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担保列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圆通有限 | 全资子公司 | 阿里集团 | 13.88 | 2019年5月17日 | 2019年5月17日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其他关联人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3.88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2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0.7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4.6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23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二、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4.65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23%,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77亿元,除上述担保外,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因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49亿港元及其应计利息的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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