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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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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董静女士、黄亚钧先生及董事喻会蛟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董静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2日,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2020年7月20日,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上海圆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2020年8月27日,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0年10月27日,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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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为1年。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配备了专业扎实、经验丰富的审计团队,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自聘任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以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督促外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二)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师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审阅了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对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时、合规、准确披露。

(三)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使各方的沟通更为有效、及时、充分,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五) 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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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上海圆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0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和审核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科学、有效、规范履职,发挥监督和专业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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