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第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于2023年12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袁艳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颖女士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第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发出表决票9份,回收表决票9份,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至第四项议案涉及的制定及修订制度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五、《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军、郑立平、袁艳、方红渊回避了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关于2024年度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质押贷款、信用证额度、开立保函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远期结售汇额度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如需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为本单位融资担保的,也请股东大会一并授权经营层办理。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八、《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九、《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第二、第五至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