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董事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2021-02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