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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及

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自查发现,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 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公司”)因流动资金拆借占用非经营性资金44.16亿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归还18.45亿元,尚未归还金额27.56亿元(含资金占用利息1.85亿元)。

二、公司自查及整改情况

1、收回全部占用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义煤公司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8.45亿元,剩余金额27.56亿元(含资金占用利息1.85亿元)已于2021年4月20日全部归还,并按5.3%的年化利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1.84%)支付利息1.85亿元,解决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

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一方面,公司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运行,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加强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培训学习,提升相关人员守法合规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公司致歉说明

公司已经深刻认识到该事项的严重性,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该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切实采取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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