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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山半年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1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BAIYUNSHAN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 8月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董事出席了第六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其中,执行董事陈矛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黄龙德先生与邱鸿钟先生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执行董事倪依东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三)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声
    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经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
    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本集团与本公司本报告期之财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六)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本公司对
    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本半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
    时,以中文本为准。
    目录
    一、释义?
    二、公司简介?
    三、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四、董事会报告?
    五、重要事项?
    六、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十、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半年度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广药白云山指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报告期指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 
本报告期后指 
本报告期末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止期间,即自 2015年 7月 1日起至 2015年 8月 15日止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广东监管局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章程 
港交所上市规则指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交所上市规则指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条例指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标准守则指 
港交所上市规则下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广药集团指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星群药业指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一药业指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陈李济药厂指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奇星药业指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 
潘高寿药业指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敬修堂药业指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王老吉药业指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汉方指广州白云山汉方现代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拜迪指广州白云山拜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广西盈康指广西盈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指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医药公司指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采芝林药业指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医药进出口指广州医药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指广药白云山香港有限公司 
诺诚公司指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山股份指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白云山制药总厂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化学制药厂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化学制药厂 
何济公药厂指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天心药业指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光华药业指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明兴药业指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白云山和黄公司指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百特侨光指广州百特侨光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医药科技指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医疗健康产业公司指广州白云山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白云山大健康酒店指广州广药白云山大健康酒店有限公司 
化学药创新中心指广州白云山化学药创新中心 
威灵药业指白云山威灵药业有限公司 
维医公司指广州白云山维医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百特医疗指广州百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亳州白云山制药指亳州白云山制药有限公司 
广药总院指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金鹰基金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中文名称: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广药白云山 
  英文名称:
    GUANGZHOU BAIYUNSHAN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英文名称缩写: GYBYS
    2.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3.董事会秘书:陈静 
    证券事务代表:黄雪贞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号 
  电话:(8620)6628 1218 / 6628 1219 
    传真:(8620)6229 1229 
    电子邮箱: chenj@gybys.com.cn / huangxz@gybys.com.cn
    4.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号 
    邮政编码: 510130 
  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gybys.com.cn 
电子邮箱: sec@gybys.com.cn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香港金钟道 89号力宝中心第 2座 20楼 2005室
    5.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本公司半年度报告的互联网网址:
    http://www.sse.com.cn 
  香港登载本公司半年度报告互联网网址:
    http://www.hkex.com.hk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股票上市交易所名称及编码: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代码:600332      A股简称:白云山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码:0874        H股简称:白云山
    7.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7年 9月 1日 
