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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胜天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最新会计准则,现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修订对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也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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