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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纸业:恒丰纸业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7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1-00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1年4月15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等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上年 预计金额 (万元)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3
牡丹江恒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400372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1500637
小计:19101012
向关联人租赁专用线及土地使用权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24
小计:1024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17
牡丹江恒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511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202
小计:7530
向关联人销售能源和动力牡丹江恒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3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50
小计:21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50691
牡丹江捷运装卸有限责任公司13065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036
小计:880792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
牡丹江恒丰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00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1110
小计:4127
合计:29371888

年预计金额4,4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1-2月份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490.0230.15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30005.94466371.26公司麻浆制造技术取得突破,预计材料采购量增加。
小计:301046.02640
向关联人租赁专用线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0024100
小计:524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2.891171.64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201.9320.19
小计:50119
向关联人销售能源和动力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50.480.2
小计:50.2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250100691100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1009.66363.47
小计:1350727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311722.36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1114.471013.15
小计:3127
合计:44511437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89,100,000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法定代表人:徐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卷烟纸等纸张及滤嘴棒纸,出口工业用纸,文化用纸,生活用纸,进口造纸用木浆,脱水网,化学助剂,造纸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0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法定代表人:徐祥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不带分装的包装种子;汉麻籽深加工、秆芯新材料制备及生物活性成分检测分析;化妆品、食品、保健品、药品、新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汉麻花、叶加工及销售;水稻种植、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汉麻功能产品、复合材料及加工技术设备的开发经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理财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恒元汉麻与本公司受控于同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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