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375,832,110.19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37,583,211.02元,加上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30,363,229.72元,扣除2020年7月已实施的利润分配245,658,488.72元,本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2,953,640.17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6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256,824,783.67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5,021,961.15元的30.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1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