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三)2020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五)会议由董事长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徐祥、李迎春、关兴江、潘泉利、李劲松、施长君六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计支付其2020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