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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汉马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吉林)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汉马科技股票代码:600375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吉林通讯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0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马科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汉马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股份变动系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引起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6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汉马科技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汉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吉林
本次权益变动汉马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98,574,247股,使得信息披露人持股比例由5.03%下降至4.27%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汉马科技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报告书、本报告书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安徽省国资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吴吉林
性别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62201196803******
住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阳光带海滨城一期******
通讯地址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0层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汉马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98,574,247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比例被动稀释。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汉马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吉林先生持有汉马科技27,954,017股股份,占汉马科技总股本的5.03%。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吉林先生持有汉马科技27,954,017股股份,占汉马科技总股本的4.2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98,574,24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5,740,597股增加至654,314,844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参与认购此次增发的股份,导致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汉马科技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汉马科技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汉马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1、汉马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55-8323038

3、联系人:黄岗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吉林

签字:

签署日期:2021 年 5月1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票简称汉马科技股票代码600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吴吉林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中国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1栋A座30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减少■(数量不变,持股人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27,954,017股 持股比例: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76% 变动后持股数量:27,954,017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2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汉马科技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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