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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瀚叶: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0226 公司简称:*ST瀚叶

浙江翰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翰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上海分公司、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瀚叶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瀚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瀚叶体育发展有限公

司、上海瀚铭数据信息有限公司、上海瀚擎影视有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5.0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00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5%或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营业务收入的1%或人民币500万元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2%或人民币4000万元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0.5%或人民币1000万元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情形应考虑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主要财务人员任职资格或胜任能力明显不足;企业更正已公布或已上报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重要缺陷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公司规定,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陷”: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500 万元(含 500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小于人民币 500 万元
重大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当非财务报告缺陷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违规超标排污、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不按规定进行信息上报或披露等; 2)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其他情形按重要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应收账款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龙科技)2020年员工大量离职,业务停滞;2020年12月 31日应收四家主要客户账款合计34,243.18万销售管理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
元均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内收回。因此导致大额的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和包括商誉在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炎龙科技在客户收款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对炎龙科技的管控上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业务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防范经营风险的发生。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给公司造成重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其他1.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的学习培
大负面影响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号),因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公司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和守法合规意识,并督促其严格遵守。 2. 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积极参与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的意识;组织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手续,重大合同必须执行会签流程,压实审批责任。

(4)公司在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未能准确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及时公 告,与之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整改情况:公司已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部审计与执行力度,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5)子公司炎龙科技未按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1月对其他单位拆出1.45亿元,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回;未按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度向6位员工拆出资金1,666.1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收回。子公司上海瀚叶锦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照相关规定于2019年4月对其他单位拆出15,090万元,已于2019年10月收回。公司在该等资金管理上存在重大缺陷。整改情况: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严格要求各子公司按照公司内控管理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定期向公司管理汇报相关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和跟踪公司关联交易资金往来情况,定期开展大额资金往来专项审计,切实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再度发生。公司各职能部门充分协同,对子公司提交审批的重大业务事项,从业务、财务、法律等方面审核会签,最大限度规避经营风险的发生。

(6)鲁剑、李练因炎龙科技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偿公司的股份9,627,566股应于鲁剑、李练收到《业绩承诺补偿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申请划转,截至公司2019年度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业绩补偿义务尚未履行。整改情况:鲁剑、李练已于2020年7月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于2020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

(7)公司印章管理不善,未履行规定的决议程序违规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且未及时进行充分披露,导致重要经营资产被司法冻结。整改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高度重视,自发现问题以后,敦促控股股东尽快解决相关违规担保事项,解除公司可能存在的担保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加强了印章使用管理,明确责任人,严格按《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公司各类印章,切实规范用章行为。截至2021年1月13日,公司可能存在的违规担保责任已经全部解除。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通过内部控制的评价和测试,发现公司在2020年度投资管理及销售管理等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2021度,公司的内控建设工作将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目前发现的重大缺陷制定相关整改方案,并贯彻落实整改工作,确保符合相关监管单位的管理要求。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制度体系完善、风险控制标准化,强化公司内部监管,加强专业领域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礼静

浙江翰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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