    首次注册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号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15年 2月 11日 
  变更注册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 45号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未经审计) 
上年同期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人民币千元)   10,472,156    10,020,290              4.51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775,023       673,659             15.05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769,795      659,693             1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千元) 
1,273,322  1,167,005  9.1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元)
    0.99  0.90  9.13 
    利润总额(人民币千元)      962,981      855,972             12.50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未经审计) 
上年度期末 
(经审计)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千元) 
   8,135,434     7,739,301              5.12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16,490,770    14,210,784             16.04 
    归属本公司股东的每股股东权益(人民币元)
    6.30          5.99              5.14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未经审计) 
上年同期 
(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00 0.522 15.05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600 0.522 15.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596 0.511 16.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4 9.73 减少 0.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47 9.53 减少 0.06个百分点 
    注: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人民币千元)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42,665 
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当期转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37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04 
委托贷款损益(81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808) 
所得税影响数(1,67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297) 
合计 
5,228 
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经营业务范围:(1)中西成药、化学原料药、天然药物、生物医药、化学原
    料药中间体的研究开发、制造与销售;(2)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和进出
    口业务;(3)大健康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及(4)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养
    生养老等健康产业投资等。
    总体业务回顾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根据“管理效益年”的发展思路,通过“振兴大南药、发展大健康、推进大商业、开拓大医疗”的“四轮齐驱”,加大营销创新,积极改善产业结构,进一步深化一体化运作,强化规范管理与内控工作,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医改政策以及市场激烈竞争等所带来的影响,从而使本集团业务保持平稳增长的势头。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0,472,156千元,同比增长 4.51%;利润
    总额为人民币 962,981千元,同比增长 1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775,023千元,同比增长 15.05%。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一是加快推动新药研发、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推进大南药业务的转型升级。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创新驱动战略初显成效。白云山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自去年 10月成功仿创上市以来,销售态势良好,2015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超人民币 1亿元,上市不足一年已成为白云山制药总厂第二大品种;中一药业的安宫牛黄丸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56%;陈李济药厂的“昆仙胶囊”获欧洲发明专利授权,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83%。
    二是继续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围绕“时尚、科技、文化”三个重点,不断巩固王老吉在凉茶行业的地位。(1)加强渠道管理,深入分析王老吉凉茶的销售渠道运作,从
    传统、餐饮、礼品三个销量较大的渠道着手,同时拓展现代渠道和特通渠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上半年,市场基础工作、形象及产品销量均有提升;(2)成立王老吉
    北方总部,建立王老吉“南北双核”战略布局;利用南沙优越的区位条件,将王老吉总部落户南沙,加速品牌全球化;完成凉茶生产基地——王老吉大健康产业(雅安)生产基地的一期全面量产工作,实现产能提升;(3)做好法务维权工作,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保障未来发展;(4)积极布局“互联网+”,发布 2015年“超吉+”战略,携手腾讯、微
    信、京东、苏宁易购等合作伙伴,打造一套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超级平台;(5)做好文化、
    公益营销。发挥王老吉作为凉茶始祖的深厚历史底蕴优势,建成王老吉凉茶博物馆北京馆,并发起成立“中华老字号百年品牌联盟”,联合 50家中华老字号振兴民族品牌;在全国率先建立王老吉校园足球俱乐部,成立王老吉校园足球发展基金,支持青少年足球事业的发展。
    三是继续加快推进大商业板块的发展,线上线下业务齐头并进。(1)线下销售方面,
    本公司属下合资公司——医药公司于本报告期内与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达成关于药品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战略合作,与华南地区最大的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合作启动了智慧药房项目建设,与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签订了现代医药物流延伸服务合作协议;第三家健民现代社区药店——坐落于广州南部番禺区的光明店正式开业。(2)线上电商
    发展方面,本集团携手九州通医药集团和赛柏蓝公司,重点打造“微商”升级版“医药云商”,还就首个云商项目——打造“白云山铁玛”创新商业模式进行合作。
    四是大力开拓大医疗,大医疗板块取得了突破。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医疗健康产业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4,650万元增资广州白云山医院(有限公司)(“白云山医院”),成为持有其 51%股权的第一大股东;同时,积极推进西藏林芝白云山藏式养生古堡项目。
    五是积极推进本集团的科技研发资源整合,加大科研投入。(1)本报告期内,本集
    团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32项、PCT国际专利 2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2项、PCT国际专利 1项。(2)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获得多项科研奖项:由广东药学院、白云山和黄公司
    等四家单位联合申报的“调肝启枢化浊法防治糖脂代谢紊乱性疾病基础与应用研究”项
