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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燃气: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1日12: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董事赵旭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委托董事佟韶光参加会议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事前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进行了重点审核,并取得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召开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取得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一季度报告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任建春女士、李建勋先生、张蕴奂先生、赵岩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春燃气修改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此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安排另行公告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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