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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2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2021-10号)。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申)4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21年1月26日,申请人千尊汽配以莱州华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和可能为由,向莱州法院申请对莱州华汽进行重整。莱州法院查明,申请人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享有到期债权,经莱州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另查明,莱州华汽生产的刹车盘(毂)等汽车配件在同行业中享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较为先进的机加工流水线,莱州华汽亦具有重整意愿,具有重整的价值和可能。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千尊汽配对莱州华汽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山东文济律师事务所担任莱州华汽管理人。

二、申请破产重整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莱州市云峰北路3589号法定代表人:李卫科注册资本:人民币8695.3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36134487641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摩擦材料制品、刹车盘(毂)类汽车配件、其它机械配件及纸盒、木箱、塑料袋等包装产品。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莱州华汽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0%,莱州新浩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莱州华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破产重整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取决于法院裁定的破产重整方案。

四、风险提示

莱州华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破产重整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鲁0683破(申)4号;

(二)《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鲁0683破6-1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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