 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白云山制药总厂的《头孢克肟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专利荣获中国第十六届专利奖优秀奖;敬修堂药业“名优中成药清热消炎宁系列产品技术创新研究及其应用”项目获得了“2014年度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潘高寿药业“一种含中药提取物的润喉糖”在国际发明展览会上获得发明创业奖银奖;潘高寿药业和广州汉方的“对川贝母新基源太白贝母列入《中国药典》的研究与应用”获得 2015 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星群药业“夏桑菊颗粒质量标准研究及其产业化应用”获得 2014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一等奖和 2014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中一药业的“MES(制造执行系统)在中成药生产过程管理控制中的研究与综合应用”、陈李济药厂的“中药胃肠分溶双层丸(补脾益肠丸)工艺及质量控制技术提升与应用研究”和天心药业的“无菌微粉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其在头孢粉针剂中的应用”分别获得 2014年度广州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潘高寿药业“一种主治子宫肌瘤的中成药和制备、质量控制方法”荣获广州市专利奖二等奖。(3)本报
    告期内,在重大科研项目立项方面,广州拜迪“新型抗肿瘤疫苗的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立项,获国家财政专项人民币 800万元,省财政专项人民币 1990 万元;白云山制药总厂“广药‘白云山’大南药国内临床急需药物大品种产业化”项目获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专项立项,获省财政专项人民币 520万元;王老吉药业广东省凉茶(王老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获得立项;广州汉方“广州白云山汉方提取分离技术研究院”获得 2015 年广州市科技计划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立项。
    六是强化规范性管理,继续深化资源整合工作,推进一体化运作。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着重提升集中采购在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协调、规范与效益、风险可控等方面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将集中采购向纵深推进;同时,积极推进营销、科技等其他方面的资源整合工作。
    本报告期,本集团制造业务的毛利率为 44.67%,同比上升 0.74 个百分点;贸易业
    务的毛利率为 10.06%,同比上升 2.79个百分点。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的医药零售网点共有 32家,其中,主营中药的广州采芝林药业连锁店 31家,盈邦大药房 1家。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项目 
本报告期 
(人民币千元) 
上年同期 
(人民币千元)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10,472,156        10,020,290  4.51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0,401,305         9,942,920  4.61 
    营业成本       6,607,107         6,453,610  2.38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6,590,425         6,434,992  2.42 
    销售费用       2,240,816         2,159,618  3.76 
    管理费用         675,134           616,146  9.57 
    财务费用注 1        (17,729)           (3,043)(48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3,322  1,167,005  9.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注 2 
(291,748)(170,481)     (71.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注 3 
36,115  (108,807) 133.19 
    研发投入 157,628  147,437  6.91 
    注:
    (1)财务费用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属下企业通过合理调配
    资金,努力提高资金运营效率而使利息收入大幅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支
    付购买广药总院的款项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与上年同期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本集团偿还
    银行借款与支付股息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无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启动的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股份暨发行股份购买广药集团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 2013年实施完毕。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及员工持股计划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本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2015年 7月 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事项。2015年 7月 10日,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资料。目前,本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工作。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基本按计划完成计划进度。下半年,本公司将继续按照计划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以实现
 本年度的经营目标。
    (二)行业、产品及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表 
    主要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人民币千元) 
同比增减 
(%) 
毛利率 
(%) 
同比增减 
(百分点) 
医药健康 10,401,305 4.61 6,590,425 2.42 36.64 增加 1.36个百分点
    2、本报告期内,分产品情况表 
    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 
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 
同比增减(%) 
主营业务成本 
(人民币千元) 
同比增减(%) 
毛利率(%) 
同比增减 
(百分点) 
制造业务 7,987,222 5.13 4,419,266 3.74 44.67 
    增加 0.74个
    百分点 
贸易业务 2,414,083 2.92 2,171,159 (0.18) 10.06 
    增加 2.79个
    百分点
    3、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业务的地区销售情况如下: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人民币千元) 
同比增减 
(%) 
华南 
5,623,792  3.87 
    华东 
1,773,005  (4.44) 
    华北 
1,310,327  27.90 
    东北 
177,930  20.75 
    西南 
1,043,337  10.74 
    西北 
309,264  4.34 
    出口 
163,650  (37.73) 
    合计 
10,401,305  4.61
    (三)财务状况分析
    1、资金流动性 
    于 2015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为 1.40(2014年 12月 31日:1.47),速
    动比率为 1.10(2014年 12月 31日:1.04)。本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8.78次,比
    去年同期减慢 11.90%;存货年周转率为 5.21次,比去年同期减慢 6.31%。
    2、财政资源 
    于 2015年 6月 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4,046,969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3,029,136千元),其中约 99.34%及 0.66%分别为人民币及港币
    等外币。
    于 2015年 6月 30日,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为人民币 670,273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560,530千元),其中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624,965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 560,530千元),长期借款为人民币 45,308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0元)。
