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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购买流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海华鼎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创造更大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相关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委托理财方式: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将投资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审批流程及审批权限实施。

5、委托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6、关联关系: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的潜在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等投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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