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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江苏舜天审计委员会2020年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公司管理层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公司2019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财务未审报表。

(二)2020年1月2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进行沟通。

(三)2020年4月13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主要为:

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稿进行沟通。

(四)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1、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报告;5、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六)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由陈志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

(八)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2019年度年报审计聘请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结合进行,在苏亚金诚所进驻审计现场前,我们会同财务部、年审会计师就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商定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总体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全程跟进了2019年年报审计的重要环节,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进程,未发现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存在其他重大事项。我们认为苏亚金诚所在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对公司2019年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我们对天衡所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提议公司聘任天衡所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听取了审计部关于2019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我们审查了公司所有的内部审计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我们对公司审计部开展的内控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促使各分子公司各部门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协调管理层、财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管理层、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管理层、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及时协商沟通,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总体评价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2021年,我们将继续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谨慎行使权力,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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