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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季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商业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1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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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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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班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宏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2,371,852,837.60           2,479,602,782.17                     -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8,703,065.61              119,650,166.82                   -25.86
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80,178,135.95               7,874,449.40                 -1,118.21
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72,913,085.88             488,411,833.13                   -23.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0,947,101.21             -54,451,287.06                   不适用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1,205,834.87             -54,812,303.4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71                     -136.08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1                 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4,752.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86,188.21
                    合计                                               258,7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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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9,43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期末持股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数量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048,427      29.22               0      无                   境内非国有法人
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           22,290,664      12.51               0     质押   22,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李欣立                              4,993,450          2.80            0      无                     境内自然人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233,578          2.38            0      无                      国有法人
何晋山                              2,278,701          1.28            0      无                     境内自然人
喻志田                              1,930,000          1.08            0      无                     境内自然人
肖麟                                1,901,000          1.07            0      无                     境内自然人
王缨                                1,498,266          0.84            0      无                     境内自然人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050,000          0.59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陕国投旺业 10 号证券投资                                                    无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高宛云                                626,911          0.35            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种类               数量
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2,048,427    人民币普通股              52,048,427
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                                        22,290,664    人民币普通股              22,290,664
李欣立                                                           4,993,450    人民币普通股                  4,993,450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233,578    人民币普通股                  4,233,578
何晋山                                                           2,278,701    人民币普通股                  2,278,701
喻志田                                                           1,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30,000
肖麟                                                             1,90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01,000
王缨                                                             1,498,266    人民币普通股                  1,498,266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旺业                           1,050,000                                  1,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高宛云                                                             626,911    人民币普通股                    626,9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 10 名股东中, 公司未知其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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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 163.38%,主要是本期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139.29%,主要是本期预付自营商品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237.41%,主要是运营产生的与相关方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4、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 49.33%,主要是本期减少支付货款所致;
         5、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 97.51%,主要是本期支付上年计提利息所致;
         6、销售费用较同期减少 49.65%,主要是本期减少广告费等支出所致;
         7、财务费用较同期减少 38.98%,主要是本期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同期减少 49.42%,主要是 2014 年底出售子公司辽宁物流有限公司和沈阳安立置
         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后,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同期减少 84.59%,主要是 2014 年底出售子公司辽宁物流有限公司和沈阳安立置
         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后,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同期减少 54.91%,主要是利润减少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 1118.21%,主要是支付部分往来款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 98.84%,主要是固定资产购置减少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 114.22%,主要是贷款保证金结付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    是否   是否
               承诺                                               承诺                             时间    有履   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方
               类型                                               内容                             及期    行期   严格
                                                                                                   限      限     履行
               解决同    中兆投资管理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黄茂如控制的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     2014    是     是
               业竞争    有限公司、黄   限公司经营的茂业百货铁西店、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     年2
                         茂如先生       茂业百货金廊店与商业城同在沈阳地区从事百货零售业。沈阳     月 18
                                        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在沈阳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业。除上述三家     日起
                                        公司及门店外,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36 个
收购报告书或
                                        织未从事与商业城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二、黄茂如承     月内
权益变动报告
                                        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6 个月内,解决沈阳茂业置业有
书中所作承诺
                                        限公司、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
                                        与商业城存在的同业竞争。三、在作为商业城实际控制人期间,
                                        为了保证商业城的持续发展,黄茂如及中兆投资将对自身及控
                                        制的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在商业城经营区域
                                        内,不再新建或收购与其相同或类似的资产和业务,若未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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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城经营区域内存在与其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业机会,黄
                                       茂如及中兆投资将优先推荐给商业城,商业城具有优先选择
                                       权。若黄茂如、中兆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商业城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
                                       失。
               解决关   中兆投资管理   1、不利用自身对商业城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商业      2014    是   是
               联交易   有限公司、黄   城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年 2
                        茂如先生       2、不利用自身对商业城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商      月 18
                                       业城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不以低于(如商业      日起
                                       城方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商业城及其子
                                       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商业城及其子
收购报告书或                           公司利益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权益变动报告                           易,将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书中所作承诺                           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
                                       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
                                       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
                                       务。若黄茂如、中兆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商业城
                                       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
                                       失。
               解决同   中兆投资管理   商业城拟出售其持有的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2014    是   是
               业竞争   有限公司、黄   的股权以及辽宁物流有限公司 99.94%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年7
                        茂如先生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兆投资作为商业城的控股股     月 29
                                       东,黄茂如先生作为商业城实际控制人,为解决黄茂如先生控     日起
                                       制的企业与商业城存在的同业竞争,避免黄茂如先生、中兆投     31 个
