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的核查意见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净环保”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3号)核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958.23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1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986.9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3,194.15万元(包含现金管理及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1,211.08万元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相关费用11.77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24.0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7,362.22万元,尚未存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现金管理利息收入807.9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分别同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第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上述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长环保”)、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新罗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龙岩第一支行 | 35050169770709399999 | 362.48 |
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 1410010119245319221 | 55.5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龙岩分行 | 432578891675 | 4.15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 171100100100670643 | 2,599.87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龙岩新罗支行 | 631884835 | 1.95 |
合计 | 3,024.01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详见附表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注1-5。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本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20,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公告》。按照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临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的额度从不超过20,000.00万
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资金划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日起至资金划回至募集资金专户日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77,362.22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做出决议及保荐机构经核查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赎回及尚未划回募集资金专户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福建海峡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 保本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服务 | 10,000.00 | 4.00 | 2020/4/17~2021/1/17 | 保本保收益 |
福建海峡银行龙岩分行营业部 | 大额存单 | 现金管理服务 | 10,000.00 | 3.80 | 2020/10/4~2021/1/4 | 保本保收益 |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 保本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 | 1.47-4.09 | 2020/4/20~2021/1/15 | 保本浮动性收益 |
泉州银行龙岩分行 | 定期存款 | 协议定期存款 | 15,000.00 | 3.50 | 2020/7/24~2021/1/24 | 保本保收益 |
厦门银行龙岩分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1.54-3.40 | 2020/10/23~2021/1/29 | 保本浮动收益 |
合计 | 72,000.00 | - | - | - |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认为: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197,958.2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5,986.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2020年4-12月:45,986.92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截止日项目投入进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 80,000.00 | 30,601.41(注1) | 30,601.41(注1) | 不适用 | 38.25% |
2 |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 60,000.00 | 2,415.51(注2) | 2,415.51(注2) | 不适用 | 4.03% |
3 |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 20,000.00 | 注3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 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 25,000.00 | 注4 | 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2,970.00(注5) | 12,970.00(注5) | 0.00 | 100.00% |
合计 | 200,000.00 | 45,986.92 | 45,986.92 |
述与国外机构、专家的技术合作开发进度较预期有所放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根据技术、市场变化动态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进行了合理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2年11月30日;
注5:扣除发行费用2,030万元后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970.00万元。
附表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
1 | 平湖市生态能源项目 | 不适用 | 5,220.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龙净环保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项目 | 不适用 | 7,807.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 | 不适用 | 5,463.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 | 不适用 | 9,272.8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德华 刘 欣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