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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经开:*ST经开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ST 经开            公告编号:临 2021-01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停牌一天。
     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 经开”变更为“长春经开”,股
票代码仍为“600215”,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度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股票种类、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 经开”变更为“长春经开”;
    (三)股票代码:股票代码仍为“600215”;
    (四)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10 日。
    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8,166 万元,营业收入 16,895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33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88
万元。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1
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2
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 2020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同时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3.7 条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于 4 月 20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
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且同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08)。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三、相关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0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停牌一天,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
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仍会
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等方面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
为准。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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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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