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江通信:长江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办理登记签到手续。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利,列席代表不享有上述权利。

五、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视同弃权处理,其中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请现场参会的投资者务必在2021年6月15日前向公司登记并于本次大会当日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主动配合公司园区物业做好现场个人事项登记、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结果需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现场会议结束。会议会务组将现场投票结果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将最终表决结果回传后公告。

八、本次会议设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进行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14:30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熊向峰先生

序 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执行人
第一项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熊向峰
宣布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梅 勇
第二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赖智敏
议案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赖智敏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赖智敏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赖智敏
议案五、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赖智敏
议案六、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梅 勇
议案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周锡康
议案八、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银香
议案九、《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梅 勇
议案十、关于聘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梅 勇
议案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梅 勇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梅 勇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梅 勇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梅 勇
第三项议案表决:
宣读表决方法并推选监票人熊向峰
计票与监票监票人
第四项宣布表决结果梅 勇
第五项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第六项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梅 勇
第七项宣布大会结束熊向峰

目 录

议案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

议案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

议案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 6

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议案五: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议案六: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

议案七: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

议案八: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议案九:《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5议案十:关于聘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议案十一: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41

议案十三: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44

议案十四: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46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7亿元,同比增长0.2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44万元,同比下降26.01%。公司净利润的减少主要是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来自于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营业收入176,619,036.17176,267,835.870.20147,704,241.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436,886.81112,772,513.41-26.01232,323,134.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939,893.71105,864,157.44-15.99212,781,93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43,169.57-77,497,691.01不适用-38,625,694.16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98,096,258.381,957,137,282.202.091,901,561,946.58
总资产2,178,866,968.152,094,514,196.644.032,015,466,223.46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说明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6,619,036.17176,267,835.870.20
营业成本142,599,010.62152,535,738.88-6.51
销售费用15,400,099.6315,939,419.75-3.38
管理费用26,948,101.9534,397,768.90-21.66
研发费用10,966,044.185,460,552.96100.82
财务费用-1,407,429.37-3,517,991.6659.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43,169.57-77,497,691.01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850,680.7927,304,396.7427.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04,249.79-61,544,410.5374.81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1,135,970.000.0517,252,883.900.82-93.42说明1
预付款项5,782,350.110.2712,379,945.040.59-53.29说明2
其他应收款6,975,655.350.322,592,003.830.12169.12说明3
存货7,991,944.810.3717,509,054.950.84-54.36说明4
在建工程3,038,966.020.142,216,828.680.1137.09说明5
开发支出2,142,058.560.101,134,197.140.0588.86说明6
递延所得税资产0.000.001,418,325.560.07-100.00说明7
应付票据14,369,714.000.664,154,876.660.20245.85说明8
应付账款62,383,082.842.8637,589,533.531.7965.96说明9
预收款项4,500.000.0012,251,812.930.58-99.96说明10
应交税费9,370,089.860.436,410,981.330.3146.16说明11
合同负债1,460,718.970.070.000.00100.00说明12
预计负债0.000.00762,779.950.04-100.00说明13
递延收益500,000.000.020.000.00100.00说明14
其他流动负债9,384,991.810.431,111,912.000.05744.04说明15

其他说明

说明1:应收票据较上年期末减少93.42%,主要系本期收到应收票据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说明2: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53.29%,主要系本期加强现金流管理、减少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说明3: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169.12%,主要系支付项目履约保证金所致;

说明4:存货较上年期末减少54.36%,主要系公司加速存货周转所致;

说明5: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37.09%,主要系公司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的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说明6:开发支出较上年期末增加88.86%,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说明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期末减少100.00%,主要系长盈公司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所致;

说明8:应付票据较上年期末增加245.85%,主要系本期调整融资结构、增加票据使用规模所致;

说明9:应付账款较上年期末增加65.96%,主要是本期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采购付款进度所致;

说明10:预收款项较上年期末减少99.96%,主要系本期项目预收款同比减少所致;

说明11: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增加46.16%,主要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说明12:合同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00.00%,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本期确认符合合同负债的预收货款所致;

说明13:预计负债较上年期末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获取法院判决书,将去年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入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说明14:递延收益较上年期末增加100.00%,主要系本期收到未满足确认收益条件的政府补助所致;

