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如具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认可并尊重其独立判断。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2、2021年度,我们继续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