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此次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根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黄晓京先生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和及专业能力,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有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黄晓京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我们一致同意选举黄晓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澄宇、张建平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