说明15: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744.04%,主要系本期涉诉事项导致很可能发生损失所致。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91,031,584.64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8,206,316.92元。

公司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436,886.81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年00.509,900,00083,436,886.8111.87
2019年01019,800,000112,772,513.4117.56
2018年03.6071,280,000232,323,134.2630.68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现将该事项报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严格控制风险的提前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可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包括由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筛选后,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性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将对2021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视现金流情况作出理财产品赎回的安排,投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负责资金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将对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预留足够的资金用于日常支出。公司使用短期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

(二)理财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方式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资产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0年1-12月2019年度
资产总额217,886.70209,451.42
负债总额18,077.0713,737.69
净资产额199,809.63195,713.73
营业收入17,661.9017,626.78
净利润8,343.6911,27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2,464.32-7,749.77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五、截至目前,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类型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实际收益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1保本收益型理财2,0002,00019.540
合 计2,0002,00019.54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2,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1.0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0.23%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2,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3,000
总理财额度5,000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披露和审议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2021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予以报告。

一、关联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二、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技术服务、物业服务、水、电、汽,租赁办公场所等;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现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方2021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0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销售商品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1,5006.20%2,00010.30%1,0905.61%
武汉烽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008.26%////
其他关联方3,00012.40%2,40012.36%1,3266.83%
小计6,50026.86%4,40022.66%2,41612.44%
采购商品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2,00014.37%//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1,5007.96%////
其他关联方4,00029.20%1,0007.18%1511.08%
小计5,50029.20%3,00021.55%1511.08%
合计/12,000/7,400/2,567/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37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夏存海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润3,969万元。

(三)其他说明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集团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近三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财务公司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平均水平。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平均水平。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公司依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为财务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在公司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讼、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

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将每月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并根据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财务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及财务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1年。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

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事务所”)审核了财务公司管理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管理涉及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作出的评价与认定。天职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大唐电信财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1]20959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未发现财务公司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七、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尚未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亿元,贷款余额为 0亿元。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拟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大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存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事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勤勉尽职、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治理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0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符合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七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决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决议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2020/4/281、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
7、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11、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4、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5、关于聘用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6/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7/8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2020/8/271、2020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
2、2020年上半年财务工作报告
3、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2020/10/291、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11/19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12/18关于挂牌转让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8.42%股权的议案

化产业布局,推动智慧交通业务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对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进行了事前指导。委员会要求经营班子成员围绕落实“内生+外并+创孵”的发展模式,克服疫情影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智慧交通业务发展,努力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委员会成员出席各次会议,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内部有效性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详见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召开了三次会议,对提名巴继东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和李银香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议,认为提名的副总裁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委员会还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认为对高管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市场行业水平和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和考核标准,2020年度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员人员报酬情况真实、准确。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详见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与授权,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充分发挥了董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涉及利润分配、补选董事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予以组织实施并完成。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25份,始终坚持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开透明,并严格执行公告披露审批流程,做好公告文件归档管理,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

六、投资者保护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年度,公司并通过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充分尊重和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就2019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组织召开了投资者网上说明会,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2020年湖北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接待日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互动。

七、董监高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公司的规范运作,强化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2020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交所、湖北证监局、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董事长参加了湖北证监局组织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规培训”,董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湖北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规范发展专题培训”,2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上交所组织的“2020年上市公司第二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总体而言,2020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组织职责,积极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指导并支持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确保了公司各项年度经营指标顺利实现。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更加勤勉尽责,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带领经营班子,加快产业布局,加强市场开拓,加速新动能培育,努力提升经营质量和管理效能,全力以赴推动长江通信实现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懈努力。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受监事会委托,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对公司发展、财务状况以及董事、经营管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行。现就2020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0年4月28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8)2020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年10月29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表决程序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过去的一年,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带领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管理工作,全力打好了“十三五”收官的攻坚战,公司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在此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辛勤工作及所取得的经营业绩表示肯定,

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继续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高经营质量。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学习、恪尽职守,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由王仁祥先生、李银香女士、温世扬先生组成。