    3、资本结构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本集团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 7,895,950 千元(2014 年12月 31日:人民币 6,061,527千元),比期初上升 30.26%;长期负债为人民币 245,390
    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190,278千元),比期初上升 28.96%;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8,135,434千元(2014年 12月 31日:人民币 7,739,301千元),比期初上升 5.12%。
    4、资本性开支 
    本集团预计 2015年资本性开支约为人民币 13.93亿元,其中 2015年上半年已开
    支人民币 1.50亿元(2014年上半年:人民币 2.49亿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厂房
    基建、购建机器设备、信息系统建设等。本集团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满足资本性开支计划所需资金。
    5、外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收入、支出、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或以人民币结算,所以并无重大的外汇风险。
    6、或有负债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并无重大或有负债。
    7、本集团资产抵押详情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药白云山香港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原值港币 8,893 千元、净值港币 6,509 千元,及投资性房地产原值港币6,843千元、净值港币 4,051千元作为抵押,取得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贷款港币 300 千元,信用证和信托证总额度港币 100,000 千元,已开具未到期信用证美元 269千元、日元 132,692千元。
    8、银行贷款、透支及其他借款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银行借款为人民币 670,273千元(2014年 12月31日:人民币 560,530千元),比期初增加人民币 109,743千元,以上借款包括短期借款人民币 624,965千元和长期借款人民币 45,308千元。
    9、资产负债率 
    截至 2015 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为
    49.37%(2014年 12月 31日:43.99%)。
    10、重大投资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额外投资。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1、拥有丰富的产品与品牌资源:
    (1)产品方面:在糖尿病、心脑血管、抗菌消炎、清热解毒、肠外营养、止咳镇
    咳、跌打镇痛、风湿骨痛、妇科及儿童用药、滋补保健等领域形成齐全的品种系列。拥有各类剂型 25余种、近 2000个品种规格,独家生产品规超过 100个。
    (2)品牌方面:本集团目前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9项、广东省著名商标 22项、广州
    市著名商标 31项。其中,“白云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国消费者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牌之一。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白云山股份暨发行股份购买广药集团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集团在整合品牌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大品牌战略,实现品牌营销策划模式由零散企业品牌向统一的集体战略品牌群转变,并在振兴大南药的基础上,发展大健康产业,推进医疗健康新业态的发展,将品牌价值从传统医药产品向新的大健康产品辐射。
    2、拥有悠久的中医药历史和文化软实力。拥有陈李济药厂、潘高寿药业、敬修堂
    药业、中一药业、奇星药业、星群药业、何济公药厂、光华药业、采芝林药业、明兴药业、王老吉药业等十多个中华医药老字号企业,其中陈李济药厂、王老吉药业、敬修堂药业、中一药业、潘高寿药业、明兴药业为百年企业;拥有星群夏桑菊、白云山大神口焱清、王老吉凉茶、陈李济传统中药文化、潘高寿传统中药文化、中一“保滋堂保婴丹制作技艺”等六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陈李济博物馆、“陈李济健康养生研究院”、“岭南中医药文化体验馆”、“神农草堂”和“王老吉”凉茶博物馆,构建了多个“大南药”文化宣传平台,展现中医药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重塑中医药的名优品牌。
    3、拥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包括现有主要医药资产,通过内外部的前向一体
    化和后向一体化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原料、研发、生产、流通及终端产业链;在中药材供应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拥有 40 多个 GAP 药材基地,建立了原材料统一采购平台,有效保障中药材质量及供应并控制生产成本;在产品研发方面,不断构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与国内外科研名院所构建了广泛的合作网络,发挥内外协同效应,高效利用各方有利资源,以科技推动发展。
    4、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现有医药零售网点 32家,且为广
    东省首批取得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的医药商业企业;建立了华南地区最大的
 医药零售网络和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凭借稳健的市场根基及强大营销网络的优势,与全国各地的数万名客户(包括大中型医院、医药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5、拥有不断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本集团多年来不断加强平台建设,完善自身科
    研创新体系,今年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2家(潘高寿药业、敬修堂药业)。
    目前,本集团共拥有 6 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 家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4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拥有中药及中药保健品的研究与开发、自动控制和在线检测等中药工程技术、中药制剂、超临界 CO2萃取、逆流提取、大孔树脂吸附分离、中药指纹图谱质量控制、头孢类抗菌素原料药的合成与工艺技术、无菌粉生产技术及制剂技术等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核心技术。
    6、拥有思想先进、素质优良、梯队合理、创新强劲的人才队伍。目前,本集团拥
    有全国劳模 4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名,国家级专家 12名,广州市优秀专家 4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50多名;近年来,共引进 54名博士和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拥有硕士近 500人,本科近 5,000人;从事研究开发,包括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科技人员 1,500多人。
    (五)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 2015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5年,国内宏观经济的继续下行、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增长可能进一步放缓以及医药行业政策的进一步实施,将会影响医药行业的发展速度。然而,人口老龄化加速、取消药品最高限价、互联网售药的拟放开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将为医药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2015年下半年,本集团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振兴“大南药”:加速下属企业的资源整合进程;着力打造“明星品种”,大力
    发展儿童用药;继续加强名牌战略的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与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积极开展对外并购,加快外延式增长。
    2、发展“大健康”:加快优化渠道和提升铺市率,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完成直销牌
    照的办理,筹建直销平台;重视大健康产品的研发和科技创新,打造大健康产品集群。
    3、推进“大商业”:打造电子商务平台、药房托管优质服务平台、第三方物流平台,
    同时,积极开展扩张并购项目,实现外延式增长。
    4、开拓“大医疗”:抢抓先机快速切入医疗领域,占据发展高地和获取发展的优势
    资源;依托现有土地及建筑物优势资源,规划建设医、药、养、康相融合的综合性广药白云山健康产业谷。
    5、升级“大科技”:加快推进本集团的科技研发优势资源整合,增强科技创新核心
