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26 公司简称:*ST瀚叶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礼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嵇海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嵇海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051,504,355.52 | 3,050,414,098.60 | 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585,072,831.64 | 2,632,006,532.97 | -1.78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99,854.69 | -23,059,046.01 | 不适用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154,686,061.60 | 147,184,813.96 | 5.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560,614.36 | 21,856,643.79 | 39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686,807.96 | 19,860,657.14 | 366.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7 | 0.61 | 增加714.7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1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1 | 200.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5,012.5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11,370.8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115,480.24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8,00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7,981.4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所得税影响额 | -5,130,075.74 | |
合计 | 14,873,806.40 |
股东总数(户) | 43,765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培今 | 692,280,827 | 22.12 | 679,104,477 | 质押 | 692,274,477 | 境内自然人 |
冻结 | 692,280,827 | |||||
鲁剑 | 448,000,000 | 14.32 | 质押 | 447,999,598 | 境内自然人 | |
冻结 | 448,000,000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 | 177,534,000 | 5.67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陆利斌 | 88,452,000 | 2.83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5,094,915 | 2.72 | 无 | 其他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1,822,600 | 2.6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4号私募投资基金 | 19,865,283 | 0.63 | 未知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孙洁 | 16,984,084 | 0.54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徐盛钰 | 12,244,114 | 0.39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张业 | 12,011,910 | 0.38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鲁剑 | 44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8,000,000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门信托-汇金1628号集合资金信托 | 177,5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534,000 | ||||
陆利斌 | 88,4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452,000 |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5,094,915 | 人民币普通股 | 85,094,915 | ||||
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81,82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822,600 | ||||
上海方圆达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圆-东方34号私募投资基金 | 19,865,2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65,283 | ||||
孙洁 | 16,984,0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84,084 | ||||
沈培今 | 13,176,3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76,350 | ||||
徐盛钰 | 12,244,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44,114 | ||||
张业 | 12,011,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11,91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沈培今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鲁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沈培今、陆利斌、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并非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254,622,958.06 | 76,154,808.09 | 234.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账款与应收股利回款及收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50,781,670.89 | 27,194,851.04 | 86.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化工业务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7,865,600.97 | 14,374,226.38 | -45.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10,673,910.42 | 138,305,886.73 | -92.28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账款收回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46,717,163.37 | 601,368,389.86 | -25.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股利收回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1,548,043,651.81 | 1,452,070,513.58 | 6.61 | 主要系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 | 90,110,458.35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76,792,908.06 | 62,090,240.75 | 23.6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供应商款项所致 |
合同负债 | 17,260,297.10 | 23,162,373.14 | -25.48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6,673,390.20 | 24,735,031.16 | -32.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预提人工费用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56,261,983.01 | 82,211,271.84 | 211.71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999,995.60 | 75,941,337.26 | -20.9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
库存股 | 210,225,263.93 | 50,099,953.71 | 319.61 | 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回购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154,686,061.60 | 147,184,813.96 | 5.1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化工业务增加所致。 |
营业成本 | 123,340,258.58 | 112,365,331.97 | 9.7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化工业务入增加使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
销售费用 | 3,035,494.18 | 9,676,571.44 | -68.6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减少所致 |
管理费用 | 20,990,907.50 | 30,399,993.69 | -30.95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中介机构费、租赁费用减少所致 |
财务费用 | -275,671.10 | -1,731,841.43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96,690,286.29 | 38,912,000.00 | 148.4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参股公司业绩同比增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7,416,135.09 | -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减值转回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999,854.69 | -23,059,046.01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回款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7,285,609.50 | -2,147,785.5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股利回款及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到账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920,222.43 | -7,513,179.14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借款所致 |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通过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用公司资金15,1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已于2021年4月由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沈培今归还至公司;
2.沈培今通过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5,0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5,000.00万元已于2020年度由深圳市皇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代沈培今归还至公司,其中资金占用利息已于2021年4月由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沈培今归还至公司;
3.沈培今通过深圳市蓝火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占用公司资金5,0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500.00万元已于2020年度由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沈培今归还至公司,剩余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已于2021年4月由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代沈培今归还至公司;
4.沈培今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占用的本金及利息2,712.46万元,已于2020年9月由沈培今归还至德清升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5.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通过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占用的资金7,000.00万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出具的《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回复函》以及公司自查、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询证函回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云图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返还公司该影视项目投资款7,000.00万元;
6.原2019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认定的通过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占用的资金3,000.00万元,根据公司自查、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回函以及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书,该款项不存在沈培今占用公司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苏金浦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尚未返还公司该笔保证金;
7.经公司自查,公司第二大股东鲁剑资金占用款本金5,760.00万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本金5,760.00万元及利息6,855,527.50元。综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资金占用所涉及的事项已消除。
(三)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
1. 2020年5月,公司及沈培今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民初43号】等材料。根据材料:“2017年6月18日,沈培今与杨金毛签订《借款合同》(升借(2017)年字0619号),沈培今向杨金毛借款人民币1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6月19日起至2017年7月18日,借款年利率为10%,违约金根据违约天数为每日万分之七。公司及上海瀚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28日,公司向杨金毛出具《承诺函》,确认15,000万元的借款本息仍未支付,并保证向杨金毛偿清全部借款本息。”2020年4月30日,杨金毛向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沈培今、公司存款人民币26,00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折合与上述人民币等额的财产。经公司自查,上述诉状提及的公司为沈培今与杨金毛于2017年6月18日签订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诉状提及的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出具《承诺函》确认向杨金毛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事项,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上述事项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上述案件经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公司、沈培今与杨金毛自愿达成调解,沈培今于2021年1月13日向杨金毛归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1,000万元,杨金毛放弃向公司主张权利,上述案件公司可能承担的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解除对沈培今及公司的所有财产保全措施,包括解除对瀚叶股份持有的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3.44%股权,以及公司名下坐落于杭州西湖区天际大厦904、905、906、907、908室不动产的查封冻结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 2020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收到德清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浙0521民初1644号】等材料。根据材料:“升华小贷与夏继明、公司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 最保借字第 058 号《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升华小贷与夏继明、拜克生物签订了合同号为A(2019)XD 最抵借字第 021 号《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升华小贷自2019年6月17日至2020年6月12日期间内向被告夏继明发放最高贷款限额600万元,借款月利率 2%,拜克生物以其不动产权作为抵押担保,公司为该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6月夏继明实际向升华小贷借入500万元。”2020年8月25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由夏继明全部归还,升华小贷已向德清县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德清县人民法院已裁定准许升华小贷撤回起诉。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拜克生物及夏继明与升华小贷发生的借款本息已全部偿还,公司及拜克生物为上述借款承担的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98)。综上,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涉及的借款均已归还,冻结的资产均已解除,违规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所涉及的事项在本期已消除。
(四)预付款项的可回收性
2018年,公司因参与网剧投资拍摄向东阳奇树有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树有鱼”)预付影视拍摄款15,000万元,奇树有鱼未按协议约定开展拍摄工作。2020年12月,公司就与奇树有鱼之间的合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月,公司与奇树有鱼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奇树有鱼全额退还公司向其支付的影视拍摄款15,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回该15,000万元影视拍摄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关于诉讼案件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五)重组意向金事项
2017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喻策签署《重组意向性协议》。公司拟向浆果晨曦等购买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已于协议签订后向浆果晨曦支付3亿元交易意向金。2018年10月27日公司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未收回交易意向金,浆果晨曦已将其持有的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75.50%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公司与浆果晨曦和喻策签订了《交易意向金还款协议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意向金2,000.00万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朱礼静 |
日期 |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