整应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并按照本规划第三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二)公司对既定的三年回报规划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并保证规划调整或变更条件和程序的合规和透明。

六、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议案九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首批被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专项报告审核和验证。

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将根据2020年的实际水平和2021年的审计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议案十

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文),根据江西证监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35号)的要求,经公司管理层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讨论,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酬将根据2020年的实际水平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司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议案十一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1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9,494.00万元,具体如下:

一、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21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

1、公司2021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购买商品自来水4,261.284,800.00协议定价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租赁房屋租赁34.5040.00协议定价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96116客服、抄表费1,310.281,462.00协议定价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租赁场地租赁及水电费546.38900.00协议定价
合计--6,152.447,202.00-
关联方交易类别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管道2,563.133,000.00招标价格
江西洪城给排水环保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管道、环保设备、供水设施39,970.5450,000.00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聚合铝、水表等配件2,547.026.500.00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工程物资、设备918.071,200.00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购买商品聚合铝736.65100.00招标价格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购买商品购买远程表4,661.015,500.00招标价格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工程施工517.58800.00招标价格
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设计服务431.38350.00招标价格
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工程施工0800.00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天然气销售5,387.285,500.00市场定价
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在线运维费1,496.581,682.00招标价格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设备481.32500.00市场定价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设备2,712.032,460.00市场定价
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采购设备2,133.843,000.00市场定价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工程施工0900.00协议定价
合计64,556.4382,292.00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7)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赣江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8)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永修工贸有限公司为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赣江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9)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福兴能源管控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0)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郑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1)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设计有限公司5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2)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份。洪城水业为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3)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南昌公共交通总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实际控制人,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4)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思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思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51%和49%的股权,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东,因此双方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15)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熊猫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6)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展有限公司49%和51%的股权,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7)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

王道光先生为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赣江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江西赣江水工泵业有限公司和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18)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江西华赣创意传播有限公司为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江西华赣文化旅游传媒集团有限公司76.33%的股权。因此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都是购买关联方商品或者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不会发生关联占款;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因此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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