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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通发展:万通发展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及2名董事,共计5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公司第八届董事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张建平先生,委员孙华先生、吴丹毛先生、蒋德嵩先生、熊澄宇先生组成。报告期内,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殷雄先生故此于2020年7月14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殷雄先生离任后至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产生期间,由荣健女士任主任委员,李路路先生、孙华先生、杨少峰先生任委员履职。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历次会议。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关

联交易事项审核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2020年4月28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以下十项议案:《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准备的议案》、《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

2020年8月27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

2020年10月19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平潭会同开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2020年10月29日,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在定期报告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召开了两次年度审计沟通会议,分别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初步结果进行了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时,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一致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各位委员尽职尽责,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建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德勤华永在执业过程中勤勉敬业,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有鉴

于此,经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德勤华永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不定期会面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在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共同发挥监督职能。

6、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审议了公司向关联方平潭会同开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目标公司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专业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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