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与行权情况、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情况,公司综合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行权起始日期为2021年7月5日,行权终止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1日,部分激励对象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共计4,207,789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号)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9,943,0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0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9,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6,770.8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85号)。
鉴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的行权情况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情况,公司注册资本由3,159,830,675元变更为3,433,981,483元,股份总数由3,159,830,675股变更为3,433,981,483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9,830,67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3,981,483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59,830,675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433,981,483股,均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