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核实和落实。现就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48,570.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98%。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2、上述担保事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被担保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其担保风险可控。为此,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没有强制公司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吴世农 李文莉 齐建伟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