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苏舜天:江苏舜天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涉案金额:人民币58,056,833.40元。?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通讯器材业务的下游客户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长城”)就与公司签订的6份合同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公司于近期收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及6份《起诉状》。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

1、案件背景

2021年7月9日,公司与中电长城签订了6份合同,合同总金额合计110,678,220.00元。根据合同约定,中电长城应于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支付保证金合计22,135,644.00元,并在合同签订后165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合计88,542,576.00元。2021年7月15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中电

长城交付了全部货物,中电长城在收到全部货物后向公司出具了《产品验收单》《产品签收单》。目前,中电长城尚有88,542,576.00元货款未向公司支付,该等款项的清偿期限尚未届满。

2、诉讼主体基本情况

原告: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鲁瞳路5号B栋三层、四层法定代表人:牛明被告: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B座205法定代表人:高松

3、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与理由及诉讼请求

中电长城认为:我公司未履行向中电长城交付货物的合同义务,中电长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故中电长城诉请依法解除中电长城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并要求我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22,135,644.00元、逾期违约金29,883,119.40元、解除违约金5,533,911.00元、诉讼费及中电长城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对于中电长城所主张的事实及诉请,公司并不认同。公司已于2021年7月15日按照涉案合同之约定向中电长城交付了全部货物,中电长城在收到全部货物后向公司出具了《产品验收单》《产品签收单》。公司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积极做好各项诉讼准备工作,坚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尚不能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的审理进程及结果,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及时公告案件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