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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种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2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3年8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一虹、魏彦珩和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张绍平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周一虹担任。2023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一虹、王花、董事高凌军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周一虹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3年1月3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会议,由公司财务总监武兴旺报告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总经理张绍平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2023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3年

第二次会议,沟通审阅大信(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信”出具的《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并形成审阅意见。 (三)2023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形式召开了 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3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五)2023年8月28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六)2023年10月3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形成审阅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始前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委

员会、财务总监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协商确定了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根据审计时间安排,大信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内控审计报告。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指导内部审计,审阅内控评价报告

为更好的推动内控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审计委员会突出了内控检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及内控工作做了必要的指导和督促,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

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并形成了审阅意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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