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内容:新增2021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回避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该预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郭俊梅、潘再富、胥翠芬回避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新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原因
2021年2月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已提请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研催化公司”)与非关联方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潍柴空气净化公司”)、关联方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稀土研究院”)共同出资成立贵研催化剂(东营)有限公司(以下统称“贵研催化东营公司”),其中:贵研催化公司持股80%,潍柴空气净化公司和稀土研究院分别持股10%。目前,贵研催化东营公司尚待履行公司设立的相关程序。潍柴空气净化公司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为公司关联方之后,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新增向潍柴空气净化公司和稀土研究院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序号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方 | 2021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1 | 销售贵金属原材料 |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20156.70 |
2 | 科研项目合作 | 稀土催化创新研究院(东营)有限公司 | 160.00 |
六、独立董事对新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增加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且基于普通商业交易条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将新增公司2021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