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22202220222022】】】】0005000500050005号号号号
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池业务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5日,你公司公告称,公司在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开展资产池业务,2020年3月13日-23日累计向浙商银行资产池存入4亿元,同时累计融出资金本金4亿元,融资期限1年。上述货币资金受限情况及负债情况未在2020年年报中披露。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模式及业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存放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融资额度及存贷款利率,受限资金规模及解除限制条件等;(2)开展上述资产池业务的背景、目的,说明存入大额本金同时增加等额有息借款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参与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决策人员、决策时间和业务实际开展期间,是否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请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上述融资款项的起始日及到期日、最新余额及还款安排、具体用途和最终去向,核实
是否流向
上市公司其余受限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货币资金
合货币资金受限情形
货币资金,
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
,,
,是否存在为其他方违规提供担保等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的限制性
用途。
是否存在为其他方违规提供担保等潜在的合同安排或潜在的限制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请公司全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核实
资产和负债
核实进行会计确认和列报披露
进行会计确认和列报披露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资产
情形。
是否存在其他影响资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