                                       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商业城未来产生同业竞争,黄茂如先     月内
                                       生及中兆投资承诺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黄茂如控制的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
                                       限公司经营的茂业百货铁西店、沈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
                                       茂业百货金廊店与商业城同在沈阳地区从事百货零售业。沈阳
                                       茂业置业有限公司在沈阳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业。除上述三家
与重大资产重                           公司及门店外,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组相关的承诺                           织未从事与商业城存在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
                                       二、黄茂如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31 个月内,解决沈
                                       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沈阳茂业
                                       百货有限公司与商业城存在的同业竞争。
                                       三、在作为商业城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保证商业城的持续发
                                       展,本人及中兆投资将对自身及控制的关联企业的经营活动进
                                       行监督和约束,在商业城经营区域内,不再新建或收购与其相
                                       同或类似的资产和业务,若未来商业城经营区域内存在与其经
                                       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业机会,黄茂如及中兆投资将优先推荐
                                       给商业城,商业城具有优先选择权。
                                       若黄茂如、中兆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商业城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6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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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关   中兆投资管理   商业城拟出售其持有的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是   是
               联交易   有限公司、黄   的股权以及辽宁物流有限公司 99.94%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茂如先生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兆投资及黄茂如先生作为商
                                       业城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了减少和规范与商业城将来
                                       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商业城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中
                                       兆投资及黄茂如先生现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商业城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商业
                                       城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商业城的大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商
                                       业城及其子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低于(如商业城方为买方则“不以高于”)市场价格
与重大资产重                           的条件与商业城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组相关的承诺                           任何损害商业城及其子公司利益的行为。
                                       同时,中兆投资(黄茂如)将保证商业城及其子公司在对待将
                                       来可能产生的与中兆投资(黄茂如)的关联交易方面,将采取
                                       如下措施规范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规范
                                       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
                                       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
                                       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若黄茂如、中兆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商业城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     中兆投资管理   商业城拟出售其持有的沈阳安立置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      是   是
                        有限公司、黄   的股权以及辽宁物流有限公司 99.94%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茂如先生       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作为商业城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中兆投资及黄茂如先生承
                                       诺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中兆投资(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
                                       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与重大资产重                           (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
组相关的承诺                           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
                                       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中兆投资(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
                                       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3)保证中兆投资(黄茂如)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中兆投资(黄茂
                                       如)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中兆投资(黄
                                                        7 / 2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茂如)及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干涉上
                                     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中兆投资
                                     (黄茂如)及中兆投资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
                                     户。
                                     3、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并与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机构完全分开;
                                     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中兆投资(黄
                                     茂如)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
                                     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4、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
                                     (2)保证中兆投资(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5、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
                                     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中
                                     兆投资(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
                                     业。
                                     (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与中兆投资(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资产的行为,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中兆投资
                                     (黄茂如)及中兆投资(黄茂如)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价格保持一致,并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
                                     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若黄茂如、中兆投资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商业城及其
                                     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   深圳茂业商厦   交割日当日,茂业商厦同意将其持有的辽宁物流股权质押给商     2014    是   是
                                     业城,并协助商业城办理相应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股权质押期     年 12
                                     间,茂业商厦未经商业城书面同意,不会以任何方式转让被质     月 29
与重大资产重
                                     押股权,亦不会于被质押股权上设置任何其他第三者权益,并     日起
组相关的承诺
                                     保证被质押股权不会被采取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股权质押期
                                     间自交割日至茂业商厦依约还清展业置地向华融北京分公司
                                     借款本金共计 2 亿元及约定利息。
与重大资产重   其他   深圳茂业商厦   辽宁物流控股子公司展业置地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是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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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组相关的承诺         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分公司(“华融北京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工行辽宁分行”)、沈阳商业城股份
                                 有限公司(“商业城”)签订《信贷资产转让合同》(编号:
                                 2013 华融京资产字第 189 号),约定工行辽宁分行将债务本
                                 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 元的信贷资产转让给华融北京分公
                                 司,展业置地为被转让信贷资产的债务人,商业城为转让后展
                                 业置地对华融北京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信贷资产
                                 的债务还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14 年 1 月 2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 日。
                                 根据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与商业城签订的《关于辽宁物流有
                                 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现茂业商厦承诺,若展业置地
                                 不能按期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由茂业商厦代
                                 替展业置地履行《信贷资产转让合同》项下义务,到期偿还借
                                 款本金共计 200,000,000 及约定利息。
                                 若茂业商厦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商业城因此向华融北京分公司
                                 承担了相应的保证责任,茂业商厦将对商业城因此遭受的一切
                                 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就商业城承担的保证责任向商业
                                 城进行全额补偿。
                                 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承诺函,自签署之日生效。若商业城本次
                                 拟出售辽宁物流 99.94%的股权予茂业商厦的交易因未获得全
                                 部有效的批准和授权及其他原因而未能实施,则本承诺函届时
                                 自动失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负债数额较多,财务费用压力大,至下一报告期末累计净利润可
         能为亏损。
                                                                     公司名称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奇
                                                                         日期      2015 年 4 月 20 日
                                                     9 / 20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53,209,451.29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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