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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0

证券代码:600230 股票简称:沧州大化 编号:2021-22号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陈洪波、独立董事霍巧红、李长青、宋乐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监事杜森肴、平殿雷、赵爱兵列席了会议;会议人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谢华生主持。

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2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阅意见》;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计,公司计提2020年度各项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1、坏账准备

由于期末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本期转回坏账205,857.65元,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27,249,613.91元,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7,043,756.26元。

2、存货跌价准备

由于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21,735.41元。本期期初原材料出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719,332.09元。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8,417,426.44元,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39,419,829.76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资产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经减值测试本期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91,331.21元;本期有固定资产处置,因此,本期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3,595,571.13元。年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00,765,709.23元,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18,361,469.31元。

4、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由于期末工程物资存在减值迹象,本期计提工程物资减值准备971,007.78元。年初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余额为83,128,549.70元,年末工程物资减值准备余额为84,099,557.48 元。上述四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678,216.75元,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6,678,216.75元。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的反应了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16号)。

(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完善、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整改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324,455.32元。2020年初法定盈余公积金266,590,323.08元,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64.73%,按照《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故公司2020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则本年可供分配利润61,324,455.32元,加上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2,252,401,167.35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 2,313,725,622.67 元。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11,863,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6,177,952.5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307,547,670.1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和决策程序。

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产品的研发建设、环保设施及生产装置的更新改造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并顺利推进公司战略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1-17号)。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5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用其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2020年度报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报酬的公告》(2021-09号)。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计划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钱友京四人已经回避表决。

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的,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

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10号)。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1-11号)

(十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对董事、监事、高管2020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发放数额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管理者的岗位价值、履责情况、管理能力、综合测评等相挂钩, 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相关事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12号)。

(十六)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议案》。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87号),国资委原则同意本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谢华生先生、刘增先生、钱友京先生为本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3)、《沧州大化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华生、陈洪波、刘增、钱友京四人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第六、七、九、十、十二、十四、十六、十七项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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