    竞争力;加大科研投入,打造重点领域的“大项目”,集中优势资源在抗肿瘤药物、心脑血管用药、妇科用药等领域开展自主研发,在加强化学药物一类新药研发的同时,抓住国外产品专利到期的机遇,抢先进行化学仿制药研发;发掘名优中成药、“老字号”品种发展潜力;同时加快医疗器械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倡导实现科技资源优势互补“大合作”。
    6、善用“大资本”:稳步推进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 A股的相关工作,争取于年内完
    成本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项目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大力推进各业务板块的并购工作。
    (六)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对外股权投资额为人民币 2,002,818
    千元,比上年度末增加人民币 52,053 千元,变化原因主要为本集团对合营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导致长期股权投资增加,未发生重大变动。
    被投资单位主要业务 
占被投资单位权益比例 
(%) 
医药公司西药、医疗器械销售 50.00 
    王老吉药业 
制造、加工、销售:中成药及药食同源饮料、糖果 48.05 
    诺诚公司 
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货物出口、技术进出口 50.00 
    白云山和黄公司 
各类药品、保健品、食品和中药材的生产、建工、研发和销售 50.00 
    百特侨光 
生产大容量注射剂,从事药物的进口和批发 50.00 
    杭州浙大汉方中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44.00 
    金鹰基金基金管理 20.00 
    广州金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究开发:天然保健品、中药、食品 38.25 
    维医公司医疗投资管理 50.50
    (1)证券投资情况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持有数量(股) 
本报告期末账面值(人民币千元) 
占本报告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本报告期损益(人民币千元) 
1 沪市A股 600038 中直股份 1,806  57,810               3,582 50.69 1,407 
    2 沪市A股 600664 哈药股份 3,705  289,310 3,483 49.31 972 
    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本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合计 5,511   7,065 100.00         2,379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 
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人民币千元)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本报告期末账面值(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损益(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 
所有者权益变动(人民币千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 
来源 
601328 交通银行 525       — 3,251 75 462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购买 
601818 光大银行 10,725  约 0.02 32,428 1,125                        2,46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所持对象 
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人民币千元) 
持有 
数量 
(股)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本报告期末账面值(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损益(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人民币千元) 
会计核算科目 
股份来源 
金鹰基金 50,000 —  20.00 31,541 2,735           — 
    长期股权投资 
购买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 —— 100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购买
    2、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任何委托理财事项。
    3、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委托贷款情况 
    借款方名称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千元) 
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借款用途 
抵押物或担保人 
是否逾期 
是否关联交易 
与本公司 
关系 
采芝林药业 40,000  一年 5.1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120,000  一年 5.35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30,000 
一年 5.6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采芝林药业 
118,000 
一年 6.0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医药进出口 5,000  一年 5.1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医药进出口 20,000  一年 5.6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医药进出口 90,000  一年 6.00 企业营运—否否全资子公司 
    广州拜迪 21,000  一年 5.35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广州拜迪 29,000  一年 5.60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广州拜迪 10,000  一年 6.00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广州汉方 8,000  一年 5.60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8,000  一年 5.10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36,200  一年 5.35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星群药业 13,000  一年 5.60 企业营运—否否控股子公司 
    合计 548,200 
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对属下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共人民币 548,200千元。
    4、A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本公司主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情况 
    企业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千元) 
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净资产(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人民币千元) 
子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制造业务 
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等 
  100,000  100.00   4,279,719   757,731  265,937 
    除上表所述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集团净利润影响达到 10%或以上。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发生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动。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本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1、本公司于 2015年 6月 26日召开的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派息方案,以 2014 年年末总股本 1,291,340,65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元(含税);
    2、本公司将向于 2015年 8月 10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 H股股东派发 2014年
    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28元(含税),现金红利将于 2015年 8月 24日或之前派发。
