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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越:海越能源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5

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ST海越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

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0585号《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的规定,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年报披露,公司自2020年以来存在通过贸易预付款的方式向前大股东海越发展、现大股东汇能鑫能源及其附属企业和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企业支付资金占用款的情形,截至2021年4月29日,资金占用余额合计14.53亿元。同时,因报告期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被出具否定的内控审计意见。

1.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85,088.9万元,其中往来款(包括贸易应退款、减资应收款等)余额84,558.8万元;保证金及押金243.8万元;拆借款102.3万元。前期我部已就资金占用事项向公司发出问询函。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1)上述其他应收款中“减资应收款、保证金及押金、拆借款”的业务背景、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应收对象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对于长期未收回的欠款,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前大股东、现大股东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现金流量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05,816.4万元,其中包括“往来款及其他”53,622.7万元,同比增长81.3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08,435.9万元,其中包括“付现费用及往来款”78,687.4万元,同比增长112.59%,“支付保证金”1,558.3万元,同比增长121.98%。请公司:(1)逐笔披露上述“往来款及其他”“付现费用及往来款”“支付保证金”项目涉及的具体业务内容、金额、收支对象名称以及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补充披露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支付的“付现费用及往来款”“支付保证金”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6亿元,其中受限金额为2,658.3万元,受限原因为定期存款质押、保函保证金。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定期存款质押、保函保证金的资金用途、资金使用主体,是否为关联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2)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或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4.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及贸易等业务。其中,公司本部主要经营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业务,在诸暨境内拥有5.2万吨成品油库,2200立方的液化气库以及配套的铁路专用线等附属设施和11座加油站。2018年、2019年、2020年本部油气业务销售总量分别为7.76万吨、60.59万吨、66.86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1亿元、28.03亿元、24.47亿元。请公司:

(1)区分本部经营的主要产品和业务类型,具体说明各主要产品对应的营业收入、毛利率、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等内容;(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近三年本部油气业务销售总量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各产品对应毛利率、销售单价变动是否符合行业趋势。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2020年系公司收购北方石油重组业绩承诺期满后的第一年,北方石油业绩大幅下滑,实现营业收入24.99亿元,同比下滑63.57%,实现净利润6,518.89万元,同比下滑46.28%。2017年至2019年,北方石油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0.69亿元、124.36亿元、68.59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9,414.13万元、11,665.62万元、12,135.89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19.77%、105.76%、

90.8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方石油100%股东权益评估值110,910.64万元,高于重组时交易价格104,000万元,未发生减值。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公司市场地位、所处行业发展情况以及竞争格局等,说明其净利润在业绩承诺期内连续增长、但期满后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变化趋势与同行业企业是否一致,承诺期内业绩是否真实、准确;(2)标的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44.84%,但净利润同比增长4%的原因及合理性;(3)对标的公司股东权益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步骤和详细计算过程,具体指标选取情况、选取依据及合理性,结合标的公司2019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以及2020年业绩大幅下滑的情形,说明权益评估值是否公允,减值测试结果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主要由海越资管、天越创业投资及公司参股的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营。2021年一季报显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63万元,同比减少973.79%,主要是海越资管新增投资所致。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近三年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2)股权投资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包括取得的分红、减资、股权转让和确认的合并报表利润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主要财务数据

7.年报披露,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1亿元,其中,油气业务实现收入24.47亿元,北方石油仓储、油品贸易实现收入24.99亿元。但公司存货规模较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3,487万元,2021年一季报显示,公司存货账面价值7,636万元,同比增长118.95%。请公司:(1)区分

具体业务类型、产品类型披露对应存货的期末余额及账面价值;(2)结合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存货周转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各业务类型的存货规模是否与收入规模相匹配;(3)补充披露2021年一季度公司存货规模上升的原因;(4)结合存货规模、公司对存货的控制权以及存货风险责任划分等事项,说明公司贸易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收入确认的原则、时点及具体依据,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7亿元,同比减少68.11%。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项汇总金额为1.9亿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70.46%。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预付账款大幅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2)预付账款前五名的具体名称,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与上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收到本函件即予以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就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待回复文件编制完成后按照要求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六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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