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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章)

本人徐焕章担任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任职以来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本人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徐焕章,男,1964年11月生于湖南省益阳县,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在西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从事会计、财务管理教学与研究工作。2023年5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305133263),兼任陕天然气独立董事。2023年12月任陕建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及本人配偶、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办法》第六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则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023年度,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均亲自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召开的1次会议,无委托出席情况。对于提交会议的议案,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能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依法对有关重大事项行使董事决策权,同时积极发挥董事的决策咨询作用。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1项议案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和专业审视的原则,认为这些议案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投了赞成票。

2023年度,在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在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本人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提案1项。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发表独立意见,且相关提案均已通过全部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在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部1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提案共2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在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专题调研,对了解公司财务情况、优化财务管理提供了很大帮助。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积极配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管理人员积极与本人沟通,为本人正常履职提供各方面的便利条件,使本人更好地维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暨《办法》所规定的独立董事职权行使及审议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12月28日审议同意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委员,12月28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行使《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上述事项中,本人重点关注了相关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四、培训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陕西证监局以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组织的多次培训,包括:

1.2023年5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

2.2023年9月5日,参加由陕西证监局、陕西省国资委共同指导,陕西上市公司协会联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举办的《陕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题培训》。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能够积极主动、认真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活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徐焕章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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