    3、本公司于 2015年 7月 31日在中国国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 201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A股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8月 6日,除息日为 2015年 8月 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5年 8月 7日。
    (二)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截至 2015年 6月 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亦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
    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本集团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重大诉讼、仲裁和媒体普遍质疑的事项。
    (二)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涉及“王
    老吉”商标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的《民事裁定书》(“(2014)
    穗中法民四初字第57号”),主要内容为:本公司作为王老吉药业的股东之一已经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同兴药业”)按《股东合同》约定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同兴药业在王老吉药业48.0465%股份全部转让给本公司。仲裁委员会已受理该案(案号:SHEN 
    T2014811)。因王老吉药业是否解散、能否继续存续,要等待该仲裁案的审理结果,广州中院裁定同兴药业诉王老吉药业“公司解散纠纷”案中止诉讼。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1月14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本公司控股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
    将要求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等被告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人民币10亿元变更为人民币29.30亿元获广东高院受理。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2月27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3、本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寄来的《关于V20140834
    号股东合同争议案》(【2015】中国贸仲京字第006303号),贸仲委随函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寄至贸仲委的“(2014)深中法涉外仲字第291号”公
    函的复印件及同兴药业申请追加索赔金额的函:(1)深圳中院通知贸仲委中止对该仲裁
    案件的仲裁;(2)同兴药业提出将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由人民币1.3亿元变更为人民币40
    亿元。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3月31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4、本公司收到贸仲委发来的《V20140834号股东合同争议案程序中止函》(【2015】
    中国贸仲京字第012946号),通知仲裁程序终止。
    相关内容详见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5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5、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1
    号”《民事裁定书》,对广东加多宝等六家公司就广药集团提请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因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民事诉讼提出的反诉,广东高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5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6、本公司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收到广州中院“(2015)穗中法民清字第3号”的《民
    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不予受理同兴药业对王老吉药业的强制清算申请。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5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三)本报告期后,本集团的诉讼、仲裁事项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涉及“王
    老吉”商标的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起诉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
    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要求其赔偿因侵犯“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的经济损失各人民币3亿元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7月2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起诉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
    有限公司,要求其赔偿因侵犯“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造成的经济损失各人民币3亿元的立案通知书。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7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3、本公司合营企业王老吉药业收到广东省高院“(2015)粤高法民二清(预)终
    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同兴药业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同兴药业对王老吉药业的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相关内容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7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4、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及全资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高院”)《民事判决书》。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三院”)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虚假宣传,北京三院作出判令加多宝中国及广东加多宝停止虚假宣传、在指定媒体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及赔偿300万元的判决;加多宝中国及广东加多宝不服判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交所网站及于2015年7月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二、本集团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及其他交易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及其他交易事项
    1、经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
    王老吉大健康拟通过“造血”援建模式,在四川雅安建立王老吉生产基地,预计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2.98亿元,建设两条凉茶灌装生产线。项目按计划在 2015年 4月
    20日顺利完成生产线调试,进入全面量产阶段。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结算,预计今年 10月底前完成。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 2013年 7月 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交所网站及于 2013年 7月 16日在港交所网站上刊登的公告。
    2、经本公司 2014年第 4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王老吉
    大健康与穆拉德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广州王老吉穆拉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以现金出资人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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