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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宁波韵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8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宁波韵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韵升粘结磁体有限公司、北京盛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盛磁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3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47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宁波韵升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宁波韵升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2%≤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2%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50万元(含)~500万元50万元以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4、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导致损失;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5、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2 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缺陷:公司对重要文件的保密措施和监管方式的实施尚不完善,存在信息泄漏和流失风险。

缺陷整改情况:规划数据中心超融合私有云集群和文件加密系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数据、研发、工艺等技术资料进行有效管控并设置不同人员的密级权限。

(2)缺陷:现有部分工序的生产布局模式不能完全匹配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缺陷整改情况:以精益生产为原则,对部分场地、设备重新规划和布局,有效减少工序间流转时间,降本增效。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缺陷:人才的专业素质与培养速度与事业部制下细分市场业务的快速发展未能完全衔接和匹配,缺少定制化的培训教材。

缺陷整改情况:2020年度人资部已完成培训体系的搭建,根据对各事业部培训需求的调研,将公司内部人才划分为四个类别,分别为应届生、蓄水池、中层及核心骨干、高层四个层级,制定、实施了相应的规范化课程,并将在日后的工作中持续开展。

(2)缺陷:信息化系统建设不能完全满足事业部业务发展的运营需求,信息系统整合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加强。缺陷整改情况:制度建设方面:已建立各项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有效规范信息系统的运作。系统建设方面:完成坯料MES系统的二次开发建设,实现从原材料到坯料的全流程数据追溯功能;成品MES系统正在有序推进中。完善下属单位现有的SAP系统,对成本分摊规则、作业价格的核算、批次管理等进行了系统的优化,达到规范流程和简化操作的目的。SPC系统软件已开发完成并有效运行,实现了对关键过程的预防控制目的。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内控管理。2020年结合公司组织架构优化,对各类文件和流程进行适宜性评审,

重点完善外协加工管理制度、业务风险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制度等。2020年度公司继续以全流程审核与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稽核方式,发掘内部隐患和持续改进机会,2020年度公司共开展内部全流程审核4次,专项审核7次,特殊过程审核3次,通过缺陷整改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内控风险防范能力。

(2)培训文化。建立以韵升大学为载体的培训体系,为不同层级的人员提供管理理念和技能培训的平台。2020年度已开展高层EMBA培训班、中层干部培训班、大学生培训班等课程;充实内训机制,根据2020年度讲师名单,共组织开展34场各类专业知识培训,受众约1400人次。同量子大学合作,建立韵升大学在线学习平台,截止2020年12月,共有911人参加学习,人均学习时长34.9h。

(3)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10月通过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信息生产体系建设方面,以精益思想为指导,着力打造精细化运营管理模式,持续推进MES生产执行管理系统的建设,截止到2020年12月坯料生产MES系统的二次开发已经顺利完成并运行,目前正在推进成品MES系统的开发,为精细化生产和质量监控提供新的依据。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评价测试期间,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0年度,公司在推进和完善事业部制的过程中,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巩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的成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竺晓东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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