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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公司代码:600455 公司简称:博通股份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经过风险评估,公司重点关注了战略管理风险、成本控制风险、人力资源风险、采购价格风险、市场营销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投资决策与实施风险、管理架构风险、研究与开发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等高风险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大于营业收入的1.5%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大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于营业收入的1.5%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小于营业收入的1%

说明:

对于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可由该缺陷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错报的重要程度来确定,该等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二是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判定结果(金额影响程度)高、且定性判定结果(导致错报的可能性)高。
重要缺陷定量判定结果(金额影响程度)高、且定性判定结果(导致错报的可能性)中,或是定量判定结果(金额影响程度)中、且定性判定结果(导致错报的可能性)中,或是定量判定结果(金额影响程度)中、且定性判定结果(导致错报的可能性)高。
一般缺陷定量判定结果(金额影响程度)低、且定性判定结果(导致错报的可能性)低。

说明:

据此判断该缺陷可能导致错报的可能性(高、中、低),包括但不限于: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控制环境无效;影响收益趋势的缺陷;影响关联交易总额超过股东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职能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公司对于外包工程控制失效,不能对其进度、工程质量实施即时监控。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的1%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资产总额的0.5%、且小于资产总额的1%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营业收入的1.5%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营业收入的1%、且小于营业收入1.5%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营业收入的1%
税前利润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税前利润的5%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税前利润的3%、且小于税前利润的5%该等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于税前利润的3%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影响本公司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资产安全目标的实现。对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公司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予以设置。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定量判定结果(损失程度)高、且定性判定结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高。
重要缺陷定量判定结果(损失程度)高、且定性判定结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中,或是定量判定结果(损失程度)中、且定性判定结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中,或是定量判定结果(损失程度)中、且定性判定结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高。
一般缺陷定量判定结果(损失程度)低、且定性判定结果(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低。

说明:

据此判断该缺陷可能造成损失的可能性(高、中、低),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行失效;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经营单位难以为继;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力度薄弱,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发现在日常管理方面还存在1项一般缺陷,具体为子

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在基建账户中核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表,相关表头填写不规范,但其没有对非财务报告目标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这1项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经过整改和检查,在2023年度内,公司所发现的上述1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和完善,执行情况良好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发现在日常采购管理方面还存在1项一般缺陷,具体为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在基建账户中核算的资产采购,相关采购申请单编号不规范,但其没有对非财务报告目标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这1项一般缺陷,公司积极进行整改,在2022年度内已将发现的缺陷全部整改完毕、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审计部和证券投资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遵循内部控制评价的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及客观性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通过现场测试,识别控制缺陷,落实整改计划,从而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王萍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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