王仁祥先生:1997年1月至2001年5月历任武汉工学院管理学院教师、工业外贸系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2001年5月至2014年5月任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14年5月至今任武汉理工大学金融创新与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银香女士:2003年至2007年担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2010年7月至今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温世扬先生:1988年至2012年先后任武汉大学法学系副主任、法学院副院长。2013年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商研究》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两次股东大会:2019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仁祥、温世扬均亲自出席会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本年度公司召开7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按规定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王仁祥7700
温世扬7700
李银香2200

合独立董事工作的开展。

(二)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我们积极出席并主持了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议案,并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查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年度,在参加董事会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和指导工作,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等进行考察;并通过电话或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情况;

4、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涉及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的管理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91,031,584.64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8,206,316.92元。

公司2020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3,436,886.81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能严格遵守并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相关承诺事项,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定期公告4份,临时公告41份,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内,严格遵守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公司各项生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公司进一步修订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手册》,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我们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董事长、独立董事的选举工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各类会议9次,其中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3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依法合规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公司产业布局和智慧交通业务发展进行了讨论,对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指导。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对本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

3、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公司关于董事津贴制度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了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薪酬;对第八届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补选的董事以及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公司运作规范,财务运行稳健,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研究各项重要议题并发表独立建议,在

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积极发挥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充分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21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要求,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继续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仁祥 李银香 温世扬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用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17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

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职业资质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在其他单位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字会计师余文琪中国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揭明中国注册会计师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8年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19年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19年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9年-2020年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9年-2020年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18年-2020年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0年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2020年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0年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19年-2020年常熟市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8年-2020年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0年2021年
财务审计费用(含税)4949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1010
合计(含税):5959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重新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03年)已不适用当前的监管要求,将予以废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共六章、三十条,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变更,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其中需各位股东、股东代表重点审议的是第四章《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其他内容均不超出《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附件。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以及本届董事会提名,拟推荐熊向峰先生、任伟林先生、余波先生、李荣华先生、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吴海波先生、高永东先生、任伟林先生、李荣华先生、余波先生为股东单位提名,熊向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向峰,男,汉族,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光纤光缆部副主任、电缆厂厂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任伟林,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武汉市国资办副处长,武汉市委研究室综合一处处长,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工作部部长,董事长助理。现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武汉长江经济联合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余波,男,汉族,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融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武汉高科医疗器械园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李荣华,男,汉族,1963 年6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交通部长江航运经济技术研究所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主持工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正部长级。201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海波,男,汉族,1974年8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子系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高永东,男,汉族,1965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 年参加工作,曾任武汉邮科院情报所图书馆馆长、烽火通信技术中心资源服务部经理、烽火科技学院情报信息部主任、武汉邮科院科技发展部副主任等职务。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信息化部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三: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届董事会提名,拟推荐李克武先生、李银香女士、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克武,男,汉族,1966年3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校办副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法研究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李银香,女,汉族,1969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教授、高级会计师,研究生导师。曾任文华学院财务负责人,现任湖北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兼任湖北亿钧耀能新材有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江小平,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教授,研究生导师。2011年3月至2019年2月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现任中南民族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兼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四: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提名,拟推荐罗锋先生、卫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即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罗锋,男,1976 年9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武汉邮政局计划财务部会计,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纪审监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主管、纪检监察主管兼财务审计,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纪审监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兼审计部主任。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卫红,女,1970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省黄冈市经委工业供销公司财务科出纳、主管会计、财务经理,红桃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市场财务管理专员、稽核经理,江汉大学文理学院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武汉光谷进出口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执行经理。现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附件: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要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前述“重大业务往来”系根据《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第九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十条 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系发表声明。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

第十三条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应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等书面文件报送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书面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将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但可以作为董事候选人选举为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连续出现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除出现前述情况及《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被免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公开的声明。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规定人数时,该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提出辞职的独立董事应继续履行职务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

第十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补足独立董事的人数。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其他条文赋予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确定或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七)除上述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

(一)同意;

(二)保留意见及理由;

(三)反对意见及理由;

(四)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全体独立董事年度报告书,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工作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公司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必要时可组织独立董事实地考察。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

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第二十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过”、“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经2003年12月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